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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一双无悔的眼,风雨后依然没变,匆匆一生遗忘多少容颜,唯一没忘你的脸……
1
第一次看见于楠时,他正用吉它边弹边唱一支忧郁的歌,声音略带鼻音而微微沙哑:
“我的脚步想要去流浪,我的心却想靠航。我的影子想要去飞翔,我的人还在地上。我的笑容想要去伪装,我的泪却想投降。我的眼光想要去躲藏,我的嘴还在逞强……”
我知道这首歌,是郑智化的一支很老的歌,名字叫《我这样的男人》。
爱一个人或许都是从他的某个部分开始,然后才是整个的他。我想,在没有看清楚面容以前,我已经,爱上了于楠的声音。
我喜欢带着伤痕的男人,我固执地认为伤痕让爱情更加完美。所以在别的女孩为黎明而思念为刘德华而疯狂的时候,我爱郑智化,那个双腿残疾面目丑陋的男人。他写一首又一首忧伤的歌赠给世人,听来听去,都是布满伤痕的爱恋。
但我没有想到,多年以后,从年轻的于楠嘴里,再次听到这首歌。这带着鼻音的沙哑,穿越嘈杂的觥筹交错声,传来深深的寂寞。
我几乎一瞬间就被打动了。恍若被谁的手,重重敲打在心上。我像一个醉酒或者八卦的女人,同侍者打听台上人的名字。
端着酒杯和果盘的侍者,说出一个难过的答案给我,他是于楠。他就是于楠。原来他就是,于明博视若珍宝的儿子于楠。
于明博是老马的朋友,和老马一样,是精明狡诈的商人。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难过。从心的最底处向上攀延的难过,整个夜停在喉咙处,挥之不去。
于是那夜,我不再说话。同来的小景米米和宋子不断讲着所谓素的荤的笑话,不断地交流这人生的赚钱秘诀爱恨体验。我却沉默地望着台上的于楠。
他静静地唱着那些被遗忘的郑智化的老歌,年轻而忧伤的脸布满落寞。
是什么,让他如此忧伤?他的忧伤,加重了我的难过。
2
“夜色弥漫”酒吧是于明博开的。位于这城市黄金的临海地段,装修豪华,场地宽敞。它很快招来了许多夜半孤独的灵魂,到这里掏钱买些短暂的笑闹。
于楠每晚在这个酒吧里独自弹唱。大部分时间是别的歌手的,他们用激昂的音乐和耀眼的舞步,调动起颓废放纵的人们那高昂的情绪。夜夜笙歌夜夜醉。我的那些朋友们,几乎每一个,都喜欢这里的氛围。
于楠是喧闹里的安静,带着比颓废更让人难过的忧郁。他是如此偏爱郑智化的歌,那个身体残缺而灵魂富饶的男人的歌。他总是在人们纵情欢乐的间隙,淡淡地唱一唱,那些沧桑寂寥。
每当他唱起这些老歌,我就像在听一个感冒永远不会痊愈的孩子诉说心事。从来没有谁在意的心事,从来没有谁聆听的心事,那么忧伤,那么忧伤。
我们很快认识了,在老马来酒吧的时候。他叫过于楠给我们介绍。
老马指着我对于楠说,这是你文姨,她的朋友过来时,你让服务生好好招待。
然后老马对我说,这是于楠,于明博的公子,刚从英国回来,暂时还不愿意工作。
于楠细长的眼睛向我瞟过来,没有善意也没有恶意。这是冷漠的一眼,没有情感附加的一眼。我想很多这样的女子,曾出现在他的视线里。玲姨,琪姨,娜姨,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是的,于明博必定有很多老马这样的朋友,也必定像老马一样,周围环绕着形形色色的女人。于楠的眼神让我知道他已经见怪不怪。我不过是,很平凡的一个。
我叫安文,平安的安,文化的文。我的母亲给我改作这个名字时,她希望我的一生平安而有文化。她是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一生颠簸流离的苦命女子,她愿我好,与她不同。她一直到死都以为自己是成功的。
我的母亲从来不知道,我认识一个叫老马的男人。我仰仗了他的光芒而多彩,我依靠了他的给予而富足。
我是该说一说老马这个人了。我不介意说一说他。我的往事。老马不是一个让人欣赏的男人,但他是一个让人敬佩的商人。精明,成熟,慷慨,自由。很多女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愿意献身给这样的男人。
在我带着一身文化一派平安却一贫如洗的二十三岁里,老马用一个高档品牌的代理权,一个一百平米的店面和我母亲昂贵的医药费,换走了我的青春年华。
我二十三岁到二十六岁的青春年华。
现在,我们已经不再有任何精神或肉体上的瓜葛了。我们两清了。我们依旧是半个朋友,偶尔电话或见面的朋友。比如老马会路过我的店进去逗留片刻,告诉我于明博开了家酒吧,气氛很不错。我便循声而来了。
我和老马可以如此,在我,是因从无爱而终无恨。在老马,是因可有可无而宽宏。
我的母亲是含着微笑闭上双眼的。她到死都以为,是平安的世道和崇高的文化,让我富足和安康。她到死都为拥有这样的女儿,而骄傲着迈向踏往天堂的路。
有时候我想,这也许是我一生,最大的错误和唯一的成就。
3
于楠却对我说,你看上去很年轻,我叫你文姐吧,无所谓吧。
我于是尴尬地笑笑。于楠从小锦衣玉食,受过最良好的教育,可是他永远不会跟于明博那些人有同样的气质。他应该是一个舞蹈演员和一个小提琴手的弃婴才对。
那样才对。而不是这样。
世间每一样貌似精良的东西,都有它暗暗的创痛。老马的创痛,是他没有孩子。
我深深记得那个夜,老马唯一醉酒而失态的夜。他抓住我的手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般咆哮:“老天惩罚我,没收了我的孩子,我该死!”
他真的醉了,人喝醉了容易想到往事。老马或者于明博这样的人,往事里常常会有,令心灵无比折磨的罪恶。
我的朋友,常常来“夜色弥漫”酒吧买醉。自从开了服装店,我有了越来越多寂寞的朋友。她们中有很多是二十五岁到三十五岁之间的女人,一阵子和我像姐妹一样亲密地交往着,但一阵子,又会消失无痕。
像是这个城市的边边角角处寂寞盛开的花朵,春风一吹,就会摇曳。秋风一起,又会枯萎。
于楠不太说话,他喜欢吃各式各样的冰激凌。我的朋友们都不喜欢这个忧郁地弹唱老歌的男孩子,她们说这样的声音让人扫兴。
她们看见我总是和于楠一起吃冰激凌时会问,你不怕冷吗。
我怕冷,我常常吃到手脚冰凉肺腑麻木。但我喜欢和于楠一起享受这份清冷。我甚至明白了他为何喜爱冰激凌,是因为他冷。他冷,所以学会了舔尝冷。
于楠很喜欢一首歌,他总是反复地唱它:“突然忘了挥别的手,含着笑的两行泪,像一个绝望的孩子,独自站在悬崖边。曾经一双无悔的眼,风雨后依然没变,匆匆一生遗忘多少容颜,唯一没忘你的脸。飘过青春的梦啊,惊醒在沉睡中,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后来我听清了歌词,忧伤而倔强的歌词,依然是郑智化的笔触。我问于楠,它叫什么名字。
于楠说,《用我一辈子去忘记》,文姐,你有过忘不掉的人吗。
我摇摇头,于楠你有吗?
于楠细长的眼睛望着我说,没有。
我在暗自织一件墨绿色的毛衣,密密的针脚,温暖的绒线。我想在天凉的时候把它送给于楠。对了,我是会织漂亮毛衣的。这是我母亲赖以谋生的技巧,也是她留给我的唯一财产。但我从来没有为谁织过毛衣。
我想我爱上了于楠。母亲对孩子纵容的爱。女子对男子依恋的爱。很爱。
然而,在这份爱里,我从来没有想过拥有。于楠就像橱窗里的漂亮玩具,始终是诱惑,也始终是伤感。
我这样的女子,已经不能够触摸伤感。
4
“夜色弥漫”新来的DJ是一个明眸皓齿的女孩,黄色短发,胸部不丰满,腰臀的曲线很美好。她让我们叫她Justin,一个男式的英文名字。
我看见于楠一向灰色的眼神一点一点明亮起来。那夜他唱了任贤齐的欢快歌曲,修长的手指自由自在地拨着吉它弦,褪去了寂寞外衣的声音格外干净地歌唱着:“需要你,我是一只鱼,水里的空气,是你小心眼和坏脾气!”
凌晨时分他对我说,文姐,借我你的跑车用,你开我的车回家。
我看到于楠踩上油门时,Justin的黄色短发在夜色中飞扬,闪着青春耀眼的光芒。刹那间,我的双目微痛,像吹进了一粒细小的沙。
我让服务生给我做了一种名字叫“香蕉船”的冰激凌,于楠说过它是冰激凌中的“泰坦尼克”。我看着它:船的形状,香蕉的香气,新鲜的黄色,如同Justin飞扬的头发。
这一晚的“夜色弥漫”里没有我的朋友,这些虚情假意的热闹,这些虚张声势的关怀,在想要看一看的时刻,又总是不知所踪。
那件墨绿色的毛衣已经完工,放在车子的后备箱里。现在他带着它和Justin去兜风了。如果冷,他们会互相拥抱取暖。那衣裳,是多余的了。
这一天总会来的。忧郁的孩子会在爱情中痊愈。我注视着眼前的“泰坦尼克”,它正默默地融化着,从船尾,到船身。
这艘船,分明是我的爱情,不是于楠的。它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女子的爱情,不是二十二岁的男孩的爱情。
5
于楠开始在白天去我的服装店里,一件一件为Justin挑选新衣。他说文姐这件怎么样,文姐那件怎么样。他说文姐这个颜色是不是太淡了,文姐这个裙摆是不是太大了。我仔细地应对着,他的问题这么多,这么认真。
他捧着一大捧玫瑰百合非洲菊天堂鸟满天星全部都有的花来问我,是不是很漂亮。我说你为什么不全部换作百合,那样更美。于楠立即就又去花店买回了99朵滴着水珠的百合。
我指着先前那束五颜六色的花问他,这一束怎么办。
于楠很快地说,文姐这束就送给你吧,什么颜色都有,祝你的生活多彩幸福。
我久久地看着于楠离开的方向,空气里弥漫着复杂的香气,是他留下的花束散发的气味。可是,他小心翼翼放到车里的那束白色的百合,才是我的心爱。我不要丰富多彩的生活,我只要洁白无暇。我已经失掉了的,洁白。
那洁白,那么欢快而招摇地躺在于楠的车子中,最后将捧在别的女子掌心。
Justin一直以为于楠是酒吧雇佣的歌手,她甜甜地随于楠叫我文姐。她在收工的时候欢快地奔向于楠,我忽然发现于楠笑的样子非常好看。而且,非常明媚。
那一刻我明白,“夜色弥漫”这个地方,是我不该再来的了。于楠从此不会再低迴地唱那些寂寞的老歌,我的在场,已经丧失借口。我的悲苦,也不过是徒劳,不若躲在无人的角落去独自品味。
我看着于楠和Justin甜蜜的笑容,在心里默默说了再见。
再见于楠,我忧郁又明媚的孩子。再见Justin,我亲爱的幸福的女孩。
6
一周之后的下午,于楠却再次来我的服装店。他的脸上布满了忧伤的疲倦,像刚刚大病了一场。我禁不住去摸他的额头,于楠你怎么了,你来给Justin选衣服吗。
于楠摇摇头,他细长的眼睛里的光,像经过了驯养的狗或者马的眼睛里的光,无辜而恐惧。他说,Justin走了,当她知道我的父亲是谁时,她就突然消失了。
我说于楠,只要她还在这个城市里,我们一定可以找到她的。
于楠依旧睁着那双无辜的眼望着我,文姐,我好喜欢她,她是那么有活力和激情的女孩。可是,我打不通她的电话,住处也已经没有她的人。我好怕,她就这么消失了。
我说我们找,我帮你找。天涯海角我也把她找回来。
于楠说文姐,你真是好。
我笑了,我想我笑得惨淡和凄凉。我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女人了,一个已经学会了成熟和寂寞地生活的女人。我从小没有父亲,没有兄弟姐妹,只有一个苦命糊涂而执拗的母亲。
我没有看到过幸福的婚姻,也没有拥有过美好的爱情。我甚至不知道怎样去和那些正常的男子交往,更不知道如何与一个男人柴米油盐,生儿育女。
老马和于楠,是我生命里仅有的留下痕迹的男人。前者给我人生的痕迹,后者给我爱情的痕迹。可是,我的人生太迟了,我的爱情也太迟了。它们一个貌似灿烂地凋零着,一个貌似安静地彭湃着。它们都让我痛苦,让我不安。
于楠说文姐,你在想什么,你忘了把笑的表情收回去。你是不是也不快乐,跟我一样,从来就没有快乐过。
7
我开始整晚开车游弋在各个酒吧之间,我和酒吧的老板们说Justin的外貌特征,请他们如果看见像Justin的人,务必和我联系。然后我去见一个又一个不是Justin又酷似Justin的女孩。
我真的希望能够找到她。尽管这样的寻觅有如无望的大海捞针,这样地见一些女孩让我疲惫不堪,可是我不肯放弃。我知道她是于楠多年来的第一次快乐,我不能这么让她消失。
如果于楠是一个忧郁的孩子,那么,让爱的甜蜜抚去他的忧郁。
尽管,我是这样爱着他荒凉的声音。尽管,我是如此忘不掉他唱的郑智化的那些老歌。尽管,他被爱情瞬间点燃的明媚让我是那样自惭形秽。
但,我又怎能不喜欢他的声音变得欢快,我又怎能不愿意他的眼睛布满阳光。
爱一个人,原是以能为他的幸福尽些微薄之力为快乐的。原来是这样子的。
不知从何时起,我发觉于楠每个白天都呆在我的店里,他不再去“夜色弥漫”,夜里他跟着我去寻找Justin。我说如果你想唱歌的话就去唱吧,我自己找也是一样的。
于楠说现在我只想唱郑智化的歌了,可是你不去就一个听众也没有了。我知道酒吧里所有的人,只有你喜欢郑智化的那些歌。
他这样说的时候,眼神里没有无辜和恐惧,另外一种光芒占据了他细长的眼,我不敢去直视。我也不想去猜测,我宁可深深记住于楠第一次看我时,那没有善意也没有恶意的冷漠的一瞥。
那真正配得起我的一瞥。
在一个又一个没有结果的夜晚后,于楠说我们不要找了,一个执意要消失的人,一个城是锁不住的。这时,他恍若一个看透世事的大人。
车到了楼下时,于楠解开安全带,从副驾驶座上探过身来,扳过我的脸。一种掺着某种香皂味道的干净气息迎面而来,他的脸离我只有一只手掌那么近。
我可以清晰地看见他细长的眼睛里闪烁的光。那好多个夜里,令我不敢直视不愿猜测的光。他长长的睫毛微微向上卷着,像橱窗里的娃娃,如此忧伤和乖巧。
他大概要说什么,我忽然怕他说些什么。于是我慌忙说,于楠你到了,回吧。我还要开很远的路回去,很累了。
于楠的唇几乎印上我的脸颊,他附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爱你。我对Justin是由衷的喜欢,对你,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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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相信,于楠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生命不该有奇迹。
我看着自己,良久地看。我掩不住的黑眼圈。我渐渐失掉水分的肌肤。我不再清澈的眼神。我伴着香烟余味的唇。整张脸,像夏末的花朵,正在羞涩而缓慢地枯萎。
这就是现在的我,一个倒卖服装为生的二十八岁的女人,一个靠老马那样的男人扶持起步的女人,无声地从苍老,走向更加苍老。
我的似水年华回不来了,我的可以爱的时光,也回不来了。我丧失了去爱于楠的资格,我只能放逐自己对他的觊觎渴望和思念,自生自灭。
于楠还是个孩子,他不会晓得这些。他给我一个美丽的幻想,幻想可以弥补我的残缺,而现实,只会不断地提示我。
我在华灯初上的时分开上车,我想去找于楠,告诉他,我准备离开他了。我不会再陪他吃冰激凌,听他唱歌。也不会再关心他的,其他。
半途,电话突然响起。我接起来,竟然是Justin。我们找了四十六天的Justin。
她说我知道你是于楠的朋友,你对他好,你在帮着他找我。我想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告诉一个人一些让我难受的秘密。现在我们能不能聊聊,SPR咖啡馆。
我刚说出一个“好”字,那边便挂了电话。
我扭转方向盘,去了SPR。穿着大红色T恤的Justin,坐在角落里的位子上。还是黄色短发,没有一丝波纹的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傲然。我穿黑色套装,我们的确已经有了,分明的年龄界线。
Justin没有等我说话,便开了口。她的语速很快,像那种等待久了失却耐心的叙述。一个故事,从她急促地一张一合的嘴里,吐露出来。
我不愿细述这个故事,它符合老马那些人暗夜里醉酒后所受的折磨,它也解释了Justin突兀的离开。Justin的妈妈,是被于明博辜负的女子,是深深爱过于明博而终被他所辜负的女子。于明博的事业,是踏了她的青春而立。于明博的风光,是损了她的幸福而起。
然而,她认识了于楠,她爱上了于楠。她不能够安心地和于明博的儿子去谈情说爱。
Justin最后说,谢谢你文姐,守着一个肮脏的秘密,我太累了。可是从今天开始,我有些释然了。
我看着她美好的背影,落下泪来。如同曾经的我茫茫然地追求物质的富足,只为了让贫苦的妈妈在那些轻视她的人群里昂起头来。这样的偏执,在得失之间,留给我们的最后,总是失去。
Justin是个孩子,于楠是个孩子,我也曾经,是个孩子。我理解内心受了创痛的孩子,那幼稚笨拙的步伐,走起路来,多么的蹒跚和焦急。
Justin是幸运的,多年以后,她会感谢于楠的出现。
我也愿意于楠幸运。多年以后他会明白,现在他止住走向我的步伐,是多么正确。
9
我没有告诉于楠,从Justin那里听来的故事。有些事情既然打了结,那么成为永远的秘密,就是唯一的选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秘密的事,又有多少人在承受着秘密。
Justin的母亲跟于明博的纠缠,他们的爱恨遗弃和忏悔,都已经被时光抚平得看不出纹络,不再重要了,也不该再来惊动谁了。
我对于楠说,你的话让我很幸福,和你在一起我也很快乐。从来没有过的,幸福和快乐。但让我们就停留在这里吧,不要再向前。再向前,便不会有这么好。我的不美好,就会彻底曝露。我们都会为此而痛苦,痛苦会淹没了爱情。最后,你会两手空空地记恨我或者忘记我。而这些,都是我不要的。
于楠看着我,眼睛一点一点黯淡下去。我的心又没来由痛起来,这个缺少爱又需要爱的孩子,这个跟我一样缺少爱又需要爱的孩子呵。如果,如果我们可以,出生在对的年纪,相遇在对的时间,该有多好。
于楠说,我知道你把自己想成是什么样的女人,我也曾经和你自己一样地,去想你。可是,你不是那样的女人。你纯洁,善良。
你听我唱郑智化的歌时那么专注,你记得每一句词,你和我一样为那些词句感动,我看见过你眼底的泪。
你陪我吃一个又一个冰激凌,脸都冷得苍白,可你还是吃,吃得那么快乐。
你为我去找Justin,那些偏僻角落里的酒吧你都不肯放过,这么投入这么卖力。投入到连自己都忘了。忘了你自己的爱也重要,忘了你自己也需要被疼惜。
于楠说,我后来才明白其实你最爱的花是百合,我看见你的店里每天都在桌子上放一支百合。我现在想起来自己捧着百合花去送给别人的时候,心里都会特别难过,我知道是因为我真的很爱你了。我也许很久之前就开始爱你了。
我有一个富有的爸爸,他生活在数不清的勾心斗角和香艳女人中间。我有一个常年受到冷落的妈妈,她心肌梗塞发作而死的时候,我爸还在别的女人床上。我不喜欢那个家,我不快乐。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同样的不快乐。我爱你,因为你跟我像。
我第一次听于楠说了这么多的话,他说得很慢很用力。我不想打断他,我听得醉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已经被他搂在怀里了。于楠淡淡的干净的气息钻进我的呼吸,流入我的肺腑,我想醉在这个怀抱里千年万年,不复醒来。
于楠说,你不要拒绝我,不要拒绝真正的爱情。我们离开这个城市,我们去北方,我们去一个朴素得没有喧嚣的地方,好不好?
我几乎就要点头了,我几乎就要说好。
但尚存的清醒,让我挣脱了于楠的怀抱。
他的话,分明是一个孩子柏拉图的梦想,一个企图用伤痕去温暖伤痕的孩子的梦想。就像他用冰激凌的寒冷,来抵御内心的冷,那么的单纯和绝对。
如果我只有二十二岁,我一定愿意沉溺在这个梦里,无拘无束地醉一场。我一定没有勇气拒绝,这天堂一般的蛊惑。
可是,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满眼只有我苍老悲苦的母亲。我二十二岁的时候,并没有一个怀着爱情的男人,让我沉溺下去。
这个梦,来得太迟了。二十二岁的于楠,来得太迟了。
我应该挣脱他的手,独自回家。可是,为什么我的脚迈不开步伐,为什么我再次被于楠紧紧拥住。我们的唇齿纠缠在一起,我们的手指燃烧起来。
在最后的时刻,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才再次挣脱了他的怀抱。他搂得那么紧,挣脱的时候我的手臂一直在痛,痛楚又往上往内蔓延,牵动了我的胸口。我几乎要虚脱了,我几乎要流眼泪。
我背过身对他说,我答应你,我们离开这里。但你要答应我,给我一段没有打扰的时间,去准备行程。
然后我迅速离开了于楠,我能够想象他眼底欢喜的目光。可是,我不能够再看那双细长的眼睛。
10
我极快地卖掉了店面和住宅。那辆跑车,我想留给于楠。
不是想用这辆车牵动于楠心中关于我的什么记忆,而是因为这辆车记载了太多关于我们的回忆。我带不走它,可是我舍不得它,让于楠保管吧。
他把它用旧了用废了,也是最好的结局。
我没有忘记,在这辆车里,那件我为于楠亲手织就的毛衣,依然还乖乖地呆在后备箱里。在这辆车里,我们每夜一起去寻找那个代表快乐和爱情的女孩。
在这辆车里,第一次有人附在我的耳边,悄悄地说爱我。这个人,是我爱的男子,我二十八年的生命中,唯一爱过的男子。我爱他荒凉的声音,我爱他干净的气息,我爱他细长的眼睛,我爱他孩童的真纯。
我爱他。我离开他以后,还会爱他。就算我的生命从此依旧灰暗和冷清,我也可以带着他说过的温存的话,默默活着,直到我死去。
如果我想他了,我就去吃一个冰激凌。如果我很想他了,我就听一听郑智化。只有这样了,只能这样。
这样也好,这样我就不会因爱而惭愧,很好。
离开这个城市前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去了“夜色弥漫”。我悄悄地站在门外,听见里面一片嘈杂。我等着嘈杂的声音结束,我等着在那些热歌热舞的间隙,于楠的歌。
我不知道他这个晚上会不会来,我要离开了。我不想告诉他我要离开了,我想默默地跟他告别,就像他喜欢Justin的时候一样,我默默地跟他说一声再见。
后来,我听见于楠有些沙哑的嗓音,他说这是我特别喜欢的歌,我想送给一个人。虽然她最近很忙不会来听,可是我想告诉她我多么想她。
他说完这段话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他要唱哪支歌。我突然想起很久之前我们互相问过的问题。现在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变了。
或许他日,于楠在明媚灿烂的爱情里,会将我彻底地遗忘。可是我的答案,是再也不会更改的了。
于楠的声音从“夜色弥漫”的门口飘出来时,我回过头。眼前的路有点模糊,大概是我流了泪的缘故。我轻轻跟着他一起唱:
“突然忘了挥别的手,含着笑的两行泪,像一个绝望的孩子,独自站在悬崖边。曾经一双无悔的眼,风雨后依然没变,匆匆一生遗忘多少容颜,惟一没忘你的脸。飘过青春的梦啊,惊醒在沉睡中,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
我用一转身离开的你,用我一辈子去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