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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1世纪国际竞争主要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但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教育的质量,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但教师的历史使命与其社会地位不相符。因此全社会要从经济、文化和政治等方面全面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增强教师的使命感。
关键词: 教师地位 四个方面 提高途径
一、教师地位的重要性
教师的地位一般是指教师的社会地位,它是由教师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文化地位三方面构成的。其中经济地位主要是指教师职业在社会各职业中的经济收入水平,它决定了教师的职业声望、职业吸引力和教师从事该职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政治地位体现了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评价,以及教师在政治上应享有的各种待遇;文化地位体现了教师在掌握、传承和创造文化中的作用。[1]
教师社会地位的高低,可谓是人类社会兴衰或是将兴将衰的“晴雨表”。正如荀子所云:“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历经社会变革的反复验证:教师社会地位的高低对教师群体来说,则是一个事关为人师表的积极性发挥、专业性素养提高,乃至师资队伍稳定,以及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性问题。[2]因此提高教师地位势在必行,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教师地位的提高途径。
二、加强法律建设,依法保护教师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教育和教师非常重视,邓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尊重”的科学论断,并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教师的地位。之后,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确立和提升教师地位的法律。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师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虽然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确立了教师的法律地位,使社会上形成了尊师重教的氛围。但就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关于学生伤害教师的事件来看,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需要不断地根据现实情况完备法律条文,使教师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依法享有各种应有的待遇,也使教师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最终使教师具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有助于教师职业地位的提高。
三、增加教师收入,提高教师的经济地位
以美国学者勒温为代表的持社会环境决定论者认为,解决和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和角色形象的问题关键在于社会环境条件,因为影响和决定某种职业社会形象的根本因素是经济利益、社会地位、职业声望等外部社会条件。[3]有的研究指出,在我国,教师的经济地位对其社会地位的影响是最大的,占70%的权重。[4]因此,要提高教师地位就必须提高教师待遇。
在法律方面,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现在某些地区的教师工资还是低于公务员工资,而西方国家和日本都规定教师工资要高于公务员的工资。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工资水平,把法律条文中的“应当不低于”变成“必须高于”,使教师的工资在法律上得到保障。
在国家教育资金投入方面,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达到或者超过4%的指标,这样就会进一步改善教师的福利水平和住房水平。要努力切实做到“再穷不能穷教育”、“再穷不能穷教师”,使教师职业变成一种比较体面的职业,有助于教师社会地位的提升。
四、加强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巩固教师地位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ESC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于1966年发表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对教师专业化作出了明确说明,描述了教学专业的特点,指出:“教师工作应初视为一种专门职业。它要求具备经过严格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它要求对所辖学生的教育与福利拥有个人及共同的责任感。”[5]
我国一代又一代的教师,缓解了发展现代教育所面临的“教者既苦乏才,学者亦难精择”的突出矛盾,发挥着“导其源而清其流,正其基而固其构”的巨大作用,可谓功不可没,几乎无人可置异词。[6]但要进一步提升教师地位就必须使教师职业专业化,因为一个职业的社会地位高低,关键取决于它是否是一种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特殊行业。教师职业因为其工作对象、工作手段等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一种特殊的行业,具有工作性质的复杂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教师职业地位的提高,是由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决定的,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发展自己的专业能力,提升教学专业水平,使其达到专业水准。
五、提高职业素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教师职业素质是教师在育人过程中的稳定的必备的职业品质,是教师职业形象育人知识与育人能力的综合反映,这种职业品质在一般生理条件合格的条例下,主要是经过后天科学训练、系统培养与反复实践中形成的。
教师的职业素质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地位,教师的职业素质与教师的地位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关系。因为教师的职业道德越高,文化知识越高深,不仅能够赢得广大家长和学生的信任,受到社会的尊重,而且能够增加教师职业的职业吸引力和职业魅力,有助于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教师行列,不断提升和改变教师地位。
对于教师职业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国内学者认为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知识技能素质两大方面。教师一方面要不断地学习、切身体验和践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道德水平和境界,做到“乐教”、“爱生”、“敬业爱群”等,以提高自身的道德影响力,另一方面要不断地学习文化知识,具有广博的文化知识、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教育科学知识,这样有助于提升教师的文化影响力。
六、结语
教师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因此必须加强教师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提高,通过提高教师地位来体现教师的价值所在。只有教师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行业中的地位得到大幅度提升,才会确保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教育现代化,繁荣教育事业。
参考文献:
[1]梅新林.中国教师教育30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6.
[2]陈永明.教师社会地位:虚像还是实像[J].集美大学学报,2010,(3).
[3]邹璐.西方提高教师地位的理论模式及其启示[J].吉林教育:现代校长,2005,(12).
[4]鲁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452.
[5]洪明.教师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123.
[6]马啸风.中国师范教育史[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 教师地位 四个方面 提高途径
一、教师地位的重要性
教师的地位一般是指教师的社会地位,它是由教师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文化地位三方面构成的。其中经济地位主要是指教师职业在社会各职业中的经济收入水平,它决定了教师的职业声望、职业吸引力和教师从事该职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政治地位体现了社会对教师职业的评价,以及教师在政治上应享有的各种待遇;文化地位体现了教师在掌握、传承和创造文化中的作用。[1]
教师社会地位的高低,可谓是人类社会兴衰或是将兴将衰的“晴雨表”。正如荀子所云:“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历经社会变革的反复验证:教师社会地位的高低对教师群体来说,则是一个事关为人师表的积极性发挥、专业性素养提高,乃至师资队伍稳定,以及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性问题。[2]因此提高教师地位势在必行,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教师地位的提高途径。
二、加强法律建设,依法保护教师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对教育和教师非常重视,邓小平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尊重”的科学论断,并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来认识教师的地位。之后,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确立和提升教师地位的法律。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国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教师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虽然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确立了教师的法律地位,使社会上形成了尊师重教的氛围。但就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关于学生伤害教师的事件来看,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国家需要不断地根据现实情况完备法律条文,使教师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依法享有各种应有的待遇,也使教师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最终使教师具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有助于教师职业地位的提高。
三、增加教师收入,提高教师的经济地位
以美国学者勒温为代表的持社会环境决定论者认为,解决和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和角色形象的问题关键在于社会环境条件,因为影响和决定某种职业社会形象的根本因素是经济利益、社会地位、职业声望等外部社会条件。[3]有的研究指出,在我国,教师的经济地位对其社会地位的影响是最大的,占70%的权重。[4]因此,要提高教师地位就必须提高教师待遇。
在法律方面,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现在某些地区的教师工资还是低于公务员工资,而西方国家和日本都规定教师工资要高于公务员的工资。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教师工资水平,把法律条文中的“应当不低于”变成“必须高于”,使教师的工资在法律上得到保障。
在国家教育资金投入方面,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达到或者超过4%的指标,这样就会进一步改善教师的福利水平和住房水平。要努力切实做到“再穷不能穷教育”、“再穷不能穷教师”,使教师职业变成一种比较体面的职业,有助于教师社会地位的提升。
四、加强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巩固教师地位
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ESCO)和国际劳工组织(ILO)于1966年发表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对教师专业化作出了明确说明,描述了教学专业的特点,指出:“教师工作应初视为一种专门职业。它要求具备经过严格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它要求对所辖学生的教育与福利拥有个人及共同的责任感。”[5]
我国一代又一代的教师,缓解了发展现代教育所面临的“教者既苦乏才,学者亦难精择”的突出矛盾,发挥着“导其源而清其流,正其基而固其构”的巨大作用,可谓功不可没,几乎无人可置异词。[6]但要进一步提升教师地位就必须使教师职业专业化,因为一个职业的社会地位高低,关键取决于它是否是一种其他行业不可替代的特殊行业。教师职业因为其工作对象、工作手段等的特殊性决定了它是一种特殊的行业,具有工作性质的复杂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教师职业地位的提高,是由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决定的,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发展自己的专业能力,提升教学专业水平,使其达到专业水准。
五、提高职业素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教师职业素质是教师在育人过程中的稳定的必备的职业品质,是教师职业形象育人知识与育人能力的综合反映,这种职业品质在一般生理条件合格的条例下,主要是经过后天科学训练、系统培养与反复实践中形成的。
教师的职业素质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地位,教师的职业素质与教师的地位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关系。因为教师的职业道德越高,文化知识越高深,不仅能够赢得广大家长和学生的信任,受到社会的尊重,而且能够增加教师职业的职业吸引力和职业魅力,有助于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教师行列,不断提升和改变教师地位。
对于教师职业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国内学者认为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知识技能素质两大方面。教师一方面要不断地学习、切身体验和践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道德水平和境界,做到“乐教”、“爱生”、“敬业爱群”等,以提高自身的道德影响力,另一方面要不断地学习文化知识,具有广博的文化知识、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教育科学知识,这样有助于提升教师的文化影响力。
六、结语
教师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因此必须加强教师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提高,通过提高教师地位来体现教师的价值所在。只有教师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行业中的地位得到大幅度提升,才会确保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教育现代化,繁荣教育事业。
参考文献:
[1]梅新林.中国教师教育30年[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6.
[2]陈永明.教师社会地位:虚像还是实像[J].集美大学学报,2010,(3).
[3]邹璐.西方提高教师地位的理论模式及其启示[J].吉林教育:现代校长,2005,(12).
[4]鲁洁.教育社会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452.
[5]洪明.教师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123.
[6]马啸风.中国师范教育史[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