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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罪犯心理档案是对罪犯实施分类管理、开展监狱心理教育和心理矫正的科学依据。罪犯心理档案制度目前在监狱部门推广运用过程中存在不健全之处,本文拟对出现的遗漏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 罪犯心理档案 心理矫正
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
罪犯心理档案是指监狱通过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评定等测评方法形成的有关罪犯性格特点、心理障碍及疾病、行为习惯和心理发展轨迹等方面的认识,以及对罪犯实施过的矫治方案的文字记载材料。设置罪犯心理档案便于监狱及时了解罪犯的心理状况和行为倾向,是实行罪犯分类管理和心理矫正的心理学依据。它对合理安排心理学教育、及时干预罪犯心理危机、防范监狱内犯罪和自杀事件、确保监狱改造秩序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一、目前我国罪犯心理档案的管理现状
目前国内大部分监狱为每名服刑人员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随人走,有利于监狱管理人员对罪犯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治疗,提高了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但由于建立罪犯心理档案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依赖专业的心理应用技术支持、不断补充形成完整的动态研究数据,罪犯心理档案制度在部分监狱的推广运用中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罪犯心理档案的内容不完整。
详实的罪犯心理活动记录是了解罪犯心理动态、实施心理矫正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如果没有充分的数据和事实材料,心理档案就形同虚设,不能为下一步的心理状态分析和心理信息掌握奠定基础,从而影响心理矫正的效果。目前部分监狱的罪犯心理档案涵盖内容过于简单,只有罪犯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心理测试结果、家庭关系等简要记载,不足以全面反映罪犯的人格状况,使得罪犯心理档案制度流于形式。
(二)罪犯心理档案的动态性载入滞后。
犯罪心理的治疗是一个不间断推进的实践过程,罪犯从实施犯罪到认罪服刑,环境和处遇条件发生巨大变化,抑郁、沮丧、痛苦、悔恨等消极情绪几乎一直伴随着他们,影响着罪犯的改造态度和改造行为。对罪犯消极情绪的心理治疗是促进罪犯心理状态良性转变、提高改造质量的必需手段。如果对罪犯各阶段心理状态的变化情况不能准确记载或直接忽略,就难以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和情绪困境。目前一些监狱在完成罪犯心理档案建成后就将其放置一边,不再跟进记载,没有能够将心理档案的建设和补充工作贯穿于罪犯改造的始终。
(三)建档缺乏专业技术能力和求实态度。
罪犯心理档案的建设和使用蕴含着心理矫正的特定目的和意义,它要求罪犯原始心理资料具备真实客观性、心理分析方法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心理测试与评估更加深层次化、心理状况的动态追踪不断跟进。而一些监狱管理人员对罪犯心理档案的应用目的模糊不知,机械地完成罪犯心理档案的填充内容,不进行详细地查证和核实就凭个人印象或主观猜测复制、粘贴既成的心理分析报告,致使心理档案记载严重不实、千篇一律。这与部分监狱管理人员不具备心理学知识,不了解罪犯心理档案的功能和价值密切相关。
二、对我国犯罪心理档案的完善对策
为积极发挥罪犯心理档案的矫正导向作用,针对目前罪犯心理档案建设和应用情况的不足之处,提出以下完善意见:
(一)加强罪犯心理档案的内容建设。
罪犯心理档案应当在常规个人基本资料以外增加如下内容:入监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的心理调查和心理测试结果;罪犯的心理矫正方案和实施情况记录,包括已使用的心理矫正措施和疗效、实施矫正的人员安排和评定意见、罪犯的配合态度等;服刑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对罪犯心理变化影响的情况记录;罪犯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记录;罪犯的社会化程度演变情况;罪犯的个性缺陷与主客观原因等。此外,还应当挖掘、记载罪犯人性中闪光的一面,并在心理矫治过程中辅助其正视自我价值,摆脱不良情绪的困扰,从而强化帮教和监督作用。
(二)不断充实和健全罪犯心理档案,将补充心理信息的工作贯穿于罪犯改造的全过程。
罪犯心理信息应随变化立即归入存档,不得延误或遗漏信息录入。动态的心理档案能够反映出罪犯的心理变化情况,监狱管理人员可据此识别罪犯有无心理障碍、障碍类别以及心理矫正措施的运用效果;预测罪犯未来行为倾向,对危险犯加强控制、防范于未然,对改善者给予鼓励和支持、帮助其深化认识。因此,监狱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在心理档案中补充反映罪犯心理和行为变化轨迹的文字、图片等同步性材料,丰富心理档案的实质性内容,为罪犯心理科学鉴定和心理矫正提供充分的依据。
(三)提高罪犯心理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心理档案管理人员不仅是监狱警察,还承担着心理矫正人员的双重职责。心理档案的建设和心理测试数据的科学录入,必须由懂得心理学的专业人员指导进行,对罪犯心理档案中原始资料的使用也必须结合心理学知识综合理解和运用,这都要求罪犯心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心理学教育培训的特殊专业人员,能够用专门的技术、科学的方法做好心理档案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同时,他们应当具备强烈的责任心,采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洞察、发掘罪犯隐蔽的心理问题及其根源,并为其提供专业帮助、减少罪犯的心理症障、消除罪犯的不良行为和消极情绪。□
(作者: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6级侦查学硕士,现为重庆消防武警总队长寿区支队干事)
参考文献:
[1]吴宗宪.国外罪犯心理矫治.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
[2]何为民.罪犯改造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章恩友.罪犯心理矫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关键词 罪犯心理档案 心理矫正
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
罪犯心理档案是指监狱通过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评定等测评方法形成的有关罪犯性格特点、心理障碍及疾病、行为习惯和心理发展轨迹等方面的认识,以及对罪犯实施过的矫治方案的文字记载材料。设置罪犯心理档案便于监狱及时了解罪犯的心理状况和行为倾向,是实行罪犯分类管理和心理矫正的心理学依据。它对合理安排心理学教育、及时干预罪犯心理危机、防范监狱内犯罪和自杀事件、确保监狱改造秩序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一、目前我国罪犯心理档案的管理现状
目前国内大部分监狱为每名服刑人员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随人走,有利于监狱管理人员对罪犯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治疗,提高了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但由于建立罪犯心理档案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依赖专业的心理应用技术支持、不断补充形成完整的动态研究数据,罪犯心理档案制度在部分监狱的推广运用中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罪犯心理档案的内容不完整。
详实的罪犯心理活动记录是了解罪犯心理动态、实施心理矫正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如果没有充分的数据和事实材料,心理档案就形同虚设,不能为下一步的心理状态分析和心理信息掌握奠定基础,从而影响心理矫正的效果。目前部分监狱的罪犯心理档案涵盖内容过于简单,只有罪犯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心理测试结果、家庭关系等简要记载,不足以全面反映罪犯的人格状况,使得罪犯心理档案制度流于形式。
(二)罪犯心理档案的动态性载入滞后。
犯罪心理的治疗是一个不间断推进的实践过程,罪犯从实施犯罪到认罪服刑,环境和处遇条件发生巨大变化,抑郁、沮丧、痛苦、悔恨等消极情绪几乎一直伴随着他们,影响着罪犯的改造态度和改造行为。对罪犯消极情绪的心理治疗是促进罪犯心理状态良性转变、提高改造质量的必需手段。如果对罪犯各阶段心理状态的变化情况不能准确记载或直接忽略,就难以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和情绪困境。目前一些监狱在完成罪犯心理档案建成后就将其放置一边,不再跟进记载,没有能够将心理档案的建设和补充工作贯穿于罪犯改造的始终。
(三)建档缺乏专业技术能力和求实态度。
罪犯心理档案的建设和使用蕴含着心理矫正的特定目的和意义,它要求罪犯原始心理资料具备真实客观性、心理分析方法具有科学性和有效性、心理测试与评估更加深层次化、心理状况的动态追踪不断跟进。而一些监狱管理人员对罪犯心理档案的应用目的模糊不知,机械地完成罪犯心理档案的填充内容,不进行详细地查证和核实就凭个人印象或主观猜测复制、粘贴既成的心理分析报告,致使心理档案记载严重不实、千篇一律。这与部分监狱管理人员不具备心理学知识,不了解罪犯心理档案的功能和价值密切相关。
二、对我国犯罪心理档案的完善对策
为积极发挥罪犯心理档案的矫正导向作用,针对目前罪犯心理档案建设和应用情况的不足之处,提出以下完善意见:
(一)加强罪犯心理档案的内容建设。
罪犯心理档案应当在常规个人基本资料以外增加如下内容:入监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的心理调查和心理测试结果;罪犯的心理矫正方案和实施情况记录,包括已使用的心理矫正措施和疗效、实施矫正的人员安排和评定意见、罪犯的配合态度等;服刑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其对罪犯心理变化影响的情况记录;罪犯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记录;罪犯的社会化程度演变情况;罪犯的个性缺陷与主客观原因等。此外,还应当挖掘、记载罪犯人性中闪光的一面,并在心理矫治过程中辅助其正视自我价值,摆脱不良情绪的困扰,从而强化帮教和监督作用。
(二)不断充实和健全罪犯心理档案,将补充心理信息的工作贯穿于罪犯改造的全过程。
罪犯心理信息应随变化立即归入存档,不得延误或遗漏信息录入。动态的心理档案能够反映出罪犯的心理变化情况,监狱管理人员可据此识别罪犯有无心理障碍、障碍类别以及心理矫正措施的运用效果;预测罪犯未来行为倾向,对危险犯加强控制、防范于未然,对改善者给予鼓励和支持、帮助其深化认识。因此,监狱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在心理档案中补充反映罪犯心理和行为变化轨迹的文字、图片等同步性材料,丰富心理档案的实质性内容,为罪犯心理科学鉴定和心理矫正提供充分的依据。
(三)提高罪犯心理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
心理档案管理人员不仅是监狱警察,还承担着心理矫正人员的双重职责。心理档案的建设和心理测试数据的科学录入,必须由懂得心理学的专业人员指导进行,对罪犯心理档案中原始资料的使用也必须结合心理学知识综合理解和运用,这都要求罪犯心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心理学教育培训的特殊专业人员,能够用专门的技术、科学的方法做好心理档案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同时,他们应当具备强烈的责任心,采用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洞察、发掘罪犯隐蔽的心理问题及其根源,并为其提供专业帮助、减少罪犯的心理症障、消除罪犯的不良行为和消极情绪。□
(作者: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6级侦查学硕士,现为重庆消防武警总队长寿区支队干事)
参考文献:
[1]吴宗宪.国外罪犯心理矫治.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
[2]何为民.罪犯改造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章恩友.罪犯心理矫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