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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两年,微商在微信上很火,这种以刷朋友圈促成销售的现象至今还存在很大争议,很多人还认为微商是一种传销。有人认为微商没前途,而我觉得微商只是有瑕疵,微商代表的可能是未来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未来移动电子商务最主要的表现方式就是微商。微商一定不会死,还一定是下一波电子商务浪潮的必经之路。
对大品牌来说,微信的价值是渠道价值,也就是分销。你开一个B2C商城,还不如让别人帮你卖。微商就是多如牛毛的销售渠道。不可否认,现在一个品牌想要渗透朋友圈,最快的方式就是走微商代理。
对于小一点的商户来说,微商的价值是寻找淘宝之外的机会。我认为,“个人开店”大体有三个时代:实体店——淘宝店——微店。在淘宝时代,淘宝是资源分配中心,很多没资源、没团队的商家是完全没有竞争优势的,没有流量,赚不到钱。微商能真正解放一些有专业能力的个体。
高毛利的微商很危险
对于一些实体店店主来讲,微商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老客户维护。
很多人说微商不就是卖面膜吗?我和媒体交流的时候,他们第一句话一般就是这样问我。但卖面膜真的能代表微商吗?我觉得不全是,只是微商之花开得太娇艳了,所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奇葩。微商面膜团队的特点是典型的人力组织金字塔式结构。这样的结构高度集中在以美妆为代表的高利润行业。第一是请明星代言,第二是组建团队,然后疯狂地宣传、招代理、压货、收割小白(缺乏常识的人)。在那些多级代理、靠高毛利驱动的微商模式下,没有专业能力,一定做不长久。像面膜这种高毛利的微商是很危险的。互联网是透明的时代,很难藏住成本的秘密。而微商不断将一片成本一块钱的面膜炒到十多块、几十块,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所以早晚会走不下去。
当你知道赚钱,游戏就结束了
从法理上我不认为这样的销售模式是传销,它的负能量在于把很多人拉到了层级销售中。我个人认为这是阶段性的现象,如果你想加入做这场游戏,最好想清楚自己的角色,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他们都以为自己是专家,其实对于99%的人来说,你只不过是被总公司收割的散户。你以为做这种多层级的微商是创业的机会,其实当金字塔奠基以后,很多资金都没有流通到微商手上,而是流通到企业总部的手上。这个体系中最知名的企业,80%的货并没有卖到消费者手上,而是在最后端的卖家手里。2014年广州就有几百个微商面膜出现,现在出现危机,开始慢慢从面膜转移到保健品领域。当你知道这个方式赚钱的时候,游戏其实已经结束了。
集散群体是微商的未来
第二个群体是集散群体,这是一种低调的微商,他们的主要群体组成是买手、实体店、白领、家庭主妇、学生,自己从批发市场进货销售。他们是没有层级销售那么疯狂的,这个群体可能大家感受得不多,因为他们并没有高调宣传。但是这个群体在服装、包领域已经做出名气了。大家可以去广州三元里等批发市场看一下,大家能够感受到集散群体微商的活力非常巨大。很多新开张的市场都已经尝试微商模式。集散群体微商的特点是数量非常巨大,无处不在,有个手机就能做生意,对比团队微商,我觉得他们更可能是微商的未来。
虽然这个群体相对健康,但是也存在问题,集散群体微商最大的问题在于服务不足。很多人投诉在朋友圈买了货品,没法退换,也得不到相应的服务。所以在货多多,我们的商品已经开始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
挤掉中间代理
有两类微商我认为是一定能活下去的:1.有专业服务能力的意见领袖、达人,能为顾客提供真正、可持续的价值,能解决顾客的疑问;2.实体店店主,将微商作为全新模式,向老顾客提供服务,比如线上上新品,线下试穿。
刚才提到的两种模式本质都是分销代理,也就是移动互联网加传统代理渠道的升级模式。但是以人为中心的结构正在成长起来,逐渐取代多层次的销售模式。在多层级微商中,大部分的中间层其实并不会产生价值,最底层的微商才是对消费者最有价值的,可是底层的微商一定是拿货价格最高的。我觉得这限制了微商健康发展、自由发展的需求。
因为这种团队模式从商业发展史来看是反时代的,反互联网的。未来微商的发展必将会挤压掉中间的代理,否则底层的微商将会流失。我甚至可以说一个比较武断的判断,现在做得最大的几家微商公司,要是不改变模式,当能请的明星代言都请完了,当能打广告的都打完了,他们的崩塌就会来得很快。所以我认为以人为中心的集散型微商才是未来的主力。
B2S2C
集散型的分销模式,我概括为B2S2C。S的含义是服务,也是中间分销的角色,这个角色的存在不是忽悠,也不是拉人做下级代理,S代表着比如顾问、体验售后等服务,促使微商渠道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我相信流通链中段的微商很快就出现,比如工厂、批发市场为微商提供货品,再由微商服务本地的消费者。事实上广州、东莞已经出现了这种模式,只是还不够普遍。据我观察,淘宝中的服装几乎60%来自广东,而其中80%又来自广州,其中大部分又来自荔湾区的十三行批发市场,比如“美丽说”,90%的货都来源于新中国大厦。广东在这方面的产业基础和产业潜力非常强悍。B2S2C还有一种模式是工厂品牌直接通过第三方分销,比如彩虹面膜通过入驻微商,由微商分销给消费者,这是多方雇佣的合作模式。
微商有很大的价值开发空间
货多多的前身是“酷有拿货网”,已经做了5、6年,一开始主要是做PC端的B2B平台,面向批发市场、档口、工厂实体店店主。年交易规模接近10亿元。2012、2013年是我们的高峰期,但从2014年到现在,我们很明显感觉到增长乏力。因为我们服务的商户大多是实体店,受网店冲击非常大。
2013年、2014年微信开始流行起来,我们发现很多店主开始自发加顾客为好友,平时通过微信进行沟通,比如在朋友圈上新品。实际上这已经是初级的客户管理。店主移动端管理店铺、拿货的需求开始越来越明显。所以对我们来说,微商有很大的价值开发空间。
为了促进微商的发展,目前货多多主要做了三件事情。第一是做到了好玩,目前平台有50万的微商,我们可以尝试把团购等模式移植到微商。第二是我们的商品品类特别丰富,目前,货多多的产品来源韩国、深圳等一级市场。第三是在同类商品当中,货多多是唯一能做到安全的。我们要求供货方7天无理由退货,这也意味着微商自己不用压货。我们不希望以后大家在微商卖货时不敢说能提供售后服务,不敢向你的消费者承诺可以退货。
对大品牌来说,微信的价值是渠道价值,也就是分销。你开一个B2C商城,还不如让别人帮你卖。微商就是多如牛毛的销售渠道。不可否认,现在一个品牌想要渗透朋友圈,最快的方式就是走微商代理。
对于小一点的商户来说,微商的价值是寻找淘宝之外的机会。我认为,“个人开店”大体有三个时代:实体店——淘宝店——微店。在淘宝时代,淘宝是资源分配中心,很多没资源、没团队的商家是完全没有竞争优势的,没有流量,赚不到钱。微商能真正解放一些有专业能力的个体。
高毛利的微商很危险
对于一些实体店店主来讲,微商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老客户维护。
很多人说微商不就是卖面膜吗?我和媒体交流的时候,他们第一句话一般就是这样问我。但卖面膜真的能代表微商吗?我觉得不全是,只是微商之花开得太娇艳了,所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奇葩。微商面膜团队的特点是典型的人力组织金字塔式结构。这样的结构高度集中在以美妆为代表的高利润行业。第一是请明星代言,第二是组建团队,然后疯狂地宣传、招代理、压货、收割小白(缺乏常识的人)。在那些多级代理、靠高毛利驱动的微商模式下,没有专业能力,一定做不长久。像面膜这种高毛利的微商是很危险的。互联网是透明的时代,很难藏住成本的秘密。而微商不断将一片成本一块钱的面膜炒到十多块、几十块,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所以早晚会走不下去。
当你知道赚钱,游戏就结束了
从法理上我不认为这样的销售模式是传销,它的负能量在于把很多人拉到了层级销售中。我个人认为这是阶段性的现象,如果你想加入做这场游戏,最好想清楚自己的角色,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他们都以为自己是专家,其实对于99%的人来说,你只不过是被总公司收割的散户。你以为做这种多层级的微商是创业的机会,其实当金字塔奠基以后,很多资金都没有流通到微商手上,而是流通到企业总部的手上。这个体系中最知名的企业,80%的货并没有卖到消费者手上,而是在最后端的卖家手里。2014年广州就有几百个微商面膜出现,现在出现危机,开始慢慢从面膜转移到保健品领域。当你知道这个方式赚钱的时候,游戏其实已经结束了。
集散群体是微商的未来
第二个群体是集散群体,这是一种低调的微商,他们的主要群体组成是买手、实体店、白领、家庭主妇、学生,自己从批发市场进货销售。他们是没有层级销售那么疯狂的,这个群体可能大家感受得不多,因为他们并没有高调宣传。但是这个群体在服装、包领域已经做出名气了。大家可以去广州三元里等批发市场看一下,大家能够感受到集散群体微商的活力非常巨大。很多新开张的市场都已经尝试微商模式。集散群体微商的特点是数量非常巨大,无处不在,有个手机就能做生意,对比团队微商,我觉得他们更可能是微商的未来。
虽然这个群体相对健康,但是也存在问题,集散群体微商最大的问题在于服务不足。很多人投诉在朋友圈买了货品,没法退换,也得不到相应的服务。所以在货多多,我们的商品已经开始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
挤掉中间代理
有两类微商我认为是一定能活下去的:1.有专业服务能力的意见领袖、达人,能为顾客提供真正、可持续的价值,能解决顾客的疑问;2.实体店店主,将微商作为全新模式,向老顾客提供服务,比如线上上新品,线下试穿。
刚才提到的两种模式本质都是分销代理,也就是移动互联网加传统代理渠道的升级模式。但是以人为中心的结构正在成长起来,逐渐取代多层次的销售模式。在多层级微商中,大部分的中间层其实并不会产生价值,最底层的微商才是对消费者最有价值的,可是底层的微商一定是拿货价格最高的。我觉得这限制了微商健康发展、自由发展的需求。
因为这种团队模式从商业发展史来看是反时代的,反互联网的。未来微商的发展必将会挤压掉中间的代理,否则底层的微商将会流失。我甚至可以说一个比较武断的判断,现在做得最大的几家微商公司,要是不改变模式,当能请的明星代言都请完了,当能打广告的都打完了,他们的崩塌就会来得很快。所以我认为以人为中心的集散型微商才是未来的主力。
B2S2C
集散型的分销模式,我概括为B2S2C。S的含义是服务,也是中间分销的角色,这个角色的存在不是忽悠,也不是拉人做下级代理,S代表着比如顾问、体验售后等服务,促使微商渠道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我相信流通链中段的微商很快就出现,比如工厂、批发市场为微商提供货品,再由微商服务本地的消费者。事实上广州、东莞已经出现了这种模式,只是还不够普遍。据我观察,淘宝中的服装几乎60%来自广东,而其中80%又来自广州,其中大部分又来自荔湾区的十三行批发市场,比如“美丽说”,90%的货都来源于新中国大厦。广东在这方面的产业基础和产业潜力非常强悍。B2S2C还有一种模式是工厂品牌直接通过第三方分销,比如彩虹面膜通过入驻微商,由微商分销给消费者,这是多方雇佣的合作模式。
微商有很大的价值开发空间
货多多的前身是“酷有拿货网”,已经做了5、6年,一开始主要是做PC端的B2B平台,面向批发市场、档口、工厂实体店店主。年交易规模接近10亿元。2012、2013年是我们的高峰期,但从2014年到现在,我们很明显感觉到增长乏力。因为我们服务的商户大多是实体店,受网店冲击非常大。
2013年、2014年微信开始流行起来,我们发现很多店主开始自发加顾客为好友,平时通过微信进行沟通,比如在朋友圈上新品。实际上这已经是初级的客户管理。店主移动端管理店铺、拿货的需求开始越来越明显。所以对我们来说,微商有很大的价值开发空间。
为了促进微商的发展,目前货多多主要做了三件事情。第一是做到了好玩,目前平台有50万的微商,我们可以尝试把团购等模式移植到微商。第二是我们的商品品类特别丰富,目前,货多多的产品来源韩国、深圳等一级市场。第三是在同类商品当中,货多多是唯一能做到安全的。我们要求供货方7天无理由退货,这也意味着微商自己不用压货。我们不希望以后大家在微商卖货时不敢说能提供售后服务,不敢向你的消费者承诺可以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