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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11日的“北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香港大学等高校联合自主招生联盟称为“北约”)自主招生试题中有一道这样的题目:
若锐角△ABC的外心为O,则点O到三角形三边BC,CA,AB的距离之比为 .(用角A,B,C表示①)
本题可以这样解:如图, OD,OE,OF分别垂直BC,CA,AB于D,E,F,因为△ABC内接于圆O(设其半径为R),故∠BOC=2∠BAC,OB=OC=R,考察△BOC的面积可知:
S△BOC=BC×OD2=OB×OC×cos∠BOC2,由倍角公式和正弦定理得:
OD=2R2cos∠BACsin∠BACBC
=2R2cos∠BACBCsin∠BAC=Rcos∠BAC,
同理OE=Rcos∠ABC,OF=Rcos∠BCA;
所以,OD∶OE∶OF=cosA∶cosB∶cosC.
说明:本题条件中的△ABC如果是直角三角形,则斜边的中点为外心,比值没有意义;如果△ABC是钝角三角形,则用类似的方法可以得到OD∶OE∶OF=|cosA|∶|cosB|∶|cosC|,即原结论加上绝对值即可。
三角形除了外心,还有重心、内心、旁心、垂心,它们到三边的距离之比的情况,以及三角形的“五心”到顶点的距离之比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这些距离的比能否用三角形的三个内角来表示?下面我们逐一加以讨论。
一、 三角形“五心”中的其他“心”到三边的距离之比
1.1 三角形的内心与旁心到三角形的三边距离之比:
三角形的内心是角平分线的交点。由角平分线性质知,内心到三边的距离相等,即内心到三边的距离之比为1∶1∶1;同理三角形的旁心(旁切圆圆心:两条内角平分线与一条外角平分线的交点,如图)到三边的距离之比也为1∶1∶1。
1.2 三角形的重心到三边的距离之比:
如图, G为△ABC的重心,求G到BC,CA,AB的距离之比.
连结GB,GC,分别过G,A作BC的垂线,垂足分别为E,F,设△ABC的面积为S,由重心的性质知:AG∶GD=2∶1,所以GE∶AF=2∶1,
故S△GBC=13S△ABC=S3,又S△GBC=12GE×BC,所以GE=2S3BC.
同理,G到AC和AB的距离分别为2S3AC,2S3AB,
所以,G到BC,CA,AB的距离比为2S3BC∶2S3CA∶2S3AB=1BC∶1CA∶1AB,
由正弦定理得:G到BC,CA,AB的距离之比为1sinA∶1sinB∶1sinC.
说明:三角形的重心一定在三角形的内部,故本结论不仅对锐角三角形成立,对直角三角形和钝角三角形同样成立。
1.3 三角形的垂心到三边的距离之比:
如图,锐角△ABC的垂心为H,求HD∶HE∶HF.
在RtAHF中,HF=AHsin∠FAH,
在Rt△ADB中,∠FAH+∠ABC=π2 ,
所以HF=AHcos∠ABC,
同理HF=AHcos∠ACB,
所以HE∶HF=cosC∶cosB;
同理HD∶HE=cosB∶cosA;
综上可得,HD∶HE∶HF=1cosA∶1cosB∶1cosC.
说明:对于△ABC,如果是直角三角形,则其垂心就是直角顶点,该直角三角形的垂心到两直角边的距离均为零,没有讨论的意义;如果是钝角三角形(不妨设C为钝角),则cosC是负值,而距离不可能是负值,故HD∶HE∶HF=1cosA∶1cosB∶1cosC不能成立。用类似于锐角三角形的方法不难证明:HD∶HE∶HF=1cosA∶1cosB∶1-cosC。显然,我们可以将非直角三角形的情况统一写成HD∶HE∶HF=1|cosA|∶1|cosB|∶1|cosC|.
二、 三角形的“五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2.1 三角形的外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三角形的外心是三边的中垂线的交点,由中垂线的性质知其到三顶点的距离相等,所以三角形的外心到三顶点的距离比为1∶1∶1.这里无论是锐角三角形、直角三角形还是钝角三角形都满足.
2.2 三角形的内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如图,△ABC的内心为I,求IA∶IB∶IC.
在△IBC中,由正弦定理IB∶IC=sin∠ICB∶sin∠IBC,
由内心是角平分线交点,可得:
∠ICB=12∠ACB,∠IBC=12∠ABC,
所以IB∶IC=sin∠ACB2∶sin∠ABC2=1sin∠ABC2∶1sin∠ACB2
同理,在△IAC中可以得到IA∶IB=sin∠ABC2∶sin∠CAB2=1sin∠CAB2∶1sin∠ABC2
所以△ABC中,IA∶IB∶IC=1sinA2∶1sinB2∶1sinC2.
2.3 三角形的垂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如图,锐角△ABC的垂心为H,求HA∶HB∶HC.
在△AHB中,由正弦定理知,HA∶HB=sin∠ABH:sin∠BAH,由AD⊥BC,BE⊥AC知,
∠ABH+∠BAC=π2,∠BAH+∠ABC=π2,
所以HA∶HB=cos∠BAC∶cos∠ABC.
在△BHC中,同理可得HB∶HC=cos∠ABC∶cos∠BCA,
所以HA∶HB∶HC=cos∠BAC∶cos∠ABC∶cos∠BCA
即锐角△ABC的垂心为H ,则HA∶HB∶HC=cosA∶cosB∶cosC .
同样,这里也涉及到,如果△ABC为直角三角形,则没有讨论的必要;如果△ABC为钝角三角形,则不难得到HA∶HB∶HC=|cosA|∶|cosB|∶|cosC|,此亦是非直角三角形的统一形式。
2.4 三角形的旁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如图,△ABC的一个旁心为O(此处O是∠B的内角平∠A,∠C的外角平分线交点),求OA∶OB∶OC.
在△AOB中,∠ABO=∠ABC2,∠BAO=∠BAC2+π2,
由正弦定理知:OA∶OB=sin∠ABC2∶sin∠BAC2+π2即OA∶OB=1cos∠BAC2∶1sin∠ABC2,
在△BOC中,同理可得
OB∶OC=sin∠ACB2+π2∶sin∠ABC2即OB∶OC=1sin∠ABC2∶1cos∠ACB2;
所以OA∶OB∶OC=1cos∠BAC2∶1sin∠ABC2∶1cos∠ACB2,
即得△ABC的一个旁心为O(此处O是∠B的平分线与∠A,∠C的外角平分线的交点),则 OA∶OB∶OC=1cosA2∶1cosB2∶1cosC2.
同理我们也可以得到另两种情况:其一,△ABC的一个旁心为O(此处O是∠A的内角平分线与∠B,∠C的外角平分线交点)则OA∶OB∶OC=1sinA2∶1cosB2∶1cosC2;其二,△ABC的一个旁心为O(此处O是∠C的内角平分线与∠B,∠A的外角平分线交点)则OA∶OB∶OC=1cosA2∶1cosB2∶1cosC2.
2.5 三角形的重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如图,G为△ABC的重心,求GA∶GB∶GC.
由重心的性质可以知道,
AG∶GD=BG∶GE=CG∶GC=2∶1,
所以,求GA∶GB∶GC即是求AD∶BE∶CF,
由中线长度公式:AD2=12 (AB2+AC2)-BC24
=8R2sinC+8R2sin2B-4R2sin2A4=
(2sin2C+2sin2B-sin2A)R2
BE2=(2sin2A+2sin2C-sin2B)R2,
CF2=(2sin2A+2sin2B-sin2C)R2,
即AD∶BE∶CF=2sin2C+2sin2B-sin2A∶
2sin2A+2sin2C-sin2B
∶
2sin2B+2sin2A-sin2C
,
AG∶BG∶CG=2sin2C+2sin2B-sin2A∶
2sin2A+2sin2C-sin2B
∶
2sin2B+2sin2A-sin2C
,
说明:本文中我们的结论都是用三角形的内角表示的。显然,由正弦定理或余弦定理也可以得到用边表示的结果。我们用角表示结论意在说明,这些结论只与三角形的形状有关,与三角形的大小无关。
注:①原题是一道选择题,因选择支不详而改成了填空题。为明确题意,加了“用角A、B、C表示”的要求。
若锐角△ABC的外心为O,则点O到三角形三边BC,CA,AB的距离之比为 .(用角A,B,C表示①)
本题可以这样解:如图, OD,OE,OF分别垂直BC,CA,AB于D,E,F,因为△ABC内接于圆O(设其半径为R),故∠BOC=2∠BAC,OB=OC=R,考察△BOC的面积可知:
S△BOC=BC×OD2=OB×OC×cos∠BOC2,由倍角公式和正弦定理得:
OD=2R2cos∠BACsin∠BACBC
=2R2cos∠BACBCsin∠BAC=Rcos∠BAC,
同理OE=Rcos∠ABC,OF=Rcos∠BCA;
所以,OD∶OE∶OF=cosA∶cosB∶cosC.
说明:本题条件中的△ABC如果是直角三角形,则斜边的中点为外心,比值没有意义;如果△ABC是钝角三角形,则用类似的方法可以得到OD∶OE∶OF=|cosA|∶|cosB|∶|cosC|,即原结论加上绝对值即可。
三角形除了外心,还有重心、内心、旁心、垂心,它们到三边的距离之比的情况,以及三角形的“五心”到顶点的距离之比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这些距离的比能否用三角形的三个内角来表示?下面我们逐一加以讨论。
一、 三角形“五心”中的其他“心”到三边的距离之比
1.1 三角形的内心与旁心到三角形的三边距离之比:
三角形的内心是角平分线的交点。由角平分线性质知,内心到三边的距离相等,即内心到三边的距离之比为1∶1∶1;同理三角形的旁心(旁切圆圆心:两条内角平分线与一条外角平分线的交点,如图)到三边的距离之比也为1∶1∶1。
1.2 三角形的重心到三边的距离之比:
如图, G为△ABC的重心,求G到BC,CA,AB的距离之比.
连结GB,GC,分别过G,A作BC的垂线,垂足分别为E,F,设△ABC的面积为S,由重心的性质知:AG∶GD=2∶1,所以GE∶AF=2∶1,
故S△GBC=13S△ABC=S3,又S△GBC=12GE×BC,所以GE=2S3BC.
同理,G到AC和AB的距离分别为2S3AC,2S3AB,
所以,G到BC,CA,AB的距离比为2S3BC∶2S3CA∶2S3AB=1BC∶1CA∶1AB,
由正弦定理得:G到BC,CA,AB的距离之比为1sinA∶1sinB∶1sinC.
说明:三角形的重心一定在三角形的内部,故本结论不仅对锐角三角形成立,对直角三角形和钝角三角形同样成立。
1.3 三角形的垂心到三边的距离之比:
如图,锐角△ABC的垂心为H,求HD∶HE∶HF.
在RtAHF中,HF=AHsin∠FAH,
在Rt△ADB中,∠FAH+∠ABC=π2 ,
所以HF=AHcos∠ABC,
同理HF=AHcos∠ACB,
所以HE∶HF=cosC∶cosB;
同理HD∶HE=cosB∶cosA;
综上可得,HD∶HE∶HF=1cosA∶1cosB∶1cosC.
说明:对于△ABC,如果是直角三角形,则其垂心就是直角顶点,该直角三角形的垂心到两直角边的距离均为零,没有讨论的意义;如果是钝角三角形(不妨设C为钝角),则cosC是负值,而距离不可能是负值,故HD∶HE∶HF=1cosA∶1cosB∶1cosC不能成立。用类似于锐角三角形的方法不难证明:HD∶HE∶HF=1cosA∶1cosB∶1-cosC。显然,我们可以将非直角三角形的情况统一写成HD∶HE∶HF=1|cosA|∶1|cosB|∶1|cosC|.
二、 三角形的“五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2.1 三角形的外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三角形的外心是三边的中垂线的交点,由中垂线的性质知其到三顶点的距离相等,所以三角形的外心到三顶点的距离比为1∶1∶1.这里无论是锐角三角形、直角三角形还是钝角三角形都满足.
2.2 三角形的内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如图,△ABC的内心为I,求IA∶IB∶IC.
在△IBC中,由正弦定理IB∶IC=sin∠ICB∶sin∠IBC,
由内心是角平分线交点,可得:
∠ICB=12∠ACB,∠IBC=12∠ABC,
所以IB∶IC=sin∠ACB2∶sin∠ABC2=1sin∠ABC2∶1sin∠ACB2
同理,在△IAC中可以得到IA∶IB=sin∠ABC2∶sin∠CAB2=1sin∠CAB2∶1sin∠ABC2
所以△ABC中,IA∶IB∶IC=1sinA2∶1sinB2∶1sinC2.
2.3 三角形的垂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如图,锐角△ABC的垂心为H,求HA∶HB∶HC.
在△AHB中,由正弦定理知,HA∶HB=sin∠ABH:sin∠BAH,由AD⊥BC,BE⊥AC知,
∠ABH+∠BAC=π2,∠BAH+∠ABC=π2,
所以HA∶HB=cos∠BAC∶cos∠ABC.
在△BHC中,同理可得HB∶HC=cos∠ABC∶cos∠BCA,
所以HA∶HB∶HC=cos∠BAC∶cos∠ABC∶cos∠BCA
即锐角△ABC的垂心为H ,则HA∶HB∶HC=cosA∶cosB∶cosC .
同样,这里也涉及到,如果△ABC为直角三角形,则没有讨论的必要;如果△ABC为钝角三角形,则不难得到HA∶HB∶HC=|cosA|∶|cosB|∶|cosC|,此亦是非直角三角形的统一形式。
2.4 三角形的旁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如图,△ABC的一个旁心为O(此处O是∠B的内角平∠A,∠C的外角平分线交点),求OA∶OB∶OC.
在△AOB中,∠ABO=∠ABC2,∠BAO=∠BAC2+π2,
由正弦定理知:OA∶OB=sin∠ABC2∶sin∠BAC2+π2即OA∶OB=1cos∠BAC2∶1sin∠ABC2,
在△BOC中,同理可得
OB∶OC=sin∠ACB2+π2∶sin∠ABC2即OB∶OC=1sin∠ABC2∶1cos∠ACB2;
所以OA∶OB∶OC=1cos∠BAC2∶1sin∠ABC2∶1cos∠ACB2,
即得△ABC的一个旁心为O(此处O是∠B的平分线与∠A,∠C的外角平分线的交点),则 OA∶OB∶OC=1cosA2∶1cosB2∶1cosC2.
同理我们也可以得到另两种情况:其一,△ABC的一个旁心为O(此处O是∠A的内角平分线与∠B,∠C的外角平分线交点)则OA∶OB∶OC=1sinA2∶1cosB2∶1cosC2;其二,△ABC的一个旁心为O(此处O是∠C的内角平分线与∠B,∠A的外角平分线交点)则OA∶OB∶OC=1cosA2∶1cosB2∶1cosC2.
2.5 三角形的重心到三个顶点的距离之比:
如图,G为△ABC的重心,求GA∶GB∶GC.
由重心的性质可以知道,
AG∶GD=BG∶GE=CG∶GC=2∶1,
所以,求GA∶GB∶GC即是求AD∶BE∶CF,
由中线长度公式:AD2=12 (AB2+AC2)-BC24
=8R2sinC+8R2sin2B-4R2sin2A4=
(2sin2C+2sin2B-sin2A)R2
BE2=(2sin2A+2sin2C-sin2B)R2,
CF2=(2sin2A+2sin2B-sin2C)R2,
即AD∶BE∶CF=2sin2C+2sin2B-sin2A∶
2sin2A+2sin2C-sin2B
∶
2sin2B+2sin2A-sin2C
,
AG∶BG∶CG=2sin2C+2sin2B-sin2A∶
2sin2A+2sin2C-sin2B
∶
2sin2B+2sin2A-sin2C
,
说明:本文中我们的结论都是用三角形的内角表示的。显然,由正弦定理或余弦定理也可以得到用边表示的结果。我们用角表示结论意在说明,这些结论只与三角形的形状有关,与三角形的大小无关。
注:①原题是一道选择题,因选择支不详而改成了填空题。为明确题意,加了“用角A、B、C表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