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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深入进行林业经营机制改革,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启动天然保护工程的几个重大实质性的问题,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初步确定了黑龙江省森林被率以51.56%为宜。林种结构确定为:生态公益林占63.20%,商品林占36.80%较为合理,有宜于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天然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