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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是坐等观望,还是迎难而上?青岛法院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答案: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
作为山东省法院系统承担国家单项改革任务最多的法院,青岛中院被最高法先后确定为刑事速裁、司法公開、性侵未成年人预防惩治、多元纠纷化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示范、试点法院。
2015年,青岛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60990件,审执结153924件,结案标的额86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1.4%、18.2%和41.9%;青岛市中院受理案件18532件,审执结18983件,同比分别上升9.2%和19.5%。
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贺荣一行6人到青岛中院视察。周强希望,青岛法院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在完善审判体系、完善管辖制度、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及时提出改革建议,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全省、全国积累经验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是坐等观望,还是迎难而上?青岛法院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答案: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由各审判庭加强与对口诉讼外部调解力量的衔接,先后与不同社团、行业组织联合出台多项纠纷解决联动机制。
青岛法院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狠抓办案,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诉前调解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使得大量矛盾纠纷在庭审前得以化解,不仅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说,“也节省了群众参与庭审的时间和财力成本,为其解决问题创造了极大便利。”
胶州、黄岛、即墨“网格员”、平度“和事佬”,市南区、崂山区、李沧区法院通过在每个街道设立“社区网络调解法庭”,成功创建起数个“无讼无访”社区,努力实现纠纷不出村庄、不出社区。
“小区每一个单元的单元长,每一个楼的楼长,及时报告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解决各种纠纷,比如租赁房屋纠纷,使大量争议不大的纠纷在基层消解,”2016年3月5日,青岛市城阳区红埠社区主任王瑞清兴奋地说,“我们小区的社会治安好,房子也特别好租。”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人才流失严重,这是不少基层法院面临的共同问题。对于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纠纷,青岛法院通过诉调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诉讼辅导,引导当事人到相应单位进行诉前调解,将大量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诉前调解还不收费!”据城阳区驻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巡回法庭法官张燕介绍,2015年10月建成城阳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心总面积2000余平方米,现有常驻工作人员20名,内设纠纷调解中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和巡回法庭。
“我们中心的整体理念为‘理性表达诉求、联动化解纠纷、依法解决问题’,中心logo红色心形握手代表调解的‘和为贵’,黄色天平代表法院审判的公平、公正,绿色橄榄枝代表和谐、友好,整体含义就是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把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解决好。”张燕说。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外对接政府网格化管理系统,推进党委统一领导、法院派驻、各界参与的多元化综合调解中心建设。目前,已经建成综合调解中心1家,建成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门调解中心16家;建成道路交通事故联调中心10家,91%的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2016年2月19日,祝华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铿锵有力地说,“在法院内部突出诉调对接功能,增设专门窗口和专业调解室,协调仲裁、律协、群团和社会组织等进驻参与调解,借助社会力量化解诉讼纠纷6400余件。”
“许多相关部门开始不理解,误以为是跑来帮法院的忙,”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殷延辉解释说,“处理纠纷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纠纷处理好后,许多事情根本用不着到法院,光靠法院,法院招架不住。”
殷延辉甚至认为,当年电影《秋菊打官司》提倡老百姓要有法律意识,现在看来,导向可能存在错误,老百姓不应该凡事就想到跑去找法院,还是应当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人民群众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不信服,导致法院诉前分流案件数量不高,”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桂世进一步阐述,“现在亟须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影响力、公信度,进一步深化人民群众思想认同,引导他们自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2015年,城阳区人民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7703件,诉前委派调解890件,成功653件,司法确认269件;诉后委托调解640件,成功608 件。
阳光司法
“我们会不定期更新公号内容。”青岛中院研究室吕佼告诉《民生周刊》记者,这个山东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青岛姑娘专门负责打理“青岛中院”微信公号。通过微信公号平台,老百姓可以进入青岛法院网界面,了解法院资讯,可以查询案件相关情况,可以享受便捷的诉讼服务,实时与青岛中院沟通互动。
3月2日,在微信公号庭审直播网界面,预告着第二天的开庭通知,最近的一场直播是,2月29日开庭审理的盗窃他人财物案,庭审时间持续了近20分钟,画面很流畅,6个镜头清晰再现了庭审现场的每个角落。
开发APP也是青岛中院司法公开一大亮点。“为了体现青岛中院特色,我们特意在第一个版本基础上添加了一个功能,即对公众公开近5年的裁判文书,这在山东省别的法院是没有的,”青岛中院审管办工作人员盛建说,“当然,当事人通过案号与密码可以查询案件进度,新的版本很快就会上线。”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青岛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68351份,公布数量位居山东省第一,符合上网要求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
快立案、快开庭、快裁判,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在青岛市全面推开,截至2015年底,基层法院有1974件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审判周期缩短为7天,服判息诉率为98.5%。
设置“1 1 X”速裁团队,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局的沟通协调,确保诉讼链条上的“侦、捕、诉、审”各环节相互衔接,确保司法公开透明。
青岛市中院作为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去年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刑事速裁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介绍了经验。
吸纳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也能确保阳光司法。目前,青岛市法院人民陪审员1797人,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3%;同时兼顾陪审员专业特长,选任教育界专家175人,金融保险专家122人,医疗专家77人,建筑工程专家34人。
保障民生
青岛中院下辖10个基层法院,共有派出人民法庭55处,现有在编人员1883名、法官1366名;青岛中院现有内设机构31个,其中业务部门18个,包括2个立案庭、2个刑庭、6个民庭、3个执行庭(处)、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少年审判庭、研究室、审管办。
为了妥善处理涉及教育、医疗卫生、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青岛中院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令”制度。
2014年初,青岛中院民五庭与青岛市妇联共同设立“妇女维权调解室”和“家事心语工作室”的“一庭二室”妇女维权工作平台。
据了解,2015年青岛法院共发出11份“禁止令”,将事后惩罚变为事前预防,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
“涉老纠纷涉及的不仅仅是表面的赡养、房产、遗产等矛盾,更深层的矛盾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交流问题,”结合自己的庭审经历,青岛中院民五庭涉老维权专业合议庭审判长王颖颖深有感触,“我们庭每个法官都是心理咨询师,能够专业地进行审理疏导,确保每一个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青岛中院首次发布了十大涉老维权案例,并就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向青岛市民政局及养老机构协会提出司法建议。
一个案件,需要开多少次庭才能解决?青岛李沧法院首倡“要素审判模式”。
“要素审判模式是归纳总结特定类型案件的事实方面、法律適用方面的要素,通过要素的确定,按照格式化制作裁判文书,”民二庭庭长王兰旭说,“这样的好处是,减少工作压力,使案件审理简明扼要,减少无用功。”
2015年3月开始,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根据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借款合同等五类案件特点,总结归纳出常见的事实要素和法律要素,庭前查明当事人之间的主要事实和法律分歧,有针对性地组织庭审,按照模板格式制作裁判文书。
目前该院采取要素审判模式审理的45起案件,已结案41件,平均审理周期为57天,一次庭审结案率达到91.11%,当庭宣判率达到51.22%。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共同确定24家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示范法院和示范单位,青岛中院作为全国12家“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之一,为推动其他领域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来自青岛市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青岛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接手”的521件案件中同意调解的478件,调解成功396件,调成率76%。
作为山东省法院系统承担国家单项改革任务最多的法院,青岛中院被最高法先后确定为刑事速裁、司法公開、性侵未成年人预防惩治、多元纠纷化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等示范、试点法院。
2015年,青岛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60990件,审执结153924件,结案标的额869.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1.4%、18.2%和41.9%;青岛市中院受理案件18532件,审执结18983件,同比分别上升9.2%和19.5%。
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副院长贺荣一行6人到青岛中院视察。周强希望,青岛法院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在完善审判体系、完善管辖制度、提高审判质效等方面,及时提出改革建议,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全省、全国积累经验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面对案多人少的压力,是坐等观望,还是迎难而上?青岛法院给出了一个很好的答案:积极探索第三方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由各审判庭加强与对口诉讼外部调解力量的衔接,先后与不同社团、行业组织联合出台多项纠纷解决联动机制。
青岛法院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狠抓办案,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一定能够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诉前调解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使得大量矛盾纠纷在庭审前得以化解,不仅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说,“也节省了群众参与庭审的时间和财力成本,为其解决问题创造了极大便利。”
胶州、黄岛、即墨“网格员”、平度“和事佬”,市南区、崂山区、李沧区法院通过在每个街道设立“社区网络调解法庭”,成功创建起数个“无讼无访”社区,努力实现纠纷不出村庄、不出社区。
“小区每一个单元的单元长,每一个楼的楼长,及时报告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解决各种纠纷,比如租赁房屋纠纷,使大量争议不大的纠纷在基层消解,”2016年3月5日,青岛市城阳区红埠社区主任王瑞清兴奋地说,“我们小区的社会治安好,房子也特别好租。”
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人才流失严重,这是不少基层法院面临的共同问题。对于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纠纷,青岛法院通过诉调服务中心积极开展诉讼辅导,引导当事人到相应单位进行诉前调解,将大量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诉前调解还不收费!”据城阳区驻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巡回法庭法官张燕介绍,2015年10月建成城阳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心总面积2000余平方米,现有常驻工作人员20名,内设纠纷调解中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和巡回法庭。
“我们中心的整体理念为‘理性表达诉求、联动化解纠纷、依法解决问题’,中心logo红色心形握手代表调解的‘和为贵’,黄色天平代表法院审判的公平、公正,绿色橄榄枝代表和谐、友好,整体含义就是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把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解决好。”张燕说。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外对接政府网格化管理系统,推进党委统一领导、法院派驻、各界参与的多元化综合调解中心建设。目前,已经建成综合调解中心1家,建成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专门调解中心16家;建成道路交通事故联调中心10家,91%的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2016年2月19日,祝华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铿锵有力地说,“在法院内部突出诉调对接功能,增设专门窗口和专业调解室,协调仲裁、律协、群团和社会组织等进驻参与调解,借助社会力量化解诉讼纠纷6400余件。”
“许多相关部门开始不理解,误以为是跑来帮法院的忙,”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殷延辉解释说,“处理纠纷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纠纷处理好后,许多事情根本用不着到法院,光靠法院,法院招架不住。”
殷延辉甚至认为,当年电影《秋菊打官司》提倡老百姓要有法律意识,现在看来,导向可能存在错误,老百姓不应该凡事就想到跑去找法院,还是应当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人民群众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不信服,导致法院诉前分流案件数量不高,”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桂世进一步阐述,“现在亟须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影响力、公信度,进一步深化人民群众思想认同,引导他们自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2015年,城阳区人民法院新收民商事案件7703件,诉前委派调解890件,成功653件,司法确认269件;诉后委托调解640件,成功608 件。
阳光司法
“我们会不定期更新公号内容。”青岛中院研究室吕佼告诉《民生周刊》记者,这个山东大学法律系毕业的青岛姑娘专门负责打理“青岛中院”微信公号。通过微信公号平台,老百姓可以进入青岛法院网界面,了解法院资讯,可以查询案件相关情况,可以享受便捷的诉讼服务,实时与青岛中院沟通互动。
3月2日,在微信公号庭审直播网界面,预告着第二天的开庭通知,最近的一场直播是,2月29日开庭审理的盗窃他人财物案,庭审时间持续了近20分钟,画面很流畅,6个镜头清晰再现了庭审现场的每个角落。
开发APP也是青岛中院司法公开一大亮点。“为了体现青岛中院特色,我们特意在第一个版本基础上添加了一个功能,即对公众公开近5年的裁判文书,这在山东省别的法院是没有的,”青岛中院审管办工作人员盛建说,“当然,当事人通过案号与密码可以查询案件进度,新的版本很快就会上线。” 据介绍,截至2015年底,青岛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68351份,公布数量位居山东省第一,符合上网要求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
快立案、快开庭、快裁判,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在青岛市全面推开,截至2015年底,基层法院有1974件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审判周期缩短为7天,服判息诉率为98.5%。
设置“1 1 X”速裁团队,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局的沟通协调,确保诉讼链条上的“侦、捕、诉、审”各环节相互衔接,确保司法公开透明。
青岛市中院作为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去年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刑事速裁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介绍了经验。
吸纳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也能确保阳光司法。目前,青岛市法院人民陪审员1797人,基层普通群众比例达72.3%;同时兼顾陪审员专业特长,选任教育界专家175人,金融保险专家122人,医疗专家77人,建筑工程专家34人。
保障民生
青岛中院下辖10个基层法院,共有派出人民法庭55处,现有在编人员1883名、法官1366名;青岛中院现有内设机构31个,其中业务部门18个,包括2个立案庭、2个刑庭、6个民庭、3个执行庭(处)、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少年审判庭、研究室、审管办。
为了妥善处理涉及教育、医疗卫生、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青岛中院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老年人维权合议庭”,实施家庭暴力“禁止令”制度。
2014年初,青岛中院民五庭与青岛市妇联共同设立“妇女维权调解室”和“家事心语工作室”的“一庭二室”妇女维权工作平台。
据了解,2015年青岛法院共发出11份“禁止令”,将事后惩罚变为事前预防,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
“涉老纠纷涉及的不仅仅是表面的赡养、房产、遗产等矛盾,更深层的矛盾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交流问题,”结合自己的庭审经历,青岛中院民五庭涉老维权专业合议庭审判长王颖颖深有感触,“我们庭每个法官都是心理咨询师,能够专业地进行审理疏导,确保每一个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青岛中院首次发布了十大涉老维权案例,并就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向青岛市民政局及养老机构协会提出司法建议。
一个案件,需要开多少次庭才能解决?青岛李沧法院首倡“要素审判模式”。
“要素审判模式是归纳总结特定类型案件的事实方面、法律適用方面的要素,通过要素的确定,按照格式化制作裁判文书,”民二庭庭长王兰旭说,“这样的好处是,减少工作压力,使案件审理简明扼要,减少无用功。”
2015年3月开始,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根据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借款合同等五类案件特点,总结归纳出常见的事实要素和法律要素,庭前查明当事人之间的主要事实和法律分歧,有针对性地组织庭审,按照模板格式制作裁判文书。
目前该院采取要素审判模式审理的45起案件,已结案41件,平均审理周期为57天,一次庭审结案率达到91.11%,当庭宣判率达到51.22%。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共同确定24家保险纠纷诉调对接示范法院和示范单位,青岛中院作为全国12家“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之一,为推动其他领域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来自青岛市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青岛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接手”的521件案件中同意调解的478件,调解成功396件,调成率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