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的重要难题,解决农村农民问题是构建和谐美丽中国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经济正在步入新常态,而金融服务作为经济的血脉能否适应新常态发展的要求,对于中国经济能否转型升级起着重要作用。十九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多次走进各地农村,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是使农民走出贫困、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的重要工作,关系到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
关键词:新常态 农村金融服务 策略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4(b)-045-02
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以来,浙江省各个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与城市相比仍然比较落后,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如何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又一重大难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提出开拓投融资渠道是强化乡村振兴的投入保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可以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要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能够加快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能够更好地实现农民创收。
1 经济新常态下浙江农村现状
浙江是我国农、林、牧、渔各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区,历史上孕育了以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为代表的农业文化。一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农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市场化改革,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农业农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2016年,农业增加值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农业总产值登上3000亿元台阶。以丽水、衢州、金华、温州、台州五地为例,截至2017年10月末,五地银行业低收入农户贷款余额51.78亿元,受益低收入农户7.51万户,帮助人均增收近2000元。
农村居民收入高、农村集体经济强。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866元,连续32年列各省区第1位。全省界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3500万个,量化资产1100亿元,近三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年集体财产性收入达到50亿元。全省2.7万多个村实现村庄整治全覆盖。
浙江省的经济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0—2016年7年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消费性支出与可支配收入基本呈现正相关,但消费性支出上涨幅度不大,可见虽然收入有所提高,农民生活习惯及消费习惯并没有较大改变。同时,浙江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贫困县发展落后,金融服务创新能力不足,如表1所示。
2 经济新常态下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各地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村条件加强了,贫困人口减少了,金融环境改善了,农村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变得更加丰富。虽然,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会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农业农村,但是城乡间的金融差距等问题仍然存在。
2.1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低,经营服务动力不足
目前,浙江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依然较落后,金融机构重点服务于城市,而对于相对偏远及业务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意愿较弱。金融机构一般以盈利为首要任务,而农村地区经济效益明显落后于城市,不管是从提高经营效率出发还是扩大盈利出发,金融机构都倾向于服务城市。2017年末,浙江省农信系统、农发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主要涉农银行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发放贷款余額64136户、128.87亿元,向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余额1772户、217.77亿元。虽然农业贷款发放增加,但对于粮食生产、菜篮子供应等的支持仍要加强,特别是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旅游等产业帮扶力度仍需加强。
2.2 农村金融网点偏少,服务方式单一
农村金融服务中遇到的瓶颈是服务方式较单调,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需求,2017年末,浙江主要涉农银行机构农村基础设施贷款1310.83亿元,农村住房改造贷款余额753.70亿元,移民搬迁贷款余额11.82亿元。一般农村金融机构选择间接融资这种方式,因此直接融资不足,一般贷款较普及,而绿色债券,“互联网+”,消费贷等新型产品较少。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不全面、中介服务发展不完善,乡镇企业一般规模不够大、管理能力较弱,使得金融机构不重视农村地区发展,金融网点偏少。加上农村信贷投放金额小、利润低、审批周期长、政策限制明显等因素影响,各银行机构的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积极性偏低。表2是以绍兴市为例进行的农民金融服务创新调查数据,调查发现不少农民对于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等新型方式不胜了解,同时有极强的意愿希望能够通过讲座加强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也希望拥有村镇理财中心,学习理财知识。
2.3 农村金融机构不足,金融服务创新能力弱
随着国家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对于金融服务逐渐显露出丰富多元的发展需求,特别是农村地区新生代农民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去银行存款、借款、转账汇款等基本服务。目前,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仍然局限于基本的银行业务,重点保障农民日常生产,但农村经济迅速发展要求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农民对投资、理财、新型消费贷等金融产品需求强烈。而大多农村金融机构一般在金融服务创新上较滞后,不能为农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尽管浙江省出台了相关政策来满足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迅速发展的一系列新需求,努力加快农村地区创新发展步伐,支持城乡一体化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由于分支行的限制,缺乏自主的创新选择权,缺少技术、人力等一系列支撑,不能形成地区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大部分金融机构对于农村的金融产品研发力度不够,缺少相应的创新机制,使得农村金融服务停滞不前。 3 经济新常态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多元策略
根据浙江省农民需要的金融服务创新调查。
3.1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市场化”策略
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显著特征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因此,农村地区要建立健全反映农村市场供求关系的金融服务体系,扩大农村金融服务开放程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在农村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样,不仅有助于加快非正规金融体系的正规化发展进程,弥补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足,还可以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使现有银行加快转型步伐,提升银行为农村地区服务的效率。但金融创新市场化也会带来风险加大的问题,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控制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金融风险。
3.2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法制化”策略
制定和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是农村金融创新道路上的基石,没有法律保障,普通农民很难得到公平的金融待遇,只有在农村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法律环境,才能使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更加畅通,同时解决由于创新带来的一系列金融风险问题,要落实农村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制定农村金融质量考评机制,保证金融服务效率。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法律在事前、事中、事后的落实和整改。
3.3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大众化”策略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大众化”策略就是实现“普惠金融”。民生金融必须取得优先地位,要解决农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要与农村落后金融服务的这个矛盾,让金融服务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后进地区,惠及所有人群,所以,“大众化”就是要降低农村金融服务的门槛,开展多种融资方式,规范发展民间借贷,拓宽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金融面向农村的特殊服务,使小额信贷、互联网金融等针对广大低收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新型農民培养工程,使金融变得通俗化、大众化,使得普通农民能够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投资机会。
综上所述,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低、金融产品创新不够,相对落后的农村金融服务依然不能满足农民贷款抵押等各类问题,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任务艰巨,只有加大政策力度,走农村市场化、法制化路线,才能真正实现普惠金融,是金融服务惠及普通村镇,受益于每一个农村百姓。
参考文献
[1] 郭海华,李兰花.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工业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协整分析[J].特区经济,2009(12).
[2] 宋冬林,李海峰.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证研究——基于1978-2009年的数据检验[J].经济问题,2011(10).
[3] 张余文.中国农村金誠发展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
①基金项目:本文为2016年浙江省供销社研究课题“依托供销合作社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研究”成果之一(16SSY24)。
作者简介:屠萍萍(1985-),女,汉族,浙江绍兴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农村金融方面的研究。
关键词:新常态 农村金融服务 策略选择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8)04(b)-045-02
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以来,浙江省各个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与城市相比仍然比较落后,城乡差距依然存在。如何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又一重大难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提出开拓投融资渠道是强化乡村振兴的投入保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可以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要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能够加快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能够更好地实现农民创收。
1 经济新常态下浙江农村现状
浙江是我国农、林、牧、渔各业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农区,历史上孕育了以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为代表的农业文化。一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农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市场化改革,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农业农村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2016年,农业增加值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农业总产值登上3000亿元台阶。以丽水、衢州、金华、温州、台州五地为例,截至2017年10月末,五地银行业低收入农户贷款余额51.78亿元,受益低收入农户7.51万户,帮助人均增收近2000元。
农村居民收入高、农村集体经济强。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866元,连续32年列各省区第1位。全省界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3500万个,量化资产1100亿元,近三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年集体财产性收入达到50亿元。全省2.7万多个村实现村庄整治全覆盖。
浙江省的经济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0—2016年7年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消费性支出与可支配收入基本呈现正相关,但消费性支出上涨幅度不大,可见虽然收入有所提高,农民生活习惯及消费习惯并没有较大改变。同时,浙江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贫困县发展落后,金融服务创新能力不足,如表1所示。
2 经济新常态下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各地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村条件加强了,贫困人口减少了,金融环境改善了,农村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变得更加丰富。虽然,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会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农业农村,但是城乡间的金融差距等问题仍然存在。
2.1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低,经营服务动力不足
目前,浙江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依然较落后,金融机构重点服务于城市,而对于相对偏远及业务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意愿较弱。金融机构一般以盈利为首要任务,而农村地区经济效益明显落后于城市,不管是从提高经营效率出发还是扩大盈利出发,金融机构都倾向于服务城市。2017年末,浙江省农信系统、农发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主要涉农银行机构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发放贷款余額64136户、128.87亿元,向农业龙头企业发放贷款余额1772户、217.77亿元。虽然农业贷款发放增加,但对于粮食生产、菜篮子供应等的支持仍要加强,特别是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旅游等产业帮扶力度仍需加强。
2.2 农村金融网点偏少,服务方式单一
农村金融服务中遇到的瓶颈是服务方式较单调,不能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需求,2017年末,浙江主要涉农银行机构农村基础设施贷款1310.83亿元,农村住房改造贷款余额753.70亿元,移民搬迁贷款余额11.82亿元。一般农村金融机构选择间接融资这种方式,因此直接融资不足,一般贷款较普及,而绿色债券,“互联网+”,消费贷等新型产品较少。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的资本市场发展不全面、中介服务发展不完善,乡镇企业一般规模不够大、管理能力较弱,使得金融机构不重视农村地区发展,金融网点偏少。加上农村信贷投放金额小、利润低、审批周期长、政策限制明显等因素影响,各银行机构的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积极性偏低。表2是以绍兴市为例进行的农民金融服务创新调查数据,调查发现不少农民对于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等新型方式不胜了解,同时有极强的意愿希望能够通过讲座加强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也希望拥有村镇理财中心,学习理财知识。
2.3 农村金融机构不足,金融服务创新能力弱
随着国家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对于金融服务逐渐显露出丰富多元的发展需求,特别是农村地区新生代农民已经不满足于传统的去银行存款、借款、转账汇款等基本服务。目前,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仍然局限于基本的银行业务,重点保障农民日常生产,但农村经济迅速发展要求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农民对投资、理财、新型消费贷等金融产品需求强烈。而大多农村金融机构一般在金融服务创新上较滞后,不能为农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尽管浙江省出台了相关政策来满足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迅速发展的一系列新需求,努力加快农村地区创新发展步伐,支持城乡一体化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由于分支行的限制,缺乏自主的创新选择权,缺少技术、人力等一系列支撑,不能形成地区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大部分金融机构对于农村的金融产品研发力度不够,缺少相应的创新机制,使得农村金融服务停滞不前。 3 经济新常态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多元策略
根据浙江省农民需要的金融服务创新调查。
3.1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市场化”策略
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显著特征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因此,农村地区要建立健全反映农村市场供求关系的金融服务体系,扩大农村金融服务开放程度,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在农村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这样,不仅有助于加快非正规金融体系的正规化发展进程,弥补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足,还可以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使现有银行加快转型步伐,提升银行为农村地区服务的效率。但金融创新市场化也会带来风险加大的问题,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控制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金融风险。
3.2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法制化”策略
制定和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是农村金融创新道路上的基石,没有法律保障,普通农民很难得到公平的金融待遇,只有在农村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法律环境,才能使农村金融机构运行更加畅通,同时解决由于创新带来的一系列金融风险问题,要落实农村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制定农村金融质量考评机制,保证金融服务效率。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法律在事前、事中、事后的落实和整改。
3.3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大众化”策略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大众化”策略就是实现“普惠金融”。民生金融必须取得优先地位,要解决农民日益增长的金融需要与农村落后金融服务的这个矛盾,让金融服务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后进地区,惠及所有人群,所以,“大众化”就是要降低农村金融服务的门槛,开展多种融资方式,规范发展民间借贷,拓宽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加强金融面向农村的特殊服务,使小额信贷、互联网金融等针对广大低收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立新型農民培养工程,使金融变得通俗化、大众化,使得普通农民能够获得更多的金融服务和金融投资机会。
综上所述,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较低、金融产品创新不够,相对落后的农村金融服务依然不能满足农民贷款抵押等各类问题,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任务艰巨,只有加大政策力度,走农村市场化、法制化路线,才能真正实现普惠金融,是金融服务惠及普通村镇,受益于每一个农村百姓。
参考文献
[1] 郭海华,李兰花.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工业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协整分析[J].特区经济,2009(12).
[2] 宋冬林,李海峰.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实证研究——基于1978-2009年的数据检验[J].经济问题,2011(10).
[3] 张余文.中国农村金誠发展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
①基金项目:本文为2016年浙江省供销社研究课题“依托供销合作社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研究”成果之一(16SSY24)。
作者简介:屠萍萍(1985-),女,汉族,浙江绍兴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农村金融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