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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辽宁西、北部的义县、彰武、阜新、西丰、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和建昌十个县(市)由于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恶劣,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高,既是农业大县,也是农业弱县。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地区的农业经济虽然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农民收入有所增加,但由于自然条件、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仍然落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虽已由2000年的1161元提高到2895.3元,增长了1.5倍,但仍然比辽宁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690元的平均水平低794.7元。
一、辽西北十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农村劳动力状况
作为全省的农业大县,多年来辽西北十个经济欠发达县(市)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2005年十个县总人口达544.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463.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5.23%,比2000年“五普”的83%还提高了2.23个百分点。共有8个县乡村人口超过人口总数的80%,其中朝阳县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最高达到95.2%,即使乡村人口比重较低的北票市和凌源市也分别达到69%和78.2%,明显高于全国63.78%和辽宁省43.5%的平均水平。2005年十个县(市)有农村劳动力330万人左右,按照户籍人口估算,农村富余劳动力大约在150万人左右。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劳务输出超过65万人次,在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不到1/10,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更少,不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5%。
近年来,辽西北十个县(市)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重要方式。据调查,十个县(市)约有1/3的农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打工。这些外出打工人员的收入已经占到家庭总收入的大部分或绝大部分。
外出务工者以年轻的男性为主;在本乡以外就业的比例超过在本乡内就业的比例;省内就业的比例高于省外就业的比例;外出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农村劳动力整体水平;外出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和餐饮服务三个行业中就业。事实说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是富裕农民的有效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十个县(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多为自发的、无序流动,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的比例不足20%,因此目前大部分县的打工经济没有形成规模效益。由于缺乏组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多数从事的是脏、累、苦的工作,劳动报酬较低,还要经常遭白[;居所工作不稳定;约有43%的外出务工者有过工资被拖欠的经历。
同时,这十个县(市)对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不够:其一是接受培训的人少,不足转移就业劳动力的1/10;其二真正意义上的劳动技能培训不够。
二、辽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多,而就业机会相对减少。人均耕地面积锐减是造成农村富余劳动力激增的一个重要原因。按照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的标准,辽西北农村中约有40%~47%的劳动力属于富余劳动力。因此,这一地区的农村存在相当规模的“隐性失业”。
造成农业劳动力就业机会减少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城镇下岗职工的增加,留给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减少。
目前,这十个县(市)农村约有160~170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今后这一地区如仍保持10%左右的人口出生率,其劳动年龄人口及劳动力供给仍将呈上升趋势。而农村劳动力过剩,人力资源闲置,将很大程度地制约农民收入的增长。
2.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较低。目前,十个县(市)的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五普”数据显示,辽西北十个县(市)文盲人口占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6.88%,文盲率为9.11%,比全省文盲率5.79%高3.3个百分点。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十个县(市)农村女性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于男性,在小学及文盲、半文盲人口中,女性的比例均大大超过男性。
由于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低,根本无法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严重地制约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也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成为困难。由此,还可能累及子女的受教育机会,周而复始将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辽西北地区广大农村劳动力迫切需要实现由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
3.辽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与经济发展协调性较差,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目前辽西北十个县(市)三次产业的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实现生产总值2821894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053531万元,占37.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87688万元,占35.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81575万元,占27.7%。而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全部乡村从业人员的66.11%,所占比重过大;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对该地区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不明显,容纳就业水平低。同时,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持续减弱。
4.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大多处于无序状态,跨省流动的数量少,劳务产业没有形成规模。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村转移劳动力中80%以上是省内流动,而跨省流动的人数较少。
同时,一些领导干部单纯强调招商引资、上项目,而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就业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劳务输出没有形成规模效益。
三、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
已有的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流动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6%~20%;并且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及家庭从流动中也获得了相当的收益。保守的估计,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0年增加的1700元中,因劳动力输出所得超过20%。假设目前辽西北地区转移劳动力的数量能达到60万人,每年外出打工积累下的收入保守估计可达到或超过15个亿,这个数字还是比较可观的。可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着力解决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就是抓住了解决这一地区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当前,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创新制度,改革一切不利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的体制和制度。
一是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拆除城乡壁垒,给进城农民以市民待遇。建议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登记的基本条件,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的户口迁移门槛。
二是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可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抵抗就业风险的能力。
三是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农民进城,可以出售、转让土地的经营权,保持自己土地资产的收益权,以便将来在城市遇到就业、养老等困难时能后顾无忧。
四是规范企业用工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力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和机制,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凡是用工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咨询和服务。
2.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转移劳动力的培训,促使其从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从我们的调研来看,广大农民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在组织外出务工和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更好的服务。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辽西北十个县(市)有规模、高质量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远远不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不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5%。
针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富余劳动力培训的实际,我们认为当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通过宣传引导,启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启动培训需求是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待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前提。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政策,及时提供农村劳动力培训咨询、中介服务,介绍农村劳动力培训成功典范,报道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就业的先进事迹。改变部分农村人口中存在的依赖懒惰思想,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我做”为“我要做”。
第二,逐步建立适合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新体系。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应当采取以培训促转移,以转移促增收,走对外输出与就地转移并举之路。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培训基地实施、职能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
对农村劳动力的就地或异地的转移前培训,可以由三条线进行:
一是教育系统开展培训。主要对象是农村劳动力中初中毕业生,按照非农产业的工种要求和培训对象的求职需要,本著学以致用、教学内容少而精的原则,确定培训内容和时间,培训形式有短期脱产培训、也有较长时间脱产或不脱产的学历教育。
二是劳动部门开展的培训。县(市)劳动部门利用所辖的就业培训中心或依托各类职业学校,建立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络,实行培训、技能鉴定、劳务输出一条龙服务。通过培训,使农村劳动力,每人都能掌握1~2项专业技能,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社会力量开展的培训。这是对政府部门培训工作的有益补充。应当注重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使一部分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劳动力可以根据用工需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自费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级技术工种、烹调、家电维修、汽车修理、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培训班,经考试合格拿到结业证、技术等级证后,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应当鼓励私人或非国有机构投资于辽西北地区的农业中专和农村职高,通过对农村青年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可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同时,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农村中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一定时间系统的职业培训和技术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为参与市场竞争、就业上岗做好准备。这样不仅能够有效调节辽西北地区农村劳动力的供给,而且可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劳动力结构的优化。
(作者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 杜福洲
一、辽西北十个经济欠发达县(市)农村劳动力状况
作为全省的农业大县,多年来辽西北十个经济欠发达县(市)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2005年十个县总人口达544.2万人,其中乡村人口463.8万人,占人口总数的85.23%,比2000年“五普”的83%还提高了2.23个百分点。共有8个县乡村人口超过人口总数的80%,其中朝阳县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最高达到95.2%,即使乡村人口比重较低的北票市和凌源市也分别达到69%和78.2%,明显高于全国63.78%和辽宁省43.5%的平均水平。2005年十个县(市)有农村劳动力330万人左右,按照户籍人口估算,农村富余劳动力大约在150万人左右。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劳务输出超过65万人次,在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不到1/10,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更少,不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5%。
近年来,辽西北十个县(市)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外出打工已经成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重要方式。据调查,十个县(市)约有1/3的农村家庭有劳动力外出打工。这些外出打工人员的收入已经占到家庭总收入的大部分或绝大部分。
外出务工者以年轻的男性为主;在本乡以外就业的比例超过在本乡内就业的比例;省内就业的比例高于省外就业的比例;外出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明显高于农村劳动力整体水平;外出劳动力主要集中在工业、建筑和餐饮服务三个行业中就业。事实说明,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是富裕农民的有效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十个县(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多为自发的、无序流动,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的比例不足20%,因此目前大部分县的打工经济没有形成规模效益。由于缺乏组织,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多数从事的是脏、累、苦的工作,劳动报酬较低,还要经常遭白[;居所工作不稳定;约有43%的外出务工者有过工资被拖欠的经历。
同时,这十个县(市)对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不够:其一是接受培训的人少,不足转移就业劳动力的1/10;其二真正意义上的劳动技能培训不够。
二、辽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多,而就业机会相对减少。人均耕地面积锐减是造成农村富余劳动力激增的一个重要原因。按照劳动力资源有效配置的标准,辽西北农村中约有40%~47%的劳动力属于富余劳动力。因此,这一地区的农村存在相当规模的“隐性失业”。
造成农业劳动力就业机会减少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城镇下岗职工的增加,留给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减少。
目前,这十个县(市)农村约有160~170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今后这一地区如仍保持10%左右的人口出生率,其劳动年龄人口及劳动力供给仍将呈上升趋势。而农村劳动力过剩,人力资源闲置,将很大程度地制约农民收入的增长。
2.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较低。目前,十个县(市)的农村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五普”数据显示,辽西北十个县(市)文盲人口占6岁及6岁以上人口的6.88%,文盲率为9.11%,比全省文盲率5.79%高3.3个百分点。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十个县(市)农村女性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于男性,在小学及文盲、半文盲人口中,女性的比例均大大超过男性。
由于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低,根本无法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严重地制约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的经济发展,也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成为困难。由此,还可能累及子女的受教育机会,周而复始将形成恶性循环。因此,辽西北地区广大农村劳动力迫切需要实现由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
3.辽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与经济发展协调性较差,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目前辽西北十个县(市)三次产业的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实现生产总值2821894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053531万元,占37.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87688万元,占35.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81575万元,占27.7%。而第一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全部乡村从业人员的66.11%,所占比重过大;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对该地区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不明显,容纳就业水平低。同时,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持续减弱。
4.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大多处于无序状态,跨省流动的数量少,劳务产业没有形成规模。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村转移劳动力中80%以上是省内流动,而跨省流动的人数较少。
同时,一些领导干部单纯强调招商引资、上项目,而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就业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劳务输出没有形成规模效益。
三、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
已有的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流动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6%~20%;并且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及家庭从流动中也获得了相当的收益。保守的估计,2005年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0年增加的1700元中,因劳动力输出所得超过20%。假设目前辽西北地区转移劳动力的数量能达到60万人,每年外出打工积累下的收入保守估计可达到或超过15个亿,这个数字还是比较可观的。可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着力解决辽西北十个县(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问题就是抓住了解决这一地区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应当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当前,我们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创新制度,改革一切不利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的体制和制度。
一是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拆除城乡壁垒,给进城农民以市民待遇。建议以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户口登记的基本条件,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的户口迁移门槛。
二是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可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农村转移劳动力抵抗就业风险的能力。
三是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农民进城,可以出售、转让土地的经营权,保持自己土地资产的收益权,以便将来在城市遇到就业、养老等困难时能后顾无忧。
四是规范企业用工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劳动力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和机制,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凡是用工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咨询和服务。
2.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转移劳动力的培训,促使其从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转变。从我们的调研来看,广大农民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在组织外出务工和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更好的服务。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辽西北十个县(市)有规模、高质量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远远不够,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不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5%。
针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富余劳动力培训的实际,我们认为当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通过宣传引导,启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启动培训需求是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待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前提。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政策,及时提供农村劳动力培训咨询、中介服务,介绍农村劳动力培训成功典范,报道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转移就业的先进事迹。改变部分农村人口中存在的依赖懒惰思想,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我做”为“我要做”。
第二,逐步建立适合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的新体系。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应当采取以培训促转移,以转移促增收,走对外输出与就地转移并举之路。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培训基地实施、职能部门监督、农民受益的原则。
对农村劳动力的就地或异地的转移前培训,可以由三条线进行:
一是教育系统开展培训。主要对象是农村劳动力中初中毕业生,按照非农产业的工种要求和培训对象的求职需要,本著学以致用、教学内容少而精的原则,确定培训内容和时间,培训形式有短期脱产培训、也有较长时间脱产或不脱产的学历教育。
二是劳动部门开展的培训。县(市)劳动部门利用所辖的就业培训中心或依托各类职业学校,建立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络,实行培训、技能鉴定、劳务输出一条龙服务。通过培训,使农村劳动力,每人都能掌握1~2项专业技能,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社会力量开展的培训。这是对政府部门培训工作的有益补充。应当注重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使一部分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劳动力可以根据用工需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自费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级技术工种、烹调、家电维修、汽车修理、计算机应用等专业培训班,经考试合格拿到结业证、技术等级证后,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
应当鼓励私人或非国有机构投资于辽西北地区的农业中专和农村职高,通过对农村青年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可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同时,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农村中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一定时间系统的职业培训和技术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为参与市场竞争、就业上岗做好准备。这样不仅能够有效调节辽西北地区农村劳动力的供给,而且可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促进劳动力结构的优化。
(作者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 杜福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