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在新媒体时代,网络传播以其速度快、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等特点为女性提供了交流思想和经验的平台。一方面,网络上自由的信息交流、弱化的权威注视为女性书写自我、表达个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更多女性有机会在社会公共领域获得一定话语权;另一方面,传统的男权意识并没有消失,有时甚至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渗透到网络文化的各个方面,使女性不自觉地遵循男性中心的审视标准,进而巩固了男权思想,消融了女性的主体性。
关键词:边缘性 主体性 逻各斯中心 女性自我
中图分类号:I054 文献标识码:A
整部人类史正如英语单词“history”(历史)所暗示的那样,是“his-story”——“他的故事”,作为女性的“她”是失声的,归根结底,人类历史就是男性的历史。在传统男权社会中,男性等同于“文明、理性和秩序”,而女性则是“自然、感性和混乱”的代言人。男性是主导者,女性没有独立的身份,她只是作为从属于男性的“次要者”或“他者”而存在,有时甚至只是男性为满足自身的需求而想象出来的“神话”。在以体能强弱决定权力大小的社会,女性生活注定是“内囿”的,即只能局限于家庭等私有空间。而在科学技术发展迅猛的网络时代,体能已不再是社会地位的决定因素,这让女性有机会进入更多的社会公共领域,从而获得更多与男性平等对话的机会,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留下自己的足迹。
根据艾瑞咨询针对我国网民的网络习惯及消费行为进行的最新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网购用户调查中,虽然男性网购参与度略高于女性,但在31-40次、40次以上的高频次区间分布中,女性用户均高于男性用户,女性相比于男性更热衷于网购。在网购总额上,女性用户在5000元以上的占比也高于男性用户。从数据上看,女性拥有了更大的经济购买力和选择自由,进入了更为广阔的公共空间,进一步颠覆了传统父权将女性局限于私有领域的传统。正如女性消费研究者鲍比所暗示的那样,“‘女性店’以及女性的购物行动,本质上是女性对公共空间的利用,其结果是打破了传统公共空间属于男性,家庭和私人活动属于女性的划分”。可见,网络购物的盛行,使消费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女性消费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这不仅推动了市场的有序发展,还扩大了女性自我发展、自我认可的空间,体现了现代女性特有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对女性话语主体性的建构具有积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除了在消费领域女性拥有了更多的选择,在文学创作方面,网络传播更是以其速度快、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等特点为女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交流思想和经验的平台,这给女性个体思想解放、主体性的建构带来了新的契机和挑战,以下重点从女性网络文学角度阐述女性主体地位是如何得以彰显和遭到抑制的,以及女性该如何利用扬长避短,在网络空间建构属于自己的话语谱系。
一
与传统文学创作相比,女性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文学的两大特点。首先,值得一提的是网络创作的“可写性”。一方面,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卸去了出版社、印刷费、专家审查等沉重的包裹,所有网民都可以尽情写作、发表和欣赏作品。网络文学的这种开放性、无疆界的特点,让更多女性作家可以暂时摆脱带有浓重男权意识色彩的“权威”审视,在虚拟空间里实施文本操作,畅所欲言,叙述自己的故事,和广大女性同胞分享自己的人生体验。这给女性自我书写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女性话语谱系的建构奠定了基础。
此外,网络文学的“边缘性”的特点也为女性书写自我提供了机会。传统文学隶属于男性,女性即便有发展的空间,也只是夹缝中求生存。但新兴的网络文学的非中心的特点恰恰为同处非主流创作的女性文学创作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周月诗女士曾以日本和中国的例子说明,游离于政治和权力之外文学的“边缘性”和受男权社会排挤的女性的“边缘性”形成的“对位”关系,使得女性作家或“女性话语”容易在文学中占据主导地位,如日本紫式部时代的女性文学盛世以及在中国古代男性模仿女性话语的闺怨诗(婉约文学)也成了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与传统文学相比,新兴的网络文学属于文学的边缘;与主流的男性文学相比,女性网络文学也属于边沿叙事,只是这几年随着网络传播的发展和影视题材的采纳,网络文学呈现出强大发展势态,但其要想与主流文学平分秋色,还有待时日。女性文学可以充分利用这种边缘性,摆脱传统男权注视对女性书写的种种限制,在网络空间里展开自由书写,开创女性书写的传统。
尽管网络文学仍然处于非主流地位,但它一旦形成一股趋势,就能反作用于主流社会。一方面,正如乔纳森所说的那样,“文学既是文化的声音,又是文化的信息。它既是一种强大的促进力量,又是一种文化资本”。另一方面,网络流动性强和受众广的特点使网络具备一种强大的功能。它能把一种特定的意见加以提示和强调,让它获得“公开性、显著性和权威性”,并最终成为社会舆论。这两个方面让网络文学对女性话语权的建构和自我意识的形成起到了独特的作用。正如近年来盛行的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失恋33天》和《甄环传》,一夜之间让鲍京京、流涟紫两位作家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她们作为女性创作者的地位并没有受到网络文学非主流特点的影响,相反,其具有强大公众力的文本还能反过来影响主流社会,让文本在娱乐大众的同时,还宣扬了女性走出情感困惑的独立性以及处于劣势的女子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智慧改变命运的理念。因此,如果女性网络文学和传媒研究者能充分利用网络传媒的特点,在作品中注入更多两性和谐、平等发展的观念,让更多具备了公众力的网络文学从边缘走向中心,这无疑对提高女性自身地位,建构话语主体性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二
当然,女性作家在发挥网络文学创作的优势的同时,也要时刻警惕网络自身特点给文学创作带来的弊端。首先,网络空间独特的互动性和流动性颠覆了传统的作者、文本与读者的关系,其创作常常是作者和读者共同参与的结果,二者互为主体性。有些网络作品在连载的同时可根据读者的要求随时调整相关情节构造、人物角色等,女性的身份认同和主体性的建构不可避免地要在网络传播中不断调整和变化,虽然这可能让作品更有公众力,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改变原创作者的主旨,消融了原创者的主体性,从而使女性作家有重新陷入主流社会的男权意识中心的风险。正如周忠厚对接受美学的批判那样,“过多地看中读者的决定性因素……过分夸大读者的主观作用,忽视了作家的艺术追求的个性和重要性,走向极端就会造成作家迎合读者趣味才是好作品的情形”。尤其是在以商业利润为导向的现代社会,大众很容易将实用性作为检验一切活动价值的标准。这种倾向在网络平台上也无时不在,使得女性网络文学极易在创作中失去其应有的独立性和前瞻性,成为男权社会的印证,陷入“失声”的危机,进而沦为主流社会的附庸品,从而削弱了女性利用网络打破逻各斯中心、建立女性话语主体性的力量。如何在网络创作中立足主体性的建构,在兼顾读者影响的同时保持自身独立性,是女性网络创作长期要思考的问题。 此外,女性网络文学发展已有十多年,其自身一些不足也日益凸显。从昔日的安妮宝贝到今天的红袖添香等网站的开辟,其在创作主题和创作模式方面显得过于单一。就话题方面,女性网络文学创作题材缺乏社会广度和力度,大多集中在穿越、宫斗和家庭等类型上,就近三年而言,人们耳熟能详的几部作品——《裸婚时代》《宫》《千山暮雪》《步步惊心》以及上文提到的《失恋33天》和《甄环传》——无一超出这几种题材。当然,这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一直以来,女性的活动领域都被绝缘在社会公共领域之外,她一生的角色都只能是“女儿”“妻子”或“母亲”,她的视野和兴趣也都被界定在家庭生活以内,这样她熟悉的话题自然也很难离开这个私有空间。但如果由此就错误地认为写家常琐事是女性的天性,所以女性只适合写这些事,这无异于是把文化和特定时代强加给女性的特点,把男性对女性是“家庭天使”的幻想误当成女性的本性,即错误地把社会给女性界定局限的活动空间当成女性应有的活动领域,进一步强调父权社会对女性的规训,刻画了女性在欠缺理智的呆板形象,从而不自觉地强化了男权社会的逻各斯中心。
而且,“对女性而言,满足于身边琐事碎语的理论,将永远无法走向广大和博深,把对人类思考的发言权让位给男人,封闭自足于纯粹的女性气质和女性话语空间……为男性的贬低(女性)提供口实”。如果天真地认为女性可以通过书写女性私有空间的“琐碎”,从而解构男权社会在公共领域标版的“崇高”,并瓦解男性逻各斯中心,改变女性的从属地位,其结果是徒劳无益,甚至是可悲的。所以,随着当代女性积极进一步参与诸多公共领域,女性网络文学除了在情感等方面的诉求,应该还要体现更为广阔的叙事需求。而且,女性网络文学创作除了话题局限外,其创作模式呈“贵族化”的趋势,即无论是写作主体还是作品受众对象多为住在城市里的高学历女性,其作品也很少涉及农村妇女或打工群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剥夺社会中下层女性的话语权,对她们形成新的压迫,容易在女性主义内部形成新的“逻各斯”中心。女性在网络建构话语权的同时,要时刻关注这个悖论,帮助广大妇女切实提高自身的权益,而不是不自觉地排挤同性。
三
林树明先生在《迈向性别诗学》一文中提到的那样,“文学在建构主体的过程中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不仅建构作者的主体性还建构读者的主体性。对于传播广泛而迅速的网络写作更是如此。网络文学的可写性和边缘性为女性书写、主体性的宣扬体构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但“男人作为主体,女人作为客体或者供他欣赏的物品——已经深刻地渗透到我们文化中——从高雅文化到色情文化再到流行文化,以及广告和日常生活中”,女性的次等地位深深扎根于女性和男性生活构造中,以至于几乎没有人去质疑其存在的合理性。如今,在网络文化的影响下,女性有了更多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但父权社会对于“女性神话”的幻想,并没有完全消失,其存在形式甚至更具有隐蔽性,女性在建构主体性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积极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传播带来的契机,书写自我、展示自我、发展自我;另一方面,女性在建构话语谱系的过程中,要看到文艺与权力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互动性和渗透性的特点,以及主流意识形态与文学艺术之间“配合共谋”的深层关联的特征,要时刻警惕重新陷入男权话语中心的危险,在消除性别歧视,对抗父权意识形态时要讲究策略,时刻保持主体性和警惕性,以避免自身沦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牺牲品。
注: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网络文化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资助。
参考文献:
[1] Bonnie S.Anderson.A History of Their Own:Women in Europe from Prehistory to the Present.New York:Harper & Row Publishers,1988.
[2] Ruth Robbins.Literary Feminisms.New York:St.Martin’s Press,2000.
[3] 韩蕊:《近半数网购用户常买服装:2010-2011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行为研究》,《纺织服装周刊》,2011年第6期。
[4] 彭华民:《消费社会学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 周月诗:《笔尖的舞蹈——女性文学和女性批评策略》,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6] 乔纳森·卡勒,李平译:《文学理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7] 王仕勇:《理解网络文化——媒介与社会的视角》,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
[8] 周忠厚:《文学批评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 林树明:《迈向性别诗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10] 西莉亚·卢瑞,张萍译:《消费文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作者简介:黄伟珍,女,1982—,福建南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文学、中西文化比较,工作单位:西南石油大学外国语学院。
关键词:边缘性 主体性 逻各斯中心 女性自我
中图分类号:I054 文献标识码:A
整部人类史正如英语单词“history”(历史)所暗示的那样,是“his-story”——“他的故事”,作为女性的“她”是失声的,归根结底,人类历史就是男性的历史。在传统男权社会中,男性等同于“文明、理性和秩序”,而女性则是“自然、感性和混乱”的代言人。男性是主导者,女性没有独立的身份,她只是作为从属于男性的“次要者”或“他者”而存在,有时甚至只是男性为满足自身的需求而想象出来的“神话”。在以体能强弱决定权力大小的社会,女性生活注定是“内囿”的,即只能局限于家庭等私有空间。而在科学技术发展迅猛的网络时代,体能已不再是社会地位的决定因素,这让女性有机会进入更多的社会公共领域,从而获得更多与男性平等对话的机会,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留下自己的足迹。
根据艾瑞咨询针对我国网民的网络习惯及消费行为进行的最新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网购用户调查中,虽然男性网购参与度略高于女性,但在31-40次、40次以上的高频次区间分布中,女性用户均高于男性用户,女性相比于男性更热衷于网购。在网购总额上,女性用户在5000元以上的占比也高于男性用户。从数据上看,女性拥有了更大的经济购买力和选择自由,进入了更为广阔的公共空间,进一步颠覆了传统父权将女性局限于私有领域的传统。正如女性消费研究者鲍比所暗示的那样,“‘女性店’以及女性的购物行动,本质上是女性对公共空间的利用,其结果是打破了传统公共空间属于男性,家庭和私人活动属于女性的划分”。可见,网络购物的盛行,使消费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女性消费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这不仅推动了市场的有序发展,还扩大了女性自我发展、自我认可的空间,体现了现代女性特有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对女性话语主体性的建构具有积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除了在消费领域女性拥有了更多的选择,在文学创作方面,网络传播更是以其速度快、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等特点为女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交流思想和经验的平台,这给女性个体思想解放、主体性的建构带来了新的契机和挑战,以下重点从女性网络文学角度阐述女性主体地位是如何得以彰显和遭到抑制的,以及女性该如何利用扬长避短,在网络空间建构属于自己的话语谱系。
一
与传统文学创作相比,女性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文学的两大特点。首先,值得一提的是网络创作的“可写性”。一方面,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卸去了出版社、印刷费、专家审查等沉重的包裹,所有网民都可以尽情写作、发表和欣赏作品。网络文学的这种开放性、无疆界的特点,让更多女性作家可以暂时摆脱带有浓重男权意识色彩的“权威”审视,在虚拟空间里实施文本操作,畅所欲言,叙述自己的故事,和广大女性同胞分享自己的人生体验。这给女性自我书写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女性话语谱系的建构奠定了基础。
此外,网络文学的“边缘性”的特点也为女性书写自我提供了机会。传统文学隶属于男性,女性即便有发展的空间,也只是夹缝中求生存。但新兴的网络文学的非中心的特点恰恰为同处非主流创作的女性文学创作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周月诗女士曾以日本和中国的例子说明,游离于政治和权力之外文学的“边缘性”和受男权社会排挤的女性的“边缘性”形成的“对位”关系,使得女性作家或“女性话语”容易在文学中占据主导地位,如日本紫式部时代的女性文学盛世以及在中国古代男性模仿女性话语的闺怨诗(婉约文学)也成了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与传统文学相比,新兴的网络文学属于文学的边缘;与主流的男性文学相比,女性网络文学也属于边沿叙事,只是这几年随着网络传播的发展和影视题材的采纳,网络文学呈现出强大发展势态,但其要想与主流文学平分秋色,还有待时日。女性文学可以充分利用这种边缘性,摆脱传统男权注视对女性书写的种种限制,在网络空间里展开自由书写,开创女性书写的传统。
尽管网络文学仍然处于非主流地位,但它一旦形成一股趋势,就能反作用于主流社会。一方面,正如乔纳森所说的那样,“文学既是文化的声音,又是文化的信息。它既是一种强大的促进力量,又是一种文化资本”。另一方面,网络流动性强和受众广的特点使网络具备一种强大的功能。它能把一种特定的意见加以提示和强调,让它获得“公开性、显著性和权威性”,并最终成为社会舆论。这两个方面让网络文学对女性话语权的建构和自我意识的形成起到了独特的作用。正如近年来盛行的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失恋33天》和《甄环传》,一夜之间让鲍京京、流涟紫两位作家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她们作为女性创作者的地位并没有受到网络文学非主流特点的影响,相反,其具有强大公众力的文本还能反过来影响主流社会,让文本在娱乐大众的同时,还宣扬了女性走出情感困惑的独立性以及处于劣势的女子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智慧改变命运的理念。因此,如果女性网络文学和传媒研究者能充分利用网络传媒的特点,在作品中注入更多两性和谐、平等发展的观念,让更多具备了公众力的网络文学从边缘走向中心,这无疑对提高女性自身地位,建构话语主体性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二
当然,女性作家在发挥网络文学创作的优势的同时,也要时刻警惕网络自身特点给文学创作带来的弊端。首先,网络空间独特的互动性和流动性颠覆了传统的作者、文本与读者的关系,其创作常常是作者和读者共同参与的结果,二者互为主体性。有些网络作品在连载的同时可根据读者的要求随时调整相关情节构造、人物角色等,女性的身份认同和主体性的建构不可避免地要在网络传播中不断调整和变化,虽然这可能让作品更有公众力,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改变原创作者的主旨,消融了原创者的主体性,从而使女性作家有重新陷入主流社会的男权意识中心的风险。正如周忠厚对接受美学的批判那样,“过多地看中读者的决定性因素……过分夸大读者的主观作用,忽视了作家的艺术追求的个性和重要性,走向极端就会造成作家迎合读者趣味才是好作品的情形”。尤其是在以商业利润为导向的现代社会,大众很容易将实用性作为检验一切活动价值的标准。这种倾向在网络平台上也无时不在,使得女性网络文学极易在创作中失去其应有的独立性和前瞻性,成为男权社会的印证,陷入“失声”的危机,进而沦为主流社会的附庸品,从而削弱了女性利用网络打破逻各斯中心、建立女性话语主体性的力量。如何在网络创作中立足主体性的建构,在兼顾读者影响的同时保持自身独立性,是女性网络创作长期要思考的问题。 此外,女性网络文学发展已有十多年,其自身一些不足也日益凸显。从昔日的安妮宝贝到今天的红袖添香等网站的开辟,其在创作主题和创作模式方面显得过于单一。就话题方面,女性网络文学创作题材缺乏社会广度和力度,大多集中在穿越、宫斗和家庭等类型上,就近三年而言,人们耳熟能详的几部作品——《裸婚时代》《宫》《千山暮雪》《步步惊心》以及上文提到的《失恋33天》和《甄环传》——无一超出这几种题材。当然,这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一直以来,女性的活动领域都被绝缘在社会公共领域之外,她一生的角色都只能是“女儿”“妻子”或“母亲”,她的视野和兴趣也都被界定在家庭生活以内,这样她熟悉的话题自然也很难离开这个私有空间。但如果由此就错误地认为写家常琐事是女性的天性,所以女性只适合写这些事,这无异于是把文化和特定时代强加给女性的特点,把男性对女性是“家庭天使”的幻想误当成女性的本性,即错误地把社会给女性界定局限的活动空间当成女性应有的活动领域,进一步强调父权社会对女性的规训,刻画了女性在欠缺理智的呆板形象,从而不自觉地强化了男权社会的逻各斯中心。
而且,“对女性而言,满足于身边琐事碎语的理论,将永远无法走向广大和博深,把对人类思考的发言权让位给男人,封闭自足于纯粹的女性气质和女性话语空间……为男性的贬低(女性)提供口实”。如果天真地认为女性可以通过书写女性私有空间的“琐碎”,从而解构男权社会在公共领域标版的“崇高”,并瓦解男性逻各斯中心,改变女性的从属地位,其结果是徒劳无益,甚至是可悲的。所以,随着当代女性积极进一步参与诸多公共领域,女性网络文学除了在情感等方面的诉求,应该还要体现更为广阔的叙事需求。而且,女性网络文学创作除了话题局限外,其创作模式呈“贵族化”的趋势,即无论是写作主体还是作品受众对象多为住在城市里的高学历女性,其作品也很少涉及农村妇女或打工群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剥夺社会中下层女性的话语权,对她们形成新的压迫,容易在女性主义内部形成新的“逻各斯”中心。女性在网络建构话语权的同时,要时刻关注这个悖论,帮助广大妇女切实提高自身的权益,而不是不自觉地排挤同性。
三
林树明先生在《迈向性别诗学》一文中提到的那样,“文学在建构主体的过程中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它不仅建构作者的主体性还建构读者的主体性。对于传播广泛而迅速的网络写作更是如此。网络文学的可写性和边缘性为女性书写、主体性的宣扬体构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但“男人作为主体,女人作为客体或者供他欣赏的物品——已经深刻地渗透到我们文化中——从高雅文化到色情文化再到流行文化,以及广告和日常生活中”,女性的次等地位深深扎根于女性和男性生活构造中,以至于几乎没有人去质疑其存在的合理性。如今,在网络文化的影响下,女性有了更多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但父权社会对于“女性神话”的幻想,并没有完全消失,其存在形式甚至更具有隐蔽性,女性在建构主体性的过程中,一方面要积极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传播带来的契机,书写自我、展示自我、发展自我;另一方面,女性在建构话语谱系的过程中,要看到文艺与权力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互动性和渗透性的特点,以及主流意识形态与文学艺术之间“配合共谋”的深层关联的特征,要时刻警惕重新陷入男权话语中心的危险,在消除性别歧视,对抗父权意识形态时要讲究策略,时刻保持主体性和警惕性,以避免自身沦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牺牲品。
注: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网络文化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资助。
参考文献:
[1] Bonnie S.Anderson.A History of Their Own:Women in Europe from Prehistory to the Present.New York:Harper & Row Publishers,1988.
[2] Ruth Robbins.Literary Feminisms.New York:St.Martin’s Press,2000.
[3] 韩蕊:《近半数网购用户常买服装:2010-2011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行为研究》,《纺织服装周刊》,2011年第6期。
[4] 彭华民:《消费社会学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5] 周月诗:《笔尖的舞蹈——女性文学和女性批评策略》,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6] 乔纳森·卡勒,李平译:《文学理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7] 王仕勇:《理解网络文化——媒介与社会的视角》,重庆出版社,2011年版。
[8] 周忠厚:《文学批评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9] 林树明:《迈向性别诗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
[10] 西莉亚·卢瑞,张萍译:《消费文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作者简介:黄伟珍,女,1982—,福建南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文学、中西文化比较,工作单位:西南石油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