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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警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侵害的事件屡有发生。加强警察防卫的技战术训练,提高警察在实战中运用防卫技战术的能力,对警察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缉捕擒获犯罪嫌疑人,减少执法中自身的伤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对防卫匕首、菜刀一类凶器侵害的技战术运用
警察应充分认识所从事职业的危险性,提高在执法活动中的自我防卫意识,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面对凶器的威胁,要沉着、冷静,通过警察威严戒备的姿态,措辞严厉的语言,警告对方的行为触犯法律,其行为后果严重,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使用各种警械或使用武器鸣枪示警,使其产生极度的恐惧,进而产生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执法不容抗拒的心理震慑作用。当犯罪嫌疑人持凶器攻击警察,在来不及使用武器或无其他装备,只能徒手控制时,应根据匕首、菜刀的特点和使用规律,通过敏锐的观察和机智灵活的动作,在与犯罪嫌疑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前提下,使用闪躲技术进行防守,要示形于敌,通过各种形体动作和神态语言,迷惑对方,造成对方感觉上、心理上、判断上的错觉,延缓其动作,扰乱其心态,分散或转移其注意力,使犯罪嫌疑人的攻击屡刺而不中,从而动摇其斗志,丧失其信心。在通过观察和闪躲防守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和技术有一个正确的判断后,即可采用格架、抓握等近身动作进行防守。如若不能有效控制其持凶器的手臂,则尽量不与对方在近距离进行贴身格斗,以免在缠抱中受视线所限,影响防守而对自身造成伤害。如将其手臂抓握,则应立即近身,首先使用近距离攻击性很强的膝法和肘法等技术猛力攻击对方的裆部、腹部和头部等要害部位,使其遭受重击完全或部分丧失反抗能力,随后再实施控制技术。
二、对防卫持棍棒一类凶器侵害的技战术运用
警察在处置持棍棒进行群体性械斗或聚众斗殴时,通常以单人或数人是难以控制局势的,应抓住矛盾的焦点解决问题,可先使用缓兵之计,对双方组织者进行劝解和政策攻心,缓解紧张气氛,拖延时间,化解矛盾,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当情况危急,说服劝解不能奏效时,警察可占据有利位置,居高临下,向参与者讲明利害关系,规劝参与者放弃使用暴力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支援。
犯罪嫌疑人持棍棒攻击警察,通常发生在警察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盘查、拘留或逮捕时,为了掩盖罪行,负隅顽抗而铤而走险。在防卫时,应提前做好临战的心理准备,提高自我防卫意识,通过敏锐的观察判断,及时准确地预见事态的发展。在对方即将开始或刚刚开始动作,就主动大胆、勇敢果断地尽早贴身闪进,近身后根据棍棒的特点和使用规律,利用棍棒握把的中、后端对警察基本无伤害作用和棍棒使用预摆幅度大,动作预兆明显,启动速度缓慢,攻击路线长,中途转换不灵活的弱点,准确防守并抓握住棍棒。随即利用抓握棍棒借力(可以手抓握棍棒作为辅助手臂的支撑点)攻击的有利条件,以凶狠的踢法和打法,猛力攻击对方关节或要害部位,使其遭受重击,完全或部分丧失反抗能力,丢弃棍棒,再以控制技术将其制服。
三、对防卫手枪一类侵害的技战术运用
犯罪嫌疑人持枪威胁警察通常有两个目的,一是暴力袭警,二是胁迫。防卫时,警察首先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沉着、冷静的心理状态是防卫手枪侵害的基础和前提。应及时观察现场情况,可从对方持枪的姿态、枪口的指向和枪的射击状态上判断对方是否已进入随时射击状态;从对方胁迫性语言和动作中,判断对方持枪的真正意图,射击的可能性和紧迫性。应与对方保持合理的距离,使警察在使用一次性动作时,能够接触到对方的身体,保证技术动作的实施。
在观察、判断的基础上,应当机立断,迅速做出处置决定并果断地执行。以各种迷惑对方的理由或借口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迅速避开其枪口的指向,利用有利的地形或地物进行躲避防守,或根据手枪射击的特点和使用规律,利用其只能直线射击,枪口后的枪管、枪身、握把等部位可为我所利用的弱点,在避开其枪口指向的同时,以勇敢快速、灵活敏捷的动作,抓握其持枪手腕或枪管进行防守。一旦控制住枪口的指向,即可近身以凶狠的踢打,猛力攻击对方裆部、腹部和头部等要害部位,使其遭受重击,完全或部分丧失反抗能力,直至将手枪夺下,在此基础上再使用控制技术将其最终制服擒获。
一、 对防卫匕首、菜刀一类凶器侵害的技战术运用
警察应充分认识所从事职业的危险性,提高在执法活动中的自我防卫意识,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面对凶器的威胁,要沉着、冷静,通过警察威严戒备的姿态,措辞严厉的语言,警告对方的行为触犯法律,其行为后果严重,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通过使用各种警械或使用武器鸣枪示警,使其产生极度的恐惧,进而产生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执法不容抗拒的心理震慑作用。当犯罪嫌疑人持凶器攻击警察,在来不及使用武器或无其他装备,只能徒手控制时,应根据匕首、菜刀的特点和使用规律,通过敏锐的观察和机智灵活的动作,在与犯罪嫌疑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前提下,使用闪躲技术进行防守,要示形于敌,通过各种形体动作和神态语言,迷惑对方,造成对方感觉上、心理上、判断上的错觉,延缓其动作,扰乱其心态,分散或转移其注意力,使犯罪嫌疑人的攻击屡刺而不中,从而动摇其斗志,丧失其信心。在通过观察和闪躲防守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和技术有一个正确的判断后,即可采用格架、抓握等近身动作进行防守。如若不能有效控制其持凶器的手臂,则尽量不与对方在近距离进行贴身格斗,以免在缠抱中受视线所限,影响防守而对自身造成伤害。如将其手臂抓握,则应立即近身,首先使用近距离攻击性很强的膝法和肘法等技术猛力攻击对方的裆部、腹部和头部等要害部位,使其遭受重击完全或部分丧失反抗能力,随后再实施控制技术。
二、对防卫持棍棒一类凶器侵害的技战术运用
警察在处置持棍棒进行群体性械斗或聚众斗殴时,通常以单人或数人是难以控制局势的,应抓住矛盾的焦点解决问题,可先使用缓兵之计,对双方组织者进行劝解和政策攻心,缓解紧张气氛,拖延时间,化解矛盾,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当情况危急,说服劝解不能奏效时,警察可占据有利位置,居高临下,向参与者讲明利害关系,规劝参与者放弃使用暴力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支援。
犯罪嫌疑人持棍棒攻击警察,通常发生在警察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盘查、拘留或逮捕时,为了掩盖罪行,负隅顽抗而铤而走险。在防卫时,应提前做好临战的心理准备,提高自我防卫意识,通过敏锐的观察判断,及时准确地预见事态的发展。在对方即将开始或刚刚开始动作,就主动大胆、勇敢果断地尽早贴身闪进,近身后根据棍棒的特点和使用规律,利用棍棒握把的中、后端对警察基本无伤害作用和棍棒使用预摆幅度大,动作预兆明显,启动速度缓慢,攻击路线长,中途转换不灵活的弱点,准确防守并抓握住棍棒。随即利用抓握棍棒借力(可以手抓握棍棒作为辅助手臂的支撑点)攻击的有利条件,以凶狠的踢法和打法,猛力攻击对方关节或要害部位,使其遭受重击,完全或部分丧失反抗能力,丢弃棍棒,再以控制技术将其制服。
三、对防卫手枪一类侵害的技战术运用
犯罪嫌疑人持枪威胁警察通常有两个目的,一是暴力袭警,二是胁迫。防卫时,警察首先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沉着、冷静的心理状态是防卫手枪侵害的基础和前提。应及时观察现场情况,可从对方持枪的姿态、枪口的指向和枪的射击状态上判断对方是否已进入随时射击状态;从对方胁迫性语言和动作中,判断对方持枪的真正意图,射击的可能性和紧迫性。应与对方保持合理的距离,使警察在使用一次性动作时,能够接触到对方的身体,保证技术动作的实施。
在观察、判断的基础上,应当机立断,迅速做出处置决定并果断地执行。以各种迷惑对方的理由或借口分散对方的注意力,迅速避开其枪口的指向,利用有利的地形或地物进行躲避防守,或根据手枪射击的特点和使用规律,利用其只能直线射击,枪口后的枪管、枪身、握把等部位可为我所利用的弱点,在避开其枪口指向的同时,以勇敢快速、灵活敏捷的动作,抓握其持枪手腕或枪管进行防守。一旦控制住枪口的指向,即可近身以凶狠的踢打,猛力攻击对方裆部、腹部和头部等要害部位,使其遭受重击,完全或部分丧失反抗能力,直至将手枪夺下,在此基础上再使用控制技术将其最终制服擒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