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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国留学生在国外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麻烦比较多,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为了广大留学生在海外能得到我国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以下以问答的方式将《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相关内容提供给大家,希望大家了解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和服务范围。
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和服务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领事保护和领事服务?
答: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处理。
领事服务是指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本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接受国内的本国公民提供涉及国际旅行证件、公证、认证等事宜的服务。
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
在境外中国护照遗失、被偷或被抢后怎么办?
答:请您即向所在国当地警察部门报失,必要时还应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我们提请您注意:买卖、转让、伪变造、故意损毁中国护照是违法行为,将可能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当持有效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如何寻求帮助?
答:您首先应向该国主管部门如实说明有关入出境或过境的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果您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许可,也可要求与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并视情况反映请求人的要求,或进行必要的交涉,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如交涉未果,您应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您日后投诉之用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在境外发生交通、工伤等事故,如何处理?
答:如您在境外遇到交通或工伤事故,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您的亲友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您可要求领事官员敦促所在国当局惩办肇事者,或协助您通过法律途径或向保险公司(如您已投保)争取赔偿。
家人在境外死亡,如何处理?
答:您可通过领事官员或亲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遗物(遗嘱)情况,并从当地有关部门获得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如死亡涉及刑事案件并已在当地提起诉讼,您应聘请律师,密切跟踪庭审情况,同时可请领事官员关注案件,旁听庭审。如您对庭审情况或判决结果不满,您可请律师协助上诉,同时也可通过领事官员向当地有关部门转达您的意见;
您可要求前往当地处理有关善后事宜,但一切费用(含国际旅费、食宿及交通费)须自理,赴有关国家的签证须自行办理;
如您不能前往当地处理后事,可委托在当地的亲友代办遗体火化、骨灰和遗物送回等事宜。如当地法律法规允许,亦可委托领事官员代为处理后事,但您应事先提供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出具的书面授权书。
家人在境外失踪或遭绑架,如何求助?
答:应尽速通知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有关情况,包括失踪或被绑架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相貌特征和在国外住址等。根据您的要求,领事官员将请求驻在国有关当局寻找失踪者或解救被绑架者。
在居住国受到雇主不公正对待或工资被雇主无故拖欠,如何处理?
答:您如果是由国内单位派出的,首先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派出单位,由单位出面协商解决;如系个人受雇的,应依据合同及当地有关法规与雇主协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您可同时请求领事官员为您的法律诉讼提供适当的协助。
在居住国被羁押或监禁期间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或处罚、量刑过重,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您有权要求会见中国使、领馆领事官员,向其反映情况,并提出进行交涉的请求。
如财产遭盗窃、抢劫或他人强占,如何寻求帮助?
答:您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缉拿罪犯。如有必要也可将有关情况通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请求协助。
如何继承境外遗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外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您应首先了解遗产所在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领事官员可向您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咨询;如您想获得全面详细的法律信息,应向当地律师了解,领事官员可协助推荐当地律师;
您可亲自到遗产所在地自行办理有关手续,或委托律师、亲友代为办理;
办理继承手续前,您应根据要求在国内办妥有关公证文件,如:继承人出生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收养关系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所办各种公证文件均需附上使用国接受的外文译文,并在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认证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后,将上述资料交给委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取得遗产后,您通常应向受托人或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
非法进入或滞留他国,无有效证件,也无经济来源,要回国手续如何办理?
答:您应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如实报告本人真实、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非法出境或滞留经过等。待您的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您的身份,且您的家属已垫付您的回国费用,领事官员方可为您颁发回国旅行证件。
所在国发生政治动乱、军事冲突或严重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应如何寻求领事保护和进行自我保护?
答:您应立即与就近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取得联系,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最新的有关信息;
您应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证件和记录,包括护照、出境记录、保险和银行记录等,并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您应检查护照、签证是否有效,如需更新护照请即到使、领馆办理;
您应将存放家中或随身携带的主要资料双备份,以防万一。同时要保证汽车安全及行驶正常,并储备必要的食品和药品。
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够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当您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上述协助包括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咨询,对您如何在当地进行法律诉讼予以一般性指导;应您要求,向您推荐当地律师、翻译,以帮助您进行诉讼;视情况旁听法庭审理。
●如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时,使、领馆可根据您的要求,对您进行探视。
●如您遭遇意外,使、领馆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您的亲属,也可对您或家属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提供必要的协助。
●当驻在国发生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当驻在国发生政治动乱、战乱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使、领馆将在必要时协助您撤离危险地区。
★上述协助包括为您办妥必要的旅行证件;尽可能为您安排撤离交通工具。
●当您遇到困难以致生计出现问题时,使、领馆应您本人要求,与您的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如您的亲友在国外失踪或久无音讯,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协助您寻亲。您须向使、领馆提供被寻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样貌特征及在国外工作、学习、居住或逗留期间的相关线索),以利寻找。
●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延期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个人资料等项办理加注,其他任何机构无权代办上述业务。
●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不能为您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
●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
●不能干预法庭的审判程序,不能超越所在国法律和法规袒护您的违法行为。
●不能仲裁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
●不能替您出面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师、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不能将您留宿在外交或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和服务的常见问题
什么是领事保护和领事服务?
答:领事保护是指当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在接受国受到侵害时,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包括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通过外交途径,反映有关要求,敦促驻在国有关当局公正、合法、友好、妥善地处理。
领事服务是指中国驻外使、领馆依据本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接受国内的本国公民提供涉及国际旅行证件、公证、认证等事宜的服务。
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提供的领事保护。
在境外中国护照遗失、被偷或被抢后怎么办?
答:请您即向所在国当地警察部门报失,必要时还应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我们提请您注意:买卖、转让、伪变造、故意损毁中国护照是违法行为,将可能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当持有效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如何寻求帮助?
答:您首先应向该国主管部门如实说明有关入出境或过境的事由,同时了解受阻原因。如果您的请求仍然得不到有关部门的许可,也可要求与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并视情况反映请求人的要求,或进行必要的交涉,但不能保证您一定会被放行。如交涉未果,您应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确系受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您日后投诉之用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在境外发生交通、工伤等事故,如何处理?
答:如您在境外遇到交通或工伤事故,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您的亲友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您可要求领事官员敦促所在国当局惩办肇事者,或协助您通过法律途径或向保险公司(如您已投保)争取赔偿。
家人在境外死亡,如何处理?
答:您可通过领事官员或亲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遗物(遗嘱)情况,并从当地有关部门获得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如死亡涉及刑事案件并已在当地提起诉讼,您应聘请律师,密切跟踪庭审情况,同时可请领事官员关注案件,旁听庭审。如您对庭审情况或判决结果不满,您可请律师协助上诉,同时也可通过领事官员向当地有关部门转达您的意见;
您可要求前往当地处理有关善后事宜,但一切费用(含国际旅费、食宿及交通费)须自理,赴有关国家的签证须自行办理;
如您不能前往当地处理后事,可委托在当地的亲友代办遗体火化、骨灰和遗物送回等事宜。如当地法律法规允许,亦可委托领事官员代为处理后事,但您应事先提供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出具的书面授权书。
家人在境外失踪或遭绑架,如何求助?
答:应尽速通知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有关情况,包括失踪或被绑架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相貌特征和在国外住址等。根据您的要求,领事官员将请求驻在国有关当局寻找失踪者或解救被绑架者。
在居住国受到雇主不公正对待或工资被雇主无故拖欠,如何处理?
答:您如果是由国内单位派出的,首先应将有关情况报告派出单位,由单位出面协商解决;如系个人受雇的,应依据合同及当地有关法规与雇主协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您可同时请求领事官员为您的法律诉讼提供适当的协助。
在居住国被羁押或监禁期间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或处罚、量刑过重,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您有权要求会见中国使、领馆领事官员,向其反映情况,并提出进行交涉的请求。
如财产遭盗窃、抢劫或他人强占,如何寻求帮助?
答:您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缉拿罪犯。如有必要也可将有关情况通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请求协助。
如何继承境外遗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外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您应首先了解遗产所在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领事官员可向您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咨询;如您想获得全面详细的法律信息,应向当地律师了解,领事官员可协助推荐当地律师;
您可亲自到遗产所在地自行办理有关手续,或委托律师、亲友代为办理;
办理继承手续前,您应根据要求在国内办妥有关公证文件,如:继承人出生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收养关系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所办各种公证文件均需附上使用国接受的外文译文,并在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授权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的认证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后,将上述资料交给委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取得遗产后,您通常应向受托人或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
非法进入或滞留他国,无有效证件,也无经济来源,要回国手续如何办理?
答:您应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如实报告本人真实、详细情况,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非法出境或滞留经过等。待您的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实、确认您的身份,且您的家属已垫付您的回国费用,领事官员方可为您颁发回国旅行证件。
所在国发生政治动乱、军事冲突或严重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应如何寻求领事保护和进行自我保护?
答:您应立即与就近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取得联系,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最新的有关信息;
您应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证件和记录,包括护照、出境记录、保险和银行记录等,并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您应检查护照、签证是否有效,如需更新护照请即到使、领馆办理;
您应将存放家中或随身携带的主要资料双备份,以防万一。同时要保证汽车安全及行驶正常,并储备必要的食品和药品。
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够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犯,当您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上述协助包括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咨询,对您如何在当地进行法律诉讼予以一般性指导;应您要求,向您推荐当地律师、翻译,以帮助您进行诉讼;视情况旁听法庭审理。
●如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时,使、领馆可根据您的要求,对您进行探视。
●如您遭遇意外,使、领馆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您的亲属,也可对您或家属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争取赔偿提供必要的协助。
●当驻在国发生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当驻在国发生政治动乱、战乱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使、领馆将在必要时协助您撤离危险地区。
★上述协助包括为您办妥必要的旅行证件;尽可能为您安排撤离交通工具。
●当您遇到困难以致生计出现问题时,使、领馆应您本人要求,与您的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如您的亲友在国外失踪或久无音讯,您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协助您寻亲。您须向使、领馆提供被寻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样貌特征及在国外工作、学习、居住或逗留期间的相关线索),以利寻找。
●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延期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个人资料等项办理加注,其他任何机构无权代办上述业务。
●使、领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但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
●不能为您申办所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
●不能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
●不能干预法庭的审判程序,不能超越所在国法律和法规袒护您的违法行为。
●不能仲裁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不能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
●不能替您出面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不能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不能为您支付酒店、律师、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不能将您留宿在外交或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不能为您购买免税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