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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交通银行A支行与B贸易公司于2007年7月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交通银行A支行向B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B公司以其现存以及将来在仓库中储存的全部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商品并设定抵押:借款期限为1年。抵押借款合同签订后,交通银行A支行与B公司的相关人员就仓库存放的物资进行了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