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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动物,对欲望应知“进”,同时知“止”。知“进”以实现自我,知“止”以保护自我,两者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2021年1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被判死刑。赖小民涉受贿超17亿元、贪污数千万元,还犯有重婚罪。说到底,这都是贪婪,而且属于巨贪。《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坚决拥护和支持关于赖小民案件的依法判决》称,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他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作为位高权重、执掌超大型企业的“国有企业家”,赖小民本可功成名就,却终因贪而死,可悲可叹!
“公司养肥了,我却瘦了”
从公开材料来看,出事之前,赖小民不乏奋斗精神和企业经营能力。
赖小民出生于1962年,是江西瑞金人。他幼时家境贫寒,1983年从江西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毕业,同年入职中国人民银行,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03年,他转入银监会,历任副局级干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局长、银监会办公厅主任。其仕途顺遂,一步一步成为资深的金融行业监管官员。
2009年,赖小民空降到国企,任中国华融总裁,2012年转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中国华融于1999年成立,是大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赖小民的说法,他工作勤奋,每年飞行30多万公里,自称是公司的“首席市场营销官、首席业务推销员、首席品牌官”。
中国华融在其任职期间发展迅猛。按赖小民2017年1月公开演讲的说法,他接手中国华融时,公司年利润3.4亿元,到2016年,公司年利润增长至231亿元,增速可谓惊人;其刚来任职时,公司总资产350亿元,到2017年上半年达1.65万亿元,增长50倍;净资产从156亿元到1700亿元,增加近11倍。其称:“天地良心,这8年多,我们赚了11个华融”。这样看来,赖小民的能力颇强。
2017年3月,在公司的业绩发布会上,赖小民笑称:“我来到公司8年,瘦了20斤,公司养肥了,我却瘦了。”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家”概念。据上述资料判断,赖小民接近优秀的“国有企业家”。
巨贪之死
引领“赚了11个华融”的赖小民,死于巨贪。
2018年,赖小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1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这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刑法规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没收财产。
赖小民案一审审判长称,以受贿罪判处赖小民死刑,主要基于四点考虑:一是赖小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达17.88亿余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受贿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赖小民具有索贿等多项依法从重情节,受贿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0年,多达22起,有3起受贿分别在2亿元、4亿元、6亿元以上,另有11起均在1000万元以上;三是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绝大部分受贿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在全国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赖小民为谋私利,擅权妄为,对国有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秩序造成严重侵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金融风险,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
这样看来,赖小民被判死刑实属罪有应得。他的胡作非为,不仅让自己跌入无法挽回的深渊,也给中国华融的经营包括声誉带来很大负面影响。2018年,中国华融营收下降16%,净利润大降92%。
知止常乐
被调查后,赖小民说:“金融行业天天跟钱打交道,接触的老板动不动都是几个亿、几十个亿、上百亿元资产的,给你点钱小菜一碟……有的时候老板说,最近买了好多房子,在哪个地方,地段很好,张口就说了,反正这么多房子,给你一套。我跟他要一套,或者车子不错,我喜欢开这种车,留在我这吧,当时就非常麻木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干部监督室副主任陈清浦说:“我们也曾经办过多件金融领域的案件,但是都不像赖小民事后查清的违纪违法的这种数额、危害程度、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真是触目惊心,让人瞠目结舌。”
受贿17.88亿元,足可见赖小民的贪婪;索贿、长期受贿,足可见其贪婪且无耻;有配偶而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足可见其道德败坏和极度狂妄。
在国企,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是“实实在在”的“一把手”,位高权重。利益方面,整体而言,长期以来国企负责人的薪酬较高且相当稳定,高出同级别官员年薪的数倍;金融行业的薪酬尤其突出,大型金融企业董事长、总裁年薪超百万元。即使2015年实施国企降薪令,大型国企董事长的年薪大多60万元~70万元。2015年,赖小民的薪酬已达69万元。此外,国企负责人享有丰厚的薪酬之外的福利待遇,早期一些人还享受分房等福利。国企负责人的岗位相当稳定,大多是任命制,而非市场化、竞争激烈、压力大、风险高的岗位。这样看来,国企负责人属位高权重、收入不菲、岗位相当稳定的“金饭碗”,本该忠实、勤勉工作,成为优秀“国有企业家”。这也是利己利企的正道,然而,赖小民选择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违法邪路。
赖小民长期任官员,直至正厅级;成为大型国企负责人,位高权重、职务稳定、年薪不菲,其成就远超一般人。从事业成就、利益收获上看,他本该知足,即便不满于现状,还想拥有更大财富,他也可以走正路,譬如下海创业。众多“92派”企业家,如陈东升、冯仑就是从体制内辞职下海,如今拥有亿万身家。他也可以选择转入民企就职,以自己的才能获得更高的收入。而他偏偏选择了一条看似简单,却根本走不通的路——贪腐。作为一个人,有配偶,该知足珍惜,而不是另外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大搞婚外情。相较合法的离婚后再娶,这是下下策,害人害己。
当然,每个人“知足”的标准不同,没有统一的、完美的、可以清晰量化的标准。但这其中还是存在一些应遵循的共性标准:追求欲望实现时不违法,不以权谋私,不损人利己。这都涉及人之所以为人的廉耻心。人都有欲望,正所谓欲壑难填,但关键在于如何驾驭好欲望,让欲望成为进步的动力,而非堕入深渊的推手,反被欲望吞噬。人非动物,对欲望应知“进”,同时知“止”。知“进”以自我实现,知“止”以保护自我,两者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人是主人,欲望是成就人的工具。当欲望导致贪婪,人就容易成为欲望的奴隶,甚至落得个万劫不复的下场。
(作者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编辑 宦菁 [email protected])
2021年1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被判死刑。赖小民涉受贿超17亿元、贪污数千万元,还犯有重婚罪。说到底,这都是贪婪,而且属于巨贪。《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坚决拥护和支持关于赖小民案件的依法判决》称,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他受到法律的庄严审判,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作为位高权重、执掌超大型企业的“国有企业家”,赖小民本可功成名就,却终因贪而死,可悲可叹!
“公司养肥了,我却瘦了”
从公开材料来看,出事之前,赖小民不乏奋斗精神和企业经营能力。
赖小民出生于1962年,是江西瑞金人。他幼时家境贫寒,1983年从江西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毕业,同年入职中国人民银行,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03年,他转入银监会,历任副局级干部、银监会北京监管局局长、银监会办公厅主任。其仕途顺遂,一步一步成为资深的金融行业监管官员。
2009年,赖小民空降到国企,任中国华融总裁,2012年转任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中国华融于1999年成立,是大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赖小民的说法,他工作勤奋,每年飞行30多万公里,自称是公司的“首席市场营销官、首席业务推销员、首席品牌官”。
中国华融在其任职期间发展迅猛。按赖小民2017年1月公开演讲的说法,他接手中国华融时,公司年利润3.4亿元,到2016年,公司年利润增长至231亿元,增速可谓惊人;其刚来任职时,公司总资产350亿元,到2017年上半年达1.65万亿元,增长50倍;净资产从156亿元到1700亿元,增加近11倍。其称:“天地良心,这8年多,我们赚了11个华融”。这样看来,赖小民的能力颇强。
2017年3月,在公司的业绩发布会上,赖小民笑称:“我来到公司8年,瘦了20斤,公司养肥了,我却瘦了。”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提出“国有企业家”概念。据上述资料判断,赖小民接近优秀的“国有企业家”。
巨贪之死
引领“赚了11个华融”的赖小民,死于巨贪。
2018年,赖小民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1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这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刑法规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没收财产。
赖小民案一审审判长称,以受贿罪判处赖小民死刑,主要基于四点考虑:一是赖小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达17.88亿余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受贿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赖小民具有索贿等多项依法从重情节,受贿行为持续时间长达10年,多达22起,有3起受贿分别在2亿元、4亿元、6亿元以上,另有11起均在1000万元以上;三是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绝大部分受贿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在全国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赖小民为谋私利,擅权妄为,对国有金融企业的经营管理秩序造成严重侵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金融风险,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
这样看来,赖小民被判死刑实属罪有应得。他的胡作非为,不仅让自己跌入无法挽回的深渊,也给中国华融的经营包括声誉带来很大负面影响。2018年,中国华融营收下降16%,净利润大降92%。
知止常乐
被调查后,赖小民说:“金融行业天天跟钱打交道,接触的老板动不动都是几个亿、几十个亿、上百亿元资产的,给你点钱小菜一碟……有的时候老板说,最近买了好多房子,在哪个地方,地段很好,张口就说了,反正这么多房子,给你一套。我跟他要一套,或者车子不错,我喜欢开这种车,留在我这吧,当时就非常麻木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干部监督室副主任陈清浦说:“我们也曾经办过多件金融领域的案件,但是都不像赖小民事后查清的违纪违法的这种数额、危害程度、犯罪情节、犯罪手段,真是触目惊心,让人瞠目结舌。”
受贿17.88亿元,足可见赖小民的贪婪;索贿、长期受贿,足可见其贪婪且无耻;有配偶而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足可见其道德败坏和极度狂妄。
在国企,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是“实实在在”的“一把手”,位高权重。利益方面,整体而言,长期以来国企负责人的薪酬较高且相当稳定,高出同级别官员年薪的数倍;金融行业的薪酬尤其突出,大型金融企业董事长、总裁年薪超百万元。即使2015年实施国企降薪令,大型国企董事长的年薪大多60万元~70万元。2015年,赖小民的薪酬已达69万元。此外,国企负责人享有丰厚的薪酬之外的福利待遇,早期一些人还享受分房等福利。国企负责人的岗位相当稳定,大多是任命制,而非市场化、竞争激烈、压力大、风险高的岗位。这样看来,国企负责人属位高权重、收入不菲、岗位相当稳定的“金饭碗”,本该忠实、勤勉工作,成为优秀“国有企业家”。这也是利己利企的正道,然而,赖小民选择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违法邪路。
赖小民长期任官员,直至正厅级;成为大型国企负责人,位高权重、职务稳定、年薪不菲,其成就远超一般人。从事业成就、利益收获上看,他本该知足,即便不满于现状,还想拥有更大财富,他也可以走正路,譬如下海创业。众多“92派”企业家,如陈东升、冯仑就是从体制内辞职下海,如今拥有亿万身家。他也可以选择转入民企就职,以自己的才能获得更高的收入。而他偏偏选择了一条看似简单,却根本走不通的路——贪腐。作为一个人,有配偶,该知足珍惜,而不是另外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大搞婚外情。相较合法的离婚后再娶,这是下下策,害人害己。
当然,每个人“知足”的标准不同,没有统一的、完美的、可以清晰量化的标准。但这其中还是存在一些应遵循的共性标准:追求欲望实现时不违法,不以权谋私,不损人利己。这都涉及人之所以为人的廉耻心。人都有欲望,正所谓欲壑难填,但关键在于如何驾驭好欲望,让欲望成为进步的动力,而非堕入深渊的推手,反被欲望吞噬。人非动物,对欲望应知“进”,同时知“止”。知“进”以自我实现,知“止”以保护自我,两者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人是主人,欲望是成就人的工具。当欲望导致贪婪,人就容易成为欲望的奴隶,甚至落得个万劫不复的下场。
(作者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编辑 宦菁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