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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2018年开始实施的新会计准则,陆续落实到各大企业,尤其金融机构如各大商业银行,处理抵债资产业务时,在这项新的会计条例下工作将更有方向性。商业银行的抵债资产业务非常常见,即法律条件下银行拥有债权后,受到债务人等行为人实行金融偿还的业务,债权表现种类繁多,过程中处理事项繁杂,导致抵债资产业务实际流程非常复杂。对此,本文从新会计准则切入,讨论商业银行处理抵债资产业务中的核算事项和列报。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商业银行;抵债资产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业务本身条件非常明晰,即银行执行债权人角色,而同债务人等行为人之间建立起的以资产抵押的形式行使债务收回的业务。其中明确道出三个关键点,银行债权人、债务人、抵押资产,看起来关系很明朗,但是实际银行在处理这项业务的时候却有诸多繁杂流程,其繁琐点首先是抵押资产形式,其次是抵押资产实行债务偿还过程中牵扯的各种涉税问题。因此银行处理这项业务需要系统且深入,结合新会计准则中修订条例,处理其中核算问题,分析列报。
一、基于新会计准则的银行抵债资产的计量
银行一旦接手抵债资产业务,抵债资产实际上就变相成为银行资产的特殊部分,银行通过抵债资产才能有效约束债务人的偿贷信誉。银行接手的抵债资产一般由资产作价、资产协商计量和资产成本计量的方式将抵债资产价值量化成具体金额。
其中资产作价相当于债务人用抵债资产换取银行同等价值额度的债权,即债务人同银行之间通过抵债资产实现的一定额度实际货币流通。这种方式一般经由政府财政司法、银行与债务人沟通达成,由经济市场的金融财务审评机构等评估计量,一般都是债务人对抵债资产实际可抵消偿还的债务额度的确认。在这项流程中,各方都存在规避对应职责的动机,如政府财政司法迫于地方保护动机,压低实际计量额度,银行业务处理人员出于规避业务核查漏洞的动机,不直接明确个人名义接收计量评估,市场金融审评机构为获取更大的实际利益的动机,规避抵债资产的实际价值,一味将计量评估额度拉高。这种种原因都会造成抵债资产的计量评估偏颇过大。
资产协商计量要求在银行与债务人双方明确、熟悉抵债资产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务的前提下,进行公平协商,达成债务人将抵债资产转交银行抵消债务的公平交易,或债务人用足额实际现金偿还银行债务并从银行换回抵债资产产权的公平交易。这种计量方式,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其一,抵债资产在经济市场活跃度高,协商计量结果必须由抵债资产的市场价值决定。其二,抵债资产在经济市场基本没有活跃度,那么协商计量应该立足抵债资产的实际交易价值的基础上拟定。其三,抵债资产既不活跃于经济市场,也没有明确的实际交易价值,则采用相关技术对抵债资产实际测量评估。
新会计准则明确指示,银行获得抵债资产后,收取抵债资产的入账金额必须根据抵债资产中明确投入于贷款部分的贷款现实金额及其事先拟定好的利息精确决算出来。同时政府财政部也明确规定,抵债资产的计量金额一旦超出债务人实际的贷款金额,银行没有实际收到超出部分的金额,不能收取其中的利息,只有等到抵债资产实际转化为明确金额后,才能将抵债额度之外的利息纳入收入。这种资产成本的计量方式在法律政策约束下相对严谨很多。
二、基于新会计准则的抵债资产核算列报分析
银行充当抵债资产业务中债权人角色时,基本与一般工商企业执行债权人的角色性质等同,银行作为特殊的固定的单纯以资金周转流通为经营模式的金融企业,所承担的资金风险要比一般工商企业大。很多银行会采用抵债资产多重叠加的方式来巩固其业务中的债权人地位,从中可以看出银行的抵债资产业务是新会计准则中债务多重叠加,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的方式。新会计准则严格规定了债务多重叠加模式,要求通过资产抵押方式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必须按双方协商得出的抵债资产的计量额度接受银行入账。也就是说,抵债资产首先必须由银行和债务人双方协商计量,确定额度,然后银行根据多资产重叠加的具体额度,确定与抵债资产的协商额度间的差额,定位损益,直至抵债资产实际变现后,方能入账抵债额度外的利息。
(一)抵债资产核算的流程
结合新会计准则的修订条例,其一,做好资产跌价应对工作。其二,计量资产分析收益,确认业务的收益额度。其三,预测资产的损失额度,确认业务支出额度。其四,确认资产的银行存放收益,将其纳入业务的额外收益。其五,确认资产的存放支出,核算资产损耗额度。
(二)抵债资产的入账流程
1.會计员处理银行获取抵债资产后的事项,包括所有业务文件和法律文件的审批和获取,处理完成后将抵债资产入账。2.银行处理低渣资产的跌价事项,以便遇到业务风险能提前化解。3.清算抵债资产业务中各项财务额度的差值,如抵债资产的收入额度足以清偿债务人所有债务及相关费用,则纳入抵债额度外利息,如不足清偿,差值直接纳入银行业务外支出,并且银行会向债务人继续追偿,追偿无果,则例行资产抵消规制,纳入业务外收入。会计人员必须注意银行不能私自动用纳入核算的抵债资产,如动用必须按银行固定资产购置法律流程,办理对应手续。
三、结束语
银行抵债资产业务必须接受新会计准则的相关条例约束,同时必须按准则中的对应要求和规制执行抵债资产业务流程的具体工作事项。抵债资产业务有关银行营业收入,更是关系到债务人相关权益,银行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新准则,按照新的规定制定和执行新的业务流程。
作者简介:
朱玉冰(1981-),女,汉族,吉林省敦化人,本科,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王冰(1974-),男,汉族,吉林省白城人,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工业工程。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商业银行;抵债资产
商业银行抵债资产业务本身条件非常明晰,即银行执行债权人角色,而同债务人等行为人之间建立起的以资产抵押的形式行使债务收回的业务。其中明确道出三个关键点,银行债权人、债务人、抵押资产,看起来关系很明朗,但是实际银行在处理这项业务的时候却有诸多繁杂流程,其繁琐点首先是抵押资产形式,其次是抵押资产实行债务偿还过程中牵扯的各种涉税问题。因此银行处理这项业务需要系统且深入,结合新会计准则中修订条例,处理其中核算问题,分析列报。
一、基于新会计准则的银行抵债资产的计量
银行一旦接手抵债资产业务,抵债资产实际上就变相成为银行资产的特殊部分,银行通过抵债资产才能有效约束债务人的偿贷信誉。银行接手的抵债资产一般由资产作价、资产协商计量和资产成本计量的方式将抵债资产价值量化成具体金额。
其中资产作价相当于债务人用抵债资产换取银行同等价值额度的债权,即债务人同银行之间通过抵债资产实现的一定额度实际货币流通。这种方式一般经由政府财政司法、银行与债务人沟通达成,由经济市场的金融财务审评机构等评估计量,一般都是债务人对抵债资产实际可抵消偿还的债务额度的确认。在这项流程中,各方都存在规避对应职责的动机,如政府财政司法迫于地方保护动机,压低实际计量额度,银行业务处理人员出于规避业务核查漏洞的动机,不直接明确个人名义接收计量评估,市场金融审评机构为获取更大的实际利益的动机,规避抵债资产的实际价值,一味将计量评估额度拉高。这种种原因都会造成抵债资产的计量评估偏颇过大。
资产协商计量要求在银行与债务人双方明确、熟悉抵债资产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务的前提下,进行公平协商,达成债务人将抵债资产转交银行抵消债务的公平交易,或债务人用足额实际现金偿还银行债务并从银行换回抵债资产产权的公平交易。这种计量方式,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其一,抵债资产在经济市场活跃度高,协商计量结果必须由抵债资产的市场价值决定。其二,抵债资产在经济市场基本没有活跃度,那么协商计量应该立足抵债资产的实际交易价值的基础上拟定。其三,抵债资产既不活跃于经济市场,也没有明确的实际交易价值,则采用相关技术对抵债资产实际测量评估。
新会计准则明确指示,银行获得抵债资产后,收取抵债资产的入账金额必须根据抵债资产中明确投入于贷款部分的贷款现实金额及其事先拟定好的利息精确决算出来。同时政府财政部也明确规定,抵债资产的计量金额一旦超出债务人实际的贷款金额,银行没有实际收到超出部分的金额,不能收取其中的利息,只有等到抵债资产实际转化为明确金额后,才能将抵债额度之外的利息纳入收入。这种资产成本的计量方式在法律政策约束下相对严谨很多。
二、基于新会计准则的抵债资产核算列报分析
银行充当抵债资产业务中债权人角色时,基本与一般工商企业执行债权人的角色性质等同,银行作为特殊的固定的单纯以资金周转流通为经营模式的金融企业,所承担的资金风险要比一般工商企业大。很多银行会采用抵债资产多重叠加的方式来巩固其业务中的债权人地位,从中可以看出银行的抵债资产业务是新会计准则中债务多重叠加,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的方式。新会计准则严格规定了债务多重叠加模式,要求通过资产抵押方式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必须按双方协商得出的抵债资产的计量额度接受银行入账。也就是说,抵债资产首先必须由银行和债务人双方协商计量,确定额度,然后银行根据多资产重叠加的具体额度,确定与抵债资产的协商额度间的差额,定位损益,直至抵债资产实际变现后,方能入账抵债额度外的利息。
(一)抵债资产核算的流程
结合新会计准则的修订条例,其一,做好资产跌价应对工作。其二,计量资产分析收益,确认业务的收益额度。其三,预测资产的损失额度,确认业务支出额度。其四,确认资产的银行存放收益,将其纳入业务的额外收益。其五,确认资产的存放支出,核算资产损耗额度。
(二)抵债资产的入账流程
1.會计员处理银行获取抵债资产后的事项,包括所有业务文件和法律文件的审批和获取,处理完成后将抵债资产入账。2.银行处理低渣资产的跌价事项,以便遇到业务风险能提前化解。3.清算抵债资产业务中各项财务额度的差值,如抵债资产的收入额度足以清偿债务人所有债务及相关费用,则纳入抵债额度外利息,如不足清偿,差值直接纳入银行业务外支出,并且银行会向债务人继续追偿,追偿无果,则例行资产抵消规制,纳入业务外收入。会计人员必须注意银行不能私自动用纳入核算的抵债资产,如动用必须按银行固定资产购置法律流程,办理对应手续。
三、结束语
银行抵债资产业务必须接受新会计准则的相关条例约束,同时必须按准则中的对应要求和规制执行抵债资产业务流程的具体工作事项。抵债资产业务有关银行营业收入,更是关系到债务人相关权益,银行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新准则,按照新的规定制定和执行新的业务流程。
作者简介:
朱玉冰(1981-),女,汉族,吉林省敦化人,本科,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王冰(1974-),男,汉族,吉林省白城人,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工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