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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制度相比独任审判和其他审判模式,具有独特的公正价值、效率价值和民主价值,才致其备受青睐。其公正价值体现在能够会聚众人智慧、知识、能力和经验;协调不同的利益和立场;审判者全体亲自参与审判过程,通过内部牵制和监督预防司法腐败和擅断。效率价值体现在强化司法信任节约司法成本,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增进司法认同避免缠讼,还可通过合议制与独任制应用范围合理调整实现各得其所。民主价值体现在人数上民众代表优势,信息获取和分享上民主机制,案件处理权的民主模式和意见表达的民意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