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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结合当前我国区域会展产业现行管理体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揭示管理体制创新是解决区域会展业发展瓶颈的关键,提出政府必须以管理理念、管理能力、协调机制以及管理模式上有所创新,才能推动我国会展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以环渤海区域为例,对环渤海区域会展产业进行“整体性”和“层次性”定位,构建出以双核结构双驱动模式为动力体系、会展城市联盟为协作机制、区域性行业协会为联系纽带的环渤海区域会展业管理体制模式,为我国区域会展业的管理体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区域会展业;管理体制创新;环渤海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2)01-0077-06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会展业呈现出重心“东移”亚洲、亚洲展览中心“北上”中国的态势,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会展业的迅速崛起,逐步形成了以京津为代表的环渤海区域、以广州为龙头的珠三角区域和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区域三大会展产业带。然而就总体而言,我国区域会展业尚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地暴露出区域内管理混乱、竞争无序、重复建设、产业资源利用率低等一系列弊病。究其原因,在于现行的会展业管理体制已不适于我国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战略要求及以市场为主体的产业发展模式的需求。因此,关于区域会展产业管理体制的研究将有助于解决发展中所遇到的体制障碍,建立和制定出适合区域合作发展的组织机构及协调机制,从而突破产业发展瓶颈,推动我国区域会展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当前我国区域会展产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区域主要城市会展业发展定位趋同,无法形成产业互补
会展业是一种蕴含无限商机的新型经济形态,各城市纷纷瞄准这块诱人的“奶酪”,力争在会展经济大潮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现代会展业对举办地的区位条件、经济基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状况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各会展城市应根据自身实力与条件,从不同的区域尺度多角度进行市场定位。当前我国各区域会展业发展暴露出城市定位趋同的弊病,例如珠三角区域内的广州市提出建设国际会展中心城市,深圳则欲打造国际性“会展名城”,东莞也提出建立区域性会展中心的目标;环渤海区域内的天津和沈阳都定位为北方国际会展中心,青岛和大连均定位为国际知名会展城市,这样的定位缺乏从区域层次的高度分析会展产业动态竞争,尤其是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大都市圈的影响力、辐射力未做充分考虑,导致我国各会展城市在定位上趋于雷同、缺乏互补性,无法展开错位竞争。
(二)缺失有效的区域性会展协调机制,整体调控能力不强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区域各会展城市间应建立起一种具有诚信约束力的协调机制,从而构筑稳定的城际产业协同关系,以实现区域会展业整合及行业自律,促进国际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会展市场体系形成。当前我国各会展区域大多尚未建立权威性管理机构和区域性行业协会,尤其在我国会展业行政十预“错位”、行业管理“缺位”的现状下,区域间会展管理、协调问题表现的更为突出,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各区域会展城市定位不准、无法发挥区域整体竞争优势的重要根源。
(三)缺乏市场化的自组织经营模式。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各区域会展业仍处于政府强力主导阶段,政府干预展会经营业务行为过多,导致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国有会展主体往往以完成政府任务为出发点,赢利能力和市场参与积极性不强;民营性质的会展主体由于未能得到政策、资金等优先支持,在管理模式、公司结构、技术手段、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存在相当大差距,且往往被政府强行分派与自身主题针对性较差的展会,加重了企业负担。此外,区域会展业缺乏必要的主体资质评审及展会评估机制,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市场制约机制,导致办展组织资质审查虚化。现有展会缺乏危机意识和进取动力,相当一部分主体素质良莠不齐.展会主题重复且缺乏连续性。
二、管理体制创新是我国区域会展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一)管理体制创新是区域会展业对外竞争一致性的主观要求
会展业日益凸显的区域展示性和产业关联带动性引起了各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已初步形成以北京、上海、广州、大连、西安、武汉、天津等城市为中心的会展网络,我国新一轮“区域经济竞争”正在上演。而以北京为代表的环渤海区域、以上海为代表的长江三角洲、以广州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的会展产业结构相似性注定了国内区域间的激烈竞争。此外,香港、日本、新加坡、韩国、泰国等东亚及东南亚国家会展业的迅猛发展,进一步加大了我国会展业的压力。因此,为了应对国同内外竞争对手的挑战,调整和理顺各区域内会展产业管理体制结构符合我国会展业整体竞争的主观要求。
(二)管理体制创新是推动区域会展产业合作与协调的动力源泉
区域会展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使命就是促进区域产业协同,加强区域间经济往来和产业互补,加快实施产业资源及知名展会品牌化整合。在以若十会展城市为多元中心的区域网络合作中,上海APEC财富论坛、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东北亚暨环渤海国际论坛、南中国经济合作论坛、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进一步提升和促进了当地会展经济的发展,为区域会展产业的管理体制创新提供了可行性的借鉴,成为推进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源泉。
(三)区域会展业管理体制创新将加快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改造
区域经济可通过会展业实现技术示范和产品展示,加速产业化改革创新,促进优势生产要素的异地移动组合,提高生产效率,对区域的优势产业有着极大的拉动作用。当前我国区域内部产业结构大都具有相似性的特征。以环渤海区域为例.其坐拥京津唐、辽中南、鲁北工业区三大国家综合性工业区.制造业为区域主导产业,优势行业集中于石化、钢铁为代表的原材料工业领域。产业的同构导致了环渤海地区各省(市)自成体系,相互之间争夺资源、市场,难以形成强大的区域整体竞争优势。不利于整个环渤海地区产业升级。因此,通过各区域会展管理体制的创新,为区域间的系统禀赋要素创造和整合交流平台,建立一体化的生产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从而促进产业区域分工与地理集聚,以实现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和改造。
三、区域会展产业管理体制创新路径
(一)管理理念的创新——区域会展城市定位分析
区域会展城市由于同处一个宏观背景之下,优美的自然环境、便捷的区位交通、发达的经济基础、完善的产业体系、灵活开放的政策等,这些共性使得会展业产生区域性集聚。同时也成为各城市分析广自身优势时普遍考虑的因素,是导致区域会展业定位趋同、发展层次不清的重要原因。会展经济作为一种中观经济,具有非常强的区域特性,是区域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综合体现,发展方向必须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相一致。因此,区域内各城市除了参考自身社会经济实力之外,更要从区域整体的高度,分 析当地会展业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据各城市间行政级别、城市职能、城市规模以及产业衔接等角度进行系统定位,为城市间的差异化竞争和互补性协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管理能力的创新——区域会展业的双核驱动模式
区域会展产业发展的驱动模式,是指在城市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会展业通过自身形成及外力驱动而不断壮大的特征体现,其整个过程离不开双边市场的商务服务业,更要以城市为依托,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城市产业集群以及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与单纯寻求高效益的发展初期相比,当前我国区域会展业若继续保持发达城市的重点发展,将导致差距进一步拉大,无法形成良好的产业梯度;当然也不能因急于缩小差距而只重视落后地区的发展,影响区域的“积累”和发展后劲。
双核结构作为新型经济空间结构理论,是指在某一区域内,由区域中心城市和港口城市及其连线所组成的一种空间结构模式,实现了区域中心城市的趋中性与港口城市边缘性的有机结合,要求中点城市充分利用端点城市对其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避免孤立发展,同时强调中心城市和港口城市的经济辐射效应,是一种有效的区域开发模式。其通过“核-核”之间资源和要素的横向联系冲破区域间的行政界限,推动区域间各类资源的流动与优化配置;利用“核”的经济集聚、扩散功能,辐射和带动其腹地区域。当前我国三大会展产业带均地处东部沿海区域,拥有业已形成的区域产业中心和得天独厚港口优势,鉴于各区域内会展业发展快慢不均,差距不断拉大的现状,不宜继续采取大力度向中心城市倾斜的发展策略,既要正视区域非均衡发展的现实,维持产业龙头城市快速发展的态势,又要找准公平和效
的最佳“结合点”,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及港口型城市的双核结构驱动模式,转竞争为协同,实现区域内共赢。
(三)协调机制的创新——成立区域性会展组织联盟
由于竞争与合作并存是区域内各行政单位必然存在的属性,城市间追求自身利益的潜在动力和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往往导致区域间协同协议或协作机制的缺失,难以促成合作双方的相互信任。因此,区域会展产业合作的实现需要各地方政府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由目前的多头审批、多头管理向地域性行业管理过渡,建立起具有统筹约束力的行政性部门——区域会展组织联盟。在不影响宏观经济调控的前提下,区域各行政单位应就与该组织联盟的权利制约和平衡问题进行研究、协调,自动让渡出部分权力,以确保该组织联盟能够拥有适度的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其研究和制定区域会展产业规划;健全各会展城市间畅通的联系机制;监督和落实有关决定和政策的实施;协调与商务、公安、交通、工商、海关等产业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对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各项职能,推进会展行业发展软环境的优化,以实现区域全方位、多层次和高效益的协同合作。
(四)管理模式的创新——构建以市场为主体的产业发展模式
笔者认为,市场经济下的区域会展业管理模式,市场和政府的分工与合作将最终体现为行业协会和政府的分工与合作。世界会展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证明: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可以弥补政府和企业无法起到的作用或职能,当政府逐步退出会展业转而交由行业协会进行管理,则标志着这个地区的会展业步入成熟。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建区域性会展行业协会,形成由各地方协会和会展产业链相关企业为核心成员,社会多方面共同参与的组织框架,共同引导产业经营主体的联合,实现规模经营;推进区域间产业集群经济和产业合理布局,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调节产业经济活动主体的社会关系,增强区域产业协调和有效发展,努力成为行业、社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联结的纽带。
针对我国跨行政区之间的“行政性”障碍,必须重视市场配置的基础作用,将市场机制作为冲破区域产业发展中“行政区藩篱”,弱化城市界限的重要力量。培育出能够反映区域会展业竞争力和经济辐射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其广泛地推进垂直分工、合理安排内部组织的空间结构,解决“行政性协调”难以满足的区域利益以及生产要素流动难以通过“行政性方法”的阻隔。加快完善区域会展产业链,打造以会展运营为核心。由会展主办企业、展馆企业、展览服务企业、相关服务企业部门、参展企业部门和参观者等多个部分共同组成的链状价值创造过程,将产业链作为串联资源、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激活资本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从而建立起跨行政界限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
四、案例分析
(一)环渤海区域会展业发展的定位分析
1.环渤海区域会展业的整体定位。综合考虑环渤海区域在国内外的社会经济地位,我国会展业与世界会展业发达国家的差距,结合我国三大会展产业经济带的发展竞争态势,笔者认为环渤海区域会展业在国内外的整体定位是:国内会展业的龙头;东北亚地区的核心、亚洲会展业的主导;世界会展业的重要参与和竞争者。国内会展业的龙头是指:国内最具会展业竞争能力,会展品牌效应最强,会展服务意识及专业化水平最高,占据国内会展市场份额及盈利状况首位,并具有强劲的发展态势。
东北亚地区的核心、亚洲会展业的主导是指:占据东北亚地区会展业发展的核心位置,拥有相当数量的国际化会展品牌及高端国际会议,较高的国际化会展管理、人才水平,会展竞争力可与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相抗衡。
世界会展业的重要参与和竞争者是指:在国际会展业拥有良好的形象及发展潜力,在全球会展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2.环渤海区域会展业部分中心城市会展业定位。综合考虑环渤海区域内主要城市的级别、竞争力和城市职能差异,参考城市规模和城市经济发展总量,谨选取环渤海区域内主要会展城市,对其分层定位如表1所示。
(二)打造会展经济双核结构双驱动模式。实现区域产业均衡协调发展
首先,北京市会展经济“极化效应”明显,但“辐射效应”较弱,对区域产业带动性不强。作为环渤海区域会展业龙头,北京应从长远出发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而非单头独进,充分利用环渤海区域会展联盟的协调优势,通过“捆绑”周边城市的众多会展活动实行集约化经营和宣传,发挥区域整体的冲击效应,产生较强的聚积和宣传效果;主动承担起辐射周边区域的使命与责任,积极下嫁项目,投资周边城市的展馆建设。参与会展人才培训,构建由点到面的环渤海会展辐射圈,从而扩大会展经济的区域联动性和拉动效应。
天津市作为区域内另一个中心城市,其当前会展业发展水平与“北方经济中心”的身份严重不相匹配。京津两个特大城市毗邻而生,诚然对天津既充满机遇又极富挑战,关键在于如何在区域产业梯度中合理定位,在落后状况下实现跨越式发展。可喜的是,天津市地方政府已充分意识到会展产业的重要地位,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功能近年来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此外,京津“半小时都市圈”的立体交通 网络对“京津融城”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将有利于天津从北京获取更多的技术、人才、资本等流动性要素。若京津两市能够密切合作,城市定位、资源共享、产业布局等多个方面得以更多地相互协调、互为补充,转变以往的各自为政的格局,联手打造区域“双龙头”,将进一步彰显京津在整个区域经济振兴的中心带动作用。
其次,青岛、大连作为港口城市,应充分发挥对外联系的桥梁作用,以日韩为突破口,加强国际合作,重视国际会展品牌的打造,扩大环渤海会展经济地带的发展空间;积极接受京、津的带动,通过城市间的合作加强联系,突出核心城市的辐射功能。环渤海区域会展产业应通过京津与青岛、京津与大连双核结构双驱动模式(见图2),带动沈阳、石家庄、烟台等中游城市的参与,使其依托其势产业和地方特色,注重整体协调,将自身会展经济的资源、管理、营销按照区域合作的要求加以整合集聚,集中开展专业贸易展览和会议节事活动,实现与中心城市的错位经营,积极寻求承揽会展高峰期核心城市因场馆无档期而限制举办的展会和会议。
(三)成立环渤海会展联盟,建立区域协同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
建议成立环渤海区域会展联盟,设立区域会展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市领导亲自挂帅,组建各城市的会展工作领导小组或会展办公室。区域会展联盟应根据环渤海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际需要,制订有利于整体协同与引导控制的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财税金融政策,尽快制定出台区域性会展行业法规和规章体系,如《环渤海区域会展业发展管理办法》、《会展市场准入条例》等,对行业主体及市场准入、展览项目审查机制、展览活动的市场监管、对外合作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以鼓励有序竞争、规范办展,为区域会展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此外,还应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抬高市场“门槛”、加强年审和统计评估等有效措施,强化办展组织资质审核及动态跟踪管理,实施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环渤海区域会展主体的整体素质。
(四)构建环渤海会展业管理模式,积极推动会展业市场化进程
环渤海各地方政府应积极实现职能转变,让位资源配置主角于市场,让位经济活动主角于会展企业。转微观干预为宏观调控,一方面通过设立融资支持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培育扶持会展公司,帮助中小企业平稳实现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积极促进行业协会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自身驾驭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积极创造有利于会展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环渤海区域性行业协会应主动加强信息调研和信息传播,增加举办展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对区域内展会情况进行普查建档;定期对展会进行评估,发布具有较高诚信度的展会品牌;利用大众传媒和网络手段向公众和各地方行业协会及时发布展会的相关消息;及时修改和完善现有的规则,开展行业协调、项目申办代理、提供信息、咨询、培训、招商、统计、年审等服务,增进会员企业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凝聚力。同时,加强对区域会展行业的协调和监管,积极开展会展活动项目的引进与推介工作,组织实施区域会展评奖活动,健全行业规则、评估认证,推动环渤海整个会展业的主体培育及相关资源的整合。各地方会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各自“服务、代表、自律、协调”的作用,与区域性会展协会保持高度一致,逐步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行规行约”。加快行业自律规范,克服无序竞争的现象,积极寻求国际合作,增强环渤海区域会展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区域会展业;管理体制创新;环渤海
中图分类号:F2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2)01-0077-06
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会展业呈现出重心“东移”亚洲、亚洲展览中心“北上”中国的态势,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会展业的迅速崛起,逐步形成了以京津为代表的环渤海区域、以广州为龙头的珠三角区域和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区域三大会展产业带。然而就总体而言,我国区域会展业尚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地暴露出区域内管理混乱、竞争无序、重复建设、产业资源利用率低等一系列弊病。究其原因,在于现行的会展业管理体制已不适于我国大力发展服务业的战略要求及以市场为主体的产业发展模式的需求。因此,关于区域会展产业管理体制的研究将有助于解决发展中所遇到的体制障碍,建立和制定出适合区域合作发展的组织机构及协调机制,从而突破产业发展瓶颈,推动我国区域会展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当前我国区域会展产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区域主要城市会展业发展定位趋同,无法形成产业互补
会展业是一种蕴含无限商机的新型经济形态,各城市纷纷瞄准这块诱人的“奶酪”,力争在会展经济大潮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现代会展业对举办地的区位条件、经济基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状况都有着较高的要求,各会展城市应根据自身实力与条件,从不同的区域尺度多角度进行市场定位。当前我国各区域会展业发展暴露出城市定位趋同的弊病,例如珠三角区域内的广州市提出建设国际会展中心城市,深圳则欲打造国际性“会展名城”,东莞也提出建立区域性会展中心的目标;环渤海区域内的天津和沈阳都定位为北方国际会展中心,青岛和大连均定位为国际知名会展城市,这样的定位缺乏从区域层次的高度分析会展产业动态竞争,尤其是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大都市圈的影响力、辐射力未做充分考虑,导致我国各会展城市在定位上趋于雷同、缺乏互补性,无法展开错位竞争。
(二)缺失有效的区域性会展协调机制,整体调控能力不强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区域各会展城市间应建立起一种具有诚信约束力的协调机制,从而构筑稳定的城际产业协同关系,以实现区域会展业整合及行业自律,促进国际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会展市场体系形成。当前我国各会展区域大多尚未建立权威性管理机构和区域性行业协会,尤其在我国会展业行政十预“错位”、行业管理“缺位”的现状下,区域间会展管理、协调问题表现的更为突出,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各区域会展城市定位不准、无法发挥区域整体竞争优势的重要根源。
(三)缺乏市场化的自组织经营模式。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
当前我国各区域会展业仍处于政府强力主导阶段,政府干预展会经营业务行为过多,导致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国有会展主体往往以完成政府任务为出发点,赢利能力和市场参与积极性不强;民营性质的会展主体由于未能得到政策、资金等优先支持,在管理模式、公司结构、技术手段、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存在相当大差距,且往往被政府强行分派与自身主题针对性较差的展会,加重了企业负担。此外,区域会展业缺乏必要的主体资质评审及展会评估机制,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市场制约机制,导致办展组织资质审查虚化。现有展会缺乏危机意识和进取动力,相当一部分主体素质良莠不齐.展会主题重复且缺乏连续性。
二、管理体制创新是我国区域会展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一)管理体制创新是区域会展业对外竞争一致性的主观要求
会展业日益凸显的区域展示性和产业关联带动性引起了各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已初步形成以北京、上海、广州、大连、西安、武汉、天津等城市为中心的会展网络,我国新一轮“区域经济竞争”正在上演。而以北京为代表的环渤海区域、以上海为代表的长江三角洲、以广州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的会展产业结构相似性注定了国内区域间的激烈竞争。此外,香港、日本、新加坡、韩国、泰国等东亚及东南亚国家会展业的迅猛发展,进一步加大了我国会展业的压力。因此,为了应对国同内外竞争对手的挑战,调整和理顺各区域内会展产业管理体制结构符合我国会展业整体竞争的主观要求。
(二)管理体制创新是推动区域会展产业合作与协调的动力源泉
区域会展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使命就是促进区域产业协同,加强区域间经济往来和产业互补,加快实施产业资源及知名展会品牌化整合。在以若十会展城市为多元中心的区域网络合作中,上海APEC财富论坛、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东北亚暨环渤海国际论坛、南中国经济合作论坛、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进一步提升和促进了当地会展经济的发展,为区域会展产业的管理体制创新提供了可行性的借鉴,成为推进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源泉。
(三)区域会展业管理体制创新将加快区域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改造
区域经济可通过会展业实现技术示范和产品展示,加速产业化改革创新,促进优势生产要素的异地移动组合,提高生产效率,对区域的优势产业有着极大的拉动作用。当前我国区域内部产业结构大都具有相似性的特征。以环渤海区域为例.其坐拥京津唐、辽中南、鲁北工业区三大国家综合性工业区.制造业为区域主导产业,优势行业集中于石化、钢铁为代表的原材料工业领域。产业的同构导致了环渤海地区各省(市)自成体系,相互之间争夺资源、市场,难以形成强大的区域整体竞争优势。不利于整个环渤海地区产业升级。因此,通过各区域会展管理体制的创新,为区域间的系统禀赋要素创造和整合交流平台,建立一体化的生产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从而促进产业区域分工与地理集聚,以实现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和改造。
三、区域会展产业管理体制创新路径
(一)管理理念的创新——区域会展城市定位分析
区域会展城市由于同处一个宏观背景之下,优美的自然环境、便捷的区位交通、发达的经济基础、完善的产业体系、灵活开放的政策等,这些共性使得会展业产生区域性集聚。同时也成为各城市分析广自身优势时普遍考虑的因素,是导致区域会展业定位趋同、发展层次不清的重要原因。会展经济作为一种中观经济,具有非常强的区域特性,是区域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综合体现,发展方向必须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相一致。因此,区域内各城市除了参考自身社会经济实力之外,更要从区域整体的高度,分 析当地会展业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据各城市间行政级别、城市职能、城市规模以及产业衔接等角度进行系统定位,为城市间的差异化竞争和互补性协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管理能力的创新——区域会展业的双核驱动模式
区域会展产业发展的驱动模式,是指在城市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会展业通过自身形成及外力驱动而不断壮大的特征体现,其整个过程离不开双边市场的商务服务业,更要以城市为依托,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城市产业集群以及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与单纯寻求高效益的发展初期相比,当前我国区域会展业若继续保持发达城市的重点发展,将导致差距进一步拉大,无法形成良好的产业梯度;当然也不能因急于缩小差距而只重视落后地区的发展,影响区域的“积累”和发展后劲。
双核结构作为新型经济空间结构理论,是指在某一区域内,由区域中心城市和港口城市及其连线所组成的一种空间结构模式,实现了区域中心城市的趋中性与港口城市边缘性的有机结合,要求中点城市充分利用端点城市对其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避免孤立发展,同时强调中心城市和港口城市的经济辐射效应,是一种有效的区域开发模式。其通过“核-核”之间资源和要素的横向联系冲破区域间的行政界限,推动区域间各类资源的流动与优化配置;利用“核”的经济集聚、扩散功能,辐射和带动其腹地区域。当前我国三大会展产业带均地处东部沿海区域,拥有业已形成的区域产业中心和得天独厚港口优势,鉴于各区域内会展业发展快慢不均,差距不断拉大的现状,不宜继续采取大力度向中心城市倾斜的发展策略,既要正视区域非均衡发展的现实,维持产业龙头城市快速发展的态势,又要找准公平和效
的最佳“结合点”,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及港口型城市的双核结构驱动模式,转竞争为协同,实现区域内共赢。
(三)协调机制的创新——成立区域性会展组织联盟
由于竞争与合作并存是区域内各行政单位必然存在的属性,城市间追求自身利益的潜在动力和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往往导致区域间协同协议或协作机制的缺失,难以促成合作双方的相互信任。因此,区域会展产业合作的实现需要各地方政府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由目前的多头审批、多头管理向地域性行业管理过渡,建立起具有统筹约束力的行政性部门——区域会展组织联盟。在不影响宏观经济调控的前提下,区域各行政单位应就与该组织联盟的权利制约和平衡问题进行研究、协调,自动让渡出部分权力,以确保该组织联盟能够拥有适度的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其研究和制定区域会展产业规划;健全各会展城市间畅通的联系机制;监督和落实有关决定和政策的实施;协调与商务、公安、交通、工商、海关等产业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对产业政策与法律法规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各项职能,推进会展行业发展软环境的优化,以实现区域全方位、多层次和高效益的协同合作。
(四)管理模式的创新——构建以市场为主体的产业发展模式
笔者认为,市场经济下的区域会展业管理模式,市场和政府的分工与合作将最终体现为行业协会和政府的分工与合作。世界会展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证明: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可以弥补政府和企业无法起到的作用或职能,当政府逐步退出会展业转而交由行业协会进行管理,则标志着这个地区的会展业步入成熟。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建区域性会展行业协会,形成由各地方协会和会展产业链相关企业为核心成员,社会多方面共同参与的组织框架,共同引导产业经营主体的联合,实现规模经营;推进区域间产业集群经济和产业合理布局,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调节产业经济活动主体的社会关系,增强区域产业协调和有效发展,努力成为行业、社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联结的纽带。
针对我国跨行政区之间的“行政性”障碍,必须重视市场配置的基础作用,将市场机制作为冲破区域产业发展中“行政区藩篱”,弱化城市界限的重要力量。培育出能够反映区域会展业竞争力和经济辐射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其广泛地推进垂直分工、合理安排内部组织的空间结构,解决“行政性协调”难以满足的区域利益以及生产要素流动难以通过“行政性方法”的阻隔。加快完善区域会展产业链,打造以会展运营为核心。由会展主办企业、展馆企业、展览服务企业、相关服务企业部门、参展企业部门和参观者等多个部分共同组成的链状价值创造过程,将产业链作为串联资源、资本、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基础,激活资本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从而建立起跨行政界限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
四、案例分析
(一)环渤海区域会展业发展的定位分析
1.环渤海区域会展业的整体定位。综合考虑环渤海区域在国内外的社会经济地位,我国会展业与世界会展业发达国家的差距,结合我国三大会展产业经济带的发展竞争态势,笔者认为环渤海区域会展业在国内外的整体定位是:国内会展业的龙头;东北亚地区的核心、亚洲会展业的主导;世界会展业的重要参与和竞争者。国内会展业的龙头是指:国内最具会展业竞争能力,会展品牌效应最强,会展服务意识及专业化水平最高,占据国内会展市场份额及盈利状况首位,并具有强劲的发展态势。
东北亚地区的核心、亚洲会展业的主导是指:占据东北亚地区会展业发展的核心位置,拥有相当数量的国际化会展品牌及高端国际会议,较高的国际化会展管理、人才水平,会展竞争力可与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相抗衡。
世界会展业的重要参与和竞争者是指:在国际会展业拥有良好的形象及发展潜力,在全球会展经济发展中占有一席之地。
2.环渤海区域会展业部分中心城市会展业定位。综合考虑环渤海区域内主要城市的级别、竞争力和城市职能差异,参考城市规模和城市经济发展总量,谨选取环渤海区域内主要会展城市,对其分层定位如表1所示。
(二)打造会展经济双核结构双驱动模式。实现区域产业均衡协调发展
首先,北京市会展经济“极化效应”明显,但“辐射效应”较弱,对区域产业带动性不强。作为环渤海区域会展业龙头,北京应从长远出发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而非单头独进,充分利用环渤海区域会展联盟的协调优势,通过“捆绑”周边城市的众多会展活动实行集约化经营和宣传,发挥区域整体的冲击效应,产生较强的聚积和宣传效果;主动承担起辐射周边区域的使命与责任,积极下嫁项目,投资周边城市的展馆建设。参与会展人才培训,构建由点到面的环渤海会展辐射圈,从而扩大会展经济的区域联动性和拉动效应。
天津市作为区域内另一个中心城市,其当前会展业发展水平与“北方经济中心”的身份严重不相匹配。京津两个特大城市毗邻而生,诚然对天津既充满机遇又极富挑战,关键在于如何在区域产业梯度中合理定位,在落后状况下实现跨越式发展。可喜的是,天津市地方政府已充分意识到会展产业的重要地位,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功能近年来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此外,京津“半小时都市圈”的立体交通 网络对“京津融城”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将有利于天津从北京获取更多的技术、人才、资本等流动性要素。若京津两市能够密切合作,城市定位、资源共享、产业布局等多个方面得以更多地相互协调、互为补充,转变以往的各自为政的格局,联手打造区域“双龙头”,将进一步彰显京津在整个区域经济振兴的中心带动作用。
其次,青岛、大连作为港口城市,应充分发挥对外联系的桥梁作用,以日韩为突破口,加强国际合作,重视国际会展品牌的打造,扩大环渤海会展经济地带的发展空间;积极接受京、津的带动,通过城市间的合作加强联系,突出核心城市的辐射功能。环渤海区域会展产业应通过京津与青岛、京津与大连双核结构双驱动模式(见图2),带动沈阳、石家庄、烟台等中游城市的参与,使其依托其势产业和地方特色,注重整体协调,将自身会展经济的资源、管理、营销按照区域合作的要求加以整合集聚,集中开展专业贸易展览和会议节事活动,实现与中心城市的错位经营,积极寻求承揽会展高峰期核心城市因场馆无档期而限制举办的展会和会议。
(三)成立环渤海会展联盟,建立区域协同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
建议成立环渤海区域会展联盟,设立区域会展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市领导亲自挂帅,组建各城市的会展工作领导小组或会展办公室。区域会展联盟应根据环渤海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际需要,制订有利于整体协同与引导控制的区域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财税金融政策,尽快制定出台区域性会展行业法规和规章体系,如《环渤海区域会展业发展管理办法》、《会展市场准入条例》等,对行业主体及市场准入、展览项目审查机制、展览活动的市场监管、对外合作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以鼓励有序竞争、规范办展,为区域会展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此外,还应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抬高市场“门槛”、加强年审和统计评估等有效措施,强化办展组织资质审核及动态跟踪管理,实施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环渤海区域会展主体的整体素质。
(四)构建环渤海会展业管理模式,积极推动会展业市场化进程
环渤海各地方政府应积极实现职能转变,让位资源配置主角于市场,让位经济活动主角于会展企业。转微观干预为宏观调控,一方面通过设立融资支持专项资金、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培育扶持会展公司,帮助中小企业平稳实现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积极促进行业协会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自身驾驭市场经济规律的能力,积极创造有利于会展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环渤海区域性行业协会应主动加强信息调研和信息传播,增加举办展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对区域内展会情况进行普查建档;定期对展会进行评估,发布具有较高诚信度的展会品牌;利用大众传媒和网络手段向公众和各地方行业协会及时发布展会的相关消息;及时修改和完善现有的规则,开展行业协调、项目申办代理、提供信息、咨询、培训、招商、统计、年审等服务,增进会员企业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凝聚力。同时,加强对区域会展行业的协调和监管,积极开展会展活动项目的引进与推介工作,组织实施区域会展评奖活动,健全行业规则、评估认证,推动环渤海整个会展业的主体培育及相关资源的整合。各地方会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各自“服务、代表、自律、协调”的作用,与区域性会展协会保持高度一致,逐步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行规行约”。加快行业自律规范,克服无序竞争的现象,积极寻求国际合作,增强环渤海区域会展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