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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加拿大,看警察与司机
最近去加拿大又长了见识。在加拿大不论哪个城市,除了有红绿灯在主干道交叉路口指挥交通外,余下的交通交接或交差路口的路旁也都竖了一块红底白字的牌子,上写着“STOP”,意思是停车。这样的牌子在加拿大随处可见,很醒目,也最管用。仔细观察,我们的旅游大巴司机,每到路口不管有没有行人,都要停车,当确认没有行人横过马路时,才重新开车过路。STOP是交规赋予的法律权威,任何人任何车辆遇见STOP标志牌,不管是否有行人,要想通过路口,司机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先停车,再通过!交通法规无条件遵守,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习惯。
有一位华人司机到加国的第二年遇到这样的一件事,他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见到了STOP的牌子,放慢车速,准确无误的看到两侧没有车辆,也没有行人,就慢慢开了过去。这时猛地听得一声警笛响,正纳闷怎么声音这么近,已经从后视镜上看到贴上来的一辆警车。赶紧靠边停车,拉起手刹,掏出驾照,等待警察过来。
遇到这种情况,司机千万别下车,要在自己的驾驶位上坐好,手要自然放在方向盘上,保持安静等待警察。警察过来会要司机驾驶证回到警车内一会儿,通过电脑查阅该司机有关材料,重点看是否有违章记录,把历史与现行结合起来,综合处理。其次,在警察没有允许你下车或警察来到你车窗外你自行下车,或你虽然没下车,但你弯腰取东西,都容易造成误会,引来麻烦。因为在加国不排除违章驾车者袭警的可能性。所以一定要保持冷静严格按警察指令办事。否则警察可视为你严重危害了他的人身安全,警察有权开枪。第三,如果你想贿赂警察,偷偷塞给他钱或物,将被起诉,不但减免不了违章的过错,反而会遭致法律制裁。至于走后门,托关系找熟人等于白日做梦。第四,超速违规的罚款要到法院去交,警察只开罚单,手不接钱。当然,如果司机对警察的判罚裁决不服,有权上诉到法庭,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千万不可现场与警察争辩。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真正是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落实在行动上。
1978年,我与温哥华警察相遇
到加拿大,不论你是哪国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一不小心与警察过招,毫无疑问,倒霉的总是你。还是早在1978年,笔者当海员第一次到加拿大的温哥华,一天下午,五名船员下船逛马路,走着走着,离开市区,翻过一座长满松树的山梁,海边有一架水上飞机,原来这里是水上飞机场。但这里并没有那个年代在我们印象中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威严,左右瞅瞅也没见到人。出于好奇,我们几人就来个近距离接触,其实也就是看看,五人下地都没带相机。看够了,得走大门,我们被突然出现的警察拦下,对不起,要查看海员证、登陆证。警察仔细看看胖胖的厨师海员证上的照片和厨师本人,二话没说,突然伸手将胖厨师掀翻在地,踏上一脚,像变魔术似的拿出一副手铐,转眼间将厨师铐个结实。整个过程都是在我们一愣神的工夫完成的,我们都傻了眼,不知所云,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被放行的我们,赶紧回船向船长报告,后经当地的船舶代理和工作组从中交涉,人被“无罪”放回来。原来厨师海员证上的照片是两年前拍的,现在人发福了,警察硬说不是他本人,与我们路经水上飞机场无关。
尽管到了几十年后的今天,还是很难找到有人形容加拿大警察“和谐可亲”这样的执法字样,人们说在加拿大的大街上看不到什么警察,可是你若有点小小的违规,警察就跟天兵天将似的,立即在你面前现身,别想蒙混过关。
加拿大警察铐人已经成了心照不宣的例行公事。更不可思议的是加拿大警察打人、开枪的事例,只要你上网一查,简直“惨不忍睹”。2007年11月24日,在加拿大的温哥华机场,一名叫杰坎斯基的波兰新移民被警察枪击身亡,在加拿大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有人形容加拿大警察毫无犹豫的使用暴力,似乎都不需要经过大脑,因为他们已经太习惯了,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2006年8月7日,多伦多一位年近六十岁的华裔新移民由于不通英文,惨遭当地警察凌辱。这名老太太被警察戴上手铐,强行送往精神病院。被医院鉴定是个正常人,回家后,又收到精神病院寄出的一张一千多元的账单,令她本来就拮据的经济雪上加霜。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起因只有一个,语言不通。
侨居加拿大,老移民忠告你如何与警察打交道
有在加拿大的移民真诚告诫自己的同胞,要是碰到上面这种事情,很冤。如果你与警察发生冲突,不要承认你打他们,承认了你就是袭警,罪名很重。具体情况咨询律师,北美律师打官司不赢是不要钱的。尤其你英文不好的时候,千万不要和警察讲任何道理。你英文不好,你就和警察说,你英文不好。警察和你说话你听不懂,你就说你听不懂。千万不可以yes,no乱说。
在加拿大,碰到警察找你麻烦,千万不要去试图辩解什么。他有搜查证,就让他进屋,否则就请他出去。
其实,加拿大的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不会没来由地抓人、打人、铐人,大多是警察对你怀疑或找你问话时,你英语口语不好,警察出于自身的安全,先将你放倒铐起再说。放倒你的过程中,你出于本能反抗,或不想让警察带走,你一不小心就会闹个袭警的罪名。在加拿大的老移民都说,铐走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加拿大,你没罪就是没罪。铐走了也会被放出来。可是很多人往往希望不被铐走,这是不对的。警察要铐你了,只有法官可以救你,其他人说情是没有用的,有时会适得其反。
警察要铐你的时候,是防止你暴力伤人。严重的时候,警察是可以杀人的。以前曾经有美国的华人父母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被警察带走,与警察冲突被射杀的案例。只要他是真警察,他要带谁就带谁,不要辩解,更不能反抗,这是上策。你遵守当地的规则,别给警察处罚你留下借口。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你被警察查问和逮捕,千万不要抗拒。你应当十分爽快地出示身份证和有效证明物件。如果你被拘留,那么你将有权知其原因,有权获得一位律师的服务,必要时,有权获得一位翻译的服务。
一般没有什么问题,警察很快就会结束这个案子,无条件地放你出来。你心里不服的话,可以投诉甚至上诉。没必要和当事警察较真。如果真的有事情、有必要,就得上法庭了。这就到了该你说话的时候了。请律师,或者自己讲,不懂英文可以找翻译。 在加拿大,凡年满19岁,持有绿卡,高中以上文化,无任何劣迹的青年,热爱并立志当警察者,须先到警察局从事一段时间的义务工作。他们不参与办案,也没有办案权限,主要为社区居民服务。一段时间后,如果申请当警察,先经审核,再进行文化知识、技能及相关素质的模拟考试,符合条件者集中进行实战训练240小时,包括巡逻、交通、搏击及枪械等,还要利用周末或夜间为居民服务240小时,才能正式录用。从这里不难看出,加拿大的警察高中毕业生就可以当。
而法官、律师都是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法官才是有知识,有能力能真正帮你的人。法大于权,只要你有理,法自然就倾向于你。在加拿大,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官,相信律师。
不过,可以肯定地说,大多数警察是好的,是在帮助市民的,只是由于语言交流不过关,风俗习惯不一样导致一些误会,有的是因误会酿成极端。所以说,不能因为你碰到一个警察不好,办事有些过分,就说加拿大整个警察不好,那是没有道理,也是不科学的。
加拿大警察,权威不容挑衅
加拿大有两个人,我们最熟悉不过了,一个是战争年代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白求恩,毛泽东主席当年写的“纪念白求恩”一文,高度赞扬了白求恩的共产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号召每一个共产党员向他学习。所以白求恩家喻户晓。另一个家喻户晓的加拿人就是频频在央视亮相的加拿大籍笑星大山,一直为中国百姓所熟识。这两个人给我们留下了极好的印象。那也就是说,世界之大,哪都有好人坏人之分,哪都有不尽人意地方。当你对加拿大警察做进一步了解时,不难看出,加拿大警察所担负的保卫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也是受人称赞的。
加拿大的警察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代表的是国家尊严,其执法权威受法律严格保护,绝不容许任何人侵犯和挑衅。最突出的表现是,法律对警察使用枪支保护自身安全的规定非常明确。面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当他要求你怎么做的时候,你最好一招一式乖乖服从指令,一旦警察有怀疑你掏枪袭警的合理推测,后果难以预测一一要知道,警察依法有权掏枪先发制人。如果某人确实已经对警察实施了暴力,轻者被控袭警罪,重者可能被控二级谋杀,再一种可能是被当场击毙。法律还规定,警察在实施逮捕时,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可以逃跑,否则将受到从重处罚,并且逃跑行为本身将独立构成犯罪。有了这样的规定,加拿大警察因公殉职的情况极为罕见。社会大众认为:警察代表国家尊严,是大众利益的守护神,怎能容许挑衅?警察还是公共资源,怎能遭受破坏?警察冒险为大众服务,又怎能不加保护?所以加拿大人是理解警察的。看了这样的法律规定,即使在警察面前受了再大委屈,你也会理解的,因为警察手里有法律这个无形的武器。
加拿大是名副其实的法制国家。作为警察,更是严格讲究执法办事的规范化、程序化。在警察的执法指导手册中,从接警、出警、现场勘查、证据调查,到抓捕嫌疑人、案件起诉等一系列警务活动,都有非常详尽的制度和规定。警察只能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动作行事,自主性较低。当然,这些规定是他们多年警务实践的结晶,贴近实战,实用性很强。比如,在接到”911”(如我们的110)指令出警时,无论什么案由,每个警察都绝对是按规定将枪支、警棍、手铐、对讲机、催泪弹等一应器械佩戴整齐,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如果面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一场殴斗或是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警察是用枪支还是用警棍制服肇事者,不用请示上级,现场指挥者只需按《手册》操作。先发制人,保护自己,是加拿大警察最基本的手段。
最近去加拿大又长了见识。在加拿大不论哪个城市,除了有红绿灯在主干道交叉路口指挥交通外,余下的交通交接或交差路口的路旁也都竖了一块红底白字的牌子,上写着“STOP”,意思是停车。这样的牌子在加拿大随处可见,很醒目,也最管用。仔细观察,我们的旅游大巴司机,每到路口不管有没有行人,都要停车,当确认没有行人横过马路时,才重新开车过路。STOP是交规赋予的法律权威,任何人任何车辆遇见STOP标志牌,不管是否有行人,要想通过路口,司机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先停车,再通过!交通法规无条件遵守,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习惯。
有一位华人司机到加国的第二年遇到这样的一件事,他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见到了STOP的牌子,放慢车速,准确无误的看到两侧没有车辆,也没有行人,就慢慢开了过去。这时猛地听得一声警笛响,正纳闷怎么声音这么近,已经从后视镜上看到贴上来的一辆警车。赶紧靠边停车,拉起手刹,掏出驾照,等待警察过来。
遇到这种情况,司机千万别下车,要在自己的驾驶位上坐好,手要自然放在方向盘上,保持安静等待警察。警察过来会要司机驾驶证回到警车内一会儿,通过电脑查阅该司机有关材料,重点看是否有违章记录,把历史与现行结合起来,综合处理。其次,在警察没有允许你下车或警察来到你车窗外你自行下车,或你虽然没下车,但你弯腰取东西,都容易造成误会,引来麻烦。因为在加国不排除违章驾车者袭警的可能性。所以一定要保持冷静严格按警察指令办事。否则警察可视为你严重危害了他的人身安全,警察有权开枪。第三,如果你想贿赂警察,偷偷塞给他钱或物,将被起诉,不但减免不了违章的过错,反而会遭致法律制裁。至于走后门,托关系找熟人等于白日做梦。第四,超速违规的罚款要到法院去交,警察只开罚单,手不接钱。当然,如果司机对警察的判罚裁决不服,有权上诉到法庭,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千万不可现场与警察争辩。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真正是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落实在行动上。
1978年,我与温哥华警察相遇
到加拿大,不论你是哪国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一不小心与警察过招,毫无疑问,倒霉的总是你。还是早在1978年,笔者当海员第一次到加拿大的温哥华,一天下午,五名船员下船逛马路,走着走着,离开市区,翻过一座长满松树的山梁,海边有一架水上飞机,原来这里是水上飞机场。但这里并没有那个年代在我们印象中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威严,左右瞅瞅也没见到人。出于好奇,我们几人就来个近距离接触,其实也就是看看,五人下地都没带相机。看够了,得走大门,我们被突然出现的警察拦下,对不起,要查看海员证、登陆证。警察仔细看看胖胖的厨师海员证上的照片和厨师本人,二话没说,突然伸手将胖厨师掀翻在地,踏上一脚,像变魔术似的拿出一副手铐,转眼间将厨师铐个结实。整个过程都是在我们一愣神的工夫完成的,我们都傻了眼,不知所云,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被放行的我们,赶紧回船向船长报告,后经当地的船舶代理和工作组从中交涉,人被“无罪”放回来。原来厨师海员证上的照片是两年前拍的,现在人发福了,警察硬说不是他本人,与我们路经水上飞机场无关。
尽管到了几十年后的今天,还是很难找到有人形容加拿大警察“和谐可亲”这样的执法字样,人们说在加拿大的大街上看不到什么警察,可是你若有点小小的违规,警察就跟天兵天将似的,立即在你面前现身,别想蒙混过关。
加拿大警察铐人已经成了心照不宣的例行公事。更不可思议的是加拿大警察打人、开枪的事例,只要你上网一查,简直“惨不忍睹”。2007年11月24日,在加拿大的温哥华机场,一名叫杰坎斯基的波兰新移民被警察枪击身亡,在加拿大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有人形容加拿大警察毫无犹豫的使用暴力,似乎都不需要经过大脑,因为他们已经太习惯了,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2006年8月7日,多伦多一位年近六十岁的华裔新移民由于不通英文,惨遭当地警察凌辱。这名老太太被警察戴上手铐,强行送往精神病院。被医院鉴定是个正常人,回家后,又收到精神病院寄出的一张一千多元的账单,令她本来就拮据的经济雪上加霜。像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起因只有一个,语言不通。
侨居加拿大,老移民忠告你如何与警察打交道
有在加拿大的移民真诚告诫自己的同胞,要是碰到上面这种事情,很冤。如果你与警察发生冲突,不要承认你打他们,承认了你就是袭警,罪名很重。具体情况咨询律师,北美律师打官司不赢是不要钱的。尤其你英文不好的时候,千万不要和警察讲任何道理。你英文不好,你就和警察说,你英文不好。警察和你说话你听不懂,你就说你听不懂。千万不可以yes,no乱说。
在加拿大,碰到警察找你麻烦,千万不要去试图辩解什么。他有搜查证,就让他进屋,否则就请他出去。
其实,加拿大的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不会没来由地抓人、打人、铐人,大多是警察对你怀疑或找你问话时,你英语口语不好,警察出于自身的安全,先将你放倒铐起再说。放倒你的过程中,你出于本能反抗,或不想让警察带走,你一不小心就会闹个袭警的罪名。在加拿大的老移民都说,铐走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加拿大,你没罪就是没罪。铐走了也会被放出来。可是很多人往往希望不被铐走,这是不对的。警察要铐你了,只有法官可以救你,其他人说情是没有用的,有时会适得其反。
警察要铐你的时候,是防止你暴力伤人。严重的时候,警察是可以杀人的。以前曾经有美国的华人父母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被警察带走,与警察冲突被射杀的案例。只要他是真警察,他要带谁就带谁,不要辩解,更不能反抗,这是上策。你遵守当地的规则,别给警察处罚你留下借口。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你被警察查问和逮捕,千万不要抗拒。你应当十分爽快地出示身份证和有效证明物件。如果你被拘留,那么你将有权知其原因,有权获得一位律师的服务,必要时,有权获得一位翻译的服务。
一般没有什么问题,警察很快就会结束这个案子,无条件地放你出来。你心里不服的话,可以投诉甚至上诉。没必要和当事警察较真。如果真的有事情、有必要,就得上法庭了。这就到了该你说话的时候了。请律师,或者自己讲,不懂英文可以找翻译。 在加拿大,凡年满19岁,持有绿卡,高中以上文化,无任何劣迹的青年,热爱并立志当警察者,须先到警察局从事一段时间的义务工作。他们不参与办案,也没有办案权限,主要为社区居民服务。一段时间后,如果申请当警察,先经审核,再进行文化知识、技能及相关素质的模拟考试,符合条件者集中进行实战训练240小时,包括巡逻、交通、搏击及枪械等,还要利用周末或夜间为居民服务240小时,才能正式录用。从这里不难看出,加拿大的警察高中毕业生就可以当。
而法官、律师都是法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法官才是有知识,有能力能真正帮你的人。法大于权,只要你有理,法自然就倾向于你。在加拿大,要相信法律,相信法官,相信律师。
不过,可以肯定地说,大多数警察是好的,是在帮助市民的,只是由于语言交流不过关,风俗习惯不一样导致一些误会,有的是因误会酿成极端。所以说,不能因为你碰到一个警察不好,办事有些过分,就说加拿大整个警察不好,那是没有道理,也是不科学的。
加拿大警察,权威不容挑衅
加拿大有两个人,我们最熟悉不过了,一个是战争年代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白求恩,毛泽东主席当年写的“纪念白求恩”一文,高度赞扬了白求恩的共产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号召每一个共产党员向他学习。所以白求恩家喻户晓。另一个家喻户晓的加拿人就是频频在央视亮相的加拿大籍笑星大山,一直为中国百姓所熟识。这两个人给我们留下了极好的印象。那也就是说,世界之大,哪都有好人坏人之分,哪都有不尽人意地方。当你对加拿大警察做进一步了解时,不难看出,加拿大警察所担负的保卫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也是受人称赞的。
加拿大的警察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代表的是国家尊严,其执法权威受法律严格保护,绝不容许任何人侵犯和挑衅。最突出的表现是,法律对警察使用枪支保护自身安全的规定非常明确。面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当他要求你怎么做的时候,你最好一招一式乖乖服从指令,一旦警察有怀疑你掏枪袭警的合理推测,后果难以预测一一要知道,警察依法有权掏枪先发制人。如果某人确实已经对警察实施了暴力,轻者被控袭警罪,重者可能被控二级谋杀,再一种可能是被当场击毙。法律还规定,警察在实施逮捕时,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可以逃跑,否则将受到从重处罚,并且逃跑行为本身将独立构成犯罪。有了这样的规定,加拿大警察因公殉职的情况极为罕见。社会大众认为:警察代表国家尊严,是大众利益的守护神,怎能容许挑衅?警察还是公共资源,怎能遭受破坏?警察冒险为大众服务,又怎能不加保护?所以加拿大人是理解警察的。看了这样的法律规定,即使在警察面前受了再大委屈,你也会理解的,因为警察手里有法律这个无形的武器。
加拿大是名副其实的法制国家。作为警察,更是严格讲究执法办事的规范化、程序化。在警察的执法指导手册中,从接警、出警、现场勘查、证据调查,到抓捕嫌疑人、案件起诉等一系列警务活动,都有非常详尽的制度和规定。警察只能严格按照这些规定动作行事,自主性较低。当然,这些规定是他们多年警务实践的结晶,贴近实战,实用性很强。比如,在接到”911”(如我们的110)指令出警时,无论什么案由,每个警察都绝对是按规定将枪支、警棍、手铐、对讲机、催泪弹等一应器械佩戴整齐,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如果面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一场殴斗或是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警察是用枪支还是用警棍制服肇事者,不用请示上级,现场指挥者只需按《手册》操作。先发制人,保护自己,是加拿大警察最基本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