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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女”旁字的结构进行文化剖析,一方面揭示了汉字的创造与传统文化、思维、价值观念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也使我们从文字学的角度重新审视了中国妇女在历史上的尊卑嬗变,对封建社会歧视女性的思想观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关键词:“女”部汉字;社会;文化;内涵
中图分类号:H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7-0-01
中国女性除在母系社会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外,数千年来一直处于被歧视、被压迫的地位。通过对女部字形体的解析,我们发现汉字的形体确实是“有意味的形式”,对它进行深入研究,发掘其蕴涵的文化信息,能够帮助我们了解汉民族的古老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社会制度、审美情趣、思维习惯,体认汉民族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基本精神,洞察汉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结构。
一、解析反映女子容貌体态的“女”部汉字的文化内涵
女部字中有许多表示女子容貌体态的字,褒义,表示美好的意思,如好、娥,婉、娟、妙、妩、媚、娴、媛,这些字表现了对女子美好形象、美好品德的赞美,有些字还透露了古人的审美观念。“好”,《说文解字》为“美”。段玉裁进一步指出:“好,本謂女子,引申为凡美之称”。这显然是由于人们,特别是男子的审美意识在起作用。这是一种男性占主导地位的审美观。美好的女子人人都喜欢,因此,“好”又用为动词,读上声,表示喜爱的意思。还有“媚”,甲骨文是面朝右跪着一个女人,头部有只大眼睛,眼睛的上部是弯曲的两根眉毛,表示好看。眉目清秀的女子令人喜爱,有美感,这种审美意识起源于对异性的爱慕,起源于对人体美的自觉。
二、解析反映婚姻制度的“女”部汉字的文化内涵
《说文解字》:“缘,女适人也。“嫁者,家也。”《公羊传》:“礼,女人谓嫁曰归。”《诗经》中也有“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诗句。可见,女子成年后,必以夫家为归宿。《诗经》中所描写的弃妇的哀怨,以及后来的《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遭遗弃后被迫自杀,都是古代中国妇女在婚姻中卑微地位的最好说明。
“嫁”出的妇女,虽然地位低下,但毕竟还有一个正当的名份。然而,有些男子想得到某个或某些女人,如果通过正常的嫁娶不能得逞,就靠武力来掠夺或抢劫,这就是所谓掠夺婚。从一些女部字上,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掠夺婚的影子。“婚”是个从女从昏的会意字,《说文解字》:“礼,取妇以昏时,故曰婚”。周礼规定:“娶妇以昏时”。《说文解字》注:“昏,日冥也”,娶妻的时间安排在黄昏,这是趁天晚女家不备,把女子抢到手,做自已的妻子。说明当时娶亲是在日落天黑之后。选在这个时间是先民“抢婚”习俗的遗迹。“抢婚”就是男子未经女子本人及其亲属同意,将女方劫归为妻。为避免女方家族抵抗,便于逃脱,抢婚当以日落夭黑进行为宜。这种抢婚习俗还可以从“娶”字中得到印证。《说文解字》注:“娶,娶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取,捕取也,从又从耳。”段注:“取彼女为我之妇也。”应该说,“娶”字本身已带强行取来。
三、解析反映男女地位、价值的“女”部汉字的文化内涵
在描写婚姻的一类字中我们可以窥见早期婚俗的端倪。部落战争中,战败部落被俘的女了往往被胜利者占为妻妾或奴隶。陆宗达先生指出:“氏族社会中,处置战败敌人的男女有所不同:男子被杀死,妇女则作为妻子被收养入族,其实也就是奴隶。所以甲骨文‘女’字像两臂束缚跪倒之形。由此可见,妇女在这种家庭中,是与奴隶或牲畜同等看待的。抢婚制反映的是妇女在婚姻中的被动地位以及被占有、被奴役的社会现象。可见,这两个字所反映的同样是女性毫无自卞性的低下地位。如“姻”本义指‘婿家”。《说文解字》谓“姻”为“女之所因”,段玉裁注“姻”为“就”。实际上就是顺从、依靠的意思。所以,姻字指“女了所依托的对象”。它所反映出的是占代妇女对夫家的依赖性。同时也反映了占代社会对女性的认识,女子是没有独立人格的,只有依靠男子,所以,女子要做的就是‘三从四德”。
四、解析反映妇女在家庭结构中的地位的“女”部汉字的文化内涵
从一些女部字的造字理据上,可以窥探出古代中国妇女在家庭中所处的卑下地位。如“女”字。《说文解字》:“女,妇人也,与男相对。”段注:“妇主服事人者也。’,又:“女人伏于人也。”甲骨文“女”字是女人形,面左而跪,双手交叉于胸前。这正是妇女处于屈从地位的显现。再如“妇”,《说文解字》:“妇,服也,从女持帚也。”这说明妇女在家里只能干些扫地洒水之类的粗活。甲骨文中的“妇”字,象妇女执帚之形,表示妇女从事家务或含有“侍其帚”之意,表示成年已出嫁的妇女。《四库全书·习学》中也说:“妇,服也,服家事也,夫受命于朝,妻受命于家。’,段注:“低头扶持之义。”可见,妇女在家庭里的角色就是扶持丈夫,敬奉公婆。《白虎通》云:“妻者,齐也,与夫齐体也,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礼记内则》郑注云:“妻之言齐也,以礼见问,得与夫敌体也。”这似乎是说妻与夫的地位是平等的,而事实并非如此。这里的“齐”是就娶妻的礼节而言的。古时娶妻要以礼,而妾是买来的。妻妾相比,贵贱有别,但妻与夫相比,其地位仍然是卑贱的。妻子在家庭里,只能是操持家务,侍奉公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其言行要受到种种苛刻的约束。这一点从“安”字的本义可以得到进一步说明。“安”甲骨文象妇女在室内之状。《说文解字》:“安静也,从女在穴下。”《尔雅》:“安,止也”,“妥”如前所说,是用武力把女人抓回。可见,“安”的意思就是把女人抓回制服,限制自由,不准出三门四户,男人才得安心。
综前所述,这些字或多或少地显现了中国古代关于妇女的礼仪制度的悠远的历史背景。从这些汉字中不难体会封建社会中“女子”丧失自由、尊严,完全成为男人附庸的可悲结局。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减克和.说文解字的文化说解[M].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8).
[3]段玉裁.说文解字[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13).
关键词:“女”部汉字;社会;文化;内涵
中图分类号:H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7-0-01
中国女性除在母系社会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外,数千年来一直处于被歧视、被压迫的地位。通过对女部字形体的解析,我们发现汉字的形体确实是“有意味的形式”,对它进行深入研究,发掘其蕴涵的文化信息,能够帮助我们了解汉民族的古老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社会制度、审美情趣、思维习惯,体认汉民族文化的基本特征和基本精神,洞察汉民族文化心理深层结构。
一、解析反映女子容貌体态的“女”部汉字的文化内涵
女部字中有许多表示女子容貌体态的字,褒义,表示美好的意思,如好、娥,婉、娟、妙、妩、媚、娴、媛,这些字表现了对女子美好形象、美好品德的赞美,有些字还透露了古人的审美观念。“好”,《说文解字》为“美”。段玉裁进一步指出:“好,本謂女子,引申为凡美之称”。这显然是由于人们,特别是男子的审美意识在起作用。这是一种男性占主导地位的审美观。美好的女子人人都喜欢,因此,“好”又用为动词,读上声,表示喜爱的意思。还有“媚”,甲骨文是面朝右跪着一个女人,头部有只大眼睛,眼睛的上部是弯曲的两根眉毛,表示好看。眉目清秀的女子令人喜爱,有美感,这种审美意识起源于对异性的爱慕,起源于对人体美的自觉。
二、解析反映婚姻制度的“女”部汉字的文化内涵
《说文解字》:“缘,女适人也。“嫁者,家也。”《公羊传》:“礼,女人谓嫁曰归。”《诗经》中也有“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诗句。可见,女子成年后,必以夫家为归宿。《诗经》中所描写的弃妇的哀怨,以及后来的《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遭遗弃后被迫自杀,都是古代中国妇女在婚姻中卑微地位的最好说明。
“嫁”出的妇女,虽然地位低下,但毕竟还有一个正当的名份。然而,有些男子想得到某个或某些女人,如果通过正常的嫁娶不能得逞,就靠武力来掠夺或抢劫,这就是所谓掠夺婚。从一些女部字上,我们可以看出这种掠夺婚的影子。“婚”是个从女从昏的会意字,《说文解字》:“礼,取妇以昏时,故曰婚”。周礼规定:“娶妇以昏时”。《说文解字》注:“昏,日冥也”,娶妻的时间安排在黄昏,这是趁天晚女家不备,把女子抢到手,做自已的妻子。说明当时娶亲是在日落天黑之后。选在这个时间是先民“抢婚”习俗的遗迹。“抢婚”就是男子未经女子本人及其亲属同意,将女方劫归为妻。为避免女方家族抵抗,便于逃脱,抢婚当以日落夭黑进行为宜。这种抢婚习俗还可以从“娶”字中得到印证。《说文解字》注:“娶,娶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取,捕取也,从又从耳。”段注:“取彼女为我之妇也。”应该说,“娶”字本身已带强行取来。
三、解析反映男女地位、价值的“女”部汉字的文化内涵
在描写婚姻的一类字中我们可以窥见早期婚俗的端倪。部落战争中,战败部落被俘的女了往往被胜利者占为妻妾或奴隶。陆宗达先生指出:“氏族社会中,处置战败敌人的男女有所不同:男子被杀死,妇女则作为妻子被收养入族,其实也就是奴隶。所以甲骨文‘女’字像两臂束缚跪倒之形。由此可见,妇女在这种家庭中,是与奴隶或牲畜同等看待的。抢婚制反映的是妇女在婚姻中的被动地位以及被占有、被奴役的社会现象。可见,这两个字所反映的同样是女性毫无自卞性的低下地位。如“姻”本义指‘婿家”。《说文解字》谓“姻”为“女之所因”,段玉裁注“姻”为“就”。实际上就是顺从、依靠的意思。所以,姻字指“女了所依托的对象”。它所反映出的是占代妇女对夫家的依赖性。同时也反映了占代社会对女性的认识,女子是没有独立人格的,只有依靠男子,所以,女子要做的就是‘三从四德”。
四、解析反映妇女在家庭结构中的地位的“女”部汉字的文化内涵
从一些女部字的造字理据上,可以窥探出古代中国妇女在家庭中所处的卑下地位。如“女”字。《说文解字》:“女,妇人也,与男相对。”段注:“妇主服事人者也。’,又:“女人伏于人也。”甲骨文“女”字是女人形,面左而跪,双手交叉于胸前。这正是妇女处于屈从地位的显现。再如“妇”,《说文解字》:“妇,服也,从女持帚也。”这说明妇女在家里只能干些扫地洒水之类的粗活。甲骨文中的“妇”字,象妇女执帚之形,表示妇女从事家务或含有“侍其帚”之意,表示成年已出嫁的妇女。《四库全书·习学》中也说:“妇,服也,服家事也,夫受命于朝,妻受命于家。’,段注:“低头扶持之义。”可见,妇女在家庭里的角色就是扶持丈夫,敬奉公婆。《白虎通》云:“妻者,齐也,与夫齐体也,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礼记内则》郑注云:“妻之言齐也,以礼见问,得与夫敌体也。”这似乎是说妻与夫的地位是平等的,而事实并非如此。这里的“齐”是就娶妻的礼节而言的。古时娶妻要以礼,而妾是买来的。妻妾相比,贵贱有别,但妻与夫相比,其地位仍然是卑贱的。妻子在家庭里,只能是操持家务,侍奉公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其言行要受到种种苛刻的约束。这一点从“安”字的本义可以得到进一步说明。“安”甲骨文象妇女在室内之状。《说文解字》:“安静也,从女在穴下。”《尔雅》:“安,止也”,“妥”如前所说,是用武力把女人抓回。可见,“安”的意思就是把女人抓回制服,限制自由,不准出三门四户,男人才得安心。
综前所述,这些字或多或少地显现了中国古代关于妇女的礼仪制度的悠远的历史背景。从这些汉字中不难体会封建社会中“女子”丧失自由、尊严,完全成为男人附庸的可悲结局。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减克和.说文解字的文化说解[M].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8).
[3]段玉裁.说文解字[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