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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院校声乐教学模式存在着因袭专业院校和综合性大学声乐教学模式的弊端;存在着“生多师少”的“一对多”的教学模式;这种“东施效颦”的教学模式不能体现声乐教学规律,不能突出高职特色,需要变革,以其提高教学效率!
【关键词】高职院校;声乐教学;培养目标;培养模式
前言
高职音乐教育属于高等音乐教育层次,它具有很强的职业技术性和应用性特征,同时又区别于音乐学院以及师范学院的音乐系。高职音乐教育不仅要求学生在短短的几年内掌握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能,还要使其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具有竞争生存的能力。声乐课程作为高职音乐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其教育目标、教学方法、课程构建、教育模式等都纳入了我们的研究视野。本文要探讨的是高职院校声乐教育的培养模式问题。
一、当下高职院校声乐教育的教学培养模式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声乐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声乐教育教学思想和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比较稳定的声乐教学活动结构和声乐表演活动程序,也就是说,声乐教学模式是稳定的,即符合声乐教学规律又要结合学校的总体目标要求,并且这种模式要符合教学规律和行之有效。高职声乐教学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个新名词, 也是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 高职音乐教育是高职教育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高职教育,是指在高中阶段文化、技术教育基础上实施的专业教育。国内的高职教育在近些年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高职音乐教育虽然与师范教育具有某些耦合之处,但“技术型、实用型”等特征是高职音乐教育的本质社会性特征。相比之下,高职声乐教学是介于前两者之间,不同的目的决定了在教学中各有不同的特点。而就声乐教学的模式来看,高职院校同本科师范院校一样,因袭了专业音乐院校的声乐教学模式。在声乐教学上,起初是一对一的声乐教学,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随之就衍变成为“一对二、一对三、一对四的教学模式,进而成为小组课与大班声乐课的声乐教学形式。从传统的角度来说, 专业化的声乐课有两种规格,一种是专门化的声乐教学,目的是培养能从事声乐表演的职业歌唱家; 另一种是师范音乐专业,目的主要是培养普通的音乐教师,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属于音乐教育范畴。而职业院校的声乐教学课程作为音乐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一是作为培养基础教育教师的课程,其二是作为为社会培养综合性音乐人才的课程,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在艺术团体、普通学校、文化馆、青少年宫等从事音乐表演及辅导工作的艺术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也与职业院校的“职业性、技术性”相符合。而现行职业院校的声乐教学培养模式,除了在形式上承袭专业音乐院校和师范院校的教学模式之外,丝毫显现不出自己的应有之特色。而为何要采用这样的教学模式,除了学生多、声乐教师缺乏因素之外,其他采用此教学模式的理论因由却显得苍白无力。在此种因素下,教学中非常崇高的教学模式就成了应付教学任务的教学形式,或者是不得已而采用的教学办法,这种办法,这种教学办法,实际上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这种高职院校的声乐教学模式存在着多方面的缺失。
二、高职院校声乐教育培养模式的缺失
我国高职院校音乐教学的课程计划与安排在目前看来存在着盲目效仿的巨大弊端,因为其大多课程都是参照普通或艺术本科高校而定的,使得高职院校音乐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本科相混淆,造成高职院校音乐缺乏具体可参照的人才培养目标依据,而这种盲目参考甚至借用普通高校教学模式的行为,必然会使高职音乐院校无法实现自身教育体系及教育方法的发掘及创新,更为普通本科高校、艺术院校及高职音乐院校的人才培养埋下巨大隐患。
而国外高职院校的声乐教育课程体系的设置与我国高职院校声乐课程体系从所呈示的教学形式来看是大同小异。笔者通过相关国内外声乐教育文献的搜集、阅读、分类提炼与总结,对国内外声乐课程体系和声乐教育模式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和深刻的理解:在国外的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体系中,教育学院与社区教育学院在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两类院校从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体例上将类似与我国的师范大学和职业技术学院。其中社区教育学院的主要任务是为本地区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声乐课程是必修课,除基本的声乐演唱外,理论课程、和声、作曲等也是音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此外,声乐教育课程体系的区域特色的音乐课程是社区学院声乐专业的学生的必修课程,这与社区学院的音乐教育目标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从文献的呈示来看,“高度开放的师生互换个别课、 掌握歌唱共性提高鉴赏力的小组课、 营造歌唱气氛促进学生发散思维的集体课”是国外社区学院声乐的教育的通识教学模式,在基本的声乐教学模式下,学院为声乐学习者“配备专职的声乐伴奏老师、实行学校艺术实践的学分制管理、特别重视学生自主自觉的艺术实践活动”。
在围绕声乐教学模式的课程体系的宏观层面,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其一,在声乐教学课程体系方面,职业院校的声乐教育承袭了专业音乐院校和师范院校的教育体系,没有彰显出职业院校“职业性”的特色。其二,在声乐教学目标方面,高职院校的音乐教育目标不明确,学生的音乐知识面狭窄, 熟知、掌握的声乐曲目基本量不足, 违背了高职音乐教育的办学要求, 不能为社会培养出应用型、技能型的人才。其三,声乐教材方面,高职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材始终没有得到统一和规范, 借用的是“音乐院校声乐教材”,曲目的选择、编排的结构及形式、类别等均有许多不妥和疏漏,不能适应社会多层次、实用性的需要。综上,声乐教学模式的理论导向与声乐教学实践存在着严重的脱节情况,而造成这种声乐教学模式缺失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三、高职院校声乐教育培养模式理论与实践结合缺失成因
在高职院校的音乐教育中,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实训相结合,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同步进行,集体授课与个别小课相结合形式。通过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的方式,集体课余小组课或单人小课相结合的形式,在传授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接受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专业的技能训练。普通高职院校音乐教育主要是为了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而声乐教学在音乐教学中所占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在声乐教育模式的层面,我们所实行的基本上是是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四、小组课、集体大课的声乐教学模式,其教学效果的有效性和特点,实践者和研究者则呈现出各自不同的观点,将其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在实际的教学实践当中,不同的教学模式则具有不同的有效性:第一,个别课:以对学生逐一进行歌唱发声的指导和训练为主。教师可针对学生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 是因材施教, 提高学生歌唱发声技能技巧,开发学生潜在歌唱天赋,展示各自音乐表现能力的最佳方式。第二,小组课:以指导学生集体发生训练和进行轮唱、重唱、多声部小合唱训练为主,如借鉴形体、舞蹈课的教学训练方式:共性的基础知识和要求,集中、统一讲解,个人存在的问题,因人而异,单独指导。这样,既为学生提供了相互学习, 相互促进的观摩、交流机会, 又利于轮唱、重唱、多声部合唱的训练。同时,学生还能够通过观摩教师的声乐教学,学到解决学生歌唱发声时存在问题的各种方法,增强了今后“就业”的能力。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每个学生熟悉、掌握的声乐曲目基本量。第三,集体课:是讲授声乐教学中带有共性的基础理论知识的最佳途径。
试观我们一直以来的声乐教学模式,始终是单一固定的,随着社会的变革、经济的发展与现实的需要,原有的旧的教学模式逐渐制约和阻碍了声乐教学的发展,为了建立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指出现状并提出新的声乐教学方案,构建新的声乐教学课程理念,以促进声乐教学的发展2。我们主张变革,是因为现行的教学现状已经严重的阻碍了声乐教学的发展,那么,我们该如何创新,如何实践,该如何从理论到实践发展我们高职院校的声乐教学模式以提高我们的声乐教学效果,即符合声乐教学规律,又迎合高职特色,这不仅是一个问题,也是一个理论和实践命题。
参考文献
[1]张茵《浅议高职音乐教育之发展》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2008年第9期
[2]谢晶莹《高职院校声乐教学模式的探讨与思考》《时代报告(学术版)2011年第10期
【关键词】高职院校;声乐教学;培养目标;培养模式
前言
高职音乐教育属于高等音乐教育层次,它具有很强的职业技术性和应用性特征,同时又区别于音乐学院以及师范学院的音乐系。高职音乐教育不仅要求学生在短短的几年内掌握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及技能,还要使其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具有竞争生存的能力。声乐课程作为高职音乐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其教育目标、教学方法、课程构建、教育模式等都纳入了我们的研究视野。本文要探讨的是高职院校声乐教育的培养模式问题。
一、当下高职院校声乐教育的教学培养模式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学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较为稳定的教学活动结构框架和活动程序。声乐教学模式是在一定的声乐教育教学思想和教学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比较稳定的声乐教学活动结构和声乐表演活动程序,也就是说,声乐教学模式是稳定的,即符合声乐教学规律又要结合学校的总体目标要求,并且这种模式要符合教学规律和行之有效。高职声乐教学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一个新名词, 也是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 高职音乐教育是高职教育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高职教育,是指在高中阶段文化、技术教育基础上实施的专业教育。国内的高职教育在近些年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高职音乐教育虽然与师范教育具有某些耦合之处,但“技术型、实用型”等特征是高职音乐教育的本质社会性特征。相比之下,高职声乐教学是介于前两者之间,不同的目的决定了在教学中各有不同的特点。而就声乐教学的模式来看,高职院校同本科师范院校一样,因袭了专业音乐院校的声乐教学模式。在声乐教学上,起初是一对一的声乐教学,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随之就衍变成为“一对二、一对三、一对四的教学模式,进而成为小组课与大班声乐课的声乐教学形式。从传统的角度来说, 专业化的声乐课有两种规格,一种是专门化的声乐教学,目的是培养能从事声乐表演的职业歌唱家; 另一种是师范音乐专业,目的主要是培养普通的音乐教师,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属于音乐教育范畴。而职业院校的声乐教学课程作为音乐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一是作为培养基础教育教师的课程,其二是作为为社会培养综合性音乐人才的课程,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在艺术团体、普通学校、文化馆、青少年宫等从事音乐表演及辅导工作的艺术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也与职业院校的“职业性、技术性”相符合。而现行职业院校的声乐教学培养模式,除了在形式上承袭专业音乐院校和师范院校的教学模式之外,丝毫显现不出自己的应有之特色。而为何要采用这样的教学模式,除了学生多、声乐教师缺乏因素之外,其他采用此教学模式的理论因由却显得苍白无力。在此种因素下,教学中非常崇高的教学模式就成了应付教学任务的教学形式,或者是不得已而采用的教学办法,这种办法,这种教学办法,实际上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这种高职院校的声乐教学模式存在着多方面的缺失。
二、高职院校声乐教育培养模式的缺失
我国高职院校音乐教学的课程计划与安排在目前看来存在着盲目效仿的巨大弊端,因为其大多课程都是参照普通或艺术本科高校而定的,使得高职院校音乐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本科相混淆,造成高职院校音乐缺乏具体可参照的人才培养目标依据,而这种盲目参考甚至借用普通高校教学模式的行为,必然会使高职音乐院校无法实现自身教育体系及教育方法的发掘及创新,更为普通本科高校、艺术院校及高职音乐院校的人才培养埋下巨大隐患。
而国外高职院校的声乐教育课程体系的设置与我国高职院校声乐课程体系从所呈示的教学形式来看是大同小异。笔者通过相关国内外声乐教育文献的搜集、阅读、分类提炼与总结,对国内外声乐课程体系和声乐教育模式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和深刻的理解:在国外的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体系中,教育学院与社区教育学院在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两类院校从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体例上将类似与我国的师范大学和职业技术学院。其中社区教育学院的主要任务是为本地区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声乐课程是必修课,除基本的声乐演唱外,理论课程、和声、作曲等也是音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此外,声乐教育课程体系的区域特色的音乐课程是社区学院声乐专业的学生的必修课程,这与社区学院的音乐教育目标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从文献的呈示来看,“高度开放的师生互换个别课、 掌握歌唱共性提高鉴赏力的小组课、 营造歌唱气氛促进学生发散思维的集体课”是国外社区学院声乐的教育的通识教学模式,在基本的声乐教学模式下,学院为声乐学习者“配备专职的声乐伴奏老师、实行学校艺术实践的学分制管理、特别重视学生自主自觉的艺术实践活动”。
在围绕声乐教学模式的课程体系的宏观层面,大多数研究者认为:其一,在声乐教学课程体系方面,职业院校的声乐教育承袭了专业音乐院校和师范院校的教育体系,没有彰显出职业院校“职业性”的特色。其二,在声乐教学目标方面,高职院校的音乐教育目标不明确,学生的音乐知识面狭窄, 熟知、掌握的声乐曲目基本量不足, 违背了高职音乐教育的办学要求, 不能为社会培养出应用型、技能型的人才。其三,声乐教材方面,高职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材始终没有得到统一和规范, 借用的是“音乐院校声乐教材”,曲目的选择、编排的结构及形式、类别等均有许多不妥和疏漏,不能适应社会多层次、实用性的需要。综上,声乐教学模式的理论导向与声乐教学实践存在着严重的脱节情况,而造成这种声乐教学模式缺失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三、高职院校声乐教育培养模式理论与实践结合缺失成因
在高职院校的音乐教育中,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实训相结合,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同步进行,集体授课与个别小课相结合形式。通过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的方式,集体课余小组课或单人小课相结合的形式,在传授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接受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专业的技能训练。普通高职院校音乐教育主要是为了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的。而声乐教学在音乐教学中所占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在声乐教育模式的层面,我们所实行的基本上是是一对一、一对二、一对三四、小组课、集体大课的声乐教学模式,其教学效果的有效性和特点,实践者和研究者则呈现出各自不同的观点,将其进行分析、归纳和总结。在实际的教学实践当中,不同的教学模式则具有不同的有效性:第一,个别课:以对学生逐一进行歌唱发声的指导和训练为主。教师可针对学生存在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 是因材施教, 提高学生歌唱发声技能技巧,开发学生潜在歌唱天赋,展示各自音乐表现能力的最佳方式。第二,小组课:以指导学生集体发生训练和进行轮唱、重唱、多声部小合唱训练为主,如借鉴形体、舞蹈课的教学训练方式:共性的基础知识和要求,集中、统一讲解,个人存在的问题,因人而异,单独指导。这样,既为学生提供了相互学习, 相互促进的观摩、交流机会, 又利于轮唱、重唱、多声部合唱的训练。同时,学生还能够通过观摩教师的声乐教学,学到解决学生歌唱发声时存在问题的各种方法,增强了今后“就业”的能力。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每个学生熟悉、掌握的声乐曲目基本量。第三,集体课:是讲授声乐教学中带有共性的基础理论知识的最佳途径。
试观我们一直以来的声乐教学模式,始终是单一固定的,随着社会的变革、经济的发展与现实的需要,原有的旧的教学模式逐渐制约和阻碍了声乐教学的发展,为了建立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指出现状并提出新的声乐教学方案,构建新的声乐教学课程理念,以促进声乐教学的发展2。我们主张变革,是因为现行的教学现状已经严重的阻碍了声乐教学的发展,那么,我们该如何创新,如何实践,该如何从理论到实践发展我们高职院校的声乐教学模式以提高我们的声乐教学效果,即符合声乐教学规律,又迎合高职特色,这不仅是一个问题,也是一个理论和实践命题。
参考文献
[1]张茵《浅议高职音乐教育之发展》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学科版)2008年第9期
[2]谢晶莹《高职院校声乐教学模式的探讨与思考》《时代报告(学术版)201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