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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对场地设计的基本理论与中国传统建筑理论的相似之处,旨在说明场地设计及中国传统建筑理论追求的宗旨,强调人、建筑、环境和谐共处的重要性。
关键词: 场地设计 中国传统理论 道法自然
场地设计虽多见于工程技术层面,但在场地设计的实践中,其理论体系与中国传统建筑理念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在某些方面同出一辙。
场地设计是从宏观的角度把握具体建设项目所处的地段环境,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以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为基础,有效地组织场地中各要素(建筑物、交通系统、室外活动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工程系统)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尤其是建筑物(对于室内空间的要求是建设目的中最主要的部分,这使建筑物成为一个项目最主要的内容,建筑是场地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与其他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从工作内容看,场地设计是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这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及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绿化景园设施(绿化、景园小品等),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从建设流程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相应的用地,然后委托建筑师设计,建筑师是在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详细培植项目的组成内容,并对这些内容的规模、形式等一些有关的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与业主协商,以取得一致的意见。
城市规划影响场地设计,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是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二是主要的即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这些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方位规定等。”它们会对场地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的确定,产生决定性影响。
比较二者,场地设计是在现代建筑理论指导下偏于工程实践。中国传统建筑是人们在理想环境追求的指导下,通过工程实践营建诗意的空间,二者虽然有不同的过程,但在指导思想上是一致的。
1.相同的自然观—道法自然
场地设计赖以依存的对象是自然。作为人类营造家园的工程活动必须以大的自然环境为基础,不可能妄想征服自然。人类作为一个生于自然,根植于自然,受自然哺育的群体,只在乎有自然的方法寻找并发展与自然系统一致的法则。正如奥尔斯顿·蔡斯所说:“领悟自然是人类生活结构形成的原因,社会的深层框架也是如此。”应该说自然法则指导和奠定所有合理的规划思想。当然,这种与自然的互动与通过一定的要素才能体现出来。这些要素既有纯粹自然的要素如气候、土壤、水分、地形地貌、大地景观特征、动物、植物等,又有人工的要素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场地设计中对诸要素的综合考虑必须放在人与自然相互协调作用的前提之下。
这种思想不仅体现与中国传统建筑的创作过程之中,而且始终贯穿于华夏文化与传统建筑观念之中。作为中国所特有的宇宙观,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有机整体性上,不仅认为认识自然的组成部分,自然与人世平等的,而且认为天地运动往往直接与人有关,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在这种宇宙观念的指导下,“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总原则。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认识论,从天、地、人与自然结合的观念看待事物并且长期影响人们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造成我们民族崇尚自然的风尚。同时“道法自然”为我们提供了方法论的依据,正如老子《道德经》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成为我们日常行为活动的最高指导原则。
2.相同的有机整体观
如果说城市规划是从更大的范围考虑城市各元素之间,城市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那么场地设计则是从建筑具体地段环境来协调各方关系。但整体性的观念,和谐的观念始终贯穿其中。在尊重具体地段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协调气候、土地、水、植物、建筑、人及道路、管网等之间的关系,使他们与具体地段相呼应,成为一个具有自身景观特点的有机整体。建筑与环境之间相得益彰,如赖特所说:“建筑像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一样。”
从场地规划的实践中,它既包括整个建筑项目与地段环境的协调,常常采取尽可能少破坏自然环境,利用已有的自然环境;或采用合理的方式,适当改造地段的环境使之符合人的理想环境要求,又包括建筑与自然环境,建筑与人工环境,建筑与室内外空间的相互贯通和交融,效仿自然界有机理念,创造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境。
中国的风水学与场地设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是中国古代一种有关建筑环境的基址选择与规划设计的理论,又称“地理学”。中国古代建筑成就瞩目,恰恰是风水的术学中记载了规划、设计、建设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建筑的辉煌助有一臂之力。古代风水师也承担建筑师、规划师、设计师的角色。研究风水渊源、沿革、流派、宗旨、方法及其成就,关联中国古代城市、村镇、住宅、陵墓等,其中包括地理、地质、生态、小气候、绿化、建筑群及外部空间设计、心理学、伦理学、哲学和美学等方面的话题。
风水学包含的这种有机整体论,作为一门完整的科学,它是在本世纪产生的;但作为一种朴素的方法,中国的先哲很早就开始运用。它把环境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这个系统以人为中心,包括天地万物。环境中的每一個整体系统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的要素。风水学的功能就是要宏观地把握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优化结构,寻求最佳组合,风水学充分注意到环境的整体性。《黄帝宅经》主张:“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肤,以草木为毛发,以舍屋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若得如斯,是事严雅,乃为上吉。”整体原则是风水学的总原则,其他原则都从属于整体原则,以整体原则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是现代风水学的基本特点。 3.具体处理手法上的一致性
在具体场地设计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观察地形、地貌,了解当地的气候条件、植被及水文资料,做出合理的判断,进而形成符合具体地段环境场地规划设计。与此同时,在中国传统建筑理论的相地理论里,同样讲究望、景、观、卜,“望”是从远处观看地形、地貌;“景”是考察地段与太阳高度角,风向的关系;“观”是去实地考察植被、水文情况;“卜”是指用龟背等器具来进行占卜。古人在进行完这些程序之后才具体来规划用地建造房屋。
而且在上述“天人合一”的认识论、“道法自然”的方法论及有机整体论的指导下,场地设计在具体的处理手法上,例如建筑的处理,树木的处理,水体的处理,道路的处理及景观视觉处理都与中国古典园林的营建方式极其相似。中国古典园林的最高原则讲究“虽由人做,宛若天开”,因此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中国古典园林对于树木、建筑、水体及其道路的营建都极力模仿自然有机形式,恢复人对自然共生本性的回归,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空间环境。
在场地设计中主张合理和充分利用自然河流和水体,净化周围环境并保护这一最优景观,并使用步道、桥梁和甲板增加水景层次,满足人们向往水,希望悠闲得沿着河流或湖泊漫步,在水边休息以享受齐声其景的一种对水的本能的倾向。自由、自然的驳岸设计及水池、喷泉、小瀑布等景观元素运用都会给规划景点带来声音,动感和扑面而来的清凉气息。植物的种植在利用基址固有植被的基础之上,结合规划的整体需求,结合各种不同植被的特点进行合理搭配。符合自然的有机形态,有层次,有重点,有聚有散。结合地形道路,突出重点,高可遮阴蔽雨,低可渗透空间,限定界限,强调地域,并通过景框的选择,透景、借景等景观视觉处理手法提高环境层次,加强彼此之间的视觉联系,从而深化景观意境,形成有机的整体。
4.建筑的处理—与环境共鸣的人工环境
建筑往往是一个基址上最重要的人工环境,是精神与物质的载体。物质可以通过具体的建造完成,而精神需要与环境的共鸣设计达到。西蒙兹认为理想的居所是自然场址和景观环境的最佳组合,并把这一目标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居住成败及居住者适应性、健康程度的标准。于是在建筑具体处理上,往往通过分析场地已结合地形恰当布置田园和建筑,适应地质构造,尽量减少对现存生态系统的干扰,反应气候条件并且考虑景观的布局强调最佳的效果,整和各种要素,创造理想的人居环境。
中国园林中建筑既要满足各种园林活动和使用上的要求,又是园林景物之一,园林建筑是与园林环境及自然景致充分结合的建筑,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地形及环境的有利条件。任何建筑设计时都应考虑环境,而园林建筑更甚,建筑在环境中的比重及分量应按环境构图要求权衡确定,环境是建筑创作的出发点。我国古典园林一般以自然山水作为景观构图的主题,建筑只为观赏风景和点缀风景而设置。
园林建筑是人工因素,它与自然因素之间似有对立的一面,但如果处理得当,也可统一起来,可在自然环境中增添情趣,增添生活气息。园林建筑只是整体环境中的一个协调、有机的组成部分,它的责任只能是突出自然的美,增添自然环境的美。这种自然美和人工美的高度统一,正是中国人在园林艺术上不断追求的境界。建筑与环境的结合首先是要因地制宜,力求与基址的地形、地势、地貌结合,做到总体布局上依形就势,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并要求是园林建筑在平面布局与空间处理上都力求活泼,富于变化。设计中推敲园林建筑的空间序列和组织好观景路线格外突出。建筑的内外空间交汇地带,常常是最能吸引人的地方,也是人感情转移的地方。虚与实、明与暗、人工与自然的相互转移都常在这个部位展开,依次过度空间就显得非常重要。中国园林建筑常用落地长窗、空廊、敞轩的形式作为这种交融的纽带。这种半室内、半室外的空间过渡都是渐变的,是自然和谐的变化,是柔和的、交融的。
为解决与自然环境相结合的问题,中国园林建筑还应考虑自然气候、季节的因素,因此中国南北园林各有特点。比如江南园林中有一种鸳鸯厅是结合自然气候、季节最好的例子,其建筑一分为二,一面向北,一面向南,分别适应冬夏两季活动。总之,园林建筑设计要把建筑作为一种风景要素来考虑,使之和周围的山水、岩石、树木等融为一体,共同构成优美景色。这与场地设计中对建筑的要求有过之而无不及,达到很高的境界。
因此,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在场地设计的理论体系里面有许多中国传统理念的影子。特别是在约翰·O·西蒙兹的著作《景观设计学——场地规划与设计手册》中更能体会到这一点。现今,场地设计在的建筑实践活动中越来越被人们重视,人们对于环境的珍视已经超越了建筑本身,建筑师更不应该始终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不断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使我们的聚居环境时时处于令人尴尬的境遇,而应该帮助人类使人、建筑物、社区、城市及他们的生活同地球和谐相处。这不仅是场地设计追求的最高宗旨,而且是中国传统建筑理論所推崇的最高宗旨。
参考文献:
[1]约翰·O·西蒙兹著.俞孔坚,王志芳,孙鹏等,译.景观设计学——场地规划与设计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彭一刚.中国古典园林分析.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
[3]王其亨.风水理论研究.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 场地设计 中国传统理论 道法自然
场地设计虽多见于工程技术层面,但在场地设计的实践中,其理论体系与中国传统建筑理念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在某些方面同出一辙。
场地设计是从宏观的角度把握具体建设项目所处的地段环境,为满足一个建设项目的要求,以基地现状条件和相关的法规、规范为基础,有效地组织场地中各要素(建筑物、交通系统、室外活动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工程系统)之间关系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设计使场地中各要素,尤其是建筑物(对于室内空间的要求是建设目的中最主要的部分,这使建筑物成为一个项目最主要的内容,建筑是场地设计中的核心内容)与其他要素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从工作内容看,场地设计是整个建筑设计中除建筑物单体的详细设计外所有的设计活动。这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设施、绿化景园设施、场地竖向、工程设施等的总体安排及交通设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等)、绿化景园设施(绿化、景园小品等),场地竖向与工程设施(工程管线)的详细设计。从建设流程看:实际建设流程中,一般首先是业主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并取得相应的用地,然后委托建筑师设计,建筑师是在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基地条件的基础上开始工作的。设计者在进行具体的设计前要做细化和完善设计任务的工作,包括详细培植项目的组成内容,并对这些内容的规模、形式等一些有关的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与业主协商,以取得一致的意见。
城市规划影响场地设计,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一是体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对于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布局结构的控制之上。二是主要的即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是具体性的,对场地设计有更直接的影响,场地设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项细则必须做出恰当的切实反应。这些要求一般包括:“对用地性质和用地范围的控制,对于容积率、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对交通入口的方位规定等。”它们会对场地设计尤其是布局形态的确定,产生决定性影响。
比较二者,场地设计是在现代建筑理论指导下偏于工程实践。中国传统建筑是人们在理想环境追求的指导下,通过工程实践营建诗意的空间,二者虽然有不同的过程,但在指导思想上是一致的。
1.相同的自然观—道法自然
场地设计赖以依存的对象是自然。作为人类营造家园的工程活动必须以大的自然环境为基础,不可能妄想征服自然。人类作为一个生于自然,根植于自然,受自然哺育的群体,只在乎有自然的方法寻找并发展与自然系统一致的法则。正如奥尔斯顿·蔡斯所说:“领悟自然是人类生活结构形成的原因,社会的深层框架也是如此。”应该说自然法则指导和奠定所有合理的规划思想。当然,这种与自然的互动与通过一定的要素才能体现出来。这些要素既有纯粹自然的要素如气候、土壤、水分、地形地貌、大地景观特征、动物、植物等,又有人工的要素如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场地设计中对诸要素的综合考虑必须放在人与自然相互协调作用的前提之下。
这种思想不仅体现与中国传统建筑的创作过程之中,而且始终贯穿于华夏文化与传统建筑观念之中。作为中国所特有的宇宙观,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有机整体性上,不仅认为认识自然的组成部分,自然与人世平等的,而且认为天地运动往往直接与人有关,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在这种宇宙观念的指导下,“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成为我们认识事物的总原则。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认识论,从天、地、人与自然结合的观念看待事物并且长期影响人们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造成我们民族崇尚自然的风尚。同时“道法自然”为我们提供了方法论的依据,正如老子《道德经》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成为我们日常行为活动的最高指导原则。
2.相同的有机整体观
如果说城市规划是从更大的范围考虑城市各元素之间,城市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那么场地设计则是从建筑具体地段环境来协调各方关系。但整体性的观念,和谐的观念始终贯穿其中。在尊重具体地段自然环境的前提下,协调气候、土地、水、植物、建筑、人及道路、管网等之间的关系,使他们与具体地段相呼应,成为一个具有自身景观特点的有机整体。建筑与环境之间相得益彰,如赖特所说:“建筑像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一样。”
从场地规划的实践中,它既包括整个建筑项目与地段环境的协调,常常采取尽可能少破坏自然环境,利用已有的自然环境;或采用合理的方式,适当改造地段的环境使之符合人的理想环境要求,又包括建筑与自然环境,建筑与人工环境,建筑与室内外空间的相互贯通和交融,效仿自然界有机理念,创造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意境。
中国的风水学与场地设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它是中国古代一种有关建筑环境的基址选择与规划设计的理论,又称“地理学”。中国古代建筑成就瞩目,恰恰是风水的术学中记载了规划、设计、建设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建筑的辉煌助有一臂之力。古代风水师也承担建筑师、规划师、设计师的角色。研究风水渊源、沿革、流派、宗旨、方法及其成就,关联中国古代城市、村镇、住宅、陵墓等,其中包括地理、地质、生态、小气候、绿化、建筑群及外部空间设计、心理学、伦理学、哲学和美学等方面的话题。
风水学包含的这种有机整体论,作为一门完整的科学,它是在本世纪产生的;但作为一种朴素的方法,中国的先哲很早就开始运用。它把环境作为一个整体系统,这个系统以人为中心,包括天地万物。环境中的每一個整体系统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的要素。风水学的功能就是要宏观地把握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优化结构,寻求最佳组合,风水学充分注意到环境的整体性。《黄帝宅经》主张:“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肤,以草木为毛发,以舍屋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若得如斯,是事严雅,乃为上吉。”整体原则是风水学的总原则,其他原则都从属于整体原则,以整体原则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是现代风水学的基本特点。 3.具体处理手法上的一致性
在具体场地设计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观察地形、地貌,了解当地的气候条件、植被及水文资料,做出合理的判断,进而形成符合具体地段环境场地规划设计。与此同时,在中国传统建筑理论的相地理论里,同样讲究望、景、观、卜,“望”是从远处观看地形、地貌;“景”是考察地段与太阳高度角,风向的关系;“观”是去实地考察植被、水文情况;“卜”是指用龟背等器具来进行占卜。古人在进行完这些程序之后才具体来规划用地建造房屋。
而且在上述“天人合一”的认识论、“道法自然”的方法论及有机整体论的指导下,场地设计在具体的处理手法上,例如建筑的处理,树木的处理,水体的处理,道路的处理及景观视觉处理都与中国古典园林的营建方式极其相似。中国古典园林的最高原则讲究“虽由人做,宛若天开”,因此在这种观念的指导下,中国古典园林对于树木、建筑、水体及其道路的营建都极力模仿自然有机形式,恢复人对自然共生本性的回归,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空间环境。
在场地设计中主张合理和充分利用自然河流和水体,净化周围环境并保护这一最优景观,并使用步道、桥梁和甲板增加水景层次,满足人们向往水,希望悠闲得沿着河流或湖泊漫步,在水边休息以享受齐声其景的一种对水的本能的倾向。自由、自然的驳岸设计及水池、喷泉、小瀑布等景观元素运用都会给规划景点带来声音,动感和扑面而来的清凉气息。植物的种植在利用基址固有植被的基础之上,结合规划的整体需求,结合各种不同植被的特点进行合理搭配。符合自然的有机形态,有层次,有重点,有聚有散。结合地形道路,突出重点,高可遮阴蔽雨,低可渗透空间,限定界限,强调地域,并通过景框的选择,透景、借景等景观视觉处理手法提高环境层次,加强彼此之间的视觉联系,从而深化景观意境,形成有机的整体。
4.建筑的处理—与环境共鸣的人工环境
建筑往往是一个基址上最重要的人工环境,是精神与物质的载体。物质可以通过具体的建造完成,而精神需要与环境的共鸣设计达到。西蒙兹认为理想的居所是自然场址和景观环境的最佳组合,并把这一目标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居住成败及居住者适应性、健康程度的标准。于是在建筑具体处理上,往往通过分析场地已结合地形恰当布置田园和建筑,适应地质构造,尽量减少对现存生态系统的干扰,反应气候条件并且考虑景观的布局强调最佳的效果,整和各种要素,创造理想的人居环境。
中国园林中建筑既要满足各种园林活动和使用上的要求,又是园林景物之一,园林建筑是与园林环境及自然景致充分结合的建筑,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地形及环境的有利条件。任何建筑设计时都应考虑环境,而园林建筑更甚,建筑在环境中的比重及分量应按环境构图要求权衡确定,环境是建筑创作的出发点。我国古典园林一般以自然山水作为景观构图的主题,建筑只为观赏风景和点缀风景而设置。
园林建筑是人工因素,它与自然因素之间似有对立的一面,但如果处理得当,也可统一起来,可在自然环境中增添情趣,增添生活气息。园林建筑只是整体环境中的一个协调、有机的组成部分,它的责任只能是突出自然的美,增添自然环境的美。这种自然美和人工美的高度统一,正是中国人在园林艺术上不断追求的境界。建筑与环境的结合首先是要因地制宜,力求与基址的地形、地势、地貌结合,做到总体布局上依形就势,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并要求是园林建筑在平面布局与空间处理上都力求活泼,富于变化。设计中推敲园林建筑的空间序列和组织好观景路线格外突出。建筑的内外空间交汇地带,常常是最能吸引人的地方,也是人感情转移的地方。虚与实、明与暗、人工与自然的相互转移都常在这个部位展开,依次过度空间就显得非常重要。中国园林建筑常用落地长窗、空廊、敞轩的形式作为这种交融的纽带。这种半室内、半室外的空间过渡都是渐变的,是自然和谐的变化,是柔和的、交融的。
为解决与自然环境相结合的问题,中国园林建筑还应考虑自然气候、季节的因素,因此中国南北园林各有特点。比如江南园林中有一种鸳鸯厅是结合自然气候、季节最好的例子,其建筑一分为二,一面向北,一面向南,分别适应冬夏两季活动。总之,园林建筑设计要把建筑作为一种风景要素来考虑,使之和周围的山水、岩石、树木等融为一体,共同构成优美景色。这与场地设计中对建筑的要求有过之而无不及,达到很高的境界。
因此,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在场地设计的理论体系里面有许多中国传统理念的影子。特别是在约翰·O·西蒙兹的著作《景观设计学——场地规划与设计手册》中更能体会到这一点。现今,场地设计在的建筑实践活动中越来越被人们重视,人们对于环境的珍视已经超越了建筑本身,建筑师更不应该始终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不断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使我们的聚居环境时时处于令人尴尬的境遇,而应该帮助人类使人、建筑物、社区、城市及他们的生活同地球和谐相处。这不仅是场地设计追求的最高宗旨,而且是中国传统建筑理論所推崇的最高宗旨。
参考文献:
[1]约翰·O·西蒙兹著.俞孔坚,王志芳,孙鹏等,译.景观设计学——场地规划与设计手册.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彭一刚.中国古典园林分析.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
[3]王其亨.风水理论研究.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