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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例剥夺监护权案进入司法程序
母亲离家出走,多年对女儿不管不问,父亲在带着女儿流浪的过程中,竟然把她强奸了。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这名未成年女孩的不幸遭遇令人唏嘘。
宁阳县检察院依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认为女孩的父母不再适宜履行监护职责,并向宁阳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
这是山东省首例剥夺监护权的诉讼。
编辑部一直在追踪这个案件,并到相关单位实地采访。
为了保护女孩的个人隐私与身心健康,处理案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女孩不宜接受采访,也不便透露太多细节。办案人员还向我们解释:
很显然,女孩父亲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孩子……当然也包括案件中最严重的“性侵”。
“打骂孩子”再也不是关起门来自家的事儿,肯定要受处罚啦,严重了要判刑,还可能面临被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部分资料来自《中国妇女报》)
家长打孩子,孩子冲到派出所让警察叔叔把爸爸带走了
虽然没有采访到女孩,但学校、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一路采访走来,却了解到很多关于“儿童家暴”的事儿。有些很悲催、令人难过,也有些“竟然”很有趣。
比如,有个派出所就接过这么一个案子,孩子跑到派出所把家长给告啦!
事情是这样的:考试没考好,老爸把孩子“胖揍”了一顿,扬言要剁掉他的小拇指,以示警告。孩子撕咬掉他老爸手上的一块肉,挣脱出了家门。
孩子直奔派出所,果断报警!身为80后的记者,一听到这儿,不禁感叹,现在的孩子,维权意识确实提高了!我们小时候那会儿,挨了揍,只会躲起来抹眼泪。
他老爸被带到派出所,第一句话就是:我打的是自己的娃儿,犯法啦?
犯、法、啦!
民警对孩子的老爸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出具了具有法律意义的“告诫书”,记录了他的身份、打骂孩子的事实,并让他写下“不再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保证。
“告诫书”是什么东东?以后再打孩子,孩子起诉的话,“告诫书”就可以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件的有力证据!
这个孩子比“五道杠”还有思想,有了这次经历,在学校成立了一个“反家暴普法”儿童小分队。这个小分队里的孩子大都经历过“家暴”,他们把《反家庭暴力法》里关于“打孩子”如何处罚的有关规定,传播给家长,传播给小伙伴。
很多家长看着这“反家暴”小分队,除了想笑,就是觉得不以为然,还有些家长不退反进,关起门来,打!
这样的家长,法律照样有办法“管”你!被打孩子可以去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
令牌一下……竖起耳朵,听好啦:
·要么,停止家庭暴力!
·如果不停止,那么就有人(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会强制你迁出住所,远离孩子!
·什么?不停止暴力行为,还赖在家里不走?那么就会有人(近亲属、学校老师、社区人员、村委会人员、公安、司法机关等工作人员)带着你家孩子去家暴庇护所暂时居住,然后再对施暴的家长进行处理。
重要的事情只说一遍:如果你以前经常打骂孩子,那么从此刻起学会收起你的拳头!因为,打、孩、子、犯、法!严重了还会被判刑,被撤销监护权。
撤销监护权?那么施暴的家长年纪大了,是不是可以不养他们的老了?
答案是否定的啦!
家长被撤销监护权,儿女成年后对家长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原来如此,那些整天把“打我骂我,长大了我不养你”的话挂在嘴边的孩子们也要记住啦,这样做也是犯法的。
好了,剥夺监护权并不是最终目的,仅仅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在剥夺监护权之后,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该如何保障,今后的人生发展该如何规划,都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完善后续关怀机制,被施暴的未成年人才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究竟本文开头提到的女孩父母的监护权会不会被撤销,编辑部会密切关注这起山东省首例剥夺监护权的诉讼,随时向读者们播报最新消息。
母亲离家出走,多年对女儿不管不问,父亲在带着女儿流浪的过程中,竟然把她强奸了。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这名未成年女孩的不幸遭遇令人唏嘘。
宁阳县检察院依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认为女孩的父母不再适宜履行监护职责,并向宁阳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
这是山东省首例剥夺监护权的诉讼。
编辑部一直在追踪这个案件,并到相关单位实地采访。
为了保护女孩的个人隐私与身心健康,处理案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女孩不宜接受采访,也不便透露太多细节。办案人员还向我们解释:
很显然,女孩父亲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孩子……当然也包括案件中最严重的“性侵”。
“打骂孩子”再也不是关起门来自家的事儿,肯定要受处罚啦,严重了要判刑,还可能面临被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部分资料来自《中国妇女报》)
家长打孩子,孩子冲到派出所让警察叔叔把爸爸带走了
虽然没有采访到女孩,但学校、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一路采访走来,却了解到很多关于“儿童家暴”的事儿。有些很悲催、令人难过,也有些“竟然”很有趣。
比如,有个派出所就接过这么一个案子,孩子跑到派出所把家长给告啦!
事情是这样的:考试没考好,老爸把孩子“胖揍”了一顿,扬言要剁掉他的小拇指,以示警告。孩子撕咬掉他老爸手上的一块肉,挣脱出了家门。
孩子直奔派出所,果断报警!身为80后的记者,一听到这儿,不禁感叹,现在的孩子,维权意识确实提高了!我们小时候那会儿,挨了揍,只会躲起来抹眼泪。
他老爸被带到派出所,第一句话就是:我打的是自己的娃儿,犯法啦?
犯、法、啦!
民警对孩子的老爸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出具了具有法律意义的“告诫书”,记录了他的身份、打骂孩子的事实,并让他写下“不再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保证。
“告诫书”是什么东东?以后再打孩子,孩子起诉的话,“告诫书”就可以成为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件的有力证据!
这个孩子比“五道杠”还有思想,有了这次经历,在学校成立了一个“反家暴普法”儿童小分队。这个小分队里的孩子大都经历过“家暴”,他们把《反家庭暴力法》里关于“打孩子”如何处罚的有关规定,传播给家长,传播给小伙伴。
很多家长看着这“反家暴”小分队,除了想笑,就是觉得不以为然,还有些家长不退反进,关起门来,打!
这样的家长,法律照样有办法“管”你!被打孩子可以去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
令牌一下……竖起耳朵,听好啦:
·要么,停止家庭暴力!
·如果不停止,那么就有人(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会强制你迁出住所,远离孩子!
·什么?不停止暴力行为,还赖在家里不走?那么就会有人(近亲属、学校老师、社区人员、村委会人员、公安、司法机关等工作人员)带着你家孩子去家暴庇护所暂时居住,然后再对施暴的家长进行处理。
重要的事情只说一遍:如果你以前经常打骂孩子,那么从此刻起学会收起你的拳头!因为,打、孩、子、犯、法!严重了还会被判刑,被撤销监护权。
撤销监护权?那么施暴的家长年纪大了,是不是可以不养他们的老了?
答案是否定的啦!
家长被撤销监护权,儿女成年后对家长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原来如此,那些整天把“打我骂我,长大了我不养你”的话挂在嘴边的孩子们也要记住啦,这样做也是犯法的。
好了,剥夺监护权并不是最终目的,仅仅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在剥夺监护权之后,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该如何保障,今后的人生发展该如何规划,都需要当地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完善后续关怀机制,被施暴的未成年人才能真正健康地成长。
究竟本文开头提到的女孩父母的监护权会不会被撤销,编辑部会密切关注这起山东省首例剥夺监护权的诉讼,随时向读者们播报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