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澳大利亚在2003年的留学政策变化不小,从1月1日到年底,各种新政策不断地推出。纵观这些政策,留学澳大利亚的道路变难了还是变容易了呢?
澳大利亚的留学政策2003年变化不小,从1月1日开始就打响了改变留学政策的头一炮——中国留学生持大专文凭不能在澳大利亚读研究生,申请攻读澳大利亚硕士/博士学位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以前的规定是,获得两年或三年制大专文凭的留学生具备了符合要求的工作年限,可以申请攻读MBA等硕士或博士学位。政策修改后,所有两年或三年制大专文凭,不论工作时间多长,都不能申请澳大利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
2003年2月3日起,澳大利亚对中国留学生递交的赴澳学生签证申请的评审采用新办法。在中国境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留学申请人仍延续目前的做法,即把赴澳学生签证申请邮寄到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请务必在开学前16周递交学生签证申请。
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在对收到的学生签证申请进行登记和备案后,将把所有的571(中学课程)学生签证类别的申请转交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审批。
所有其他学生签证类别(570、572至576学生签证类别)将全部由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审理,一些需进一步调查的签证申请将转交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审批。如果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已转交到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申请人会收到书面通知。
除571学生签证类别之外的其他学生签证类别,申请人/中介机构都将收到由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直接邮寄来的签证申请开档信、要求补充材料的信件以及签证结果的通知书。
在570学生签证类别、572至575学生签证类别的申请人收到的签证预评估(PVA)信里,会提示您应该将电子注册录取确认书(eCoE)的复印件提交给阿德雷得或是北京。571学生签证类别的eCoE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给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
如果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手续,需填写157A学生签证申请表最后一页的956表做出说明。未如实填写956表会增加签证申请的评审难度。如果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手续但未做说明,对此做出的进一步调查将可能延误对签证申请的评审。
关于评审程序,申请人可以直接向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查询,[email protected];也可以直接向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查询571学生签证类别的签证评审进程,[email protected];除571学生签证类别之外的其他学生签证类别,请直接向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查询签证评审进程,offshore.student.processing.
[email protected]。
2003年7月,澳大利亚又公布新留学政策,澳大利亚方面官员表示批准留学签证时不再参考留学申请人的TOEFL分数,IELTS是惟一的外语标准,IELTS分数要求也会降低。例如申请大学本科、技术学校的留学申请人,以前的IELTS要达到6.5分左右,新政策出台后将降低。以前不需IELTS成绩就能攻读的研究生课程,新政策出台后将需要提供IELTS成绩。不同学校、专业的IELTS成绩要求也将不一样。新政策出台会有一个非常详细的表格把具体要求罗列出来,中国学生可以根据该表格对号入座。
赴澳大利亚留学所需英语测试成绩的具体内容,大使馆网站公布的消息是:赴澳大利亚院校及教育机构的海外学生,必须具备合格的英语水平。学生可参加以下的英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的英语成绩。从目前签证要求的角度出发,截止至申请递交之日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就读中学课程(571类学生签证)无需提供英语成绩证明;如申请其他学生签证类别(570、572、573、574及575类学生签证)则需要提供,至少IELTS5.0分成绩单原件。
对于新政策,澳大利亚官员表示:新政策出台以后,中国学生获得签证的比率将大大提高,赴澳大利亚留学的中国学生人数还将有所增加。
既然澳大利亚官员这么表示了,中国留学生应该放下心了。澳大利亚使馆文化处公布的留学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澳大利亚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于近日宣布了对海外学生签证政策进行修订的消息,2003年9月22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www.immi.gov.au)了关于学生签证政策调整的综述。经修订调整后的海外学生签证政策,绝大部分将于2003年11月1日起生效。调整后的海外学生签证政策主要涉及资金担保和学生英语水平等几个方面,与中国学生相关的政策主要包括资金方面与英语水平和其他方面。
资金要求方面
一、放宽留学资金来源至伯/叔、舅、姑和姨。原有的学生签证政策只允许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祖\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作为留学资金担保人或留学贷款申请人。修改后的学生签证政策规定,申请人的伯/叔、舅、姑或姨如是常驻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那么他\她们可作为留学资金担保人或留学贷款申请人。
二、申请570(单独的英语强化课程)、572(职业教育与培训)和575(预科、非学历课程)类签证的学生或其经济担保人也可申请留学贷款作为签证评估所需的留学资金来源。
三、申请570、571、572、573和575类签证的申请人将可以只提供最长期限为3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作为留学担保金(如所学课程短于3年,则只准备留学期间的所有费用作为担保金),并准备一份书面声明保证其有正当来源支付其余费用。
四、574类签证将于2004年7月1日起重新定义,重新定义后的574类签证将只包括研究式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学生签证。授课式硕士课程的学生签证将划归573类高等教育签证类别。这一规定于2003年11月1日发布,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五、免除延签学生签证时对最低存款期限的要求。如果学生已完成了75%以上的主课,但不能在原签证签发的时间内完成这一课程,需要延签学生签证时将不用再受银行存款需6个月存期的限制。
六、接受外国省级政府对申请人的经济担保,但需提供同一国家中央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计算留学担保金的时候,如果已婚学生签证申请人的配偶不马上申请赴澳陪读,则无需再按澳大利亚生活标准计算生活费(12000澳元),只需按申请人所在国的生活标准计算。
八、汇率以申请签证时的牌价计算,而不再按照现行的签证评审决定时的汇率计算。
英语水平要求
一、凡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美国和南非学习5年以上用英语教授的课程的学生,可以免IELTS成绩。
二、用配套课程(不少于1年的预科+大学本科)申请573类签证,对申请人直接就读主课时IELTS成绩的要求下调到5.5分。
三、自2004年4月1日起,申请赴澳读高中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学生需提供IELTS成绩。在这一政策实施后的两年过渡期内,澳政府会开发一种专门针对中学生的英语语言考试来取代IELTS考试。新政策特别提到了针对中国学生的有条件免除IELTS成绩的条款。具体条款内容现还在讨论中。
四、设定学习英语强化课程的最大期限。在现行政策下,每种签证类型有与之相匹配的最长英语课程期限。学生如果没有在最长的英语课程期限内通过考试取得理想的成绩,还可再申请不超过最长英语课程期限的签证继续读英语。实行新政策后,中国学生(570-576类签证)累计学习英语强化课程的最长时间将不得超过40周。
其他政策
一、在现行政策下,中国学生只能申请赴澳读专科文凭以上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2003年11月1日中国学生将可以申请572类签证赴澳攻读四级证书及其他现行签证政策允许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
二、放宽对赴澳高中生年龄适应程度的规定。从2003年11月1日起,开始读9年级课程时,学生年龄必须在17岁以下;开始读10年级课程时,学生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下;开始读11年级课程时,学生年龄必须在19岁以下;开始读12年级课程时,学生年龄必须在20岁以下。
附:赴澳留学签证类别
570类学生签证—单独的英语强化课程
571类学生签证—中学
572类学生签证—职业教育与培训
573类学生签证—高等教育
574类学生签证—硕士和博士课程
575类学生签证—预科、非学历课程
576类学生签证—澳大利亚援助项目的课程
学费杂费没有涨
除了留学政策的若干变化,国内也传来澳大利亚高校将调高学费和杂费的消息,说什么学费将增长13倍,杂费增长3倍。为此,澳大利亚大使馆官员表示关于澳大利亚将大幅增收学费和杂费的消息是不属实的,对此,特别声明。从2003年7月1日起,赴澳的学生签证费将上涨85澳元,澳各院校招收海外学生将交专项注册费用,每位学生25澳元,此费用包含在学费内。经过调查显示,澳大利亚的学费和生活费远低于美国和英国,是费用最低廉的海外留学目的地之一。澳大利亚的这一优势地位并不会受到学生签证费上调和交专项注册费的影响。
新政策对中学生留学带来了什么
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教育处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赴澳留学生已达35000名。截止2003年5月,中国留学生在澳高等院校总数为17153人,其中中学生9053人。而2001至2002年度,澳大利亚移民局一共才签发了9590个中小学生签证,比2000—2001财政年度的7252个增加了32%。中学生到澳大利亚之后,一般选择的语言学校、中学、技术学院、大学预科和大学就读。
因为中学留学生人数增加,也为了让更多优秀的中学生去澳大利亚,从2004年4月1日开始,高中生赴澳就读高中课程,需要提供IELTS至少4分的成绩,并且会在将来提供专为中国留学生参加的英语水平测试考试。那时候,虽然所有年满16周岁的留学申请人均需有英语成绩。对部分学生而言,却可通过那些具有豁免资格的留学中介公司,在签证时不必非得具备英语成绩。具体而言就是,符合一系列严格规定的中介公司,可向澳大利亚移民部申请豁免资格,取得豁免资格的中介公司,便可替学生申请英语免试。这一规定暂行两年,直至新的规定出台方被取替。
从2004年7月1日起,学生签证类别将从现行的7项增为8项。新增的573类学生签证,将允许具有工作经验的12年制中学毕业生,申读澳大利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从而取代现行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硬性规定。同样,新条例实施后,学生可赴澳就读英语加专科文凭课程,这比现行的“必须修读大学课程”的要求更具灵活性。
新条例对“学生签证保证金”进行修正,并将进一步放宽限制。新条例将保证金的担保期限改为最多3年。而且,移民部还将允许学生亲属的固定财产以市场价格折算纳入保证金部分,并且认可拥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定居权的直系与旁系亲属的财政担保。在学生贷款方面,从现行只接受中央政府担保的规定,放宽至同时接受省级政府机构出具的书面担保。同时,将全面向社会放开学位奖学金的申请。第四点是对那些希望攻读更高学位申请人,新规定降低了对他们的签证审核英语标准。来自第四类国家(包括中国)的学生,在澳学习英语课程的时间最长可为40周。同时还对那些已在某些特定的英语国家学习了5年以上的学生申请者,豁免其IELTS成绩。这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爱尔兰、美国和南非。
针对未成年中学生在澳读书期间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新条例特别引入一个580类学生监护人签证类别,允许未满18岁学生的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或该生指定的年满21岁、具备良好品行记录的任何一名亲属,随同学生一起申请签证,以照顾该生在澳期间的生活起居。
据介绍,监护人签证的申请要求,将同学生签证的申请要求一样,必须具备6个月的资金储蓄证明。该类签证一次有效期为11个月,监护人可由父母双方或者指定亲戚轮换,但每次只允许一位监护人随同被监护学生居澳。11个月签证期满时,监护人必须离澳,之后再重新申请第二个监护人签证。而当学生年满18岁时,监护人签证将自动失效。另外,监护人签证持有者可以在澳学习3个月但不能工作。
也许正是考虑到中学生留学人数的迅速增加,澳大利亚推出“学生监护人签证”。从2003年11月起,新签证——学生监护人签证推出。澳大利亚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留学生如果父母不陪读的话一定要有监护人,否则移民局不予签证。根据现行的规定,申请人可在其亲属家里或者在当局指定或认可的澳大利亚当地人家里居住,由他们做其监护人。新签证还扩大了陪读人的范围,除父母以外,未满18岁留学生的配偶和子女(这似乎对中国学生不适用)兄弟、姐妹、姨姑、叔舅、侄甥、祖父母、孙子女;继亲属也可以。但监护人不能小于21岁。
中澳相互承认高等学历
2003年10月,到北京访问的澳大利亚教育、科学和培训部长纳尔逊·布伦丹透露,中澳高等教育学历互认协议将在胡锦涛总书记访澳时正式签署,这是继德国、英国、法国之后又一个与我国签订高等教育学历互认的发达国家。布伦丹说,互认学历将使两国学生到对方国家留学变得更容易,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两国的教育合作。布伦丹透露,为保障留学生的权益,澳大利亚政府已决定投资1500万澳元用于确保其在海外合作办学的质量。这意味着中澳将互认高等教育学历,留学澳大利亚会进一步简便。
澳大利亚的留学政策2003年变化不小,从1月1日开始就打响了改变留学政策的头一炮——中国留学生持大专文凭不能在澳大利亚读研究生,申请攻读澳大利亚硕士/博士学位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以前的规定是,获得两年或三年制大专文凭的留学生具备了符合要求的工作年限,可以申请攻读MBA等硕士或博士学位。政策修改后,所有两年或三年制大专文凭,不论工作时间多长,都不能申请澳大利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
2003年2月3日起,澳大利亚对中国留学生递交的赴澳学生签证申请的评审采用新办法。在中国境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留学申请人仍延续目前的做法,即把赴澳学生签证申请邮寄到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请务必在开学前16周递交学生签证申请。
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在对收到的学生签证申请进行登记和备案后,将把所有的571(中学课程)学生签证类别的申请转交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审批。
所有其他学生签证类别(570、572至576学生签证类别)将全部由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审理,一些需进一步调查的签证申请将转交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审批。如果申请人的签证申请材料已转交到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申请人会收到书面通知。
除571学生签证类别之外的其他学生签证类别,申请人/中介机构都将收到由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直接邮寄来的签证申请开档信、要求补充材料的信件以及签证结果的通知书。
在570学生签证类别、572至575学生签证类别的申请人收到的签证预评估(PVA)信里,会提示您应该将电子注册录取确认书(eCoE)的复印件提交给阿德雷得或是北京。571学生签证类别的eCoE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给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
如果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手续,需填写157A学生签证申请表最后一页的956表做出说明。未如实填写956表会增加签证申请的评审难度。如果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手续但未做说明,对此做出的进一步调查将可能延误对签证申请的评审。
关于评审程序,申请人可以直接向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查询,[email protected];也可以直接向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处查询571学生签证类别的签证评审进程,[email protected];除571学生签证类别之外的其他学生签证类别,请直接向阿德雷得海外学生签证审理中心查询签证评审进程,offshore.student.processing.
[email protected]。
2003年7月,澳大利亚又公布新留学政策,澳大利亚方面官员表示批准留学签证时不再参考留学申请人的TOEFL分数,IELTS是惟一的外语标准,IELTS分数要求也会降低。例如申请大学本科、技术学校的留学申请人,以前的IELTS要达到6.5分左右,新政策出台后将降低。以前不需IELTS成绩就能攻读的研究生课程,新政策出台后将需要提供IELTS成绩。不同学校、专业的IELTS成绩要求也将不一样。新政策出台会有一个非常详细的表格把具体要求罗列出来,中国学生可以根据该表格对号入座。
赴澳大利亚留学所需英语测试成绩的具体内容,大使馆网站公布的消息是:赴澳大利亚院校及教育机构的海外学生,必须具备合格的英语水平。学生可参加以下的英语水平测试,取得相应的英语成绩。从目前签证要求的角度出发,截止至申请递交之日申请人未满18周岁,并就读中学课程(571类学生签证)无需提供英语成绩证明;如申请其他学生签证类别(570、572、573、574及575类学生签证)则需要提供,至少IELTS5.0分成绩单原件。
对于新政策,澳大利亚官员表示:新政策出台以后,中国学生获得签证的比率将大大提高,赴澳大利亚留学的中国学生人数还将有所增加。
既然澳大利亚官员这么表示了,中国留学生应该放下心了。澳大利亚使馆文化处公布的留学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澳大利亚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于近日宣布了对海外学生签证政策进行修订的消息,2003年9月22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www.immi.gov.au)了关于学生签证政策调整的综述。经修订调整后的海外学生签证政策,绝大部分将于2003年11月1日起生效。调整后的海外学生签证政策主要涉及资金担保和学生英语水平等几个方面,与中国学生相关的政策主要包括资金方面与英语水平和其他方面。
资金要求方面
一、放宽留学资金来源至伯/叔、舅、姑和姨。原有的学生签证政策只允许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祖\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作为留学资金担保人或留学贷款申请人。修改后的学生签证政策规定,申请人的伯/叔、舅、姑或姨如是常驻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新西兰公民,那么他\她们可作为留学资金担保人或留学贷款申请人。
二、申请570(单独的英语强化课程)、572(职业教育与培训)和575(预科、非学历课程)类签证的学生或其经济担保人也可申请留学贷款作为签证评估所需的留学资金来源。
三、申请570、571、572、573和575类签证的申请人将可以只提供最长期限为3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作为留学担保金(如所学课程短于3年,则只准备留学期间的所有费用作为担保金),并准备一份书面声明保证其有正当来源支付其余费用。
四、574类签证将于2004年7月1日起重新定义,重新定义后的574类签证将只包括研究式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学生签证。授课式硕士课程的学生签证将划归573类高等教育签证类别。这一规定于2003年11月1日发布,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五、免除延签学生签证时对最低存款期限的要求。如果学生已完成了75%以上的主课,但不能在原签证签发的时间内完成这一课程,需要延签学生签证时将不用再受银行存款需6个月存期的限制。
六、接受外国省级政府对申请人的经济担保,但需提供同一国家中央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七、计算留学担保金的时候,如果已婚学生签证申请人的配偶不马上申请赴澳陪读,则无需再按澳大利亚生活标准计算生活费(12000澳元),只需按申请人所在国的生活标准计算。
八、汇率以申请签证时的牌价计算,而不再按照现行的签证评审决定时的汇率计算。
英语水平要求
一、凡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美国和南非学习5年以上用英语教授的课程的学生,可以免IELTS成绩。
二、用配套课程(不少于1年的预科+大学本科)申请573类签证,对申请人直接就读主课时IELTS成绩的要求下调到5.5分。
三、自2004年4月1日起,申请赴澳读高中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学生需提供IELTS成绩。在这一政策实施后的两年过渡期内,澳政府会开发一种专门针对中学生的英语语言考试来取代IELTS考试。新政策特别提到了针对中国学生的有条件免除IELTS成绩的条款。具体条款内容现还在讨论中。
四、设定学习英语强化课程的最大期限。在现行政策下,每种签证类型有与之相匹配的最长英语课程期限。学生如果没有在最长的英语课程期限内通过考试取得理想的成绩,还可再申请不超过最长英语课程期限的签证继续读英语。实行新政策后,中国学生(570-576类签证)累计学习英语强化课程的最长时间将不得超过40周。
其他政策
一、在现行政策下,中国学生只能申请赴澳读专科文凭以上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2003年11月1日中国学生将可以申请572类签证赴澳攻读四级证书及其他现行签证政策允许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
二、放宽对赴澳高中生年龄适应程度的规定。从2003年11月1日起,开始读9年级课程时,学生年龄必须在17岁以下;开始读10年级课程时,学生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下;开始读11年级课程时,学生年龄必须在19岁以下;开始读12年级课程时,学生年龄必须在20岁以下。
附:赴澳留学签证类别
570类学生签证—单独的英语强化课程
571类学生签证—中学
572类学生签证—职业教育与培训
573类学生签证—高等教育
574类学生签证—硕士和博士课程
575类学生签证—预科、非学历课程
576类学生签证—澳大利亚援助项目的课程
学费杂费没有涨
除了留学政策的若干变化,国内也传来澳大利亚高校将调高学费和杂费的消息,说什么学费将增长13倍,杂费增长3倍。为此,澳大利亚大使馆官员表示关于澳大利亚将大幅增收学费和杂费的消息是不属实的,对此,特别声明。从2003年7月1日起,赴澳的学生签证费将上涨85澳元,澳各院校招收海外学生将交专项注册费用,每位学生25澳元,此费用包含在学费内。经过调查显示,澳大利亚的学费和生活费远低于美国和英国,是费用最低廉的海外留学目的地之一。澳大利亚的这一优势地位并不会受到学生签证费上调和交专项注册费的影响。
新政策对中学生留学带来了什么
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教育处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赴澳留学生已达35000名。截止2003年5月,中国留学生在澳高等院校总数为17153人,其中中学生9053人。而2001至2002年度,澳大利亚移民局一共才签发了9590个中小学生签证,比2000—2001财政年度的7252个增加了32%。中学生到澳大利亚之后,一般选择的语言学校、中学、技术学院、大学预科和大学就读。
因为中学留学生人数增加,也为了让更多优秀的中学生去澳大利亚,从2004年4月1日开始,高中生赴澳就读高中课程,需要提供IELTS至少4分的成绩,并且会在将来提供专为中国留学生参加的英语水平测试考试。那时候,虽然所有年满16周岁的留学申请人均需有英语成绩。对部分学生而言,却可通过那些具有豁免资格的留学中介公司,在签证时不必非得具备英语成绩。具体而言就是,符合一系列严格规定的中介公司,可向澳大利亚移民部申请豁免资格,取得豁免资格的中介公司,便可替学生申请英语免试。这一规定暂行两年,直至新的规定出台方被取替。
从2004年7月1日起,学生签证类别将从现行的7项增为8项。新增的573类学生签证,将允许具有工作经验的12年制中学毕业生,申读澳大利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从而取代现行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硬性规定。同样,新条例实施后,学生可赴澳就读英语加专科文凭课程,这比现行的“必须修读大学课程”的要求更具灵活性。
新条例对“学生签证保证金”进行修正,并将进一步放宽限制。新条例将保证金的担保期限改为最多3年。而且,移民部还将允许学生亲属的固定财产以市场价格折算纳入保证金部分,并且认可拥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定居权的直系与旁系亲属的财政担保。在学生贷款方面,从现行只接受中央政府担保的规定,放宽至同时接受省级政府机构出具的书面担保。同时,将全面向社会放开学位奖学金的申请。第四点是对那些希望攻读更高学位申请人,新规定降低了对他们的签证审核英语标准。来自第四类国家(包括中国)的学生,在澳学习英语课程的时间最长可为40周。同时还对那些已在某些特定的英语国家学习了5年以上的学生申请者,豁免其IELTS成绩。这些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爱尔兰、美国和南非。
针对未成年中学生在澳读书期间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新条例特别引入一个580类学生监护人签证类别,允许未满18岁学生的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或该生指定的年满21岁、具备良好品行记录的任何一名亲属,随同学生一起申请签证,以照顾该生在澳期间的生活起居。
据介绍,监护人签证的申请要求,将同学生签证的申请要求一样,必须具备6个月的资金储蓄证明。该类签证一次有效期为11个月,监护人可由父母双方或者指定亲戚轮换,但每次只允许一位监护人随同被监护学生居澳。11个月签证期满时,监护人必须离澳,之后再重新申请第二个监护人签证。而当学生年满18岁时,监护人签证将自动失效。另外,监护人签证持有者可以在澳学习3个月但不能工作。
也许正是考虑到中学生留学人数的迅速增加,澳大利亚推出“学生监护人签证”。从2003年11月起,新签证——学生监护人签证推出。澳大利亚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留学生如果父母不陪读的话一定要有监护人,否则移民局不予签证。根据现行的规定,申请人可在其亲属家里或者在当局指定或认可的澳大利亚当地人家里居住,由他们做其监护人。新签证还扩大了陪读人的范围,除父母以外,未满18岁留学生的配偶和子女(这似乎对中国学生不适用)兄弟、姐妹、姨姑、叔舅、侄甥、祖父母、孙子女;继亲属也可以。但监护人不能小于21岁。
中澳相互承认高等学历
2003年10月,到北京访问的澳大利亚教育、科学和培训部长纳尔逊·布伦丹透露,中澳高等教育学历互认协议将在胡锦涛总书记访澳时正式签署,这是继德国、英国、法国之后又一个与我国签订高等教育学历互认的发达国家。布伦丹说,互认学历将使两国学生到对方国家留学变得更容易,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两国的教育合作。布伦丹透露,为保障留学生的权益,澳大利亚政府已决定投资1500万澳元用于确保其在海外合作办学的质量。这意味着中澳将互认高等教育学历,留学澳大利亚会进一步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