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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明确中日两国护理院校课程设置的共同点和不同之处.方法 对中国32所和日本64所护理本科院校课程设置资料进行描述性统计学处理.结果 中日双方各院校对课程设置的各组成部分命名不同,但从其内容来看,基本上可分为一般基础部分、专业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中日双方在课程设置模式、课程设置格式、毕业所需学分数、一般基础平台、专业基础平台、专业平台课程设置等方面存在差异.结论 我国有必要通过完善有关护理教育的法律性规定,从根本上保证护理院校拥有与护理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护理教育课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