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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许多媒体刊登有关“内、外资企业两说合并”的讨论文章,赞同合并者有之,反对合并者也有之。笔者赞同内、外资企业两税合并,同时还认为,国家在公平内、外资企业税负的同时,也应公平内、外资企业的费负。因为目前,我国税费并存,甚至费大于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内、外资企业、地区之间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不可忽视。(本文所述的费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凭借行政权利向企业强制征收带有税赋性质的政府基金。说它带有税赋性质,是因为它们带有税的特征,如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这类政府基金征收是否合理我们姑且不论,但政府基金往往仅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