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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尝试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以我国行业协会为实证对象,从道德风险问题、多重博弈关系、显隐性激励机制等方面研究了我国非营利组织负责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分析认为,现阶段要充分发挥声誉等隐性激励机制对协会负责人的约束作用,要加快制定《行业协会管理法》,注重管理权限激励、社会地位激励与声誉激励相结合,培育行业协会负责人职业声誉机制,建立行业协会负责人的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