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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在的文学期刊,什么文人画啦,作家书法啦,比牛毛还多。对文人画,我眼拙,说不出胖瘦。至于作家书法,哪一幅字几斤几两,我心里有杆秤。不怕你笑话,一本《圣教序》,我一临三十年,比婚龄还长。王手小说写得好,这个许多人知道;要是说王手书法了得,甚至堪比正儿八经的书法家,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说来奇巧,我最早看到的王手的书法作品竟是一张讣告。那年王手的老岳母过世,几个朋友结伴去看看。一路上没大没小的,经过一条巷弄时,贴在一堵墙上的一张讣告吸引了我。同行的几个人嗒嗒嗒地走远了,只有我站在枯灯下认真地从头看到尾。后来在灵堂外见到王手,我弱弱地问了一句:“外面那张讣告是谁写的?”王手沉稳地一笑,说:“是我写的。”我十分惊讶:“你字写得这么好啊!”王手的左右手互搓了一下,又是沉稳地一笑。
王手在市文联浸淫多年,什么书法展览,书法家现场挥毫等,自然是见多识广,也可以说见怪不怪,所以他的字既得正统,又有旁逸。有一次几个朋友去王手家吃饭,他围了一条围裙在厨房里“打仗”,我去他的书房看看。一进门,就看见了一桌的毛笔字,行书,满满的米芾味,满满的董其昌味。书桌一角,还叠了一摞宣纸,翻开一看,全都是一本正经的“闲作”。我出门问王手平常都临谁的字,临什么帖,他把一盘菜放到桌上,搓搓手,沉稳地一笑,说:“我不临谁的字,也不临谁的帖,自己写来舒服就好。”我几乎惊掉了下巴。这让我想起一则小故事:一个人说,你们都吃花菜,我要吃菜花;另一个人说,既然没有花菜,那就随便吃点什么吧;还有一个人说,哪怕是在沙漠里,就只剩下干粮了,我也要吃菜花。这么说吧,一个人叫“个性”,另一个人叫“随性”,还有一个人叫“任性”。王手属于哪一个呢?我想了想,应该是三体合一吧。贾平凹说,一个人把一件事情专心做二十年就成精了。王手练书法一不小心就练了三十多年,应该早已经“成精”了吧?
其实,王手还经常被邀写一些“展标”,在门口一立,令人刮目相看。最有趣的是,有一次王手母亲去一个朋友家串门,见客厅里有一幅书法作品,直夸这字写得好。朋友说,这就是你家王手写的呀。王手母亲一听,愣住了,呵呵不是,不呵呵也不是。
这一手,王手深藏不露。
二
练健美,王手也有三十多年了,资深。王手一般不去健身房,就在家里自己一个人练。今天练腹肌,明天练胸大肌,后天练肱二头肌。想练哪里就练哪里,想怎么练就怎么练,感觉舒服就好。现在你看王手坐在对面,就像阿诺德坐在对面,只要他把手臂摆上桌面,桌面就亮了。特别是两块胸肌,恍若两个竖式炸药包,炸得女生晕头转向,炸得男生气急败坏。难怪毕飞宇说:“我不喜欢来温州,因为我也是练健美的,我看见王手的胳臂比我的大腿还要粗,心里就难受。”所以说,女生喜欢夏天,王手也喜欢夏天。
王手家里在鞋都那边开了家鞋料店,叫“足够”,鞋带、鞋钉、鞋纸、鞋撑等等,什么都卖,什么都卖得好。这一点,看看他的获奖小说《第三把手》和非虚构作品《温州小店生意经》就知道了。生财有道。多年以后,王手有了一些收入,他的手撑开来就更大了。温州本地有一家纯人文民刊,多年呕心,一路蹒跚。某一次,在一个文人饭局上,有人提议让王手出点钱,资助一下。王手问一期需要多少?刊物主编说,有5万就够了。王手沉稳地一笑,说:“那先给20万吧。”一句话,风淡云轻,温暖了一桌子人。
如果没有记错,那年《江南》在雁荡山开笔会,期间,王手给大家带来了一车皮鞋,说是人手一双。后来,我把自己的那双皮鞋带回老家孝敬父亲,父亲眼睛一亮,横说直说,好,好。那样子比看到我还高兴。
这些年,王手接了不少这类事,如“第三届青年作家批评家论坛”“首届中国批评家奖颁奖典礼”等,王手或找朋友拉了赞助,或自己伸以援手,没有二话。
这一手,王手豪气。
三
说点酒事吧。
文人喝酒,就跟文人出轨一样,刺激,喜欢,还不掩饰。王手一次到底能喝多少酒呢?几个时常聚在一起的朋友说法不一,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且严重同意:几十年了,只见他脸红,没见他醉过,也从来不说酒话。
几个朋友里,黄兄哲贵酒量最好,无论白的、红的、黄的、啤的,都不在话下。许多年前还没有醉驾入刑一说。有一次,黄兄喝了一斤半国窖,还补了许多啤酒,把一干客人安顿好后,主动开车妥妥地带我回家。从此以后,我一见黄兄喝酒就立刻卧倒,或者气先短了三分。程兄紹国喝酒会“扣”,不会只把舌头打打湿,应付应付;也不会豪情万丈,一杯见底;只要脸色稍微泛红,感觉头重,赶紧就叫:“高血压!高血压!”酒,自然就喝哑了。我呢,酒量不好,偏偏不“扣”,贪杯,喜欢单口灌,结果笑话闹了一卡车,一年又一年。
王手不一样,确实不一样。各种颜色各种牌子各种价格的酒都喝,可就是见不到什么时候倒个满杯一气“喝”成。别人敬酒或自己敬酒时,王手总是把酒杯端到齐鼻的高度,沉稳地一笑,把该喝的酒喝了,然后双手放在胸前的桌布上擦一擦,再擦一擦,感觉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其实,喝了酒的王手不说颜值,特别有型:一头白发,满脸紫红;一半是岁月,一半是激情。简直帅出了天际。
好几次我私下里问过王手,你到底能喝多少。王手说,其实我也不清楚,几十年了,反正没吐过,偶尔难受一下。说完,又是沉稳地一笑。
这一手,王手高深莫测。
四
屈指一算,我和王手做朋友已经二十年了。二十年,这也是我成为地理意义上的城里人的“城龄”。二十年的罡风吹过,就算是两棵行道树,枝枝叶叶的目光也会缠绕在一起。
世纪之初,王手在市文联创研室谋职,也主编刊物。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把一只牛皮信封塞到门缝里,里面装的是一个小说。不久,小说发表了。因为署的是笔名,谁也不知道作者。后来不知哪一次,吃饭时随便聊起来,我说到了这件事,王手这才知情。王手认真地说了几句话。具体什么话我记不清楚了,但没过几天,我把小说投给了《花城》是个事实。又不久,当时的责编也就是现在的主编朱燕玲女士寄来便签,大意是说小说已拟刊用,别做它投。恍恍惚惚中,我无法说出这是一种什么情愫。许多年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泪雾迷蒙。小说随后就发表了。应该说,这是我第一次在一家公认的大型刊物上发出声音。我当然无法忘记,也不会忘记。此后几年,我陆陆续续在《花城》发表了几个中短篇小说,有一个还走出国门,去了日本。这些作品,无一不是先拿给王手“捉漏”,然后战战兢兢地投出去。可以说,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王手既是兄长,又是我的初审编辑。
那几年,我算是勤快,写了几个东西。写完中篇小说《美国》后,我拿给王手“捉漏”。接到王手的电话是几天后的一个下午,那时候我正在公园里认真走路。王手压低声音说,我在开会,有点无聊,顺便把你的小说看了。里面有个细节不对,主要是感觉不对。王手一二三说了几点,然后就挂了。后来,我就按照他的意思做了修改,再寄给《当代》。谢天谢地,发稿的责编正是吴玄先生。
这十多年里,由于家庭、工作和个人原因,我辍笔不耕。不是心枯,而是无奈。其间,王手和其他朋友一次次地表达了不同的惋惜。此情此意,我岂能没齿而忘?
我担心这篇短文的情绪陷入了泥淖,那实在是对描述对象的一种伤害。但是我又无法否认,每当想起王手或王手们,走在黑夜的路上,我会感觉自己突然亮了一下。
去年,莫言来温州领奖,主持人让他谈谈对温州文坛的看法。莫言风趣并客气地说了一段话,有喜感,也有认同:温州文坛产生了一大批优秀作家,这其中我大都认识,我在他们面前都是恭恭敬敬的,虽然他们的年纪都比我小。我见了他们很远就鞠躬,面带笑容,然后上去用两只手握他们一只手,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王手。为什么是王手?因为写得好啊。
其实,写得好的不是手,是心,是情怀。
王手者,吴琪捷也。这双手,既写字,也数钱,还端酒杯,更重要的是,它递给了朋友以及陌生的朋友们,这才是王手,王的手。
(责任编辑:丁小宁)
现在的文学期刊,什么文人画啦,作家书法啦,比牛毛还多。对文人画,我眼拙,说不出胖瘦。至于作家书法,哪一幅字几斤几两,我心里有杆秤。不怕你笑话,一本《圣教序》,我一临三十年,比婚龄还长。王手小说写得好,这个许多人知道;要是说王手书法了得,甚至堪比正儿八经的书法家,恐怕知道的人就不多了。
说来奇巧,我最早看到的王手的书法作品竟是一张讣告。那年王手的老岳母过世,几个朋友结伴去看看。一路上没大没小的,经过一条巷弄时,贴在一堵墙上的一张讣告吸引了我。同行的几个人嗒嗒嗒地走远了,只有我站在枯灯下认真地从头看到尾。后来在灵堂外见到王手,我弱弱地问了一句:“外面那张讣告是谁写的?”王手沉稳地一笑,说:“是我写的。”我十分惊讶:“你字写得这么好啊!”王手的左右手互搓了一下,又是沉稳地一笑。
王手在市文联浸淫多年,什么书法展览,书法家现场挥毫等,自然是见多识广,也可以说见怪不怪,所以他的字既得正统,又有旁逸。有一次几个朋友去王手家吃饭,他围了一条围裙在厨房里“打仗”,我去他的书房看看。一进门,就看见了一桌的毛笔字,行书,满满的米芾味,满满的董其昌味。书桌一角,还叠了一摞宣纸,翻开一看,全都是一本正经的“闲作”。我出门问王手平常都临谁的字,临什么帖,他把一盘菜放到桌上,搓搓手,沉稳地一笑,说:“我不临谁的字,也不临谁的帖,自己写来舒服就好。”我几乎惊掉了下巴。这让我想起一则小故事:一个人说,你们都吃花菜,我要吃菜花;另一个人说,既然没有花菜,那就随便吃点什么吧;还有一个人说,哪怕是在沙漠里,就只剩下干粮了,我也要吃菜花。这么说吧,一个人叫“个性”,另一个人叫“随性”,还有一个人叫“任性”。王手属于哪一个呢?我想了想,应该是三体合一吧。贾平凹说,一个人把一件事情专心做二十年就成精了。王手练书法一不小心就练了三十多年,应该早已经“成精”了吧?
其实,王手还经常被邀写一些“展标”,在门口一立,令人刮目相看。最有趣的是,有一次王手母亲去一个朋友家串门,见客厅里有一幅书法作品,直夸这字写得好。朋友说,这就是你家王手写的呀。王手母亲一听,愣住了,呵呵不是,不呵呵也不是。
这一手,王手深藏不露。
二
练健美,王手也有三十多年了,资深。王手一般不去健身房,就在家里自己一个人练。今天练腹肌,明天练胸大肌,后天练肱二头肌。想练哪里就练哪里,想怎么练就怎么练,感觉舒服就好。现在你看王手坐在对面,就像阿诺德坐在对面,只要他把手臂摆上桌面,桌面就亮了。特别是两块胸肌,恍若两个竖式炸药包,炸得女生晕头转向,炸得男生气急败坏。难怪毕飞宇说:“我不喜欢来温州,因为我也是练健美的,我看见王手的胳臂比我的大腿还要粗,心里就难受。”所以说,女生喜欢夏天,王手也喜欢夏天。
王手家里在鞋都那边开了家鞋料店,叫“足够”,鞋带、鞋钉、鞋纸、鞋撑等等,什么都卖,什么都卖得好。这一点,看看他的获奖小说《第三把手》和非虚构作品《温州小店生意经》就知道了。生财有道。多年以后,王手有了一些收入,他的手撑开来就更大了。温州本地有一家纯人文民刊,多年呕心,一路蹒跚。某一次,在一个文人饭局上,有人提议让王手出点钱,资助一下。王手问一期需要多少?刊物主编说,有5万就够了。王手沉稳地一笑,说:“那先给20万吧。”一句话,风淡云轻,温暖了一桌子人。
如果没有记错,那年《江南》在雁荡山开笔会,期间,王手给大家带来了一车皮鞋,说是人手一双。后来,我把自己的那双皮鞋带回老家孝敬父亲,父亲眼睛一亮,横说直说,好,好。那样子比看到我还高兴。
这些年,王手接了不少这类事,如“第三届青年作家批评家论坛”“首届中国批评家奖颁奖典礼”等,王手或找朋友拉了赞助,或自己伸以援手,没有二话。
这一手,王手豪气。
三
说点酒事吧。
文人喝酒,就跟文人出轨一样,刺激,喜欢,还不掩饰。王手一次到底能喝多少酒呢?几个时常聚在一起的朋友说法不一,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且严重同意:几十年了,只见他脸红,没见他醉过,也从来不说酒话。
几个朋友里,黄兄哲贵酒量最好,无论白的、红的、黄的、啤的,都不在话下。许多年前还没有醉驾入刑一说。有一次,黄兄喝了一斤半国窖,还补了许多啤酒,把一干客人安顿好后,主动开车妥妥地带我回家。从此以后,我一见黄兄喝酒就立刻卧倒,或者气先短了三分。程兄紹国喝酒会“扣”,不会只把舌头打打湿,应付应付;也不会豪情万丈,一杯见底;只要脸色稍微泛红,感觉头重,赶紧就叫:“高血压!高血压!”酒,自然就喝哑了。我呢,酒量不好,偏偏不“扣”,贪杯,喜欢单口灌,结果笑话闹了一卡车,一年又一年。
王手不一样,确实不一样。各种颜色各种牌子各种价格的酒都喝,可就是见不到什么时候倒个满杯一气“喝”成。别人敬酒或自己敬酒时,王手总是把酒杯端到齐鼻的高度,沉稳地一笑,把该喝的酒喝了,然后双手放在胸前的桌布上擦一擦,再擦一擦,感觉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其实,喝了酒的王手不说颜值,特别有型:一头白发,满脸紫红;一半是岁月,一半是激情。简直帅出了天际。
好几次我私下里问过王手,你到底能喝多少。王手说,其实我也不清楚,几十年了,反正没吐过,偶尔难受一下。说完,又是沉稳地一笑。
这一手,王手高深莫测。
四
屈指一算,我和王手做朋友已经二十年了。二十年,这也是我成为地理意义上的城里人的“城龄”。二十年的罡风吹过,就算是两棵行道树,枝枝叶叶的目光也会缠绕在一起。
世纪之初,王手在市文联创研室谋职,也主编刊物。有一次我心血来潮,把一只牛皮信封塞到门缝里,里面装的是一个小说。不久,小说发表了。因为署的是笔名,谁也不知道作者。后来不知哪一次,吃饭时随便聊起来,我说到了这件事,王手这才知情。王手认真地说了几句话。具体什么话我记不清楚了,但没过几天,我把小说投给了《花城》是个事实。又不久,当时的责编也就是现在的主编朱燕玲女士寄来便签,大意是说小说已拟刊用,别做它投。恍恍惚惚中,我无法说出这是一种什么情愫。许多年过去了,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泪雾迷蒙。小说随后就发表了。应该说,这是我第一次在一家公认的大型刊物上发出声音。我当然无法忘记,也不会忘记。此后几年,我陆陆续续在《花城》发表了几个中短篇小说,有一个还走出国门,去了日本。这些作品,无一不是先拿给王手“捉漏”,然后战战兢兢地投出去。可以说,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王手既是兄长,又是我的初审编辑。
那几年,我算是勤快,写了几个东西。写完中篇小说《美国》后,我拿给王手“捉漏”。接到王手的电话是几天后的一个下午,那时候我正在公园里认真走路。王手压低声音说,我在开会,有点无聊,顺便把你的小说看了。里面有个细节不对,主要是感觉不对。王手一二三说了几点,然后就挂了。后来,我就按照他的意思做了修改,再寄给《当代》。谢天谢地,发稿的责编正是吴玄先生。
这十多年里,由于家庭、工作和个人原因,我辍笔不耕。不是心枯,而是无奈。其间,王手和其他朋友一次次地表达了不同的惋惜。此情此意,我岂能没齿而忘?
我担心这篇短文的情绪陷入了泥淖,那实在是对描述对象的一种伤害。但是我又无法否认,每当想起王手或王手们,走在黑夜的路上,我会感觉自己突然亮了一下。
去年,莫言来温州领奖,主持人让他谈谈对温州文坛的看法。莫言风趣并客气地说了一段话,有喜感,也有认同:温州文坛产生了一大批优秀作家,这其中我大都认识,我在他们面前都是恭恭敬敬的,虽然他们的年纪都比我小。我见了他们很远就鞠躬,面带笑容,然后上去用两只手握他们一只手,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王手。为什么是王手?因为写得好啊。
其实,写得好的不是手,是心,是情怀。
王手者,吴琪捷也。这双手,既写字,也数钱,还端酒杯,更重要的是,它递给了朋友以及陌生的朋友们,这才是王手,王的手。
(责任编辑:丁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