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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网络民主当今已经成为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新形式,成为推动民主建设的一大动力。网络民主提供了便捷的渠道和自由的平台,能够指导广大民众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自身权利,促进了民众的政治参与,及时表达民众的真实意见,保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推动了民主政治的发展。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民主在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发挥着优势的同时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数字鸿沟”的存在、网民的非理性参与现象、网络法制化治理较薄弱等,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些问题,用理性、辩证的眼光看待网络民主。本文以互联网与民主相结合为切入点,分析现今中国网络民主的发展现状,并探讨其发展面临的问题,从而提出我国网络民主的发展策略,为促进我国网络民主的蓬勃发展与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网络民主;理性参与;法制化建设
引言
现阶段,形形色色的网络论坛、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已成为广大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网络民主的诞生,改善了传统民主中的民主投票、民主评议、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等过程,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推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今,我们生活在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环境下,要学会依靠互联网技术这一天然优势,提高国家与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的治理社会,提高我国政治生活的民主程度,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奉献微薄之力。
一、我国网络民主的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普及
“一般而言,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和应用水平决定了网络民主发展的空间、所可能达到的水平与状态。”2021年2月3日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特别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迅速普及和5G移动网络的快速发展,使网络民主的可能性和平等性进一步提高。虽然无法保证所有网民都能参与网络民主政治中去,但是动员所以网民便会形成巨大的群众力量,促进网络民主的蓬勃发展。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网民规模的庞大,为网络民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
(二)网络民主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拓宽了人们政治参与的方式,打破了信息单向传递的模式,使得公民平等的政治参与更可能得以实现。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对自己所关注的公共事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讨论、发表意见、批评监督或是建言献策等。同时,网络民主的参与主体也是多元化的。任何一个人,无论身份、地位、职业等,都可以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不仅有政府官员、社会精英,也有普通学生、农民群众、甚至是社会无业者等等各类人群。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民主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不平等话语权现象。
(三)公民参政意识的逐渐增强
现阶段公民不再只是政治参与的旁观者,不再是政策执行的被动接受者,主权在民、民主政治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们愈发清楚自己有权可以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相关决策中去。每年的“两会”都是网民关注和讨论的重要议题,在其召开期间,网民纷纷用微博、论坛、贴吧等各种形式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诉求与期待,发表自己的见解与主张。网络给公民提供了参与政治生活的快速便捷的渠道,公民的参政意识普遍的提高,使得网络民主的功能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二、我国网络民主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数字鸿沟”现象较严重
“数字鸿沟是指不同社会经济水平的个人、家庭、企业和地区在接触信息通信技术和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活动的机会的差距。”现阶段我国网络民主的参与主体呈现出区域和城乡的差异化特征,东部地区互联网的普及率较高,中西部地区相对来说较低;城乡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城镇网民数量占比较大,农村网民数量较低。另外,由于每个人的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差异,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数字鸿沟”现象。“数字鸿沟”的存在,导致了网络民主参与主体结构的不均衡,限制了民主的范围,致使民意表达存在局部性与片面性,从而造成了网络政治参与的不平等,影响了网络民主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二)网民存在非理性参与的现象
网络政治参与的非理性行为是我国网络民主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互联网在给人们提供海量信息的同时,也造成了信息的泛滥,加大了人们辨别信息真伪的难度,容易产生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的不良现象,使网民失去理性,从而造成非理性的情绪化现象的发生。例如,有些个人或利益集团因缺乏道德自律,将网络当成发泄不良情绪的场所,或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肆意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散步政治谣言。这些大量虚假信息在网络空间的蔓延,掩盖了事实的真相,混淆了信息的真伪,极大影响了网民的理性参与。然而由虚假信息引起的舆论热潮也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决策者的判断,进一步影响公共决策的科学性。
(三)网络法制化治理较薄弱
目前,我国在网络监管的法律条文并不完善,多数都是管制类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条例。有的法规比较笼统和模糊,有的法规在操作性和执行性方面欠佳,还有很多相关的网络监管法规在實际发生问题的时候可能出现职责不明、相互推诿等现象,这些直接导致了执法不力、监管不严等后果。制度的漏洞和监管的缺位造成了网络民主监管的不到位,导致很多不良现象的发生。例如,网络暴力的出现,混淆真相,侵犯了人们的权益;网络犯罪的发生,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不良网站的存在,严重地危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网络黑客入侵电脑系统,窃取重要信息,损害了人民的隐私与安全;还有一些网络恐怖主义行为,严重地威胁到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等。这些执法不力、监管不严所导致的后果亟待解决。
三、我国网络民主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缩小“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的存在是影响网络民主平等性的重要障碍,加快信息化建设是缩小数字鸿沟的关键。为此,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网络民主的平等参与。要加强中西部地区、加强农村地区以及偏远贫困地区的基础信息化设施建设,提高互联网的宽带接入率,使网络平民化;降低互联网的使用成本,使更多的人能够使用网络通讯技术,能够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同时要加强偏远贫困地区人们的网络知识教育,培养上网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他们可以享受自己的网络表达、网络参政、网络监督等网络民主权利,实现网络民主的平等参与,促进基层网络民主的发展。
(二)引导网民理性参与,避免产生情绪化民主
引导民主理性参与,就要注重加强网民的民主素质教育,这不仅能够净化网络空间环境,也可以减少在网络民主中横行的一些不良现象。因此从提高网民民主素质的角度出发,培育理性的参与主体是网络民主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可以通过政府、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提高人们识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增强人们遵守法律的意识。其次,网民应当理性地参与网络民主,正确地行使网络民主权利。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网络传言等,要学会用审慎的眼光来思考分析问题,不被虚假信息左右自己的判断,避免情绪民主的产生。在网络民主的消极现象面前,要自觉抵制和极力反对。总之,网民应当自觉规范个人的网络行为,做到理性上网、文明上网,维护网络环境,使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正确引导网络民主的发展方向。
(三)加大网络监督力度,建设网络民主法制化
网络民主健康发展与稳定维护的重要前提是拥有完善有效的法律制度,所以一方面要加快相关的网络立法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力度。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监管的主要法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刑法、民法典等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同时有30多个条例、决定、答复也对網络管理与安全发挥着规范与调整作用。虽然法律条例看似较多,但都并不完善,很难在实际发生问题的时候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存在制度漏洞与监管不力,所以加快相关的立法工作和制度规范的建设。加大对网络犯罪、网络暴力、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等不良行为的惩治力度,做到有错必纠;依法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净化网络空间,为网络民主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我国网络民主的发展离不开网络法制化的建设,因此网络民主建设要依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础保障,这样才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结论
网络民主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为加速民主进程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中国正处于转型期,网络民主必将成为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中坚力量,但现阶段我国网络民主的发展仍受到很多制约,因此要努力克服网络民主发展面临的困境,抓住互联网带来的优势与机遇,推动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努力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民主,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学习出版社,2014:57-87
[2]赵春丽.网络民主发展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76-106
[3]郭小安.网络民主的可能及限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69-108.
[4]匡亚林,马健.网络公共空间的“净化”与秩序建构[J].科学社会主义,2016(06):10-19
[5]刘展余.探析网络民主发展价值及阻碍[J].数字通信世界,2018(03):4-9
关键词:网络民主;理性参与;法制化建设
引言
现阶段,形形色色的网络论坛、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已成为广大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网络民主的诞生,改善了传统民主中的民主投票、民主评议、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等过程,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推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如今,我们生活在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环境下,要学会依靠互联网技术这一天然优势,提高国家与政府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的治理社会,提高我国政治生活的民主程度,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奉献微薄之力。
一、我国网络民主的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普及
“一般而言,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和应用水平决定了网络民主发展的空间、所可能达到的水平与状态。”2021年2月3日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特别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迅速普及和5G移动网络的快速发展,使网络民主的可能性和平等性进一步提高。虽然无法保证所有网民都能参与网络民主政治中去,但是动员所以网民便会形成巨大的群众力量,促进网络民主的蓬勃发展。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网民规模的庞大,为网络民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
(二)网络民主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互联网技术的进步拓宽了人们政治参与的方式,打破了信息单向传递的模式,使得公民平等的政治参与更可能得以实现。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对自己所关注的公共事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讨论、发表意见、批评监督或是建言献策等。同时,网络民主的参与主体也是多元化的。任何一个人,无论身份、地位、职业等,都可以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不仅有政府官员、社会精英,也有普通学生、农民群众、甚至是社会无业者等等各类人群。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民主政治生活中存在的不平等话语权现象。
(三)公民参政意识的逐渐增强
现阶段公民不再只是政治参与的旁观者,不再是政策执行的被动接受者,主权在民、民主政治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们愈发清楚自己有权可以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相关决策中去。每年的“两会”都是网民关注和讨论的重要议题,在其召开期间,网民纷纷用微博、论坛、贴吧等各种形式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诉求与期待,发表自己的见解与主张。网络给公民提供了参与政治生活的快速便捷的渠道,公民的参政意识普遍的提高,使得网络民主的功能得到了有效的发挥。
二、我国网络民主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数字鸿沟”现象较严重
“数字鸿沟是指不同社会经济水平的个人、家庭、企业和地区在接触信息通信技术和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活动的机会的差距。”现阶段我国网络民主的参与主体呈现出区域和城乡的差异化特征,东部地区互联网的普及率较高,中西部地区相对来说较低;城乡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城镇网民数量占比较大,农村网民数量较低。另外,由于每个人的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等差异,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数字鸿沟”现象。“数字鸿沟”的存在,导致了网络民主参与主体结构的不均衡,限制了民主的范围,致使民意表达存在局部性与片面性,从而造成了网络政治参与的不平等,影响了网络民主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二)网民存在非理性参与的现象
网络政治参与的非理性行为是我国网络民主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互联网在给人们提供海量信息的同时,也造成了信息的泛滥,加大了人们辨别信息真伪的难度,容易产生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的不良现象,使网民失去理性,从而造成非理性的情绪化现象的发生。例如,有些个人或利益集团因缺乏道德自律,将网络当成发泄不良情绪的场所,或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肆意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散步政治谣言。这些大量虚假信息在网络空间的蔓延,掩盖了事实的真相,混淆了信息的真伪,极大影响了网民的理性参与。然而由虚假信息引起的舆论热潮也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决策者的判断,进一步影响公共决策的科学性。
(三)网络法制化治理较薄弱
目前,我国在网络监管的法律条文并不完善,多数都是管制类的行政法规和规章条例。有的法规比较笼统和模糊,有的法规在操作性和执行性方面欠佳,还有很多相关的网络监管法规在實际发生问题的时候可能出现职责不明、相互推诿等现象,这些直接导致了执法不力、监管不严等后果。制度的漏洞和监管的缺位造成了网络民主监管的不到位,导致很多不良现象的发生。例如,网络暴力的出现,混淆真相,侵犯了人们的权益;网络犯罪的发生,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不良网站的存在,严重地危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网络黑客入侵电脑系统,窃取重要信息,损害了人民的隐私与安全;还有一些网络恐怖主义行为,严重地威胁到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等。这些执法不力、监管不严所导致的后果亟待解决。
三、我国网络民主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努力缩小“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的存在是影响网络民主平等性的重要障碍,加快信息化建设是缩小数字鸿沟的关键。为此,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网络民主的平等参与。要加强中西部地区、加强农村地区以及偏远贫困地区的基础信息化设施建设,提高互联网的宽带接入率,使网络平民化;降低互联网的使用成本,使更多的人能够使用网络通讯技术,能够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同时要加强偏远贫困地区人们的网络知识教育,培养上网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他们可以享受自己的网络表达、网络参政、网络监督等网络民主权利,实现网络民主的平等参与,促进基层网络民主的发展。
(二)引导网民理性参与,避免产生情绪化民主
引导民主理性参与,就要注重加强网民的民主素质教育,这不仅能够净化网络空间环境,也可以减少在网络民主中横行的一些不良现象。因此从提高网民民主素质的角度出发,培育理性的参与主体是网络民主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可以通过政府、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提高人们识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增强人们遵守法律的意识。其次,网民应当理性地参与网络民主,正确地行使网络民主权利。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网络传言等,要学会用审慎的眼光来思考分析问题,不被虚假信息左右自己的判断,避免情绪民主的产生。在网络民主的消极现象面前,要自觉抵制和极力反对。总之,网民应当自觉规范个人的网络行为,做到理性上网、文明上网,维护网络环境,使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正确引导网络民主的发展方向。
(三)加大网络监督力度,建设网络民主法制化
网络民主健康发展与稳定维护的重要前提是拥有完善有效的法律制度,所以一方面要加快相关的网络立法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力度。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监管的主要法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在刑法、民法典等法律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同时有30多个条例、决定、答复也对網络管理与安全发挥着规范与调整作用。虽然法律条例看似较多,但都并不完善,很难在实际发生问题的时候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存在制度漏洞与监管不力,所以加快相关的立法工作和制度规范的建设。加大对网络犯罪、网络暴力、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等不良行为的惩治力度,做到有错必纠;依法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净化网络空间,为网络民主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我国网络民主的发展离不开网络法制化的建设,因此网络民主建设要依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础保障,这样才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
结论
网络民主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为加速民主进程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中国正处于转型期,网络民主必将成为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中坚力量,但现阶段我国网络民主的发展仍受到很多制约,因此要努力克服网络民主发展面临的困境,抓住互联网带来的优势与机遇,推动网络民主的健康发展,努力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民主,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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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春丽.网络民主发展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7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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