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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起动物与人的亲近程度,狗首当其冲。猪羊兔等,尽管也被人饲养,但都只能拘囿于属于自己的圈栏之中,绝不可在主人享用的客厅游来荡去,向主人耳鬓厮磨地撒娇,甚至蹲坐或匍匐于主人的卧榻之旁,目击或偷窥主人的隐私,唯有狗拥有这样的特权。主人赤身裸体地换衣服,颠来倒去地清点钱数,小心翼翼地藏匿金银珠宝,及至放纵于床笫之欢等,从来都不刻意回避狗,这使狗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然而狗的嘴巴比保险柜还要牢靠,从不向外泄露主人的些许秘密。狗不像鹦鹉那样多嘴多舌,说三道四,它对主人所表现出来的忠心耿耿,远非三心二意的狐狸等动物能够比拟。
狗介入人的生活,无疑与人的不安全感有关。狗最初被驯化,其主要的意图,是要它来为人来看家护院的。在天荒地老的原始岁月,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人作为动物界相对柔和的一个分支,与其他凶猛的野兽比邻而居,显然处于无比凶险的境地。在敌强我弱力量悬殊的境况下,人别说妄想着统治地球,即使节节后退,想要保全自己,都未必能够如愿。也许,在那些嗜血的动物眼里,一群群的人,不过是一堆堆有待于吞咽的肉食品而已。然而人毕竟不枉为人,其智力水平,绝非四蹄动物能够相比。人取己之长,克彼之短,依靠谋略与动物进行不懈地周旋与较量。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动物,在一轮又一轮的智力竞赛中,纷纷败下阵来,于是人也就渐渐地化被动为主动,化守势为攻势。人采用的对策,就是拉拢一部分动物,孤立另一部分动物,借力打力,以毒攻毒。在人的运筹帷幄下,动物们遭到了分化,走向了分裂。凶而不恶的一些动物,比如狗等,经不住人的腐蚀引诱;强壮而乖顺的一些动物,比如牛等,惧之于人挥舞的皮鞭,都大批量地归顺于人,不但成为人捍卫自己的铁杆盟友,而且成为人养活自己的日常帮手。
狗拉不了犁,推不了磨,就连狗肉,在人的眼里,也低贱得“上不了席面”,即便如此,在千千万万的动物里,狗依然被人相中和利用。人之所以中意于狗,皆因摸透了狗的秉性:小脑发达,嗅觉灵敏,既能在主人大难临头时奋不顾身地勇猛冲锋,又能在主人百无聊赖时讨巧卖乖。过去,保家护主属于狗的主业,而陪伴主人消除寂寞则是由主业衍生的副业。然而现在,情况发生了逆转:城里人养狗,十之八九,已不再寄望于狗能对自身安全肩负责任,而是期冀于狗能给自己带来生命的陪伴和精神的愉悦。当然,狗在不同人的手里,用场也各有千秋——在爱慕虚荣者那里,狗是炫富之物,他们给狗披金戴银,牵着价格不菲的名贵狗招摇过市,其意在于显摆自己生活的奢华与富有;在爱心表演者那里,狗是演示爱心的道具,他们把狗像婴儿一样地撸在怀里,在大庭广众之下与狗亲吻,甚至在早已架设好的摄像机前,不惧危险地爬上高速路,拦停运输狗的陌生车辆,以显示自己多么地慈悲和仁善。
狗是人类的朋友,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人对这等“朋友”的评价,从来就不单向,而是褒贬不一。狗在无知无觉间,稀里糊涂地一次次地卷入人舌戰的漩涡。爱狗者,爹亲娘亲地渲染着狗的诸多优点,仿佛狗就是世间的尤物圣物;而厌狗者,则针锋相对,把狗贬斥得活像卖友求荣的小人。事实的真相是,不管论战者的言辞如何,哪怕是那些颂狗者,骨子里都是瞧不起狗的,更别提与狗平起平坐了。人创造了很多与狗有关的成语,无一不蕴含对狗的蔑视。而人骂人,则更喜欢将对方贬损为狗。然而狗不管这些,它重温饱而轻尊严,对人浸入骨髓的偏见置若罔闻,该吃还吃,该喝还喝,该叫还叫,该摇尾巴还摇尾巴。人的涂彩或抹黑,皆无法改变狗的我行我素。
狗管不了人间之事,只关心自己是否食有肉,行无碍。仿佛现实中的人一样,狗既有光彩熠熠的优点,也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就优点而论,单狗的忠诚度,足以让诸多见风使舵趋炎附势的人羞惭——狗不像猫那般嫌贫爱富,而是不管主人富有或贫穷,健康或残疾,飞黄腾达或凤凰落架,皆对其不离不弃,绝对地效忠。
狗介入人的生活,无疑与人的不安全感有关。狗最初被驯化,其主要的意图,是要它来为人来看家护院的。在天荒地老的原始岁月,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人作为动物界相对柔和的一个分支,与其他凶猛的野兽比邻而居,显然处于无比凶险的境地。在敌强我弱力量悬殊的境况下,人别说妄想着统治地球,即使节节后退,想要保全自己,都未必能够如愿。也许,在那些嗜血的动物眼里,一群群的人,不过是一堆堆有待于吞咽的肉食品而已。然而人毕竟不枉为人,其智力水平,绝非四蹄动物能够相比。人取己之长,克彼之短,依靠谋略与动物进行不懈地周旋与较量。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动物,在一轮又一轮的智力竞赛中,纷纷败下阵来,于是人也就渐渐地化被动为主动,化守势为攻势。人采用的对策,就是拉拢一部分动物,孤立另一部分动物,借力打力,以毒攻毒。在人的运筹帷幄下,动物们遭到了分化,走向了分裂。凶而不恶的一些动物,比如狗等,经不住人的腐蚀引诱;强壮而乖顺的一些动物,比如牛等,惧之于人挥舞的皮鞭,都大批量地归顺于人,不但成为人捍卫自己的铁杆盟友,而且成为人养活自己的日常帮手。
狗拉不了犁,推不了磨,就连狗肉,在人的眼里,也低贱得“上不了席面”,即便如此,在千千万万的动物里,狗依然被人相中和利用。人之所以中意于狗,皆因摸透了狗的秉性:小脑发达,嗅觉灵敏,既能在主人大难临头时奋不顾身地勇猛冲锋,又能在主人百无聊赖时讨巧卖乖。过去,保家护主属于狗的主业,而陪伴主人消除寂寞则是由主业衍生的副业。然而现在,情况发生了逆转:城里人养狗,十之八九,已不再寄望于狗能对自身安全肩负责任,而是期冀于狗能给自己带来生命的陪伴和精神的愉悦。当然,狗在不同人的手里,用场也各有千秋——在爱慕虚荣者那里,狗是炫富之物,他们给狗披金戴银,牵着价格不菲的名贵狗招摇过市,其意在于显摆自己生活的奢华与富有;在爱心表演者那里,狗是演示爱心的道具,他们把狗像婴儿一样地撸在怀里,在大庭广众之下与狗亲吻,甚至在早已架设好的摄像机前,不惧危险地爬上高速路,拦停运输狗的陌生车辆,以显示自己多么地慈悲和仁善。
狗是人类的朋友,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人对这等“朋友”的评价,从来就不单向,而是褒贬不一。狗在无知无觉间,稀里糊涂地一次次地卷入人舌戰的漩涡。爱狗者,爹亲娘亲地渲染着狗的诸多优点,仿佛狗就是世间的尤物圣物;而厌狗者,则针锋相对,把狗贬斥得活像卖友求荣的小人。事实的真相是,不管论战者的言辞如何,哪怕是那些颂狗者,骨子里都是瞧不起狗的,更别提与狗平起平坐了。人创造了很多与狗有关的成语,无一不蕴含对狗的蔑视。而人骂人,则更喜欢将对方贬损为狗。然而狗不管这些,它重温饱而轻尊严,对人浸入骨髓的偏见置若罔闻,该吃还吃,该喝还喝,该叫还叫,该摇尾巴还摇尾巴。人的涂彩或抹黑,皆无法改变狗的我行我素。
狗管不了人间之事,只关心自己是否食有肉,行无碍。仿佛现实中的人一样,狗既有光彩熠熠的优点,也有与生俱来的缺陷。就优点而论,单狗的忠诚度,足以让诸多见风使舵趋炎附势的人羞惭——狗不像猫那般嫌贫爱富,而是不管主人富有或贫穷,健康或残疾,飞黄腾达或凤凰落架,皆对其不离不弃,绝对地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