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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我市近年来在检查和处理的侵犯党员权利案件中,有一些案例是发人深省的——
子虚乌有的嫖娼案
去年初,某局副处长刘某(中共党员)在该局竞争上岗工作中报名竞争处长职位,刘某认为自己学历高,工作能力强,完全有可能竞争上处长职位。但考察名单公布后,却没有自己的名字,刘某感到很失望。于是联想到在工作中与局长张某(中共党员)曾发生过争执,认为自己没能作为考察对象,肯定是张某从中作梗,便怀恨在心。后刘某找到自己的好朋友谢某,说自己没有竞争上处长职位,是张某在“装怪”,要想办法报复张某。两人于是商定,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张某嫖娼,纪委一来查案,肯定会搞得张某身败名裂。之后,谢某将与其有嫖宿关系的卖淫女王某带到刘某办公室,一起编造张某与王某的嫖宿事实,并将张某照片交给王某,让她熟悉,以便在调查时易于辨认“作证”。事情败露后,纪委找刘谈话,刘承认与谢某、王某一起陷害张某的事实,目的是想出出气,给张某造点坏影响。
刘某身为党员干部,伙同他人故意捏造和虚构张某嫖娼这一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并且向纪检监察机关告发。其编造的事实足以使张某受到纪律追究,其行为属诬告陷害的违纪行为,严重侵犯了共产党员张某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刘某受到了党纪处分。
一个县委委员导演的贿选案
去年初,经酝酿讨论,杨某被列为某县县委委员候选人,参加正式选举。杨某为了保证自己在差额选举中当选,便找来其好友陈某、王某等4人(均为中共党员)商议后,决定杨某出资金,由陈某、王某等人分别去做党代会代表的工作。之后,陈某、王某等人分别请了共计36名党代会代表吃饭,席间提出希望他们选举时投杨某一票,并送给每位参加吃请的代表500元。在正式选举中,杨某顺利当选,其中上述36名党代表中有32人投了杨某的赞成票。
杨某为了达到自己当选的目的,与陈某、王某共谋,以请客吃饭、贿赂等手段,妨碍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杨某、陈某、王某等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公司经理公报私仇
1999年6月30日,某公司职工李某(中共党员)停薪留职期满。7月2日,李某找到公司经理陈某(中共党员),要求回公司上班,陈某答复说,公司岗位人员已满,希望他继续停薪留职。李提出如果继续停薪留职,他不再向公司缴纳停薪留职期间的有关费用,陈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闹得很不愉快。以后李某未回公司上班,也未向公司缴纳停薪留职期间的有关费用。当年12月6日,李某从公司有关人员处得知,陈某等人在一茶楼赌博,遂向公安机关举报,陈某被查获。陈某受到治安处罚和党纪追究。案发后,公司职工议论纷纷。当年12月底,陈某主持召开公司行政办公会,以李某未缴半年停薪留职期间的有关费用为由,决定对李某作自动离职处理。
本案中,陈某在公司职工议论中得知李某举报其赌博的行为后,利用职务之便,主持召开公司行政办公会,以李某未缴停薪留职期间的有关费用为由,决定对李某作自动离职处理,其行为侵犯了李某作为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符合打击报复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陈某受到党纪处分。
子虚乌有的嫖娼案
去年初,某局副处长刘某(中共党员)在该局竞争上岗工作中报名竞争处长职位,刘某认为自己学历高,工作能力强,完全有可能竞争上处长职位。但考察名单公布后,却没有自己的名字,刘某感到很失望。于是联想到在工作中与局长张某(中共党员)曾发生过争执,认为自己没能作为考察对象,肯定是张某从中作梗,便怀恨在心。后刘某找到自己的好朋友谢某,说自己没有竞争上处长职位,是张某在“装怪”,要想办法报复张某。两人于是商定,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张某嫖娼,纪委一来查案,肯定会搞得张某身败名裂。之后,谢某将与其有嫖宿关系的卖淫女王某带到刘某办公室,一起编造张某与王某的嫖宿事实,并将张某照片交给王某,让她熟悉,以便在调查时易于辨认“作证”。事情败露后,纪委找刘谈话,刘承认与谢某、王某一起陷害张某的事实,目的是想出出气,给张某造点坏影响。
刘某身为党员干部,伙同他人故意捏造和虚构张某嫖娼这一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并且向纪检监察机关告发。其编造的事实足以使张某受到纪律追究,其行为属诬告陷害的违纪行为,严重侵犯了共产党员张某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刘某受到了党纪处分。
一个县委委员导演的贿选案
去年初,经酝酿讨论,杨某被列为某县县委委员候选人,参加正式选举。杨某为了保证自己在差额选举中当选,便找来其好友陈某、王某等4人(均为中共党员)商议后,决定杨某出资金,由陈某、王某等人分别去做党代会代表的工作。之后,陈某、王某等人分别请了共计36名党代会代表吃饭,席间提出希望他们选举时投杨某一票,并送给每位参加吃请的代表500元。在正式选举中,杨某顺利当选,其中上述36名党代表中有32人投了杨某的赞成票。
杨某为了达到自己当选的目的,与陈某、王某共谋,以请客吃饭、贿赂等手段,妨碍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杨某、陈某、王某等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公司经理公报私仇
1999年6月30日,某公司职工李某(中共党员)停薪留职期满。7月2日,李某找到公司经理陈某(中共党员),要求回公司上班,陈某答复说,公司岗位人员已满,希望他继续停薪留职。李提出如果继续停薪留职,他不再向公司缴纳停薪留职期间的有关费用,陈某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闹得很不愉快。以后李某未回公司上班,也未向公司缴纳停薪留职期间的有关费用。当年12月6日,李某从公司有关人员处得知,陈某等人在一茶楼赌博,遂向公安机关举报,陈某被查获。陈某受到治安处罚和党纪追究。案发后,公司职工议论纷纷。当年12月底,陈某主持召开公司行政办公会,以李某未缴半年停薪留职期间的有关费用为由,决定对李某作自动离职处理。
本案中,陈某在公司职工议论中得知李某举报其赌博的行为后,利用职务之便,主持召开公司行政办公会,以李某未缴停薪留职期间的有关费用为由,决定对李某作自动离职处理,其行为侵犯了李某作为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符合打击报复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陈某受到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