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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公立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和《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财会[2018]24号)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本文通过分析新《医院会计制度》在会计账务处理方面的变化,与医院会计工作者们探讨学习新旧两种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核算的影响,旨在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推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医院;会计核算
一、前言
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供给者,提高其管理水平对于充分利用我国有限的医疗资源、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关键性意义。制定出台新《政府会计制度》,是我国医院会计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新制度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新模式。实施新制度对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在我国政府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二、医院执行新制度对会计核算的主要影响
新制度规定对纳入部门预算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其他业务仅需仅需财务会计核算。而《医院会计制度》采用“单一记账”,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只对所有业务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除此之外,新制度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资产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变化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停止计提折旧。而新《政府会计制度》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新制度的这一变化对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时点有较大影响,按照原制度计提折旧可在当月任何时间进行处理,而新制度则延迟了当月折旧账务处理时间至月末。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在当月反映,更具时效性。
2、不同资金渠道购置资产的变化
《医院会计制度》将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区分开来,将利用财政补助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计提折旧、摊销时,将财政拨入资金购置的资产冲减“待冲基金”,而不计入当期的医疗业务成本。新《政府会计制度》则规定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在计提折旧、摊销时,不再影响净资产金额,直接费用化,记入“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
3、自行研发项目账务处理的变化
新制度新增“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单位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各项支出,并区分研究和开发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原制度并未单独设置“研发支出”科目,统一通过“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
(二)对负债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1、将原有的“应交税费”科目拆分为“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费”,以适应营改增政策后的税费结构反映模式;将原有的“应缴款项”科目分设为“应缴财政款”和“应付财政补贴款”科目,更清晰地反映应缴款项的对象及功能。
2、增加“应付利息”核算内容,对单位筹资成本进行核算;取消了“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核算内容,将相关内容统一并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三)对净资产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1、取消“待冲基金”账务处理
新《政府会计制度》取消了“待冲基金”科目,将原来通过这一科目反映的用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计提折旧、摊销时不再冲减“待冲基金”,而是直接在相关费用科目中反映。
2、增加“权益法调整”科目账务处理
《医院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按收付实现制基础核算。新制度则要求按照在投资对象中所占股权比重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初始投资成本核算和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净资产下“权益法调整”科目,更能真实反映单位持有股权投资的价值。
(四)对收入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新旧制度对收入类账务处理规则大体一致,仅是对部分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的调整。新制度取消了“医疗收入”“科教项目收入”科目,统一采用“事业收入”科目;在“事业收入”下设“医疗收入”“科教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将《医院会计制度》“其他收入”核算的内容按照收入的特征分设科目,使医院收入的核算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五)对费用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1、新制度设置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废弃了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会计科目,用来核算行政单位或是事业单位已经支付,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航空保险费、预付租金等,又或者是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租金费用等,以便确定单位费用的归屬期间,确保会计核算信息质量。
2、新制度设置了“长期待摊费用”会计科目,用以核算单位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合1年)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会计科目的设置,同样有利于单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定费用的归属期间,尤其是本年度与非本年度的费用归属期间,确保单位在持续经营、会计分期核算基本前提条件下,保证会计核算信息质量。
3、新制度设置了“预计负债”会计科目,从谨慎原则出发核算单位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核算单位对因或有事项所产生的现时义务而确认的负债,如对未决诉讼等确认的负债。但同时,新制度也方便单位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降低资产的入账价值,准确核算业务活动成本费用。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医院;会计核算
一、前言
公立医院作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供给者,提高其管理水平对于充分利用我国有限的医疗资源、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关键性意义。制定出台新《政府会计制度》,是我国医院会计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新制度构建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新模式。实施新制度对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在我国政府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二、医院执行新制度对会计核算的主要影响
新制度规定对纳入部门预算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其他业务仅需仅需财务会计核算。而《医院会计制度》采用“单一记账”,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只对所有业务进行财务会计核算。除此之外,新制度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对资产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1、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变化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停止计提折旧。而新《政府会计制度》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固定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不再计提折旧。新制度的这一变化对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时点有较大影响,按照原制度计提折旧可在当月任何时间进行处理,而新制度则延迟了当月折旧账务处理时间至月末。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在当月反映,更具时效性。
2、不同资金渠道购置资产的变化
《医院会计制度》将财政资金和非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区分开来,将利用财政补助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计提折旧、摊销时,将财政拨入资金购置的资产冲减“待冲基金”,而不计入当期的医疗业务成本。新《政府会计制度》则规定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在计提折旧、摊销时,不再影响净资产金额,直接费用化,记入“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
3、自行研发项目账务处理的变化
新制度新增“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单位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各项支出,并区分研究和开发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原制度并未单独设置“研发支出”科目,统一通过“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
(二)对负债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1、将原有的“应交税费”科目拆分为“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费”,以适应营改增政策后的税费结构反映模式;将原有的“应缴款项”科目分设为“应缴财政款”和“应付财政补贴款”科目,更清晰地反映应缴款项的对象及功能。
2、增加“应付利息”核算内容,对单位筹资成本进行核算;取消了“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核算内容,将相关内容统一并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三)对净资产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1、取消“待冲基金”账务处理
新《政府会计制度》取消了“待冲基金”科目,将原来通过这一科目反映的用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计提折旧、摊销时不再冲减“待冲基金”,而是直接在相关费用科目中反映。
2、增加“权益法调整”科目账务处理
《医院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采取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按收付实现制基础核算。新制度则要求按照在投资对象中所占股权比重不同,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初始投资成本核算和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净资产下“权益法调整”科目,更能真实反映单位持有股权投资的价值。
(四)对收入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新旧制度对收入类账务处理规则大体一致,仅是对部分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的调整。新制度取消了“医疗收入”“科教项目收入”科目,统一采用“事业收入”科目;在“事业收入”下设“医疗收入”“科教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将《医院会计制度》“其他收入”核算的内容按照收入的特征分设科目,使医院收入的核算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五)对费用类账务处理的影响
1、新制度设置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废弃了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会计科目,用来核算行政单位或是事业单位已经支付,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航空保险费、预付租金等,又或者是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租金费用等,以便确定单位费用的归屬期间,确保会计核算信息质量。
2、新制度设置了“长期待摊费用”会计科目,用以核算单位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合1年)的各项费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会计科目的设置,同样有利于单位按照权责发生制确定费用的归属期间,尤其是本年度与非本年度的费用归属期间,确保单位在持续经营、会计分期核算基本前提条件下,保证会计核算信息质量。
3、新制度设置了“预计负债”会计科目,从谨慎原则出发核算单位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核算单位对因或有事项所产生的现时义务而确认的负债,如对未决诉讼等确认的负债。但同时,新制度也方便单位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降低资产的入账价值,准确核算业务活动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