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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多哈贸易谈判致力于推动多边贸易的自由化发展,但从2001年开始历经10年多哈贸易谈判仍未取得突破性实质进展。同时近几年来区域主义盛行,致使区域贸易组织的数量大幅度增加。本文从区域贸易组织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有利与不利影响两方面分析多哈贸易谈判停滞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多哈贸易谈判;区域贸易组织;WTO;应对改革一、多哈贸易谈判进程回顾
多哈贸易谈判始于2001年11月,谈判内容主要包含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规则谈判、争端解决、贸易与环境、贸易和发展八大议题,其中谈判的核心及主要争端集中在农业问题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两大领域。本轮多边贸易谈判的宗旨是通过谈判促进WTO成员削减贸易壁垒,通过更公平的贸易环境促进全球特别是较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因而又被称作多哈发展议程。但由于发达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谈判立场的悬殊,导致两大阵营在削减农业补贴和降低工业品关税等关键议题方面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从首轮谈判至今的11年,多哈贸易谈判始终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两大冲击后,世界经济发展环境恶化,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使各国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前景逐渐失去信心,不断延期的多哈贸易谈判前景也令人堪忧。
导致多哈贸易谈判停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存在外部政治经济影响因素,也包含多边贸易谈判机制的内在缺陷。首先就多哈回合谈判本身而言,谈判议题过于广泛和敏感。第一,随着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结束,各国总体关税水平已大幅削减,其贸易限制效果减弱。因而现今贸易领域的焦点转向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领域,而这些问题相对于关税更加复杂棘手,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鲜有实质进展。第二,农业谈判作为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直接影响着谈判进程。较之工业品与服务品而言,发展中成员方在农产品的贸易中更具比较优势,但由于发达成员对其农业的高额补贴,使发展中成员方在农产品贸易中的利益受损。在多哈贸易谈判中,发达成员方一味强调发展中成员方需开放其工业品及服务市场,但并未对降低国内农业补贴做出实质性让步,加之其未能兑现之前在乌拉圭回合中做出的承诺,降低了发展中成员方对农业发展议题的期望值及参与其他发展议题谈判的积极性,进而导致了多哈回合的停滞。其次,WTO现行运作机制效率低下也是导致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WTO在决策过程中采用协商一致及“一国一票”原则,虽然增强了决策的合法性,但也增加了形成决议的困难。多哈回合是目前为止参与方最多、议题涉及领域最广的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对于如此庞大的阵容,WTO的这一运行机制注定了其低效率。[1]
二、区域贸易组织与多边贸易体制互动关系分析
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区域贸易协定尤其是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全球各地不断涌现,据WTO统计,截至2012年1月15日,向WTO通报的区域贸易安排一共有511个,其中生效的有319个。[2]随着多边贸易合作程度的加深,区域贸易组织的规模与数量都将上升。这是由于随着外部关税水平的降低,在激励相融的条件下,区域贸易组织比以前更容易维持。而且随着多边贸易合作程度的加深,非区域贸易组织成员国利益更容易受到其他区域贸易组织的损害,因此从外部激励来看,多边贸易合作程度的加深也会提升非成员国组建或加入一个区域贸易组织的动机。[3]由此可知区域贸易组织的扩张是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必然结果,至于区域贸易组织的兴起对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利弊问题则一直颇有争议。
(一)区域贸易组织对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促进作用
区域贸易组织对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有利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区域贸易组织的兴起为发展中成员方及新兴经济体提供了增强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话语权的机会。WTO曾被形象地称作“富国俱乐部”,这是由于在以往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成员方主导着谈判的进程与方向,因此谈判结果大多对发达成员方有利,而涉及发展中成员方的部分往往无实质性规定。随着区域主义的盛行,越来越多的发展中成员方转向成立区域贸易组织或签订区域贸易协定,政治、经济利益的一致性使其在贸易谈判中持一致立场,并增强了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整体参与程度、与发达成员方交涉的能力及对谈判议题的影响力,从而改变了WTO规则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垄断局面。同时,区域贸易组织的盛行并不仅限于发展中成员方之间的联盟,发达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成立的区域贸易组织也在不断增多。发展中成员方签订此类区域贸易协定主要是为了赢得发达成员方的出口市场及对其资金及技术投资,从而带动发展中成员方的经济增长。最终随着发展中成员方经济实力的增强,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影响也将不断增大。
其次,由于“多米诺效应”的存在,区域贸易组织的发展会逐步推动全球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实现。因为区域集团的一体化发展会对非成员国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它们将面临更多歧视,另一方面它们无进入区域集团市场的机会成本增加,以上原因会鼓励出口商利益集团加强对政府的游说等政治活动来推动加入区域集团。随着集团的成本劣势不断上升,从而引发新一轮的非成员方为加入区域集团的政治游说活动,从而导致集团的进一步扩大,产生“多米诺效应”。[4]若一个区域贸易组织开放其成员方地位,则自由贸易区将不断扩张,最终导致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
(二)区域贸易组织对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阻碍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区域贸易组织的增加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国际经济发展实践中,区域贸易组织“对内自由、对外保护”的做法对多边贸易体制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具体如下:
首先,数量众多的区域贸易組织形成最惠国待遇原则普遍实施的现实阻碍。区域一体化的目标是通过在集团内部推行贸易优惠政策,消除区域内贸易壁垒,推进区域内部贸易自由化进程。但区内与区外第三方间的贸易则实行歧视性的排他贸易保护政策。这种政策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即将本可能属于区外成员方的贸易机会转移至区内成员,这必然会增加区外成员方的贸易机会成本。并且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化,区域内部整体保护水平上升,对非成员的贸易障碍则越发深厚;区域经济组织数量众多,把全球分割为不同的经济板块,相互之间难免引发争端,对国际经济环境与WTO多边贸易功能的影响也很不利。例如虽然美国与欧盟同在发达成员方阵营,但由于二者农业政策的不同导致其在削减农业补贴程度上态度的不一致,加之二者与发展中成员方阵营的直接对立,必然会直接影响多哈发展回合的发展进程,导致谈判的不断延期。[5]同时,随着区域贸易组织数量的增多,各成员方所适用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也有所区别,不同的规则交织在一起形成“意大利面碗效应”,使得进出口商在国际贸易中要根据适用地区的变化不断调整,增加了其贸易成本。这将促使各成员方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不同的最惠国待遇例外原则,从而造成例外范围的日益扩大,使得其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基石作用被不断削弱。 其次,区域贸易组织的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WTO贸易体制的多边性。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缓慢,集中表现在多哈回合谈判进程停滞不前,各成员方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未来发展前景看低,并纷纷转向签订区域贸易协定。例如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发布的一份简报中曾明确地表示“近年来美国寻求自由贸易协定的一个原因是,多边贸易谈判的进展变得越来越困难。GATT/WTO的成员规模的与日俱增意味着在今后每一回合的谈判中更多的国家必须达成一致。新纳入的成员一般都是发展中国家,它们认为自身的利益与以前几个回合中占支配地位的美国和其他工业化国家的利益不同。此外,可以预见各国首先同意消除它们在政治上敏感最低的贸易壁垒,把更加敏感的贸易壁垒留到后来的回合,从而使得后来的回合更加困難。”[6]由上可知,随着WTO成员数量的增加,多边贸易谈判议题不断深化、广化,在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一致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且由于发达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在涉及自身利益问题上均不愿做出更大让步,多边贸易谈判才会陷入僵局,为了继续谋求自身经济贸易发展,越来越多的WTO成员方转向区域贸易协定的签订及区域贸易组织的成立,这使得各成员方参与多边贸易谈判的热情极度缺失,必然会进一步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发展。
三、WTO应对改革措施建议
虽然区域贸易组织的兴盛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既有利又有弊,但就目前多哈贸易谈判的停滞不前可看出其不利影响要大于其有利影响。为了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健康发展,推动多哈发展议程的正常进行,并为全球贸易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WTO必须做出实质性的改变:第一,WTO必须树立其在规范区域贸易组织发展方面的威信,要加快完善GATT中有关区域贸易组织的相关条款,要完善对区域贸易组织的前期审核及后期审查规则及程序,要充分协调好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冲突。第二,WTO必须改变运行机制效率低下的现状,须改变现行的“一国一票”、全体一致的决策机制;针对不同的发展议题,多哈发展回合可选取最大利益关切方来确立不同的议题谈判小组,以此提高多边贸易谈判效率;此外多哈发展回合可以借鉴欧盟的成功经验,暂时搁置过于敏感的谈判议题,从较易达成一致的议题着手,并督促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进程,从而逐步实现谈判议题的突破。第三,在多哈贸易谈判过程中,各成员方要着眼于世界经济复苏与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大局,作出适当让步。一方面发达方阵营要充分考虑发展方阵营在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困难,要逐步落实其在前多边贸易谈判回合中作出的承诺;另一方面发展方阵营也需转变谈判态度,在不侵害本国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逐步满足发达方阵营提出的开放工业品和服务品市场要求,或者在要求发达方阵营削减补贴额度的程度上作出适当让步,以促使多哈回合的正常发展。总之,既然在理论上存在区域贸易组织最终可以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可能性,那么各成员方在充分享受区域贸易组织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同时,要逐步减少其对非集团成员方的贸易歧视,最终通过各成员方的一致努力与合作共同推进多哈发展议程,共同促进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健康发展。(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孔庆峰,公维丽.多哈回合谈判何去何从[J].东岳丛论,2009,30(10):48-54
[2]WTO.Understanding The WTO[EB/OL].2012-08-24[2012-12-04].
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e/whatise/tife/org6e.htm
[3]谢建国.多边贸易自由化与与区域贸易协定—一个博弈论分析框架[J].世界经济,2003(12):25-33
[4]蒋菡芙.区域贸易体制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冲突与互补[J].科技信息,2011(1):559-575
[5]郭恒.区域经济一体化对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兼论WTO的应对改革[J].职教与经济研究,2006,4(2):32-36
[6]US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The Pros and Cons of Pursuing Free- Trade Agreements[N].Economic and Budget Issue Brief,2003-07-31(7).
关键词:多哈贸易谈判;区域贸易组织;WTO;应对改革一、多哈贸易谈判进程回顾
多哈贸易谈判始于2001年11月,谈判内容主要包含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规则谈判、争端解决、贸易与环境、贸易和发展八大议题,其中谈判的核心及主要争端集中在农业问题和非农产品市场准入问题两大领域。本轮多边贸易谈判的宗旨是通过谈判促进WTO成员削减贸易壁垒,通过更公平的贸易环境促进全球特别是较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因而又被称作多哈发展议程。但由于发达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谈判立场的悬殊,导致两大阵营在削减农业补贴和降低工业品关税等关键议题方面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所以从首轮谈判至今的11年,多哈贸易谈判始终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两大冲击后,世界经济发展环境恶化,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使各国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前景逐渐失去信心,不断延期的多哈贸易谈判前景也令人堪忧。
导致多哈贸易谈判停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存在外部政治经济影响因素,也包含多边贸易谈判机制的内在缺陷。首先就多哈回合谈判本身而言,谈判议题过于广泛和敏感。第一,随着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结束,各国总体关税水平已大幅削减,其贸易限制效果减弱。因而现今贸易领域的焦点转向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领域,而这些问题相对于关税更加复杂棘手,在WTO多边贸易体制下鲜有实质进展。第二,农业谈判作为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直接影响着谈判进程。较之工业品与服务品而言,发展中成员方在农产品的贸易中更具比较优势,但由于发达成员对其农业的高额补贴,使发展中成员方在农产品贸易中的利益受损。在多哈贸易谈判中,发达成员方一味强调发展中成员方需开放其工业品及服务市场,但并未对降低国内农业补贴做出实质性让步,加之其未能兑现之前在乌拉圭回合中做出的承诺,降低了发展中成员方对农业发展议题的期望值及参与其他发展议题谈判的积极性,进而导致了多哈回合的停滞。其次,WTO现行运作机制效率低下也是导致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WTO在决策过程中采用协商一致及“一国一票”原则,虽然增强了决策的合法性,但也增加了形成决议的困难。多哈回合是目前为止参与方最多、议题涉及领域最广的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对于如此庞大的阵容,WTO的这一运行机制注定了其低效率。[1]
二、区域贸易组织与多边贸易体制互动关系分析
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区域贸易协定尤其是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全球各地不断涌现,据WTO统计,截至2012年1月15日,向WTO通报的区域贸易安排一共有511个,其中生效的有319个。[2]随着多边贸易合作程度的加深,区域贸易组织的规模与数量都将上升。这是由于随着外部关税水平的降低,在激励相融的条件下,区域贸易组织比以前更容易维持。而且随着多边贸易合作程度的加深,非区域贸易组织成员国利益更容易受到其他区域贸易组织的损害,因此从外部激励来看,多边贸易合作程度的加深也会提升非成员国组建或加入一个区域贸易组织的动机。[3]由此可知区域贸易组织的扩张是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必然结果,至于区域贸易组织的兴起对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利弊问题则一直颇有争议。
(一)区域贸易组织对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促进作用
区域贸易组织对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有利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区域贸易组织的兴起为发展中成员方及新兴经济体提供了增强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话语权的机会。WTO曾被形象地称作“富国俱乐部”,这是由于在以往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发达成员方主导着谈判的进程与方向,因此谈判结果大多对发达成员方有利,而涉及发展中成员方的部分往往无实质性规定。随着区域主义的盛行,越来越多的发展中成员方转向成立区域贸易组织或签订区域贸易协定,政治、经济利益的一致性使其在贸易谈判中持一致立场,并增强了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整体参与程度、与发达成员方交涉的能力及对谈判议题的影响力,从而改变了WTO规则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垄断局面。同时,区域贸易组织的盛行并不仅限于发展中成员方之间的联盟,发达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成立的区域贸易组织也在不断增多。发展中成员方签订此类区域贸易协定主要是为了赢得发达成员方的出口市场及对其资金及技术投资,从而带动发展中成员方的经济增长。最终随着发展中成员方经济实力的增强,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影响也将不断增大。
其次,由于“多米诺效应”的存在,区域贸易组织的发展会逐步推动全球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实现。因为区域集团的一体化发展会对非成员国产生不利影响,一方面它们将面临更多歧视,另一方面它们无进入区域集团市场的机会成本增加,以上原因会鼓励出口商利益集团加强对政府的游说等政治活动来推动加入区域集团。随着集团的成本劣势不断上升,从而引发新一轮的非成员方为加入区域集团的政治游说活动,从而导致集团的进一步扩大,产生“多米诺效应”。[4]若一个区域贸易组织开放其成员方地位,则自由贸易区将不断扩张,最终导致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
(二)区域贸易组织对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阻碍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区域贸易组织的增加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国际经济发展实践中,区域贸易组织“对内自由、对外保护”的做法对多边贸易体制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具体如下:
首先,数量众多的区域贸易組织形成最惠国待遇原则普遍实施的现实阻碍。区域一体化的目标是通过在集团内部推行贸易优惠政策,消除区域内贸易壁垒,推进区域内部贸易自由化进程。但区内与区外第三方间的贸易则实行歧视性的排他贸易保护政策。这种政策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即将本可能属于区外成员方的贸易机会转移至区内成员,这必然会增加区外成员方的贸易机会成本。并且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深化,区域内部整体保护水平上升,对非成员的贸易障碍则越发深厚;区域经济组织数量众多,把全球分割为不同的经济板块,相互之间难免引发争端,对国际经济环境与WTO多边贸易功能的影响也很不利。例如虽然美国与欧盟同在发达成员方阵营,但由于二者农业政策的不同导致其在削减农业补贴程度上态度的不一致,加之二者与发展中成员方阵营的直接对立,必然会直接影响多哈发展回合的发展进程,导致谈判的不断延期。[5]同时,随着区域贸易组织数量的增多,各成员方所适用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也有所区别,不同的规则交织在一起形成“意大利面碗效应”,使得进出口商在国际贸易中要根据适用地区的变化不断调整,增加了其贸易成本。这将促使各成员方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选择不同的最惠国待遇例外原则,从而造成例外范围的日益扩大,使得其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基石作用被不断削弱。 其次,区域贸易组织的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WTO贸易体制的多边性。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缓慢,集中表现在多哈回合谈判进程停滞不前,各成员方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未来发展前景看低,并纷纷转向签订区域贸易协定。例如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发布的一份简报中曾明确地表示“近年来美国寻求自由贸易协定的一个原因是,多边贸易谈判的进展变得越来越困难。GATT/WTO的成员规模的与日俱增意味着在今后每一回合的谈判中更多的国家必须达成一致。新纳入的成员一般都是发展中国家,它们认为自身的利益与以前几个回合中占支配地位的美国和其他工业化国家的利益不同。此外,可以预见各国首先同意消除它们在政治上敏感最低的贸易壁垒,把更加敏感的贸易壁垒留到后来的回合,从而使得后来的回合更加困難。”[6]由上可知,随着WTO成员数量的增加,多边贸易谈判议题不断深化、广化,在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一致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且由于发达成员方与发展中成员方在涉及自身利益问题上均不愿做出更大让步,多边贸易谈判才会陷入僵局,为了继续谋求自身经济贸易发展,越来越多的WTO成员方转向区域贸易协定的签订及区域贸易组织的成立,这使得各成员方参与多边贸易谈判的热情极度缺失,必然会进一步阻碍多边贸易自由化发展。
三、WTO应对改革措施建议
虽然区域贸易组织的兴盛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既有利又有弊,但就目前多哈贸易谈判的停滞不前可看出其不利影响要大于其有利影响。为了推动多边贸易体制的健康发展,推动多哈发展议程的正常进行,并为全球贸易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WTO必须做出实质性的改变:第一,WTO必须树立其在规范区域贸易组织发展方面的威信,要加快完善GATT中有关区域贸易组织的相关条款,要完善对区域贸易组织的前期审核及后期审查规则及程序,要充分协调好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冲突。第二,WTO必须改变运行机制效率低下的现状,须改变现行的“一国一票”、全体一致的决策机制;针对不同的发展议题,多哈发展回合可选取最大利益关切方来确立不同的议题谈判小组,以此提高多边贸易谈判效率;此外多哈发展回合可以借鉴欧盟的成功经验,暂时搁置过于敏感的谈判议题,从较易达成一致的议题着手,并督促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进程,从而逐步实现谈判议题的突破。第三,在多哈贸易谈判过程中,各成员方要着眼于世界经济复苏与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大局,作出适当让步。一方面发达方阵营要充分考虑发展方阵营在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困难,要逐步落实其在前多边贸易谈判回合中作出的承诺;另一方面发展方阵营也需转变谈判态度,在不侵害本国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逐步满足发达方阵营提出的开放工业品和服务品市场要求,或者在要求发达方阵营削减补贴额度的程度上作出适当让步,以促使多哈回合的正常发展。总之,既然在理论上存在区域贸易组织最终可以实现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可能性,那么各成员方在充分享受区域贸易组织带来的经济利益的同时,要逐步减少其对非集团成员方的贸易歧视,最终通过各成员方的一致努力与合作共同推进多哈发展议程,共同促进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健康发展。(作者单位: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孔庆峰,公维丽.多哈回合谈判何去何从[J].东岳丛论,2009,30(10):48-54
[2]WTO.Understanding The WTO[EB/OL].2012-08-24[2012-12-04].
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e/whatise/tife/org6e.htm
[3]谢建国.多边贸易自由化与与区域贸易协定—一个博弈论分析框架[J].世界经济,2003(12):25-33
[4]蒋菡芙.区域贸易体制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冲突与互补[J].科技信息,2011(1):559-575
[5]郭恒.区域经济一体化对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兼论WTO的应对改革[J].职教与经济研究,2006,4(2):32-36
[6]US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The Pros and Cons of Pursuing Free- Trade Agreements[N].Economic and Budget Issue Brief,2003-0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