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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名叫克利夫·雷蒙德·卡弗。家里人都叫他雷蒙德,朋友则叫他克利夫·雷蒙德。而我的名字却是小雷蒙德·克利夫·卡弗。我讨厌那个“小”字。在我小时候,爹总是管我叫弗罗格,那倒不错。可后来,他也开始像家里人那样,叫我小雷蒙德了。这样叫,一直叫到我十三四岁,那时我就扬言说了,谁要再这么叫我,就不睬他,爹只好改叫我道克。从此,直到他1967年6月17日去世,他都叫我道克,要么管我叫儿子。
爹死了,母亲打电话来报丧,是我妻子接的电话,当时我不在家,正打算一边工作一边到尹阿华大学的图书馆管理系就读。妻子一拿起电话,母亲就脱口而出:“雷蒙德死了!”一瞬间,妻子以为是我死了,后来母亲才讲清楚自己指的是谁,妻子便说:“感谢上帝,我还以为是我的雷蒙德呐!”
1934年他离开阿肯色去华盛顿州找工作,一路步行,搭便车,还要乘坐载货列车的空车厢,我不知道是否有一个梦想在推动他。我很怀疑。我觉得他并没有什么梦想,他上华盛顿州,只不过为了找一份待遇不错的稳定工作。稳定的工作,才是有意义的工作。他摘了一段时间苹果后,才在大峡谷水坝找到一份建筑工人的体力活,安顿下来。然后,存了一小笔钱买了一辆车,开回阿肯色去帮他的家人,我的祖父祖母搬家,举家迁往西部。他后来说,他们在原来的地方差不多要饿死了,这可不是瞎说的。也就在他回到阿肯色,那个镇叫利昂纳,很短的一段时间内,遇到了我母亲。他们是在人行道旁遇见的,那时他刚从一家小酒店出来。
“他是个酒鬼,”母亲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听他说话。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如果当时我有一颗水晶球就好了。”他们曾在一年前或别的时候的一次舞会上见过。母亲告诉我,他在她之前有过女朋友。“你父亲总是有女朋友的,甚至在我们结婚以后也有。而他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从来没有其他男人。我也没有失去过什么。”
就在他们去华盛顿州的当天,一个治安法官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于是,这个高高大大的乡村姑娘,和原来的农场工人,现在的建筑工人结了婚。新婚之夜,我母亲是在阿肯色公路旁的帐篷里,和我父亲家的人一起度过的。
在华盛顿州的奥马克,我父母住的地方比窝棚大不了多少。祖父母住在隔壁。爹仍然在水坝工作,后来,巨大的涡轮机发出了电,并途经几百英里,把水倒灌进加拿大,弗兰克林·罗斯福来建筑工地演讲,当时爹就站在人群中听。我爹说:“他一句也没提为了造水坝而死去的人。”他有几个朋友死在那里,他们有的来自阿肯色,有的来自俄克拉荷马,有的来自密苏里。
然后,他在克拉斯卡宁的锯木厂里找了一份工作,那个小镇在俄勒冈州,紧靠着哥伦比亚河。我就是在那儿出生的,母亲还保留着一张照片,上面,我爹自豪地抱着我,站在那家工厂的门前,脸冲着镜头。我的帽子歪斜着,差不多快要掉下来了,而我爹反戴着帽子,帽檐向后,正咧开嘴大笑。他是去上班,还是已经下了班?看来都不重要了,反正他有一份工作,还有一个家庭,这就是他血气方刚的青年时代。
1941年,我们搬到华盛顿州的雅基马,爹找到的活儿是当锯木工,锯木工的技术还是在克拉斯卡宁时学会的。战争爆发后,并没有叫他去服役,因为他的工作对战争来说十分重要。军队需要加工好的木材,他就把自己的锯条弄得非常锋利,甚至能锯掉你手臂上的汗毛。
自从我们搬到雅基马后,爹把他的亲戚也安置到了那里。到四十年代中期,我爹家族的其他成员:他的兄弟、他的姐妹,还有她们的丈夫,直至叔舅、表堂兄妹、侄甥辈,以及他们的整个家庭和朋友,都从阿肯色搬来了。一切都是因为我爹带了个头。男人都到喀斯卡特山的博伊西,我爹干活的地方去干活,女人都到罐头厂去包装苹果。照我母亲的说法,很快,每个人都比我爹过得好了。我的母亲说:“你爹存不住钱,钱把他的口袋烧了个洞。他总是在为别人忙活。”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住进的第一所房子,是在雅基马的第十五南大街1515号,厕所是安在门外的。每到万圣节夜晚,或者随便哪一个该死的夜晚,邻家十几岁的孩子都会把厕所挪到别处,挪到隔壁马路上去。我爹就不得不找人来帮忙,把厕所重新搬回家。那些孩子还会把厕所移到别人家去,栽在院子中央,有一次,他们竟把它点上了火。但是,并非我家的房子厕所是在屋外的,等我大起来,有了足够的力气时,一看见别人家的厕所有人进去,就朝那里扔石头。这叫做轰炸厕所。可是这样没多久,渐渐每户人家的厕所都移进了屋,还装了管道,但我家的厕所仍在外面,是这一带惟一的一个了。我很害羞,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学校老师怀斯先生开车送我回家,开到我家前面的地方,我就要他把我放下来了,我对他谎称我就住在这里。
我还记得有一天夜里,父亲很晚才回家,母亲却将他关在门外。他喝醉了,当他撞门时,我能感觉到房子在震颤。等他强行打开窗想要爬进来时,我母亲就用一只淘箩砸他,正好砸在他的眼睛中间,将他打了出去。我看见他倒在草地上。多年后,我曾经掂量过这只淘箩,重得像一根擀面杖,一边想象着,有人要是被这类玩艺儿砸中头,感觉会怎样。
我还记得就在那段日子,爹曾经把我带到卧室,让我坐在床上,对我说我可能要去拉沃姑姑那儿住上一阵。我不明白,我干了什么,不得不住到外面去。但不管怎样,这件事后来好歹不了了之了,因为我仍然和家里人在一起,没有住到别处去。
我记得母亲总是把他的威士忌倒进水槽。有时全部倒掉,有时怕他发现,只倒掉一半,另外再加满水。有一次我尝了尝他的威士忌,那东西味道实在可怕,我想象不出还有谁会去喝它。
很长时间我们没有汽车,大约在1949年,要么就是在1950年,我们终于搞到了一辆,一辆1938年产的福特牌。但第一个星期,我们就吃尽它的苦头,我爹不得不将一只马达重修了一下。
“我们在镇上开的是最旧的汽车,”我母亲说,“我们用来修车的钱都可以买一辆凯迪拉克了。”有时她在驾驶室的车底板下发现谁落下的口红,还有带花边的手帕,就对我说:“看见没有?一定是哪个荡妇留在车里的。”
一次我看见母亲端了一锅热水跑进我爹睡觉的房间。她把爹的手从被窝里拉出来,浸到水里。我站在走廊里看着。我想知道有什么结果。她告诉我,这样能使爹在睡梦中开口说话。她肯定爹有些事瞒着她,而她有必要知道。
我记得,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们总是搭乘北岸公司的车,穿过雅基马的喀斯喀特山脉到西雅图去,住在万斯旅馆,到一家名叫“就餐铃声” 的咖啡店吃东西。有一次我们还到伊瓦尔的蛤蜊养殖场,去喝了好多杯热的蛤蜊汤。
1956年,我高中毕业的那一年,我爹把在雅基马的工厂里的活儿辞了,又在切斯特找了一份工。切斯特是加利福尼亚北部的一个小镇,那儿有家小锯木厂。当时换工作的理由是,他可以得到更高的工资,他们还含糊不清地向他保证,几年之内可以让他当锯木工的头儿,但我想,根本原因还是,我爹习惯于奔波,仅仅是想到其他地方碰碰运气罢了。雅基马的生活对他来说太刻板,没有起色,而且一年前,他奔了两次丧,他的父母在六个月内相继谢世。
我毕业没几天,正准备和母亲收拾行李搬到切斯特去,我爹的信到了。信是用铅笔写的,信上说,他已经病了一段时间了,要我们用不着担心,他被锯子割伤了,可能有一些碎钢屑弄进了伤口。不管怎样,他说他出了事,像煞要失去工作。这封信里,还附着一张别人的明信片,没有签过名,那人告诉我母亲,爹差不多要死了,他一直在喝“纯威士忌”。
当我们赶到切斯特时,爹正住在属于公司的活动房里,一时间,我竟认不出他来了。有一阵子,我很不愿意去认他。他瘦极了,皮包骨头,又苍白,又困惑,看上去不知所措的样子。他的裤子没有系好。他好像不是我爹。母亲开始哭起来。我爹用胳膊勾住她,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却好像什么事也不明白的样子。我们三个就在活动房里住下了,我们尽量照顾好他,但我爹的病仍然不见好转。那个夏天,还有秋天的一些时候,我和他一起到锯木厂上班。我们早上起床,一边吃鸡蛋和烤面包,一边听收音机,出门时带着盛午饭的饭桶。早晨八点钟,我们一起走进工厂的大门,要到下班的时候,我才能再见到他。十一月份,我回到雅基马,好和女朋友离得近一点,那女孩,我是准备和她结婚的。
他继续在切斯特的工厂干活,直到第二年的二月份摔倒在岗位上,被送进了医院。我母亲问我能不能回去帮忙,我就赶上从雅基马到切斯特的巴士,并指望这趟车能把他们送回雅基马。我爹得的病,除了身体上的,还伴有一次精神崩溃,虽然当时我们不知道病症的名称。在回雅基马的途中,他什么话也不说,甚至问他最直接的问题,“雷蒙德,你感觉怎么样?”“你行吗,爹?”都不回答。如果他要交流,完全是可以交流的,只要动动头,或把手掌往上抬起,都可以表示他的意思,我不知道,或者我不在乎。在路上他惟一说话的那次,是在一个月以后,那时我在俄勒冈的一条碎石路上开快车,快得连汽车的消音器都松掉了,只听他对我说:“你开得太快了。”
回到雅基马看了一个医生,这医生一定要让我爹去看精神科。我母亲和我爹不得不领了所谓的救济,由国家来向精神科医生付费。那个精神病医生问我爹:“总统是谁?”这个问题我爹能够回答。我爹说:“艾克。”不过,他们仍然把他送进了山谷纪念医院的十五楼,给他做电休克疗法。后来我结了婚,开始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第一个孩子,也是在这家医院出生的,那时我爹仍被关在那里,我妻子就在他下面的一层楼生孩子。孩子一生出来,我就上楼向我爹通报。他们让我穿过一扇钢门,指给我看我爹在哪里。他坐在一张躺椅上,毯子盖过了膝盖。嘿,我想,我爹到底是怎么了?我坐到他旁边对他说,他现在当祖父了。他等了一分钟,然后说:“我确实感觉像个祖父。”他就是这么说的。他没有笑,也没有动。那个房间有很多病人。我抱住他,他开始哭起来。
不管怎样,后来他出了院。现在算来也是好多年过去了,当时他没法工作,只好坐在房子附近,考虑下一步该做什么,他这辈子作了什么孽,让他落到这地步。而我母亲辞了工作去打零工。多年后,她总是提到所谓的“雷蒙德生病”的那段住院以及出院后的日子。而生病一词,对我来说,意思已完全不同了。
1964年,通过朋友的帮助,我爹很幸运地被一家木材厂雇用,那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克拉马斯。他一个人先搬到那里,看看能不能应付。他住在离厂不远的木屋里,木屋只有一个房间,与他刚到西部时和母亲住的地方差不多。他给母亲写潦草的信,还要她在电话中把信念给我听。他在信中轻描淡写地提到了近况,去上班的每一天,都把它当作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天,他还告诉她,这样第二天就容易过了,接下去也是如此。他要她代他向我问好。他说,如果他在夜里睡不着觉,就想我,还想我们在一起的好时光。终于,两个月过后,他恢复了一些自信。他可以胜任工作了,并且不再担心会让其他人感到难过。当他蛮有把握时,就让我母亲搬去他那里。
他曾经有六年没有工作,那段时间不能享受任何东西:房子、汽车、家具,还有电器,包括我母亲最喜欢、并引以为豪的大冰箱。他还丢了自己好听的名字,雷蒙德·卡弗,成了某个付不起钱的男人,他的自尊心也丢了。他甚至失去了性功能。我母亲告诉我妻子:“雷蒙德生病的日子,虽然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们却什么也干不成。我倒无所谓,不过我想他是要的。”
那些年,我努力挣钱养家糊口,但事情一桩接一桩地发生,我们发现经常得搬家。我不能像我爹那样生活。一个圣诞节,我终于逮到机会告诉他,我要当作家。也许,过去我告诉过他我要当整形外科医生来着。“你会写什么?”他想知道。接着,他像是要帮我回答似地说:“写你熟悉的事。写我们一起去钓鱼的事。”我说我会的,但我知道我不会写。他说,“把你写的东西给我看看。”我说好的,却没有做到。我没有写什么钓鱼的事,我想他不会特别在意这一点的,他也没必要知道我那些日子在写什么,况且,他从来不读书。然而我还是想象自己在为他写。
后来他死了。那时我远在尹阿华城,有一肚子的话要对他说。我来不及和他做最后的告别,也没有对他说,他干新的工作真了不起,我很骄傲他能恢复过来。
母亲说,那天晚上他下班回家,晚饭吃了很多,然后坐在桌旁,喝净了剩下的威士忌,酒瓶是第二天发现的,藏在垃圾箱底的咖啡渣下面。他喝完酒,就站起来睡到床上,过一会儿,母亲也上了床。但夜里母亲又不得不爬起来,移到躺椅上去。她说:“他呼噜打得很响,吵得我睡不着。”第二天早晨再看他时,他仰面躺着,嘴张开,脸颊凹陷下去。她说,已经发灰僵硬了。她知道他已死,不需要医生来告诉她,但还是叫来一个医生,然后她就给我打电话,电话是我妻子接的。
母亲保存的过去那些在华盛顿州时拍的照片里,有一张是我爹站在汽车前,一手握着啤酒瓶,一手提着一串鱼。当时他反戴着帽子,帽檐向后,脸上的表情很局促。我向母亲讨来这张照片,她给了我,还给了我一些别的东西。我把照片贴在我家墙上,每次搬家,照片总跟着一起搬。我不断仔细地端详这张照片,想要弄明白发生在我爹身上的事,也好为自己理清头绪。但是我弄不明白。渐渐地,我爹离我越来越远了,回到时间中去。终于在一次搬家时,照片被我弄丢了。于是,我试着去回忆,同时想法讲一讲我爹的事情,我想,我们在许多重要方面都很相像。当我住在旧金山南部郊区的一座公寓里时,写了一首诗,当时我发现我像爹一样有了酗酒的麻烦。诗能够把我和他联系起来。
父亲二十二岁时的照片
十月。在这潮湿、陌生的厨房里
我研究着父亲羞怯的年轻人的脸。
绵羊般的笑靥,一手提着一串
尖细的黄鲈鱼,另一只手里
是一瓶加斯伯牌啤酒。
他穿着绒布衬衫和牛仔裤,靠在
1934年产的福特汽车的挡泥板前。
戴着旧帽子,翘起的帽檐遮住了双耳,
他要为子孙后代摆出勇敢而健壮的姿态。
我父亲一辈子都想变得勇敢。
但他的眼睛将他出卖,还有那双
疲软的手,提着一串死鲈鱼
以及那瓶啤酒。父亲,我爱你,
但怎么能从我这个同样控制不了酒精,
甚至找不到鱼的人嘴里,说出谢谢你。
那首诗倒是真实的,只有我爹的死期不真实,应该是在六月,而不是像第一行诗中写的那样在十月。我想多一个音节,好使单词拖长一点(注:六月:June,2个单节;十月:October,4个音节。暗指作者想推迟父亲的死期。)。再说,我想留住一个月正好容我写一首诗——那个月的日子,微弱的灯光,空气中飘着烟雾,事物正在死亡,正在腐烂。六月是夏天的夜晚和白天,是毕业典礼,是结婚周年,是我一个孩子的生日。六月,不是我父亲死去的月份。
举行完葬礼回家后,大家全挪到院子里去,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走过来对我说:“想必他会比在这里的时候快活。”我一直注视着她离开。我还记得她的帽子上有一只小圆球。然后,我父亲的某个表兄,我想不起来他叫什么了,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说:“我们都会想念他的。”我知道他这么说并不完全是出于礼貌。
我哭起来,这是得到噩耗后的第一次,以前也没有时间这样痛哭过。现在,突然间,我却大哭不止。那个夏天的中午,我抱住我的妻子哭泣,当她对我说话,安慰我的时候,仍然在哭。
我听见大家在对我母亲说些安慰的吊唁之辞,令人高兴的是,我爹方面的亲戚都来了,我想我记住了那天人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可能什么时候好把它讲述出来。但我做不到了,因为我几乎都忘光了。惟一记住的就是,那个中午我爹和我的名字被反复提起,我知道他们在谈论我爹。雷蒙德,这些人不停地说着,用我童年时就熟悉的甜美的声音说着。雷蒙德。
爹死了,母亲打电话来报丧,是我妻子接的电话,当时我不在家,正打算一边工作一边到尹阿华大学的图书馆管理系就读。妻子一拿起电话,母亲就脱口而出:“雷蒙德死了!”一瞬间,妻子以为是我死了,后来母亲才讲清楚自己指的是谁,妻子便说:“感谢上帝,我还以为是我的雷蒙德呐!”
1934年他离开阿肯色去华盛顿州找工作,一路步行,搭便车,还要乘坐载货列车的空车厢,我不知道是否有一个梦想在推动他。我很怀疑。我觉得他并没有什么梦想,他上华盛顿州,只不过为了找一份待遇不错的稳定工作。稳定的工作,才是有意义的工作。他摘了一段时间苹果后,才在大峡谷水坝找到一份建筑工人的体力活,安顿下来。然后,存了一小笔钱买了一辆车,开回阿肯色去帮他的家人,我的祖父祖母搬家,举家迁往西部。他后来说,他们在原来的地方差不多要饿死了,这可不是瞎说的。也就在他回到阿肯色,那个镇叫利昂纳,很短的一段时间内,遇到了我母亲。他们是在人行道旁遇见的,那时他刚从一家小酒店出来。
“他是个酒鬼,”母亲说,“我不知道为什么听他说话。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如果当时我有一颗水晶球就好了。”他们曾在一年前或别的时候的一次舞会上见过。母亲告诉我,他在她之前有过女朋友。“你父亲总是有女朋友的,甚至在我们结婚以后也有。而他是我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从来没有其他男人。我也没有失去过什么。”
就在他们去华盛顿州的当天,一个治安法官为他们举行了婚礼,于是,这个高高大大的乡村姑娘,和原来的农场工人,现在的建筑工人结了婚。新婚之夜,我母亲是在阿肯色公路旁的帐篷里,和我父亲家的人一起度过的。
在华盛顿州的奥马克,我父母住的地方比窝棚大不了多少。祖父母住在隔壁。爹仍然在水坝工作,后来,巨大的涡轮机发出了电,并途经几百英里,把水倒灌进加拿大,弗兰克林·罗斯福来建筑工地演讲,当时爹就站在人群中听。我爹说:“他一句也没提为了造水坝而死去的人。”他有几个朋友死在那里,他们有的来自阿肯色,有的来自俄克拉荷马,有的来自密苏里。
然后,他在克拉斯卡宁的锯木厂里找了一份工作,那个小镇在俄勒冈州,紧靠着哥伦比亚河。我就是在那儿出生的,母亲还保留着一张照片,上面,我爹自豪地抱着我,站在那家工厂的门前,脸冲着镜头。我的帽子歪斜着,差不多快要掉下来了,而我爹反戴着帽子,帽檐向后,正咧开嘴大笑。他是去上班,还是已经下了班?看来都不重要了,反正他有一份工作,还有一个家庭,这就是他血气方刚的青年时代。
1941年,我们搬到华盛顿州的雅基马,爹找到的活儿是当锯木工,锯木工的技术还是在克拉斯卡宁时学会的。战争爆发后,并没有叫他去服役,因为他的工作对战争来说十分重要。军队需要加工好的木材,他就把自己的锯条弄得非常锋利,甚至能锯掉你手臂上的汗毛。
自从我们搬到雅基马后,爹把他的亲戚也安置到了那里。到四十年代中期,我爹家族的其他成员:他的兄弟、他的姐妹,还有她们的丈夫,直至叔舅、表堂兄妹、侄甥辈,以及他们的整个家庭和朋友,都从阿肯色搬来了。一切都是因为我爹带了个头。男人都到喀斯卡特山的博伊西,我爹干活的地方去干活,女人都到罐头厂去包装苹果。照我母亲的说法,很快,每个人都比我爹过得好了。我的母亲说:“你爹存不住钱,钱把他的口袋烧了个洞。他总是在为别人忙活。”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住进的第一所房子,是在雅基马的第十五南大街1515号,厕所是安在门外的。每到万圣节夜晚,或者随便哪一个该死的夜晚,邻家十几岁的孩子都会把厕所挪到别处,挪到隔壁马路上去。我爹就不得不找人来帮忙,把厕所重新搬回家。那些孩子还会把厕所移到别人家去,栽在院子中央,有一次,他们竟把它点上了火。但是,并非我家的房子厕所是在屋外的,等我大起来,有了足够的力气时,一看见别人家的厕所有人进去,就朝那里扔石头。这叫做轰炸厕所。可是这样没多久,渐渐每户人家的厕所都移进了屋,还装了管道,但我家的厕所仍在外面,是这一带惟一的一个了。我很害羞,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学校老师怀斯先生开车送我回家,开到我家前面的地方,我就要他把我放下来了,我对他谎称我就住在这里。
我还记得有一天夜里,父亲很晚才回家,母亲却将他关在门外。他喝醉了,当他撞门时,我能感觉到房子在震颤。等他强行打开窗想要爬进来时,我母亲就用一只淘箩砸他,正好砸在他的眼睛中间,将他打了出去。我看见他倒在草地上。多年后,我曾经掂量过这只淘箩,重得像一根擀面杖,一边想象着,有人要是被这类玩艺儿砸中头,感觉会怎样。
我还记得就在那段日子,爹曾经把我带到卧室,让我坐在床上,对我说我可能要去拉沃姑姑那儿住上一阵。我不明白,我干了什么,不得不住到外面去。但不管怎样,这件事后来好歹不了了之了,因为我仍然和家里人在一起,没有住到别处去。
我记得母亲总是把他的威士忌倒进水槽。有时全部倒掉,有时怕他发现,只倒掉一半,另外再加满水。有一次我尝了尝他的威士忌,那东西味道实在可怕,我想象不出还有谁会去喝它。
很长时间我们没有汽车,大约在1949年,要么就是在1950年,我们终于搞到了一辆,一辆1938年产的福特牌。但第一个星期,我们就吃尽它的苦头,我爹不得不将一只马达重修了一下。
“我们在镇上开的是最旧的汽车,”我母亲说,“我们用来修车的钱都可以买一辆凯迪拉克了。”有时她在驾驶室的车底板下发现谁落下的口红,还有带花边的手帕,就对我说:“看见没有?一定是哪个荡妇留在车里的。”
一次我看见母亲端了一锅热水跑进我爹睡觉的房间。她把爹的手从被窝里拉出来,浸到水里。我站在走廊里看着。我想知道有什么结果。她告诉我,这样能使爹在睡梦中开口说话。她肯定爹有些事瞒着她,而她有必要知道。
我记得,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们总是搭乘北岸公司的车,穿过雅基马的喀斯喀特山脉到西雅图去,住在万斯旅馆,到一家名叫“就餐铃声” 的咖啡店吃东西。有一次我们还到伊瓦尔的蛤蜊养殖场,去喝了好多杯热的蛤蜊汤。
1956年,我高中毕业的那一年,我爹把在雅基马的工厂里的活儿辞了,又在切斯特找了一份工。切斯特是加利福尼亚北部的一个小镇,那儿有家小锯木厂。当时换工作的理由是,他可以得到更高的工资,他们还含糊不清地向他保证,几年之内可以让他当锯木工的头儿,但我想,根本原因还是,我爹习惯于奔波,仅仅是想到其他地方碰碰运气罢了。雅基马的生活对他来说太刻板,没有起色,而且一年前,他奔了两次丧,他的父母在六个月内相继谢世。
我毕业没几天,正准备和母亲收拾行李搬到切斯特去,我爹的信到了。信是用铅笔写的,信上说,他已经病了一段时间了,要我们用不着担心,他被锯子割伤了,可能有一些碎钢屑弄进了伤口。不管怎样,他说他出了事,像煞要失去工作。这封信里,还附着一张别人的明信片,没有签过名,那人告诉我母亲,爹差不多要死了,他一直在喝“纯威士忌”。
当我们赶到切斯特时,爹正住在属于公司的活动房里,一时间,我竟认不出他来了。有一阵子,我很不愿意去认他。他瘦极了,皮包骨头,又苍白,又困惑,看上去不知所措的样子。他的裤子没有系好。他好像不是我爹。母亲开始哭起来。我爹用胳膊勾住她,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却好像什么事也不明白的样子。我们三个就在活动房里住下了,我们尽量照顾好他,但我爹的病仍然不见好转。那个夏天,还有秋天的一些时候,我和他一起到锯木厂上班。我们早上起床,一边吃鸡蛋和烤面包,一边听收音机,出门时带着盛午饭的饭桶。早晨八点钟,我们一起走进工厂的大门,要到下班的时候,我才能再见到他。十一月份,我回到雅基马,好和女朋友离得近一点,那女孩,我是准备和她结婚的。
他继续在切斯特的工厂干活,直到第二年的二月份摔倒在岗位上,被送进了医院。我母亲问我能不能回去帮忙,我就赶上从雅基马到切斯特的巴士,并指望这趟车能把他们送回雅基马。我爹得的病,除了身体上的,还伴有一次精神崩溃,虽然当时我们不知道病症的名称。在回雅基马的途中,他什么话也不说,甚至问他最直接的问题,“雷蒙德,你感觉怎么样?”“你行吗,爹?”都不回答。如果他要交流,完全是可以交流的,只要动动头,或把手掌往上抬起,都可以表示他的意思,我不知道,或者我不在乎。在路上他惟一说话的那次,是在一个月以后,那时我在俄勒冈的一条碎石路上开快车,快得连汽车的消音器都松掉了,只听他对我说:“你开得太快了。”
回到雅基马看了一个医生,这医生一定要让我爹去看精神科。我母亲和我爹不得不领了所谓的救济,由国家来向精神科医生付费。那个精神病医生问我爹:“总统是谁?”这个问题我爹能够回答。我爹说:“艾克。”不过,他们仍然把他送进了山谷纪念医院的十五楼,给他做电休克疗法。后来我结了婚,开始自己的生活,我们的第一个孩子,也是在这家医院出生的,那时我爹仍被关在那里,我妻子就在他下面的一层楼生孩子。孩子一生出来,我就上楼向我爹通报。他们让我穿过一扇钢门,指给我看我爹在哪里。他坐在一张躺椅上,毯子盖过了膝盖。嘿,我想,我爹到底是怎么了?我坐到他旁边对他说,他现在当祖父了。他等了一分钟,然后说:“我确实感觉像个祖父。”他就是这么说的。他没有笑,也没有动。那个房间有很多病人。我抱住他,他开始哭起来。
不管怎样,后来他出了院。现在算来也是好多年过去了,当时他没法工作,只好坐在房子附近,考虑下一步该做什么,他这辈子作了什么孽,让他落到这地步。而我母亲辞了工作去打零工。多年后,她总是提到所谓的“雷蒙德生病”的那段住院以及出院后的日子。而生病一词,对我来说,意思已完全不同了。
1964年,通过朋友的帮助,我爹很幸运地被一家木材厂雇用,那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克拉马斯。他一个人先搬到那里,看看能不能应付。他住在离厂不远的木屋里,木屋只有一个房间,与他刚到西部时和母亲住的地方差不多。他给母亲写潦草的信,还要她在电话中把信念给我听。他在信中轻描淡写地提到了近况,去上班的每一天,都把它当作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天,他还告诉她,这样第二天就容易过了,接下去也是如此。他要她代他向我问好。他说,如果他在夜里睡不着觉,就想我,还想我们在一起的好时光。终于,两个月过后,他恢复了一些自信。他可以胜任工作了,并且不再担心会让其他人感到难过。当他蛮有把握时,就让我母亲搬去他那里。
他曾经有六年没有工作,那段时间不能享受任何东西:房子、汽车、家具,还有电器,包括我母亲最喜欢、并引以为豪的大冰箱。他还丢了自己好听的名字,雷蒙德·卡弗,成了某个付不起钱的男人,他的自尊心也丢了。他甚至失去了性功能。我母亲告诉我妻子:“雷蒙德生病的日子,虽然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们却什么也干不成。我倒无所谓,不过我想他是要的。”
那些年,我努力挣钱养家糊口,但事情一桩接一桩地发生,我们发现经常得搬家。我不能像我爹那样生活。一个圣诞节,我终于逮到机会告诉他,我要当作家。也许,过去我告诉过他我要当整形外科医生来着。“你会写什么?”他想知道。接着,他像是要帮我回答似地说:“写你熟悉的事。写我们一起去钓鱼的事。”我说我会的,但我知道我不会写。他说,“把你写的东西给我看看。”我说好的,却没有做到。我没有写什么钓鱼的事,我想他不会特别在意这一点的,他也没必要知道我那些日子在写什么,况且,他从来不读书。然而我还是想象自己在为他写。
后来他死了。那时我远在尹阿华城,有一肚子的话要对他说。我来不及和他做最后的告别,也没有对他说,他干新的工作真了不起,我很骄傲他能恢复过来。
母亲说,那天晚上他下班回家,晚饭吃了很多,然后坐在桌旁,喝净了剩下的威士忌,酒瓶是第二天发现的,藏在垃圾箱底的咖啡渣下面。他喝完酒,就站起来睡到床上,过一会儿,母亲也上了床。但夜里母亲又不得不爬起来,移到躺椅上去。她说:“他呼噜打得很响,吵得我睡不着。”第二天早晨再看他时,他仰面躺着,嘴张开,脸颊凹陷下去。她说,已经发灰僵硬了。她知道他已死,不需要医生来告诉她,但还是叫来一个医生,然后她就给我打电话,电话是我妻子接的。
母亲保存的过去那些在华盛顿州时拍的照片里,有一张是我爹站在汽车前,一手握着啤酒瓶,一手提着一串鱼。当时他反戴着帽子,帽檐向后,脸上的表情很局促。我向母亲讨来这张照片,她给了我,还给了我一些别的东西。我把照片贴在我家墙上,每次搬家,照片总跟着一起搬。我不断仔细地端详这张照片,想要弄明白发生在我爹身上的事,也好为自己理清头绪。但是我弄不明白。渐渐地,我爹离我越来越远了,回到时间中去。终于在一次搬家时,照片被我弄丢了。于是,我试着去回忆,同时想法讲一讲我爹的事情,我想,我们在许多重要方面都很相像。当我住在旧金山南部郊区的一座公寓里时,写了一首诗,当时我发现我像爹一样有了酗酒的麻烦。诗能够把我和他联系起来。
父亲二十二岁时的照片
十月。在这潮湿、陌生的厨房里
我研究着父亲羞怯的年轻人的脸。
绵羊般的笑靥,一手提着一串
尖细的黄鲈鱼,另一只手里
是一瓶加斯伯牌啤酒。
他穿着绒布衬衫和牛仔裤,靠在
1934年产的福特汽车的挡泥板前。
戴着旧帽子,翘起的帽檐遮住了双耳,
他要为子孙后代摆出勇敢而健壮的姿态。
我父亲一辈子都想变得勇敢。
但他的眼睛将他出卖,还有那双
疲软的手,提着一串死鲈鱼
以及那瓶啤酒。父亲,我爱你,
但怎么能从我这个同样控制不了酒精,
甚至找不到鱼的人嘴里,说出谢谢你。
那首诗倒是真实的,只有我爹的死期不真实,应该是在六月,而不是像第一行诗中写的那样在十月。我想多一个音节,好使单词拖长一点(注:六月:June,2个单节;十月:October,4个音节。暗指作者想推迟父亲的死期。)。再说,我想留住一个月正好容我写一首诗——那个月的日子,微弱的灯光,空气中飘着烟雾,事物正在死亡,正在腐烂。六月是夏天的夜晚和白天,是毕业典礼,是结婚周年,是我一个孩子的生日。六月,不是我父亲死去的月份。
举行完葬礼回家后,大家全挪到院子里去,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走过来对我说:“想必他会比在这里的时候快活。”我一直注视着她离开。我还记得她的帽子上有一只小圆球。然后,我父亲的某个表兄,我想不起来他叫什么了,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说:“我们都会想念他的。”我知道他这么说并不完全是出于礼貌。
我哭起来,这是得到噩耗后的第一次,以前也没有时间这样痛哭过。现在,突然间,我却大哭不止。那个夏天的中午,我抱住我的妻子哭泣,当她对我说话,安慰我的时候,仍然在哭。
我听见大家在对我母亲说些安慰的吊唁之辞,令人高兴的是,我爹方面的亲戚都来了,我想我记住了那天人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可能什么时候好把它讲述出来。但我做不到了,因为我几乎都忘光了。惟一记住的就是,那个中午我爹和我的名字被反复提起,我知道他们在谈论我爹。雷蒙德,这些人不停地说着,用我童年时就熟悉的甜美的声音说着。雷蒙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