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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企业初步建立了以董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层的权利和义务。但在现有法人治理结构的框架下,商业银行较长的委托代理链条,导致经营过程中仍存在着大量的道德风险。为此,本文对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有效解决“形似而神不似”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