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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民营企业担心的问题,大到他们对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阳光政策照不到自己头上的担心,徒有一场空欢喜,小到对企业的困难得不到解决、经营环境差而又得不到改变的担忧。总之,“担心”象一片阴影笼罩在他们的心头,挥之不去。笔者在与民企老板接触的过程中,对他们的担心也时有所闻,因此,也引出了笔者对民企担心问题的思考。
思考之一:让企业活着总比让它们关门好
民营经济的发展,如果用阶段来划分,上千世纪的80年代、90年代初为第一阶段,是民营经济的萌芽阶段;第二阶段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民营经济;中破了传统思想的樊笼,是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为第三阶段,以国家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标志,民营经济处在乎稳持续发展的阶段。民营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主要载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大浪淘沙,物竞天择,现在能生存下来的民营企业一般都有着自己的一点点的优势。
然而,就象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一样,民营企业在每个阶段都会遇到每个阶段所独特的问题。撇开过去说现在,对“生存威胁”的担心是目前民营企业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处在微利与亏损边缘的中小企业,它们将重复着“或者生存或者死亡”的哈姆雷特名言,处境堪忧。照理说大环境好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也写进了《宪法》,民企为何还出现生存危机?原因何在?套用现时的一句流行语“细节决定成败”,或许,正是由于我们在某些细节上的不当,导致了他们步履艰难,甚至头悬“德摩克利斯之剑”,生存如履薄冰。
尽管,企业的生生死死是正常现象,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可以漠视对造成企业“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应挽救濒临死亡的企业,或给以他们必要的救助,或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让他们活下来,继续为社会作贡献,这不是对企业的仁慈。就社会成本而言,再造一个企业肯定比改造一个企业成本来得高。在全社会提倡注重节约爱护资源的当下,我们应当明确,企业也是一种资源,是社会的综合资源,我们有责任避免企业资源的浪费,全社会要为主而努力。
前不久,曾经闻名沪上的一家餐饮企业,因一连锁门店遭遇火灾,受到了相当大的损失,公司资金一时出现了断裂,并祸及到其他门店,影响到员工的工作信心,致使企业被迫停业,至今还没有恢复的迹象。如果事发之后方方面面支持一下关心一下,借给他钱,让其稳定员工军心,度过难关,情况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对这种非主观原因造成的企业暂时的危机,帮一帮他就能过去。可是,我们现在缺少相关的企业救助机制,眼睁睁地看着“有病”的企业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死亡,这是一件十分可惜的事情。
市场竞争是残酷的,天亦有不测风云,谁能为民营企业的生存担忧解忧呢?
思考之二:不能把民企当作方方面面的提款机
常常听民营企业家说,他们做企业不怕竞争,从企业家的性格来说还喜欢竞争,有对手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自己的活力,才能显示出自己的价值,怕就怕那些方方面面的人无休无止地来打扰企业,把民营企业当作自己的提款机,让人心烦,磨损着企业在市场上拼搏竞争的斗志。
方方面面不合理的收费、摊派、罚款是民营企业心中永远的痛,这也是“细节”出问题的一个典例。每每说到这个问题,民营企业家们摇头不止,只用一句“乱收费简直多得不得了”的话来一言以蔽之。不想说是因为说了没用,多少年了,舆论也有过反映,但一切如故,甚至还更多。近日,有个民营企业家对笔者还说了这么一件事:企业有100来号人,所在地区某部门根据企业人数分派到企业2个人的献血名额,按理说企业出人献血即可,但分派部门还要向企业收取献血者每人1000元的费用。这真让人费解。企业出人献血后还要安排献血员工带薪休假,本身已做出了贡献,相反还要倒出钱,理在哪里?如果你要给献血者补贴,那也应该是受血单位出钱才是。让企业痛心的是,如果这每人1000元的钱真的用在献血者身上那还说得过去,可是,钱的去向企业完全不知道。
这种无序的、与企业经营无关的烦恼频频缠身,怎不让民营企业担心。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引导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却忽视了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一面,现在是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要杜绝和解决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笔者认为,一是权力部门应该为此首先作出表率,清理那些本不该收取的“苛捐杂税”和名目繁多的“费用款项”,让企业免除不必要的负担轻装上阵,去为社会多创造财富多作贡献。当然,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要建立某种机制,以彻底消除产生这种现象的土壤。二是要提升民营企业的“人格”。笔者之所以这样说,因为民营企业遇到的这些情况,在国营企业身上几乎不存在。这是什么原因?因为民营企业姓“私”,而“私”从来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口诛笔伐的对象。历史是进步了,允许“私”的存在和发展,但人们的观念还停留在“大公无私”的年代,认为向“私”索取不会犯法,于是就形成了现在这样的局面。所以,什么时候民企获得了国企一样的“身份”了,才能免遭“非分之徒”的侵犯。但愿这一天来得早些。
思考之三:和谐的天平不能有所倾斜
笔者提出“和谐天平”的概念,也是由民营企业目前担心最多的一个问题引发的。在我们关于“民企担心问题”的调查中,发现最集中的一个担心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上升越来越快”,以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这个“担心”占了调查总数的76%,而出现这种担心的根源,我以为与我们“和谐天平”的倾斜有关。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有了“首先富起来”的一族,民营企业的业主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与那些出来打工而无任何保障的人群相比,富贫十分悬殊。国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劳资关系,提高员工待遇,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在的问题是,民营企业因实行国家(地方政府)规范的职工工资标准和相关福利,且上升的幅度超过了企业本身能够承受的能力,因而使企业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困境,许多企业已经处在了亏损的境地。这些企业之所以还在努力支撑,是企业主本人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热爱,不忍心丢弃。用一个民企老板的话说:“如果现在把自己的企业关掉,自己就轻松得多,把厂房出租,每年至少200万收入,但我没有这样去做,就是舍不得这份事业,但企业持续这样下去,能坚持多久,我也不得而知。”
和谐的天平出现了些微倾斜,似有必要作些微调,给以矫正。这其中的道理是很简单的。现在提出“企业和谐劳资双赢”的口号是完全正确的。企业是资本、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要素的集合体,只有各要素的积极性都得到充分的发挥,企业才会正常运转,才会产生效益。所以,我们在员工有“利益情绪”而影响到工作质量时要对他们作适当的利益调整。同样,当企业及企业主因员工成本的支出不堪重负而影响到他们持续经营的决心时,是否也要适当地给以政策调整?而对于后者,却没有人加以更多的关心和研究,以至在确定员工工资标准时,决策部门很少会去听企业的意见,致使和谐天平产生倾斜,造成政策上的偏差。面对广大中小民营企业的“集体”担心,我们认为有必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解铃还得靠系铃人。政府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甚至推出某些强行的措施,让企业必须遵守实行,如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卫生、安全、质量要求等等,这在执行上企业绝没有回旋的余地,但在劳动用工制度上是否能让民企灵活一点。用工自主本身是民营企业的一个优势,劳动力作为一个资源,应受到市场的配置,它的价格应由企业和市场来衡定,而现在的做法显然遭到了现实的挑战。民营企业已经承担了它该承担的,适当地减轻它在人工成本上的负担,也许是明智之举。古人说,欲取之,必先将与之,这句话用在民营企业的这个“担心”上,是最恰当的。
思考之一:让企业活着总比让它们关门好
民营经济的发展,如果用阶段来划分,上千世纪的80年代、90年代初为第一阶段,是民营经济的萌芽阶段;第二阶段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民营经济;中破了传统思想的樊笼,是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目前为第三阶段,以国家颁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标志,民营经济处在乎稳持续发展的阶段。民营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主要载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大浪淘沙,物竞天择,现在能生存下来的民营企业一般都有着自己的一点点的优势。
然而,就象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一样,民营企业在每个阶段都会遇到每个阶段所独特的问题。撇开过去说现在,对“生存威胁”的担心是目前民营企业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处在微利与亏损边缘的中小企业,它们将重复着“或者生存或者死亡”的哈姆雷特名言,处境堪忧。照理说大环境好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也写进了《宪法》,民企为何还出现生存危机?原因何在?套用现时的一句流行语“细节决定成败”,或许,正是由于我们在某些细节上的不当,导致了他们步履艰难,甚至头悬“德摩克利斯之剑”,生存如履薄冰。
尽管,企业的生生死死是正常现象,但我们不能因此就可以漠视对造成企业“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应挽救濒临死亡的企业,或给以他们必要的救助,或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让他们活下来,继续为社会作贡献,这不是对企业的仁慈。就社会成本而言,再造一个企业肯定比改造一个企业成本来得高。在全社会提倡注重节约爱护资源的当下,我们应当明确,企业也是一种资源,是社会的综合资源,我们有责任避免企业资源的浪费,全社会要为主而努力。
前不久,曾经闻名沪上的一家餐饮企业,因一连锁门店遭遇火灾,受到了相当大的损失,公司资金一时出现了断裂,并祸及到其他门店,影响到员工的工作信心,致使企业被迫停业,至今还没有恢复的迹象。如果事发之后方方面面支持一下关心一下,借给他钱,让其稳定员工军心,度过难关,情况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对这种非主观原因造成的企业暂时的危机,帮一帮他就能过去。可是,我们现在缺少相关的企业救助机制,眼睁睁地看着“有病”的企业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死亡,这是一件十分可惜的事情。
市场竞争是残酷的,天亦有不测风云,谁能为民营企业的生存担忧解忧呢?
思考之二:不能把民企当作方方面面的提款机
常常听民营企业家说,他们做企业不怕竞争,从企业家的性格来说还喜欢竞争,有对手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自己的活力,才能显示出自己的价值,怕就怕那些方方面面的人无休无止地来打扰企业,把民营企业当作自己的提款机,让人心烦,磨损着企业在市场上拼搏竞争的斗志。
方方面面不合理的收费、摊派、罚款是民营企业心中永远的痛,这也是“细节”出问题的一个典例。每每说到这个问题,民营企业家们摇头不止,只用一句“乱收费简直多得不得了”的话来一言以蔽之。不想说是因为说了没用,多少年了,舆论也有过反映,但一切如故,甚至还更多。近日,有个民营企业家对笔者还说了这么一件事:企业有100来号人,所在地区某部门根据企业人数分派到企业2个人的献血名额,按理说企业出人献血即可,但分派部门还要向企业收取献血者每人1000元的费用。这真让人费解。企业出人献血后还要安排献血员工带薪休假,本身已做出了贡献,相反还要倒出钱,理在哪里?如果你要给献血者补贴,那也应该是受血单位出钱才是。让企业痛心的是,如果这每人1000元的钱真的用在献血者身上那还说得过去,可是,钱的去向企业完全不知道。
这种无序的、与企业经营无关的烦恼频频缠身,怎不让民营企业担心。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引导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却忽视了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的一面,现在是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要杜绝和解决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笔者认为,一是权力部门应该为此首先作出表率,清理那些本不该收取的“苛捐杂税”和名目繁多的“费用款项”,让企业免除不必要的负担轻装上阵,去为社会多创造财富多作贡献。当然,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要建立某种机制,以彻底消除产生这种现象的土壤。二是要提升民营企业的“人格”。笔者之所以这样说,因为民营企业遇到的这些情况,在国营企业身上几乎不存在。这是什么原因?因为民营企业姓“私”,而“私”从来就是我们这个社会口诛笔伐的对象。历史是进步了,允许“私”的存在和发展,但人们的观念还停留在“大公无私”的年代,认为向“私”索取不会犯法,于是就形成了现在这样的局面。所以,什么时候民企获得了国企一样的“身份”了,才能免遭“非分之徒”的侵犯。但愿这一天来得早些。
思考之三:和谐的天平不能有所倾斜
笔者提出“和谐天平”的概念,也是由民营企业目前担心最多的一个问题引发的。在我们关于“民企担心问题”的调查中,发现最集中的一个担心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上升越来越快”,以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这个“担心”占了调查总数的76%,而出现这种担心的根源,我以为与我们“和谐天平”的倾斜有关。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有了“首先富起来”的一族,民营企业的业主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分,与那些出来打工而无任何保障的人群相比,富贫十分悬殊。国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劳资关系,提高员工待遇,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在的问题是,民营企业因实行国家(地方政府)规范的职工工资标准和相关福利,且上升的幅度超过了企业本身能够承受的能力,因而使企业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困境,许多企业已经处在了亏损的境地。这些企业之所以还在努力支撑,是企业主本人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的热爱,不忍心丢弃。用一个民企老板的话说:“如果现在把自己的企业关掉,自己就轻松得多,把厂房出租,每年至少200万收入,但我没有这样去做,就是舍不得这份事业,但企业持续这样下去,能坚持多久,我也不得而知。”
和谐的天平出现了些微倾斜,似有必要作些微调,给以矫正。这其中的道理是很简单的。现在提出“企业和谐劳资双赢”的口号是完全正确的。企业是资本、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要素的集合体,只有各要素的积极性都得到充分的发挥,企业才会正常运转,才会产生效益。所以,我们在员工有“利益情绪”而影响到工作质量时要对他们作适当的利益调整。同样,当企业及企业主因员工成本的支出不堪重负而影响到他们持续经营的决心时,是否也要适当地给以政策调整?而对于后者,却没有人加以更多的关心和研究,以至在确定员工工资标准时,决策部门很少会去听企业的意见,致使和谐天平产生倾斜,造成政策上的偏差。面对广大中小民营企业的“集体”担心,我们认为有必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解铃还得靠系铃人。政府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甚至推出某些强行的措施,让企业必须遵守实行,如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卫生、安全、质量要求等等,这在执行上企业绝没有回旋的余地,但在劳动用工制度上是否能让民企灵活一点。用工自主本身是民营企业的一个优势,劳动力作为一个资源,应受到市场的配置,它的价格应由企业和市场来衡定,而现在的做法显然遭到了现实的挑战。民营企业已经承担了它该承担的,适当地减轻它在人工成本上的负担,也许是明智之举。古人说,欲取之,必先将与之,这句话用在民营企业的这个“担心”上,是最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