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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日本的行政价值观经历了长时间的历史演变,从古代传统专制的行政价值观到二战后行政价值观的民主化,再到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效率至上行政价值观,最终在多重因素影响下走向了行政价值观的多元化。纵观整个历史演变过程,日本在行政伦理和价值观教育两方面具有独到的经验。发掘日本行政价值观历史演变的过程和原因,探求日本行政实践的成功经验,寻求其对我国行政价值观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 行政价值观 行政伦理
行政价值观是行政主体对行政价值的内在判断,直接引导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因此,如何树立正确、积极的行政价值观,以此来保障公共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也成为了世界各国都在关注的重点。我党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便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和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但如何结合我国传统的价值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尚处于摸索阶段。而中日两国是一海之隔的邻邦,日本又在行政价值观的建设中经历了多个历史阶段的演变。因此,总结日本的经验将对我国的行政价值观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日本行政价值观的演变
1.传统的行政价值观。日本的传统行政价值观主要体现为武士道精神的“忠”和等级意识中的“和”。日本的武士道精神源于封建专制下的武力纷争,君主依靠武士的武力争夺权力,而武士唯有“忠”才能从君主手中获取利益,加上儒教、佛道教等思想的影响,“忠”逐渐成为了武士选拔的最重要标准,演变为武士道精神的灵魂和核心。而随着武士集团逐渐成为统治阶级,武士成为日本主流文化的代表直接影响了日本传统行政价值观的发展,武士道精神便也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所服务,使得武士道精神逐渐与日本的行政文化和民族精神相融合,“忠”也就演变成为了日本的传统行政价值观念。而等级意识中的“和”则源自对氏神的信仰,“氏神”是家族祖先的化身,家族是生存的根基。由此便养成了日本人的团结精神,集体的利益永远排在第一位,集体的和谐统一自然也就成为重中之重。加上儒家思想在日本完成本土化之后,逐渐形成了“以和为贵、以礼为本”的人伦道德思想,同时也导致了团结意识向等级意识的转变。以等级观念为基础,日本逐步形成了规范专制社会的传统行政价值观。
2.行政价值观的民主化。二战时期,日本走上了专制主义的统治巅峰,军国主义思想严重控制了民众的言论和思想。由此便引发了日本二战后传统行政价值观的反弹,也就是向民主型行政价值观的演变,而这里所谓的民主化演变也是相对二战前而言的。二战后,日本在美军的占领下被迫进行了民主化和非军事化的改革。其中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废除了天皇专制体制,初步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在朝鲜战争时期,日本政府又借助以“后方工厂”发展经济的同时,在原有基础上对行政机构进行了大规模改革。在这个历史时期中,日本掀起了民主的浪潮,摒弃了军国主义思想,对自身的价值观念进行了审视,而因此演变成的民主型行政价值观主要表现为:一是,明确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实行三权分立,重视社会公平,强调民众的参政权。二是,重视民众需求,政府要主动了解和回应民众的需求,并提供及时、优质的公共服务。三是,重视社会责任感,强调公共行政人员的公共管理行为要为人民负责。
3.行政价值观的效率化。二战后,民主型的行政价值观引导着政府代领日本走上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到了上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公共管理的能力已经无法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适应。而在石油危机时期,为摆脱财政危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日本开始强调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展开了追求高效率的一系列行政改革。同时,“五五年体制”也开始不断暴露出种种弊端,越发不适应国内外发展的需要,而随着“五五年体制”的终结,更是将日本的行政体制改革推上了高峰。再通过日本对西方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借鉴,开展“新公共管理”运动,充分运用社会竞争的手段来提高行政效率。加上信息技术的大力发展,促进行政现代化的发展,行政管理的效率得以大幅度的提高。虽在这一阶段的效率型行政价值观中存在着功利主义的缩影,但其积极作用却不可否认。一方面,效率至上的行政价值观引导了政府积极的职能转变,将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体系作为总目标,极大的促进了日本行政体制的改革,保障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将社会福利的部分压力转嫁给民营企业,促使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政府摆脱赤字压力后又加大了在社会福利方面的财政投入,在加强社会福利建设的同时,也改善了民众的日常生活,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平稳发展。
4.行政价值观的多元化。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全球化浪潮促使日本经济开始走向了自由化的道路,日本政府也逐步减弱了对经济的主导和控制职能。再加上“泡沫经济”破灭后的萧条,单一的方式已经无法应对如此复杂的环境。90年代中期,一直得以掩盖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开始被集中曝光,使日本普通民众开始关注社会发展,为日本行政价值多元化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动力。日本政府为解决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改革:一是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深化官僚體制改革,放松管制,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经济调控。二是,充分保障民众的参政权。而在政府放权的同时,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拓宽了日本民众参与政治的渠道,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协调沟通的环境。
在这些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日本行政价值观开始逐步走上了多元化的轨道。一方面,政府主导经济变为市场自主调控经济,民权又因法治得以保障,导致权威主义向服务型和民主型转变。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契约精神逐渐占据了人们精神领域的主导地位,与传统行政价值观相比更加开放、包容、自由,从而带动了等级意识向契约精神的转变。
二、日本行政价值观建设的经验
日本行政价值观从封建时期的传统型到二战后的民主型,再从二战后的民主型到经济发展至上的效率型,最终在经济下滑、政治动荡的背景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在复杂的历史演变过程之中,我们可以从行政伦理和教育两个角度入手,探析日本价值观建设的成功经验。 1.行政伦理的建设。行政伦理在本质上如同“制度”一般,可以引导和规范行政主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而日本行政价值观的成熟便正是得益于其对行政伦理建设的关注,大致可以分为行政伦理的法治化建设和公务员自律机制的建设两个部分。
1.1行政伦理法治化建设。日本行政伦理法治化的建设主要可以分为行政伦理组织机构的设立和公务员伦理法律法规的制定。
在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立方面,1997年在人事院之下设立了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承担公务员群体的伦理审查工作。为赋予审查后特别的独立性,既在委员和委员长的任命、岗位要求、免职等各方面制定了特殊要求,又给予了审查会很高的行政级别。而在实际的日常工作中,它不仅直接参与到了行政伦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修改之中,还负责公务员的职业伦理培训等行政伦理事务。除此之外,为真正落实伦理监督到位,日本政府还在内阁各组织加设了伦理监督官,承担其所在组织公务员伦理的监督职能,为公务员行政价值观的培育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机制。
而在公务员伦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方面,日本的依法治理水平较强,法制体系也较完善。《日本国宪法》中便明确指出公务员要服务于全体国民,这一点为制定日本公务员的伦理规范提供了宪法依据。而日本政府早在战后就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之逐渐缺乏了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因此也越来越难以据此来防止伦理失范现象的发生。由此,自1999年开始日本政府又相继颁布了《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等,立法的目的、伦理原则、收入所得报告、违规处罚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十分具体、切实可行的规定。同时,为弥补集中立法的不足,又通过行政命令、共同宣言或签订契约等方式进行分散立法。既完善了公务员伦理的法制体系,又增強了公务员群体对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
1.2公务员自律机制建设。行政价值观的演变并非只要依托于法治化的路径,还要通过公务员自律机制的建立不断地促进价值观的内化过程。针对此方面,日本主要是通过职业伦理、精英主义和组织归属感等具体措施,用以构建公务员自律机制,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行政价值观不断地进行内化。
在具体实践中,一是通过任职宣誓激发职业神圣感、增强使命感,任职后还要定期接受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对自身进行指导,时刻保持精神伦理上的先进性。二是自二战时期开始,日本公务员录用的门槛就颇高,还一度产生了东京大学毕业生垄断政界而被称为“东大派”的现象。日本公务员群体不仅是民众广为认可的精英群体,日本公务员也一直以精英自居,因此精英主义的选拔带来的荣誉感和认同感,促使日本公务员形成了一种视国家为己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强化了其维护了公平、正义、清廉等价值的自觉性。三是受日本传统文化的“忠”和“家”文化的影响,组织的利益常常被放置首位,加上论资排辈的年功序列制的实行,使得公务员对组织具有强烈的归属感。
2.丰富的教育手段。早在明治时期日本政府就提出了“教育是强国之本”的战略思想,日本行政价值观的内化过程主要依托的也正是丰富的教育手段,大体可以分为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和民众的价值观教育两个方面。
2.1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公务员职业培训是日本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实现的主要途径。培训的具体内容不仅局限于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包含着公务员伦理道德教育。公务员伦理道德教育又大致可以分为:一类是公务员作为公民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另一类是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为保障培训的效果,日本政府对培训的方式进行了不断的优化,力争落实到位,从而杜绝培训的过程仅仅流于形式,逐渐形成了与公务员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公共伦理培训体系。其中,开发的培训方式包括讨论、情景模拟等,涵盖了公务员对民众的服务意识、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等内容。日本公务员伦理道德的教育目的在于“培养一大批遵守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关心公共利益,信奉民主价值,具备为社会服务的自觉性及专业技能的公务员。”实践表明,日本的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对行政价值观的内化是积极并有效的,使得日本在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之中常年保持较高的位置。
2.2民众价值观教育。社会与个体之间存在不断交互影响的过程,因此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对行政价值观的建设是极其有益的。且针对民众的价值观教育最理想的结果就是可以影响整个民族的国民性,日本战后的迅速重建也正是得益于此。日本的教育体系主要分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且通过《教育基本法》和《社会教育法》给予了保障。不仅是通过学校对日本人的价值观念进行培养,政府还创建了大量的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内容丰富的社会教育活动,大力促进社区的文明建设。
另外,日本媒体和知识分子在民众的价值观教育中充当了不可忽视的角色。媒体客观报道的权威性和其传播信息的广阔性,自然决定了它在现代价值观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二战时期,媒体作为法西斯的工具对日本民众的价值观念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消极影响。二战后,随着新闻自由的发展,媒体在推进“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对效率至上、放开管制、顾客导向等行政价值进行了积极的推介,并对民众行政价值观的转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日本知识分子利用自身独特的权威身份,与媒体一道,将例如民主、平等等新的价值观带入日本,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启蒙作用,并对于行政价值观的民主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对我国行政价值观建设的启示
1.完善行政伦理建设。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长期以来一直以依托于思想政治教育,把行政价值观的内化完全建立于道德思想的自律自觉之上。这种方式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思想觉悟,积极促进了行政价值观的内化。但当前的中国,传统价值观念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逐渐糅合而成的多元化价值观念,反而让人们无所适从,甚至出现了丧失信仰、行为失范等不良现象,公共行政伦理失范的问题也变得严重了起来。所幸自十八大以来,政府和党中央从“八项规定”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一条条制度规范的相继出台,加之反腐的持续高压态势,已经基本遏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官员“不敢腐”的环境已经形成,中国正站在一个价值观转变的交叉口之上。在这样的行政环境下,我国除了要继续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之外,还需要对日本行政伦理建设的经验加以借鉴,促进行政伦理的法治化建设和公务员自律机制的形成。 一方面,要把握历史机遇,保持高压反腐态势的同时,大力推进行政伦理立法。同时,也要通过共同宣誓、签订契约等方式加强分散立法,更加细化公务员的行为标准和职业伦理守则,弥补法律的漏洞。另一方面,要加强公务员自律机制的建设。我国的公務员考试虽然竞争激烈,但仍尚未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精英意识,要引导精英主义的形成,增强公务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荣誉感,再通过任职宣誓等方式激发职业的使命感,强化其维护了公平、正义、清廉等价值的自觉性还要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道德思想,强化公务员的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总之,只有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外在制度约束形成完美的协调运作,才能在当前多元化价值观念杂存的大背景下,保障行政价值观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2.教育手段的优化。思想政治教育长期以来一直充当着我国价值观教育的主要途径。但随着我国转型期改革的不断深入,信息化社会快速发展,价值观念愈加多元化,核心价值体系也不断遭受冲击。原有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逐渐变得古板、生硬,其效果也必然被逐渐削弱,甚至在某些地区思想政治教育已经基本流于形式。这一现象对我国的行政价值观建设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价值观教育作为行政价值内化的关键因素亟需加以改进。首先,要丰富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的方式,促进形成与公务员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公共伦理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道德水平,既要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落到实地,又要建设公务员的自律机制,促进公务员群体内部的良性循环。其次,要加强民众的价值观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通过不断完善《教育法》为教育事业给予保障。二是要加强学校对学生的价值观培育,丰富思想政治课的授课方式和方法,让学生愿意接受、容易接受。三是要大力推荐社会教育。加大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为社会人再深造提供场所。还要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内容丰富的社会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地区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道德素养。最后,要大力激发媒体和知识分子的力量。遵循我国当下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充分运用媒体的传播能力和知识分子的权威性,加强舆论宣传的价值观教育功能,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创新,逐步形成符合我国行政实践的主导价值观念。
参考文献:
[1]彭国甫,颜佳华等.中国行政管理新探[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
[2]颜佳华.行政哲学研究[M].湘潭: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
[3]袁贵仁.价值观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4]芮国强,乔耀章.行政哲学基本问题:探索与对话[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
[5]郑励志.日本公务员制度与政治过程[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6]吴潜涛.日本伦理思想与日本现代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7]严维耀.日本廉政制度建设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52.
作者简介:陈胤岩(1993—)男。民族:汉。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5级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
关键词:日本 行政价值观 行政伦理
行政价值观是行政主体对行政价值的内在判断,直接引导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因此,如何树立正确、积极的行政价值观,以此来保障公共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也成为了世界各国都在关注的重点。我党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中,便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概念,和要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但如何结合我国传统的价值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尚处于摸索阶段。而中日两国是一海之隔的邻邦,日本又在行政价值观的建设中经历了多个历史阶段的演变。因此,总结日本的经验将对我国的行政价值观建设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日本行政价值观的演变
1.传统的行政价值观。日本的传统行政价值观主要体现为武士道精神的“忠”和等级意识中的“和”。日本的武士道精神源于封建专制下的武力纷争,君主依靠武士的武力争夺权力,而武士唯有“忠”才能从君主手中获取利益,加上儒教、佛道教等思想的影响,“忠”逐渐成为了武士选拔的最重要标准,演变为武士道精神的灵魂和核心。而随着武士集团逐渐成为统治阶级,武士成为日本主流文化的代表直接影响了日本传统行政价值观的发展,武士道精神便也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所服务,使得武士道精神逐渐与日本的行政文化和民族精神相融合,“忠”也就演变成为了日本的传统行政价值观念。而等级意识中的“和”则源自对氏神的信仰,“氏神”是家族祖先的化身,家族是生存的根基。由此便养成了日本人的团结精神,集体的利益永远排在第一位,集体的和谐统一自然也就成为重中之重。加上儒家思想在日本完成本土化之后,逐渐形成了“以和为贵、以礼为本”的人伦道德思想,同时也导致了团结意识向等级意识的转变。以等级观念为基础,日本逐步形成了规范专制社会的传统行政价值观。
2.行政价值观的民主化。二战时期,日本走上了专制主义的统治巅峰,军国主义思想严重控制了民众的言论和思想。由此便引发了日本二战后传统行政价值观的反弹,也就是向民主型行政价值观的演变,而这里所谓的民主化演变也是相对二战前而言的。二战后,日本在美军的占领下被迫进行了民主化和非军事化的改革。其中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废除了天皇专制体制,初步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在朝鲜战争时期,日本政府又借助以“后方工厂”发展经济的同时,在原有基础上对行政机构进行了大规模改革。在这个历史时期中,日本掀起了民主的浪潮,摒弃了军国主义思想,对自身的价值观念进行了审视,而因此演变成的民主型行政价值观主要表现为:一是,明确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实行三权分立,重视社会公平,强调民众的参政权。二是,重视民众需求,政府要主动了解和回应民众的需求,并提供及时、优质的公共服务。三是,重视社会责任感,强调公共行政人员的公共管理行为要为人民负责。
3.行政价值观的效率化。二战后,民主型的行政价值观引导着政府代领日本走上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到了上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公共管理的能力已经无法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适应。而在石油危机时期,为摆脱财政危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日本开始强调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展开了追求高效率的一系列行政改革。同时,“五五年体制”也开始不断暴露出种种弊端,越发不适应国内外发展的需要,而随着“五五年体制”的终结,更是将日本的行政体制改革推上了高峰。再通过日本对西方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借鉴,开展“新公共管理”运动,充分运用社会竞争的手段来提高行政效率。加上信息技术的大力发展,促进行政现代化的发展,行政管理的效率得以大幅度的提高。虽在这一阶段的效率型行政价值观中存在着功利主义的缩影,但其积极作用却不可否认。一方面,效率至上的行政价值观引导了政府积极的职能转变,将建立精简、高效的行政体系作为总目标,极大的促进了日本行政体制的改革,保障了经济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将社会福利的部分压力转嫁给民营企业,促使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政府摆脱赤字压力后又加大了在社会福利方面的财政投入,在加强社会福利建设的同时,也改善了民众的日常生活,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平稳发展。
4.行政价值观的多元化。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全球化浪潮促使日本经济开始走向了自由化的道路,日本政府也逐步减弱了对经济的主导和控制职能。再加上“泡沫经济”破灭后的萧条,单一的方式已经无法应对如此复杂的环境。90年代中期,一直得以掩盖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开始被集中曝光,使日本普通民众开始关注社会发展,为日本行政价值多元化的发展提供了现实动力。日本政府为解决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了行政改革:一是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深化官僚體制改革,放松管制,变微观管理为宏观经济调控。二是,充分保障民众的参政权。而在政府放权的同时,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也拓宽了日本民众参与政治的渠道,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协调沟通的环境。
在这些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日本行政价值观开始逐步走上了多元化的轨道。一方面,政府主导经济变为市场自主调控经济,民权又因法治得以保障,导致权威主义向服务型和民主型转变。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契约精神逐渐占据了人们精神领域的主导地位,与传统行政价值观相比更加开放、包容、自由,从而带动了等级意识向契约精神的转变。
二、日本行政价值观建设的经验
日本行政价值观从封建时期的传统型到二战后的民主型,再从二战后的民主型到经济发展至上的效率型,最终在经济下滑、政治动荡的背景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在复杂的历史演变过程之中,我们可以从行政伦理和教育两个角度入手,探析日本价值观建设的成功经验。 1.行政伦理的建设。行政伦理在本质上如同“制度”一般,可以引导和规范行政主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而日本行政价值观的成熟便正是得益于其对行政伦理建设的关注,大致可以分为行政伦理的法治化建设和公务员自律机制的建设两个部分。
1.1行政伦理法治化建设。日本行政伦理法治化的建设主要可以分为行政伦理组织机构的设立和公务员伦理法律法规的制定。
在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立方面,1997年在人事院之下设立了国家公务员伦理审查会,承担公务员群体的伦理审查工作。为赋予审查后特别的独立性,既在委员和委员长的任命、岗位要求、免职等各方面制定了特殊要求,又给予了审查会很高的行政级别。而在实际的日常工作中,它不仅直接参与到了行政伦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修改之中,还负责公务员的职业伦理培训等行政伦理事务。除此之外,为真正落实伦理监督到位,日本政府还在内阁各组织加设了伦理监督官,承担其所在组织公务员伦理的监督职能,为公务员行政价值观的培育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机制。
而在公务员伦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方面,日本的依法治理水平较强,法制体系也较完善。《日本国宪法》中便明确指出公务员要服务于全体国民,这一点为制定日本公务员的伦理规范提供了宪法依据。而日本政府早在战后就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法》,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之逐渐缺乏了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因此也越来越难以据此来防止伦理失范现象的发生。由此,自1999年开始日本政府又相继颁布了《国家公务员伦理法》、《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等,立法的目的、伦理原则、收入所得报告、违规处罚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十分具体、切实可行的规定。同时,为弥补集中立法的不足,又通过行政命令、共同宣言或签订契约等方式进行分散立法。既完善了公务员伦理的法制体系,又增強了公务员群体对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
1.2公务员自律机制建设。行政价值观的演变并非只要依托于法治化的路径,还要通过公务员自律机制的建立不断地促进价值观的内化过程。针对此方面,日本主要是通过职业伦理、精英主义和组织归属感等具体措施,用以构建公务员自律机制,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行政价值观不断地进行内化。
在具体实践中,一是通过任职宣誓激发职业神圣感、增强使命感,任职后还要定期接受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对自身进行指导,时刻保持精神伦理上的先进性。二是自二战时期开始,日本公务员录用的门槛就颇高,还一度产生了东京大学毕业生垄断政界而被称为“东大派”的现象。日本公务员群体不仅是民众广为认可的精英群体,日本公务员也一直以精英自居,因此精英主义的选拔带来的荣誉感和认同感,促使日本公务员形成了一种视国家为己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强化了其维护了公平、正义、清廉等价值的自觉性。三是受日本传统文化的“忠”和“家”文化的影响,组织的利益常常被放置首位,加上论资排辈的年功序列制的实行,使得公务员对组织具有强烈的归属感。
2.丰富的教育手段。早在明治时期日本政府就提出了“教育是强国之本”的战略思想,日本行政价值观的内化过程主要依托的也正是丰富的教育手段,大体可以分为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和民众的价值观教育两个方面。
2.1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公务员职业培训是日本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实现的主要途径。培训的具体内容不仅局限于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包含着公务员伦理道德教育。公务员伦理道德教育又大致可以分为:一类是公务员作为公民应具有的社会公德,另一类是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为保障培训的效果,日本政府对培训的方式进行了不断的优化,力争落实到位,从而杜绝培训的过程仅仅流于形式,逐渐形成了与公务员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公共伦理培训体系。其中,开发的培训方式包括讨论、情景模拟等,涵盖了公务员对民众的服务意识、提高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等内容。日本公务员伦理道德的教育目的在于“培养一大批遵守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关心公共利益,信奉民主价值,具备为社会服务的自觉性及专业技能的公务员。”实践表明,日本的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对行政价值观的内化是积极并有效的,使得日本在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之中常年保持较高的位置。
2.2民众价值观教育。社会与个体之间存在不断交互影响的过程,因此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对行政价值观的建设是极其有益的。且针对民众的价值观教育最理想的结果就是可以影响整个民族的国民性,日本战后的迅速重建也正是得益于此。日本的教育体系主要分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且通过《教育基本法》和《社会教育法》给予了保障。不仅是通过学校对日本人的价值观念进行培养,政府还创建了大量的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内容丰富的社会教育活动,大力促进社区的文明建设。
另外,日本媒体和知识分子在民众的价值观教育中充当了不可忽视的角色。媒体客观报道的权威性和其传播信息的广阔性,自然决定了它在现代价值观教育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二战时期,媒体作为法西斯的工具对日本民众的价值观念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消极影响。二战后,随着新闻自由的发展,媒体在推进“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对效率至上、放开管制、顾客导向等行政价值进行了积极的推介,并对民众行政价值观的转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日本知识分子利用自身独特的权威身份,与媒体一道,将例如民主、平等等新的价值观带入日本,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启蒙作用,并对于行政价值观的民主化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对我国行政价值观建设的启示
1.完善行政伦理建设。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长期以来一直以依托于思想政治教育,把行政价值观的内化完全建立于道德思想的自律自觉之上。这种方式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思想觉悟,积极促进了行政价值观的内化。但当前的中国,传统价值观念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逐渐糅合而成的多元化价值观念,反而让人们无所适从,甚至出现了丧失信仰、行为失范等不良现象,公共行政伦理失范的问题也变得严重了起来。所幸自十八大以来,政府和党中央从“八项规定”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一条条制度规范的相继出台,加之反腐的持续高压态势,已经基本遏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官员“不敢腐”的环境已经形成,中国正站在一个价值观转变的交叉口之上。在这样的行政环境下,我国除了要继续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之外,还需要对日本行政伦理建设的经验加以借鉴,促进行政伦理的法治化建设和公务员自律机制的形成。 一方面,要把握历史机遇,保持高压反腐态势的同时,大力推进行政伦理立法。同时,也要通过共同宣誓、签订契约等方式加强分散立法,更加细化公务员的行为标准和职业伦理守则,弥补法律的漏洞。另一方面,要加强公务员自律机制的建设。我国的公務员考试虽然竞争激烈,但仍尚未在公务员队伍中形成精英意识,要引导精英主义的形成,增强公务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荣誉感,再通过任职宣誓等方式激发职业的使命感,强化其维护了公平、正义、清廉等价值的自觉性还要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道德思想,强化公务员的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总之,只有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外在制度约束形成完美的协调运作,才能在当前多元化价值观念杂存的大背景下,保障行政价值观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2.教育手段的优化。思想政治教育长期以来一直充当着我国价值观教育的主要途径。但随着我国转型期改革的不断深入,信息化社会快速发展,价值观念愈加多元化,核心价值体系也不断遭受冲击。原有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逐渐变得古板、生硬,其效果也必然被逐渐削弱,甚至在某些地区思想政治教育已经基本流于形式。这一现象对我国的行政价值观建设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价值观教育作为行政价值内化的关键因素亟需加以改进。首先,要丰富公务员职业伦理教育的方式,促进形成与公务员职位要求相对应的公共伦理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道德水平,既要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落到实地,又要建设公务员的自律机制,促进公务员群体内部的良性循环。其次,要加强民众的价值观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通过不断完善《教育法》为教育事业给予保障。二是要加强学校对学生的价值观培育,丰富思想政治课的授课方式和方法,让学生愿意接受、容易接受。三是要大力推荐社会教育。加大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为社会人再深造提供场所。还要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内容丰富的社会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地区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道德素养。最后,要大力激发媒体和知识分子的力量。遵循我国当下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充分运用媒体的传播能力和知识分子的权威性,加强舆论宣传的价值观教育功能,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创新,逐步形成符合我国行政实践的主导价值观念。
参考文献:
[1]彭国甫,颜佳华等.中国行政管理新探[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
[2]颜佳华.行政哲学研究[M].湘潭: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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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胤岩(1993—)男。民族:汉。黑龙江哈尔滨人。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2015级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