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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湖广、陕西三省分省,是清代行政区划变迁史和地方行政制度变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本文从康熙、乾隆两部《清会典》记载的省制这一角度出发,对江南等省的分省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揭示了这是一个始于顺治十八年、终于康熙六年的渐变过程,清代的省制也在这个过程中完成了从旧到新的转变。本文又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分省过程结束后,"江南省"、"湖广省"等省名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