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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我国企业间以票据为载体的信用支付体系仍未完全建立。为此,国家近年来出台一系列供应链金融、票据支付、应收账款账期的相关办法。文章运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简称商票)在国内各行业市场应用情况,并介绍了商票融资市场上各参与主体的展业方式,旨在找到一条适合商票自身特点、满足市场需求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 电子商业;汇票市场;融资
[DOI] 10.13939/j.cnki.zgsc.2021.23.026
1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研究背景
1.1 社会背景
目前企业间以票据为载体的信用支付体系仍未完全建立,因此出现大量下游大型企业压占上游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的现象。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2—2019年年末,我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年增长速度约为10%,而我国GDP年增长速度仅为7%左右,其中第二产业GDP年增长速度约为6%,应收账款增长速度远超GDP增长速度,说明国内企业应收账款存在积压问题;中小微企业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得不通过资产抵押形式获取银行授信,央行持续向商业银行释放流动性,2019年我国社会杠杆率GDP/M2为2.00,而美国2019年社会杠杆率为0.71数据来源于贸易经济网https://zh.tradingeconomics.com/. ,说明我国存在社会杠杆率GDP/M2居高不下、货币超发等社会问题。这对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研究具有社会效益。
1.2 政策背景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央政府近年来出台一系列供应链金融、票据支付、应收账款账期的相关办法,如《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进了供应链金融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应用进程,这一系列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电票市场、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切实把金融活水引流至实体经济,因此对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研究具有政策依据。
1.3 法律背景
为规范票据市场,《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物权法》相继出台,加之《九民纪要》进一步规范,使票据相关法规在实践中得以验证,票据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为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研究提供了法律基础。结合上述背景,对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研究既有社会效益,又具有政策法规的支持。
2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市场研究
研究商票在国内各行业中的市场,可以从各行业国内生产总值(GDP)入手。本文统计了2017—2020年上半年国内主要行业季度GDP增加值,并以此为自变量,分别与季度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发生额/余额、贴现发生额/余额进行相关性分析由于上海票交所于2016年成立,因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相关数据从2017年开始统计。 ,最终测算出行业指标(GDP)与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相关性,为商票市场研究提供思路。
根据表1分析得出如下结论:①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一、第二产业的商票开票需求量较大;②在工业、金融、建筑业及房地产行业等GDP贡献度较高的行业,商票的应用程度相对较高;③地产行业、金融业的商票贴现需求量较大,符合市场实际情况;④工业、批发零售行业同处于供应链中较末端,因此贴现需求量较大;⑤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行业及农林牧副渔行业由于交易周期较短,因此开票与贴现需求均较弱,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3 电子商业汇票融资市场研究
3.1 银行
近年来,受到国家支农支小政策影响和普惠金融的指标压力,银行正努力在供应链金融领域进行创新和探索,有的商业银行降低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的门槛,通过简化审批流程、线上化操作和压降贴现利率的手段,提高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融资效率并降低了成本;有的银行利用加大区块链平台投资建设,把体系内授信客户的应收账款转化为电子债权凭证在其平台上进行拆分和流转,以整合授信客户的渠道资源,抢占商票融资市场先机。但是由于电子债券凭证这一概念并未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直接挂钩,存在一定的监管和法律風险,其可行性需要进一步验证或改进。
3.2 保理公司
保理公司作为应收账款买卖最合理的参与者,在票据融资市场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地位,2019年10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保理公司业务受到极大规范,保理公司聚焦于应收账款,并加强了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企业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如今保理公司既是票据融资业务的重要通道,也是票据转贴现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因而受到票据融资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广泛认可。
3.3 证券公司
目前标准化票据仍处于试行阶段,电子承兑汇票无法作为底层资产直接被用于证券化融资,证券公司作为票据市场新晋参与者,对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非标准资产转变为标准化资产展现出了极大兴趣,通过与评级AA+增信机构合作、对接私募基金等形式,证券公司正加大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研发,如果能够通过监管机构审核,将能够极大程度降低票据的融资成本,加速标准化票据的进程。
3.4 担保公司
在银行承兑汇票未能参与的空白领域,担保公司作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流转、融资的保证方,在票据市场上起到了信用补足的作用,经过担保公司承兑/背书保证过的商票,不论是在流转还是融资方面均具有极大优势,同时担保公司也在积极与其他机构合作。
3.5 其他类金融机构
持牌的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票据交易平台等,通过成立SPV(特殊目的机构/公司)对票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再通过挂牌的形式向公众募集资金,进而在控制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同时,达到票据融资的目的。
4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未来发展设想 4.1 基于财税联动的额度控制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贸易背景真实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金的用途和流向,因此其审查一直以来都是票据融资审查的重要环节,贸易背景归根结底是用于判断企业的電子商业承兑汇票开票/贴现额度是否合理的依据,因此监管机构可从额度控制入手,通过财税联动形式,将经过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营业额作为企业开票/贴现额度依据之一,再通过统一票据操作端口,如一家企业只能在基本户开通ECDS系统或单独开发ECDS系统客户端等形式,达到额度控制的目的。
4.2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票据供应链产品串联
目前诸多机构,如浙商银行、中企云链等注重区块链技术在票据市场上的应用,旨在将应收账款转变为电子债权凭证,并对其进行拆分以整合体系内授信客户资源,但是上述电子债权凭证仅能够在单一机构的体系内进行流通,并未真正面向整个票据市场,因此具有局限性。相关机构可以考虑将自有区块链平台与上海票交所的供应链票据业务进行对接,将电子债权凭证的交易规则、法律权责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串联,从而达到扩大适用场景、嫁接市场的目的。
4.3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买卖合法化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时,存在核心企业以实际交易未达成为抗辩理由向持票企业提出拒付的法律风险,而在票据进行流转之后,由于《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无因性原则,票据到期拒付是无法对抗合理获得票据的善意第三方的,因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可以放在票据流转的首尾环节进行,这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买卖合法化提供了可能。设想一家企业在开票/承兑时就被要求把交易背景真实性的相关承诺记载在备注栏,经过数次背书流转后,该票据持票人以一定折扣将票据挂在专业票据交易平台出售,三方企业通过平台合法购买该张票据并持有到期,折扣部分即为收益,从票据法角度并无不妥,如果结合第一点设想对开票/售票企业进行总额度控制,就为商票变现提供了广泛的融资渠道。
4.4 发挥三方机构的信用补足功能
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受银行授信额度的限制,很难满足企业日常结算的需要,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虽然能够满足企业日常结算需要,但是难以融资变现。参与商票融资市场的资金方可以考虑将审批责任和票据风险下放给三方机构,以达到提高效率、转嫁风险的双重目的,三方机构如专业担保公司作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人,则通过票面背书保证、提供承兑保证函的形式承担或有责任,对票据的到期付款义务提供差额补足保证,同时三方机构可以考虑通过上述形式参与供应链票据、标准化票据的创新,以求拓宽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从交易模式创新向多点综合创新转变。
5 结语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应收账款的重要载体、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工具之一,在未来具有较大的应用和创新空间,经过前文对商票市场及商票融资市场的研究不难看出,在开票用票领域,建筑业、地产、工业制造业等成熟链式行业对商票具有较大需求;在商票贴现领域,如工业、批发零售业,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应用场景推广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商票流转支付领域,不论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还是交易模式创新,商票市场中的各参与主体均具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刘丽.应收账款票据化探析[J].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2010,17(4):9-10.
[2]徐雪梅.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市场,2019(18):114-115.
[作者简介] 谢松(1987—),男,汉族,江苏徐州人,经济学硕士,江苏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方向:供应链金融及票据融资。
[关键词] 电子商业;汇票市场;融资
[DOI] 10.13939/j.cnki.zgsc.2021.23.026
1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研究背景
1.1 社会背景
目前企业间以票据为载体的信用支付体系仍未完全建立,因此出现大量下游大型企业压占上游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的现象。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12—2019年年末,我国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年增长速度约为10%,而我国GDP年增长速度仅为7%左右,其中第二产业GDP年增长速度约为6%,应收账款增长速度远超GDP增长速度,说明国内企业应收账款存在积压问题;中小微企业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得不通过资产抵押形式获取银行授信,央行持续向商业银行释放流动性,2019年我国社会杠杆率GDP/M2为2.00,而美国2019年社会杠杆率为0.71数据来源于贸易经济网https://zh.tradingeconomics.com/. ,说明我国存在社会杠杆率GDP/M2居高不下、货币超发等社会问题。这对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研究具有社会效益。
1.2 政策背景
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央政府近年来出台一系列供应链金融、票据支付、应收账款账期的相关办法,如《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推进了供应链金融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应用进程,这一系列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电票市场、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切实把金融活水引流至实体经济,因此对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研究具有政策依据。
1.3 法律背景
为规范票据市场,《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物权法》相继出台,加之《九民纪要》进一步规范,使票据相关法规在实践中得以验证,票据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为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研究提供了法律基础。结合上述背景,对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研究既有社会效益,又具有政策法规的支持。
2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市场研究
研究商票在国内各行业中的市场,可以从各行业国内生产总值(GDP)入手。本文统计了2017—2020年上半年国内主要行业季度GDP增加值,并以此为自变量,分别与季度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发生额/余额、贴现发生额/余额进行相关性分析由于上海票交所于2016年成立,因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相关数据从2017年开始统计。 ,最终测算出行业指标(GDP)与商票及其融资市场的相关性,为商票市场研究提供思路。
根据表1分析得出如下结论:①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一、第二产业的商票开票需求量较大;②在工业、金融、建筑业及房地产行业等GDP贡献度较高的行业,商票的应用程度相对较高;③地产行业、金融业的商票贴现需求量较大,符合市场实际情况;④工业、批发零售行业同处于供应链中较末端,因此贴现需求量较大;⑤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行业及农林牧副渔行业由于交易周期较短,因此开票与贴现需求均较弱,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3 电子商业汇票融资市场研究
3.1 银行
近年来,受到国家支农支小政策影响和普惠金融的指标压力,银行正努力在供应链金融领域进行创新和探索,有的商业银行降低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的门槛,通过简化审批流程、线上化操作和压降贴现利率的手段,提高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融资效率并降低了成本;有的银行利用加大区块链平台投资建设,把体系内授信客户的应收账款转化为电子债权凭证在其平台上进行拆分和流转,以整合授信客户的渠道资源,抢占商票融资市场先机。但是由于电子债券凭证这一概念并未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直接挂钩,存在一定的监管和法律風险,其可行性需要进一步验证或改进。
3.2 保理公司
保理公司作为应收账款买卖最合理的参与者,在票据融资市场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地位,2019年10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保理公司业务受到极大规范,保理公司聚焦于应收账款,并加强了对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企业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如今保理公司既是票据融资业务的重要通道,也是票据转贴现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因而受到票据融资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广泛认可。
3.3 证券公司
目前标准化票据仍处于试行阶段,电子承兑汇票无法作为底层资产直接被用于证券化融资,证券公司作为票据市场新晋参与者,对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非标准资产转变为标准化资产展现出了极大兴趣,通过与评级AA+增信机构合作、对接私募基金等形式,证券公司正加大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研发,如果能够通过监管机构审核,将能够极大程度降低票据的融资成本,加速标准化票据的进程。
3.4 担保公司
在银行承兑汇票未能参与的空白领域,担保公司作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流转、融资的保证方,在票据市场上起到了信用补足的作用,经过担保公司承兑/背书保证过的商票,不论是在流转还是融资方面均具有极大优势,同时担保公司也在积极与其他机构合作。
3.5 其他类金融机构
持牌的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票据交易平台等,通过成立SPV(特殊目的机构/公司)对票据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再通过挂牌的形式向公众募集资金,进而在控制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同时,达到票据融资的目的。
4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未来发展设想 4.1 基于财税联动的额度控制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贸易背景真实性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资金的用途和流向,因此其审查一直以来都是票据融资审查的重要环节,贸易背景归根结底是用于判断企业的電子商业承兑汇票开票/贴现额度是否合理的依据,因此监管机构可从额度控制入手,通过财税联动形式,将经过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营业额作为企业开票/贴现额度依据之一,再通过统一票据操作端口,如一家企业只能在基本户开通ECDS系统或单独开发ECDS系统客户端等形式,达到额度控制的目的。
4.2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票据供应链产品串联
目前诸多机构,如浙商银行、中企云链等注重区块链技术在票据市场上的应用,旨在将应收账款转变为电子债权凭证,并对其进行拆分以整合体系内授信客户资源,但是上述电子债权凭证仅能够在单一机构的体系内进行流通,并未真正面向整个票据市场,因此具有局限性。相关机构可以考虑将自有区块链平台与上海票交所的供应链票据业务进行对接,将电子债权凭证的交易规则、法律权责与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进行串联,从而达到扩大适用场景、嫁接市场的目的。
4.3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买卖合法化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时,存在核心企业以实际交易未达成为抗辩理由向持票企业提出拒付的法律风险,而在票据进行流转之后,由于《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无因性原则,票据到期拒付是无法对抗合理获得票据的善意第三方的,因此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可以放在票据流转的首尾环节进行,这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买卖合法化提供了可能。设想一家企业在开票/承兑时就被要求把交易背景真实性的相关承诺记载在备注栏,经过数次背书流转后,该票据持票人以一定折扣将票据挂在专业票据交易平台出售,三方企业通过平台合法购买该张票据并持有到期,折扣部分即为收益,从票据法角度并无不妥,如果结合第一点设想对开票/售票企业进行总额度控制,就为商票变现提供了广泛的融资渠道。
4.4 发挥三方机构的信用补足功能
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受银行授信额度的限制,很难满足企业日常结算的需要,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虽然能够满足企业日常结算需要,但是难以融资变现。参与商票融资市场的资金方可以考虑将审批责任和票据风险下放给三方机构,以达到提高效率、转嫁风险的双重目的,三方机构如专业担保公司作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人,则通过票面背书保证、提供承兑保证函的形式承担或有责任,对票据的到期付款义务提供差额补足保证,同时三方机构可以考虑通过上述形式参与供应链票据、标准化票据的创新,以求拓宽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从交易模式创新向多点综合创新转变。
5 结语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应收账款的重要载体、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工具之一,在未来具有较大的应用和创新空间,经过前文对商票市场及商票融资市场的研究不难看出,在开票用票领域,建筑业、地产、工业制造业等成熟链式行业对商票具有较大需求;在商票贴现领域,如工业、批发零售业,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应用场景推广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商票流转支付领域,不论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还是交易模式创新,商票市场中的各参与主体均具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刘丽.应收账款票据化探析[J].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2010,17(4):9-10.
[2]徐雪梅.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中国市场,2019(18):114-115.
[作者简介] 谢松(1987—),男,汉族,江苏徐州人,经济学硕士,江苏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方向:供应链金融及票据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