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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6世纪晚期之前,伦敦人基本不吃青菜。下层阶级们常吃的是一种由切碎的草药、蔬菜、燕麦煮成的粥,加盐调味,有时能放点炖肉。上层社会的宴席上干脆没有蔬菜的影子,因为它们太普通。在街上,小贩叫卖朝鲜蓟、甘蓝、洋葱、萝卜、花菜、甜菜、豌豆、豆角、胡萝卜、露笋。当季水果也被大量用在烹饪里。李子和李子干,葡萄干,浆果,,醋栗,桑葚,无花果和苹果被用来做果馅烘饼,煮成浓酱和调味汁。胶质高的水果则用来做果酱。甜煮水果切成片,在盘边摆成几何纹样。新鲜的苹果,梨,有时是葡萄,在饭前开胃,或饭后甜点。
不过,以上景象在富裕家庭厨房里才能出现,伦敦多的是穷人。一家挤在一个房间里,厨房固然是奢望,连基本的厨具和调味品也买不齐,燃料也昂贵得很。这样,主妇就必须经常光顾街边提供熟食和快餐的小食店。男人们在小酒馆里吃饭。酒馆里供应面包、奶酪和淡啤酒,或者把主顾自带的材料弄熟。小店一般都赊帐,粉笔写在黑板上。工人到周末领了薪水一并结清。逐渐地,酒馆成了半个家,家成了B&B——提供床铺的早餐的小店。D.H.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的矿工妻子,对此情形不满而哀怨而漠然,虽然那是北方矿上的事,和伦敦情形也相去不远。
市场也是工薪阶层采购便宜食品的去处。现烤好的布丁和派,煎好的香肠和热腾腾的姜汁面包都切成片,在手推车上叫卖。这些东西有的是小贩自制,有的是从点心店里批发来的,或者干脆是以点心店名义代销。不过,市场里的东西也不完全是供应穷人。卖牡蛎的姑娘是市场一景,打扮得整齐,专等着有钱人路过帮衬。因为牡蛎又有壮阳功效,当时小报上常以暧昧笔触形容这些“牡蛎西施”。
伦敦原汁原味地保留了资本主义的大部分特征,不愧是马克思写出《资本论》的城市。它今日阶级之分明,在超市的日常里也体现得充分。在“有机食品”、“对自己好一点”的标牌下流连,在不同产地的葡萄酒柜前精挑细选的,多半是化妆得体,衣着整齐,讲究健康生活的中产阶级。而大包大包攫取可乐、啤酒、薯片、冻肉的,往往是穿着同是超市售卖大众成衣的工人阶级。超市里还有一类货品,从纸巾、饼干到肉类、蔬菜,都标着“低价”、“今日最低价”的大红字,单件少有超过1磅的。蹒跚的老人们的推车里往往尽是这类红字商品,一看就知是靠养老金过活。有次看见一个矮小的老太太往收银台上放了一只冻得邦硬的火鸡腿,巨大得足以当凶器,才99便士,不知怎么有些心酸。
富人们去FORTUNE&MASON,哈罗兹(HARRODS)之类的高档食品市场采购。果酱有上百种,巧克力又上百种。有几百磅一斤的西班牙火腿,上千磅一斤的腌三文鱼以及伊朗鱼子酱。哈罗兹的食品商店里的品种更全,中心大玻璃橱窗里陈列着各种异国熟食,比如法式鸭胸和芦笋,西班牙炸小白鱼,地中海式沙拉,方便那些买了外国原料也不会烹调的英国人。
伦敦的历史有一大半是工人阶级书写,食物的历史也是如此。今日伦敦街头多速食。每隔三两步必定有卖三明治、饮料的大小店面。最常见的是“来一客”(Pret a manger)酱红色的招牌。其实就是一个装潢得比较好的连锁食堂。里面有桌无椅,自选柜内有包装好的白包或麦包三明治、短棍面包三明治、印度皮塔三明治,和罐装瓶装饮料,取之交钱后可以在店堂内站而食之。食物的味道也许是进步了,可是其粗糙感和工具性依然是工薪阶级日常食物的专利。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伦敦桥下的波若(Borough)市场忽然成为中产阶级和绿色平民的恩物。西班牙火腿,农场鲜黄油,姜猪,意大利橄榄,还有大量的游客。这些幸运的游客,多半是被知根知底的本地人拉来的。拉来的原因之一,是可以热情地对朋友说:“来吃吃这个!”,还不用花一个子儿。摊贩,或者说是对美食有强烈热情的农民、渔民、作坊主们,把货品切成不小的块,任人品尝。试吃人从摊位前流水般淌过,摊主瞄都不瞄他们一眼,大有“他叼任他叼,明月照松岗”之自信自得。
不过,以上景象在富裕家庭厨房里才能出现,伦敦多的是穷人。一家挤在一个房间里,厨房固然是奢望,连基本的厨具和调味品也买不齐,燃料也昂贵得很。这样,主妇就必须经常光顾街边提供熟食和快餐的小食店。男人们在小酒馆里吃饭。酒馆里供应面包、奶酪和淡啤酒,或者把主顾自带的材料弄熟。小店一般都赊帐,粉笔写在黑板上。工人到周末领了薪水一并结清。逐渐地,酒馆成了半个家,家成了B&B——提供床铺的早餐的小店。D.H.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的矿工妻子,对此情形不满而哀怨而漠然,虽然那是北方矿上的事,和伦敦情形也相去不远。
市场也是工薪阶层采购便宜食品的去处。现烤好的布丁和派,煎好的香肠和热腾腾的姜汁面包都切成片,在手推车上叫卖。这些东西有的是小贩自制,有的是从点心店里批发来的,或者干脆是以点心店名义代销。不过,市场里的东西也不完全是供应穷人。卖牡蛎的姑娘是市场一景,打扮得整齐,专等着有钱人路过帮衬。因为牡蛎又有壮阳功效,当时小报上常以暧昧笔触形容这些“牡蛎西施”。
伦敦原汁原味地保留了资本主义的大部分特征,不愧是马克思写出《资本论》的城市。它今日阶级之分明,在超市的日常里也体现得充分。在“有机食品”、“对自己好一点”的标牌下流连,在不同产地的葡萄酒柜前精挑细选的,多半是化妆得体,衣着整齐,讲究健康生活的中产阶级。而大包大包攫取可乐、啤酒、薯片、冻肉的,往往是穿着同是超市售卖大众成衣的工人阶级。超市里还有一类货品,从纸巾、饼干到肉类、蔬菜,都标着“低价”、“今日最低价”的大红字,单件少有超过1磅的。蹒跚的老人们的推车里往往尽是这类红字商品,一看就知是靠养老金过活。有次看见一个矮小的老太太往收银台上放了一只冻得邦硬的火鸡腿,巨大得足以当凶器,才99便士,不知怎么有些心酸。
富人们去FORTUNE&MASON,哈罗兹(HARRODS)之类的高档食品市场采购。果酱有上百种,巧克力又上百种。有几百磅一斤的西班牙火腿,上千磅一斤的腌三文鱼以及伊朗鱼子酱。哈罗兹的食品商店里的品种更全,中心大玻璃橱窗里陈列着各种异国熟食,比如法式鸭胸和芦笋,西班牙炸小白鱼,地中海式沙拉,方便那些买了外国原料也不会烹调的英国人。
伦敦的历史有一大半是工人阶级书写,食物的历史也是如此。今日伦敦街头多速食。每隔三两步必定有卖三明治、饮料的大小店面。最常见的是“来一客”(Pret a manger)酱红色的招牌。其实就是一个装潢得比较好的连锁食堂。里面有桌无椅,自选柜内有包装好的白包或麦包三明治、短棍面包三明治、印度皮塔三明治,和罐装瓶装饮料,取之交钱后可以在店堂内站而食之。食物的味道也许是进步了,可是其粗糙感和工具性依然是工薪阶级日常食物的专利。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伦敦桥下的波若(Borough)市场忽然成为中产阶级和绿色平民的恩物。西班牙火腿,农场鲜黄油,姜猪,意大利橄榄,还有大量的游客。这些幸运的游客,多半是被知根知底的本地人拉来的。拉来的原因之一,是可以热情地对朋友说:“来吃吃这个!”,还不用花一个子儿。摊贩,或者说是对美食有强烈热情的农民、渔民、作坊主们,把货品切成不小的块,任人品尝。试吃人从摊位前流水般淌过,摊主瞄都不瞄他们一眼,大有“他叼任他叼,明月照松岗”之自信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