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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从以诉讼向威胁到直接对簿公堂,奥美实现了质的飞跃。在6年前,奥美第一次走上了维权之路,他们下手的对象是当时异常火爆的星际对战平台。可能每一位读者都知道,中国电子竞技起源于《星际争霸》,这其中除了游戏本身的博大精深,就不能不提到《星际争霸》易于盗版,而且容易破解。
《星际争霸》推出之后没多久,国外便有破解高手开发了名维F S G S(FreeStandardGameServer:免费的标准游戏服务器)的服务器软件,它不但能够完全模拟Battle.net,并且它不需要用户提供正版CD-KEY。这一技术迅速传到了国内,由于FSGS非常方便(只要架设服务器的人分发相应的注册表文件,而使用游戏的人安装此注册表文件,就能实现联网对战),所以很快风靡全国。
国内的FSGS战网在当时甚至成了某些网站运营商推出的附加服务,比如红透北方的263战网和湖南电信战网,随着星际的不断普及和高手的不断集中,亚联战网迅速成为了战网市场的老大。任何一位对星际游戏了解的读者想必对亚联的名字都不会感到陌生吧。
免费运营了将近2年的亚联战网日益火爆,在它逐渐一统江湖的过程中,奥美方面也通过不同的渠道表达了自己的关切态度。但在当时FSGS在版权法上还属于空白区域,权利归属一时还不是那么清楚,这使得亚联可以无视奥美甚至暴雪的警告继续自己的运营。到了2001年12月,在得到香港东方魅力公司的注资以后,亚联战网开始全面收费。
虽然收费之后的亚联流失了绝大部分用户,但是收费行为本身却让奥美方面异常愤怒,他们终于第一次发出了对簿公堂的警告。就在双方唇枪舌剑之际,由于用户向其他免费战网“逃窜”以及星际游戏本身的衰落(此时的国内市场已经引入了CS和War3时代),亚联居然迅速倒闭了。奥美的第一次出拳就这样挥空了,当然,结局对于奥美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CS和魔兽都火起来了,而且星际领域最大的对手也倒下了。
时至今日,仍然有许多老玩家对亚联的收费行为怀有怨恨,因为这极大地打击了星际游戏普及和玩家水平的提高,许多战队和玩家不得不在亚联强行收费的最初几天四处寻找容身之所,虽然悠远、唯一等免费战网迅速崛起,但是已经很难重现当年亚联的盛况。毕竟奥美的诉讼“杀威棒”近在眼前;而且由于玩家分流之后各家得到的用户数量有限,所以各家战网都不太愿意加大投入;再加上人气越来越旺的CS,都使得参与星际的玩家数量锐减,这些因素都沉重地打击了中国星际的发展,也成为无数中国星际玩家心头的隐痛。
通过免费战网(尤其是亚联战网)成长起来的中国星际玩家对亚联和奥美的积怨就是从这一系列事件中产生的,到了5年后的今天,依旧有许多老玩家把奥美视为扼杀中国星际免费战网、打击中国电子竞技的黑手,直斥奥美起诉浩方是“无耻的行为”。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导致版权领域的许多问题都有自身的特性,就像使用盗版Windows是反抗微软霸权还是单纯的侵犯版权一样,免费战网对于中国电子竞技乃至游戏产业的发展是利是弊,可能同样很难找到明确的答案。不过我们换个角度想,如果我们早期星际的繁荣是建立在暴雪的BN上,或者大部分是建立在BN上(就像韩国人那样),我们还会遭到后来如此严重的打击吗?西方法谚有谓,“毒树毒果”,如果根基就坏了,结出来的果子肯定就是不能吃的,或者苦涩的。
无论如何,从此奥美就与“平台”结下了不解之缘。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4年,FSGS和类似技术核心的BnetD终于被暴雪在美国彻底告倒,主审此案的法官Charles Shaw认为,被告架构了未经授权,而模仿Battle.net功能的服务器,并提供线上对战的平台,违反了Blizzard的EULAs(最终用户协议)和Battle.net TOUs两项条款,而BnetD让盗版使用者可以略过Blizzard的序号检查机制,“则更进一步构成了违反千禧年数字著作权协议的事实。”由于美国在版权法领域的权威地位,所以类似的战网构建技术运用将很难继续生存)
此时的奥美刚刚从争夺《奇迹》(MU)代理权失利和《孔雀王》拖沓的泥潭中缓过气来,他们对于浩方平台的蓬勃走势显然不会置之度外。奥美再次使用了自己习惯的手法:在专业媒体上放话。他们率先瞄准了网吧的经营行为,因为当时浩方平台是几乎所有网吧都必须安装的软件之一。
在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当时奥美称,这一条款成了盗版的保护神。
在奥美当时提供的新闻通稿中,有如下表示:“几乎所有网吧的电脑上都装有非网络游戏,有网吧业主表示这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没有部门来干涉此事。但对奥美来说,这将使奥美对网吧盗版的打击成为徒劳。即使奥美起诉网吧盗版,网吧也不可能改装正版。因为国家的这项规定,使得正版的非网络游戏也不能在网吧经营。”
在2003年下半年,时任奥美副总的陈栋在上海向文化部官员当面反映了此事。在会面中,陈提出“版权问题在已经开始兴起的电子竞技运动 上面尤为突出”,陈栋还指出“国内某些对战平台”在纵容玩家用盗版CS和“魔兽争霸”等游戏进行网上对战,而正常情况下,这些对战必须在游戏官方战网上才能实现。
陈栋所指的“某些对战平台”显然更多地指向了上海浩方。据报载,当时浩方的市场总监称奥美曾威胁说,“暴雪的律师函随后就到”,但到2003年底仍没见到过。这位总监认为浩方并没有使用盗版,“就像制造刀子的厂商不能认定和暴徒有关”一个道理。此番奥美告状以及浩方回嘴,可算是双方首次侧面交手,但奥美“对战平台侵犯奥美版权”以及浩方“平台与版权无关”的表述为今后漫长的争议奠定了基调。
当然,这只是浩方和奥美在2003年运营活动中的一个插曲,看过上期文章的读者朋友肯定都知道,2003年,奥美陷在网游无法脱身,而处在上升期的浩方也很快转向了网游市场。与获利甚丰的网游相比,对战平台的诱惑力实在有限,所以高调的媒体喊话并没有表现为具体的实际行动。
暗战
奥美电子早在2003年初即做出过明确声明,“针对《魔兽争霸》《星际争霸》《反恐精英》等产品在展示、比赛、网吧经营等商业行为中,必须经过授权方可使用。而对于基本的支持正版,使用正版,更是法律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所做的规定。”
在2003年底2004年初,从《孔雀王》走出来的奥美终于看到了新的曙光,此时国内的电子竞技市场已经发生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相关电视节目上了CCTV5,各类国内外大赛也竞相登场,体总还正式将电子竞技列为正式体育项目。
在2004年初,奥美的大动作开始浮出水面,“为了维护赛事选手(玩家)的利益,并让电子竞技真正体现其公平、公正、竞技的原有面目,电子竞技这个“新兴产业”迫切需要一个官方的、权威的电子竞技规范体系的出现,用以规范现在正处于萌芽期的电子竞技市场,奥美电子推出了电子竞技“正版软件使用授权”规范。
虽然奥美从2002年就开始进行电子竞技比赛的授权工作,但是直到2004年这一问题才正式搬到台面。在这个规范中,不但详细规定了申请授权办法,授权流程、赛事定级、正版软件使用授权,还需赛事方提供详细备案资料,而且奥美方面还负责赛事评估和赛事投诉、选手权益保护。
在规范的最后,赫然有这样的语句,“根据赛事主办方或承办方的要求,奥美电子竞技部可以承接赛事的宣传、技术等外包工作,包括赛事媒体计划与执行、赛事技术合作、裁判支持等专业咨询服务”,“承办国际国内各项大赛,将成为奥美电子的主要业务之一;欢迎大型赛事主办单位、有实力的合作单位来电洽谈合作。奥美电子可以提供一站式的电子竞技赛事解决方案,包括比赛招商、比赛策划、比赛实施、比赛品牌化系列化、比赛宣传等。”
一方面是严格限制赛事主办方的权利,一方面是强化自身的赛事品牌形象,奥美的用心就昭然若揭了。为了达到目的,奥美开始定期公布获得授权以及未获得授权的赛事名单,并多次声明保留采取法律行为的权利。
没有任何官方权力作后盾,奥美仅凭借自己的代理权就一统天下显然是痴心妄想,而且规范本身在法理上就存在着致命的硬伤,并没有迅速得到业界的认同。在实际操作中,有官方背景的各大赛事奥美自然不敢得罪,而中小型赛事显然也不是很好的开刀对象,于是这一“授权”体系很快成了业界笑柄。奥美进军电子竞技赛事的举措也就不了了之了。
在奥美意图“圈地”的时候,也从网游逐步抽身的浩方也没闲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上以及每周出版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申请初审公告》第999期和第1000期上,我们可以查到,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2004年2月5日,申请注册了多达17项商标权利,其中除了浩方自身的公司名号、商标以及图像外,更为引人注目的是9项关于《暗黑破坏神》、《星际争霸》、《魔兽争霸》、《寒冰王座》以及《反恐精英》在两个领域内的注册请求。
浩方的注册请求分布在商标局商标分类的第9和第42类中,第9类注册范围为:计算机;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光盘;计算机游戏软件;电子公告牌;与电视机联用的游戏机;投影银幕等10项。第42类注册范围为;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程序复制;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主持计算机站(网站);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的数据转换(非有形转换);出租包含商业和金融信息的CD光盘;为计算机用户问交换数据提供即时链接服务;把有形数据和文件转换成电子媒体;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机硬件咨询等10项。
目前我国在商标管理方面采取“先注册,先保护”的原则,从浩方在线申请的情况看,这几个商标在以前显然未被注册过,而估计浩方也正是发现了这一点才会有此举动。
从时间上看,上海浩方在线早在2004年2月就已经开始谋求注册这几个本属于暴雪公司的商标,而由于商标注册的流程,直到近日才被公开,而且这种公开是在极小范围内的。如果读者有兴趣找一本每周出版的《初审公告》来看看就知道了,每周上千页上万个商标登记,不是有心人是完全不可能知道的,浩方的“瞒天过海”果然极高一筹。如果浩方能瞒过(说躲过也未尝不可)3个月的异议期,生米就煮成了熟饭。
而浩方为什么在2004年初会有如此举动.自然和前述的暴雪2004年胜诉有关,虽然浩方高层当时对外宣称“浩方仅仅是工具,不涉及侵权”,甚至还说“暴雪应该与浩方合作”,但在浩方的内心深处还是泛起了寒意。据业界人士称,“为了御寒”,浩方先从最容易被对手攻破的外部标识入手,抢先把商标权抱在手里,不但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作为未来与暴雪进行谈判的有力筹码。
在《北京青年报》就此事进行的专题报道中,我国知识产权界知名人士叶青律师表示,“一旦浩方在线正式完成商标注册,那么本着保护商标持有人的政策,暴雪将不能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上述的中文标识,这将给暴雪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时浩方尽可做出各种姿态,把玩暴雪于股掌之间。同时将在与暴雪战网的竞争中抢得优势地位。”而且,“作为国内知名的互联网企业,浩方在线公然挑衅诚实信用原则,抢注他人商标,对于整个业界来说不能不说是个悲剧。”
虽然此事影响深远,但彻底爆发却是在2年之后的现在,所以在当时并没有引发风波。在2004年,浩方和奥美暗自圈地少有正面交手,直到2004年5月,盛大将要入主浩方的传言达到最 高潮的时候,奥美再次祭起浩方侵权的指控,要求浩方立刻停止侵权,并第一次提出了具体的赔偿要求。
当时,盛大和浩方分别透过媒体表示浩方没有任何侵权行为,而且最终盛大和浩方的股
对战
2004年到200 5年初,对于浩方和奥美来说都是艰难岁月,浩方不但要把网游业务剥离出去还要为了实现顺利并入盛大的目的达到帐目赢利,而风雨飘摇的奥美更是处在风口浪尖,不但网游损失惨重,而且内部结构支离破碎。
2005年4月,电信运营商神州通信有限公司,“成功地重组了国内游戏业巨擘奥美电子”。8月下旬,重组后的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运营。“此举不仅标志着神州通信的网络资源和奥美电子的游戏业务资源通过有机整合得到提升,而且通过神话州通信拥有的全国性运营平台,势必将有力地推动国内游戏产业的发展。”
“在游戏市场经营中,神州奥美拥有版权的《反恐精英CS》、《魔兽争霸》和《星际争霸》系列游戏产品频频遭受侵权。神州奥美运营后,将把游戏产品的市场维权作为游戏业务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将和司法机关、政府版权、体育、文化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以《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及暴雪娱乐公司相关许可协议为依据,通过神州通信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从打击盗版软件和各级电子竞技大赛授权入手,广泛开展专项维权活动,逐步建立大赛申报许可制度,旨在依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规范游戏市场经营行为。
据悉,神州通信陕西分公司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媒体声明、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和大赛授权等,大力扶持合法化电子竞技比赛,积极规范全省游戏市场。(以上引文转自当时神州奥美发布的新闻通稿)
而浩方这边也是喜讯不断,为了表示对浩方的支持,盛大甚至将原本准备运作电子竞技游戏网络电视的资金调给浩方,以配合浩方参与的《七剑下天山》电影推广工作。而这一举动成了今天天价官司的导火索。
在8月27日,神州通信副总裁白洁即通过媒体表示,“今年8月22日,上海盛大网络与上海浩方在线未经任何授权,就已在全国多个城市展开”‘七剑出浩方’魔兽争霸Ⅲ全国民间高手挑战赛“的在线竞技大赛”。“盛大、浩方这次大赛无视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版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我方的利益,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相关的法律准备工作,并将正式递交对这两家公司的起诉书”。不久,神州方面发表公开声明.敦促浩方等平台“停止侵权活动”,并允诺如果这些平台停止运行,将不追究法律责任。而浩方对此照例都不加以理睬,只是在传媒上发布了一些反唇相讥的文稿。
于是,一场索赔金额高达1.2亿的著作权官司就这么诞生了。
待续
在编发这篇稿子的同时,小编也在暗暗担心:连续两期长篇累牍地回忆往事,花了超过10000字的篇幅还没有说到这起诉讼案的本身,会不会让我们的读者朋友产生厌烦情绪?
其实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和理论争议都是非常复杂的,要把事情说清楚,而不是像在网络上空喊几句诸如“说奥美告浩方,一边是屡屡恶意破产逃避债务拖欠广告费监守自盗有代理权还卖盗版黑人家cdkey恶评汹涌宛如赖皮之犬,一边是美国上市制霸中国网游巨头如日中天的盛大旗下子公司宛如当科武状元。”或者“浩方无耻,奥美更无耻”的口号,是相当困难的工作。
中国电子竞技搞了那么久,事情不少,成功的案例却不多,浩方和奥美勉强都曾经算一个,这两家的兴衰荣辱得失成败正是这几年中国电子竞技不可忽略的一面。
从以诉讼向威胁到直接对簿公堂,奥美实现了质的飞跃。在6年前,奥美第一次走上了维权之路,他们下手的对象是当时异常火爆的星际对战平台。可能每一位读者都知道,中国电子竞技起源于《星际争霸》,这其中除了游戏本身的博大精深,就不能不提到《星际争霸》易于盗版,而且容易破解。
《星际争霸》推出之后没多久,国外便有破解高手开发了名维F S G S(FreeStandardGameServer:免费的标准游戏服务器)的服务器软件,它不但能够完全模拟Battle.net,并且它不需要用户提供正版CD-KEY。这一技术迅速传到了国内,由于FSGS非常方便(只要架设服务器的人分发相应的注册表文件,而使用游戏的人安装此注册表文件,就能实现联网对战),所以很快风靡全国。
国内的FSGS战网在当时甚至成了某些网站运营商推出的附加服务,比如红透北方的263战网和湖南电信战网,随着星际的不断普及和高手的不断集中,亚联战网迅速成为了战网市场的老大。任何一位对星际游戏了解的读者想必对亚联的名字都不会感到陌生吧。
免费运营了将近2年的亚联战网日益火爆,在它逐渐一统江湖的过程中,奥美方面也通过不同的渠道表达了自己的关切态度。但在当时FSGS在版权法上还属于空白区域,权利归属一时还不是那么清楚,这使得亚联可以无视奥美甚至暴雪的警告继续自己的运营。到了2001年12月,在得到香港东方魅力公司的注资以后,亚联战网开始全面收费。
虽然收费之后的亚联流失了绝大部分用户,但是收费行为本身却让奥美方面异常愤怒,他们终于第一次发出了对簿公堂的警告。就在双方唇枪舌剑之际,由于用户向其他免费战网“逃窜”以及星际游戏本身的衰落(此时的国内市场已经引入了CS和War3时代),亚联居然迅速倒闭了。奥美的第一次出拳就这样挥空了,当然,结局对于奥美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CS和魔兽都火起来了,而且星际领域最大的对手也倒下了。
时至今日,仍然有许多老玩家对亚联的收费行为怀有怨恨,因为这极大地打击了星际游戏普及和玩家水平的提高,许多战队和玩家不得不在亚联强行收费的最初几天四处寻找容身之所,虽然悠远、唯一等免费战网迅速崛起,但是已经很难重现当年亚联的盛况。毕竟奥美的诉讼“杀威棒”近在眼前;而且由于玩家分流之后各家得到的用户数量有限,所以各家战网都不太愿意加大投入;再加上人气越来越旺的CS,都使得参与星际的玩家数量锐减,这些因素都沉重地打击了中国星际的发展,也成为无数中国星际玩家心头的隐痛。
通过免费战网(尤其是亚联战网)成长起来的中国星际玩家对亚联和奥美的积怨就是从这一系列事件中产生的,到了5年后的今天,依旧有许多老玩家把奥美视为扼杀中国星际免费战网、打击中国电子竞技的黑手,直斥奥美起诉浩方是“无耻的行为”。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导致版权领域的许多问题都有自身的特性,就像使用盗版Windows是反抗微软霸权还是单纯的侵犯版权一样,免费战网对于中国电子竞技乃至游戏产业的发展是利是弊,可能同样很难找到明确的答案。不过我们换个角度想,如果我们早期星际的繁荣是建立在暴雪的BN上,或者大部分是建立在BN上(就像韩国人那样),我们还会遭到后来如此严重的打击吗?西方法谚有谓,“毒树毒果”,如果根基就坏了,结出来的果子肯定就是不能吃的,或者苦涩的。
无论如何,从此奥美就与“平台”结下了不解之缘。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4年,FSGS和类似技术核心的BnetD终于被暴雪在美国彻底告倒,主审此案的法官Charles Shaw认为,被告架构了未经授权,而模仿Battle.net功能的服务器,并提供线上对战的平台,违反了Blizzard的EULAs(最终用户协议)和Battle.net TOUs两项条款,而BnetD让盗版使用者可以略过Blizzard的序号检查机制,“则更进一步构成了违反千禧年数字著作权协议的事实。”由于美国在版权法领域的权威地位,所以类似的战网构建技术运用将很难继续生存)

此时的奥美刚刚从争夺《奇迹》(MU)代理权失利和《孔雀王》拖沓的泥潭中缓过气来,他们对于浩方平台的蓬勃走势显然不会置之度外。奥美再次使用了自己习惯的手法:在专业媒体上放话。他们率先瞄准了网吧的经营行为,因为当时浩方平台是几乎所有网吧都必须安装的软件之一。
在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非网络游戏。当时奥美称,这一条款成了盗版的保护神。
在奥美当时提供的新闻通稿中,有如下表示:“几乎所有网吧的电脑上都装有非网络游戏,有网吧业主表示这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没有部门来干涉此事。但对奥美来说,这将使奥美对网吧盗版的打击成为徒劳。即使奥美起诉网吧盗版,网吧也不可能改装正版。因为国家的这项规定,使得正版的非网络游戏也不能在网吧经营。”
在2003年下半年,时任奥美副总的陈栋在上海向文化部官员当面反映了此事。在会面中,陈提出“版权问题在已经开始兴起的电子竞技运动 上面尤为突出”,陈栋还指出“国内某些对战平台”在纵容玩家用盗版CS和“魔兽争霸”等游戏进行网上对战,而正常情况下,这些对战必须在游戏官方战网上才能实现。
陈栋所指的“某些对战平台”显然更多地指向了上海浩方。据报载,当时浩方的市场总监称奥美曾威胁说,“暴雪的律师函随后就到”,但到2003年底仍没见到过。这位总监认为浩方并没有使用盗版,“就像制造刀子的厂商不能认定和暴徒有关”一个道理。此番奥美告状以及浩方回嘴,可算是双方首次侧面交手,但奥美“对战平台侵犯奥美版权”以及浩方“平台与版权无关”的表述为今后漫长的争议奠定了基调。
当然,这只是浩方和奥美在2003年运营活动中的一个插曲,看过上期文章的读者朋友肯定都知道,2003年,奥美陷在网游无法脱身,而处在上升期的浩方也很快转向了网游市场。与获利甚丰的网游相比,对战平台的诱惑力实在有限,所以高调的媒体喊话并没有表现为具体的实际行动。
暗战
奥美电子早在2003年初即做出过明确声明,“针对《魔兽争霸》《星际争霸》《反恐精英》等产品在展示、比赛、网吧经营等商业行为中,必须经过授权方可使用。而对于基本的支持正版,使用正版,更是法律针对知识产权保护所做的规定。”
在2003年底2004年初,从《孔雀王》走出来的奥美终于看到了新的曙光,此时国内的电子竞技市场已经发生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相关电视节目上了CCTV5,各类国内外大赛也竞相登场,体总还正式将电子竞技列为正式体育项目。
在2004年初,奥美的大动作开始浮出水面,“为了维护赛事选手(玩家)的利益,并让电子竞技真正体现其公平、公正、竞技的原有面目,电子竞技这个“新兴产业”迫切需要一个官方的、权威的电子竞技规范体系的出现,用以规范现在正处于萌芽期的电子竞技市场,奥美电子推出了电子竞技“正版软件使用授权”规范。
虽然奥美从2002年就开始进行电子竞技比赛的授权工作,但是直到2004年这一问题才正式搬到台面。在这个规范中,不但详细规定了申请授权办法,授权流程、赛事定级、正版软件使用授权,还需赛事方提供详细备案资料,而且奥美方面还负责赛事评估和赛事投诉、选手权益保护。
在规范的最后,赫然有这样的语句,“根据赛事主办方或承办方的要求,奥美电子竞技部可以承接赛事的宣传、技术等外包工作,包括赛事媒体计划与执行、赛事技术合作、裁判支持等专业咨询服务”,“承办国际国内各项大赛,将成为奥美电子的主要业务之一;欢迎大型赛事主办单位、有实力的合作单位来电洽谈合作。奥美电子可以提供一站式的电子竞技赛事解决方案,包括比赛招商、比赛策划、比赛实施、比赛品牌化系列化、比赛宣传等。”
一方面是严格限制赛事主办方的权利,一方面是强化自身的赛事品牌形象,奥美的用心就昭然若揭了。为了达到目的,奥美开始定期公布获得授权以及未获得授权的赛事名单,并多次声明保留采取法律行为的权利。
没有任何官方权力作后盾,奥美仅凭借自己的代理权就一统天下显然是痴心妄想,而且规范本身在法理上就存在着致命的硬伤,并没有迅速得到业界的认同。在实际操作中,有官方背景的各大赛事奥美自然不敢得罪,而中小型赛事显然也不是很好的开刀对象,于是这一“授权”体系很快成了业界笑柄。奥美进军电子竞技赛事的举措也就不了了之了。
在奥美意图“圈地”的时候,也从网游逐步抽身的浩方也没闲着。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上以及每周出版的《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申请初审公告》第999期和第1000期上,我们可以查到,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2004年2月5日,申请注册了多达17项商标权利,其中除了浩方自身的公司名号、商标以及图像外,更为引人注目的是9项关于《暗黑破坏神》、《星际争霸》、《魔兽争霸》、《寒冰王座》以及《反恐精英》在两个领域内的注册请求。
浩方的注册请求分布在商标局商标分类的第9和第42类中,第9类注册范围为:计算机;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光盘;计算机游戏软件;电子公告牌;与电视机联用的游戏机;投影银幕等10项。第42类注册范围为;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程序复制;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主持计算机站(网站);计算机程序和数据的数据转换(非有形转换);出租包含商业和金融信息的CD光盘;为计算机用户问交换数据提供即时链接服务;把有形数据和文件转换成电子媒体;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机硬件咨询等10项。
目前我国在商标管理方面采取“先注册,先保护”的原则,从浩方在线申请的情况看,这几个商标在以前显然未被注册过,而估计浩方也正是发现了这一点才会有此举动。

从时间上看,上海浩方在线早在2004年2月就已经开始谋求注册这几个本属于暴雪公司的商标,而由于商标注册的流程,直到近日才被公开,而且这种公开是在极小范围内的。如果读者有兴趣找一本每周出版的《初审公告》来看看就知道了,每周上千页上万个商标登记,不是有心人是完全不可能知道的,浩方的“瞒天过海”果然极高一筹。如果浩方能瞒过(说躲过也未尝不可)3个月的异议期,生米就煮成了熟饭。
而浩方为什么在2004年初会有如此举动.自然和前述的暴雪2004年胜诉有关,虽然浩方高层当时对外宣称“浩方仅仅是工具,不涉及侵权”,甚至还说“暴雪应该与浩方合作”,但在浩方的内心深处还是泛起了寒意。据业界人士称,“为了御寒”,浩方先从最容易被对手攻破的外部标识入手,抢先把商标权抱在手里,不但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作为未来与暴雪进行谈判的有力筹码。

在《北京青年报》就此事进行的专题报道中,我国知识产权界知名人士叶青律师表示,“一旦浩方在线正式完成商标注册,那么本着保护商标持有人的政策,暴雪将不能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上述的中文标识,这将给暴雪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时浩方尽可做出各种姿态,把玩暴雪于股掌之间。同时将在与暴雪战网的竞争中抢得优势地位。”而且,“作为国内知名的互联网企业,浩方在线公然挑衅诚实信用原则,抢注他人商标,对于整个业界来说不能不说是个悲剧。”
虽然此事影响深远,但彻底爆发却是在2年之后的现在,所以在当时并没有引发风波。在2004年,浩方和奥美暗自圈地少有正面交手,直到2004年5月,盛大将要入主浩方的传言达到最 高潮的时候,奥美再次祭起浩方侵权的指控,要求浩方立刻停止侵权,并第一次提出了具体的赔偿要求。
当时,盛大和浩方分别透过媒体表示浩方没有任何侵权行为,而且最终盛大和浩方的股
对战
2004年到200 5年初,对于浩方和奥美来说都是艰难岁月,浩方不但要把网游业务剥离出去还要为了实现顺利并入盛大的目的达到帐目赢利,而风雨飘摇的奥美更是处在风口浪尖,不但网游损失惨重,而且内部结构支离破碎。
2005年4月,电信运营商神州通信有限公司,“成功地重组了国内游戏业巨擘奥美电子”。8月下旬,重组后的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运营。“此举不仅标志着神州通信的网络资源和奥美电子的游戏业务资源通过有机整合得到提升,而且通过神话州通信拥有的全国性运营平台,势必将有力地推动国内游戏产业的发展。”
“在游戏市场经营中,神州奥美拥有版权的《反恐精英CS》、《魔兽争霸》和《星际争霸》系列游戏产品频频遭受侵权。神州奥美运营后,将把游戏产品的市场维权作为游戏业务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将和司法机关、政府版权、体育、文化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以《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及暴雪娱乐公司相关许可协议为依据,通过神州通信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从打击盗版软件和各级电子竞技大赛授权入手,广泛开展专项维权活动,逐步建立大赛申报许可制度,旨在依法保护自主知识产权,规范游戏市场经营行为。
据悉,神州通信陕西分公司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媒体声明、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和大赛授权等,大力扶持合法化电子竞技比赛,积极规范全省游戏市场。(以上引文转自当时神州奥美发布的新闻通稿)
而浩方这边也是喜讯不断,为了表示对浩方的支持,盛大甚至将原本准备运作电子竞技游戏网络电视的资金调给浩方,以配合浩方参与的《七剑下天山》电影推广工作。而这一举动成了今天天价官司的导火索。
在8月27日,神州通信副总裁白洁即通过媒体表示,“今年8月22日,上海盛大网络与上海浩方在线未经任何授权,就已在全国多个城市展开”‘七剑出浩方’魔兽争霸Ⅲ全国民间高手挑战赛“的在线竞技大赛”。“盛大、浩方这次大赛无视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版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我方的利益,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相关的法律准备工作,并将正式递交对这两家公司的起诉书”。不久,神州方面发表公开声明.敦促浩方等平台“停止侵权活动”,并允诺如果这些平台停止运行,将不追究法律责任。而浩方对此照例都不加以理睬,只是在传媒上发布了一些反唇相讥的文稿。
于是,一场索赔金额高达1.2亿的著作权官司就这么诞生了。
待续
在编发这篇稿子的同时,小编也在暗暗担心:连续两期长篇累牍地回忆往事,花了超过10000字的篇幅还没有说到这起诉讼案的本身,会不会让我们的读者朋友产生厌烦情绪?
其实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和理论争议都是非常复杂的,要把事情说清楚,而不是像在网络上空喊几句诸如“说奥美告浩方,一边是屡屡恶意破产逃避债务拖欠广告费监守自盗有代理权还卖盗版黑人家cdkey恶评汹涌宛如赖皮之犬,一边是美国上市制霸中国网游巨头如日中天的盛大旗下子公司宛如当科武状元。”或者“浩方无耻,奥美更无耻”的口号,是相当困难的工作。
中国电子竞技搞了那么久,事情不少,成功的案例却不多,浩方和奥美勉强都曾经算一个,这两家的兴衰荣辱得失成败正是这几年中国电子竞技不可忽略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