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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延河岸边 秋夜
一声女人惊骇人心的长长尖叫划破黑暗的夜幕。
呯!随着一声枪响,尖叫声戛然而止。
男人的背影,抱着一个头部流血的女人,沿着河堤走向河水。
那年轻女人白晳的手臂无力地垂下,腕间系着一方蓝色手帕。
夜色模糊掩蔽那个男人真实的面孔,染血的手下意识地摸向后腰,突然,意识到掉了什么东西。一只手在河水里紧张地摸索寻找着……
女人尸体像枕在萍草上逐游漂去。那男人左脚在水中踩住了一件东西,左手下去从脚下捞出——手枪。
延河的流水账上,永载着这是公历1937年10月5日的夜晚。
推出片名 ——黄克功案件
别以为这是一部商业恐怖电影,这其实是由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电影编剧王兴东(与张志强合作)新近推出的反腐题材主旋律影片《黄克功案件》的开篇。
该片取材于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刑字第二号案件,时年正值抗日战争爆发、国共合作抗日的1937年,红军刚刚改编成国民革命军,作为世界反法西斯的一支武装力量,正式亮相于国际舞台。就在这年10月5日,抗日军政大学第六大队队长黄克功,追求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遭拒,逼婚不成后开枪将其打死,这一事件激起延安军民极大愤慨。如何处置黄克功,成为延安地区和国民党统治区关注的热点。
作为少年跟随毛泽东,负过伤,流过血的黄克功,事发后还心存幻想,给军委主席毛泽东写信,表示自己宁愿拼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死在法场上。
面对抗日战争的局势,面对国民党方面的舆论,面对延安军民的愤怒,面对井冈山老红军的说情,毛泽东经过痛苦抉择,最终决定将此案交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理。
雷经天,作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主法制建设的奠基人之一,黄克功案件的审判长,和公诉人胡耀邦成为本案重要的司法人物,在对“黄克功案件”的侦破、起诉和审判过程中,经历了情与法,爱与恨、罪与罚的矛盾冲突,在给自己判了三个“死刑”之后,毅然秉公执法,最终与胡耀邦一起,为严肃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公正确立了标准,奠定了共产党人依法执政的经典案例。
雷经天的出场亮相,是他审理一桩离婚案,影片惜墨如金地从民事小案中透视出他的审判理念:“不是一碗水,而是两碗水都要端平”,其秉公执法的职业形象跃然而出,为其后来公审黄克功的思想脉络与执法理念做了铺垫。
该片的独特之处在于,虽涉及毛泽东但并未将其作主角,只画龙点睛地表现了毛泽东与贺子珍在围绕“杀与赦”方面的尖锐冲突。
影片的突出亮点还表现在将黄克功押赴刑场时,工作人员带来了毛主席的信,信里明确表达了他以法执纪和从严治军的决心:“……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影片结尾,一声紧似一声的钟声在天地之间久久回荡,这是在昭示人们: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仍需记取历史教训,尤须警钟长鸣!
《黄克功案件》公映后,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众多媒体、网络发表了大量评介文章。为此,记者专访该片编剧、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请他披露创作过程中发生的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
张冠宇:《黄克功案件》于2014年12月4日——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公映以来,引起强烈反响。可也有人以为,这是为了迎合政治气候刻意赶写的“奉诏应制”之作。情况是否如此?最初是什么原因想要表现这样的题材与主题?
王兴东:其实30年前我入长影学习编剧时,就听来自延安的老同志讲过这个故事,从此,这粒戏剧的种子就埋在我心中。
2002年,在《纪念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发表60周年之际,我专程去延安并参观了抗日军政大学,全面了解了“黄克功案件”的始末。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在南昌起义纪念馆看到了有关陕甘宁边区审判长雷经天的介绍,我还去过江西省井冈山最高人民检察院展览馆,在中国检察史里了解此案,亲眼看到了当年枪毙黄克功,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代院长雷经天签字的刑字第二号布告的复制件,还有胡耀邦作为公诉人写的公诉书,我当时请馆长复印了一份,作为史实依据;再后来,由全国政协办公厅出具介绍信,我带领剧组人员到中央档案馆,再次详细查阅了此案的审判记录和原始档案。这些,都增强了我对这起案例的感性了解与理性认识。
酝酿过程中,解放军艺术学院话剧史教员张志强,要跟我学习电影剧本写作,我们当即确定这个题材,深入查找资料,尤其是当时延安的政治和经济文化背景的资料。初创阶段定名为《延安第一案》,成型后我即请教了中央文献研究室的副主任杨胜群同志,他看过剧本后,于2005年底写来热情鼓励的信:“……杀人偿命,在今天看来是很一般的事,但在那个时代是很不容易的。国民党做不到的,共产党做到了。共产党对于自己的党内和自己领导的军队内,实行了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这是共产党赢得民心,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因,也是共产党要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有人说,建国初期,杀了刘青山,张子善,管了二十年。也可以说,当年杀了黄克功,管了十几年。这件事尽管已成为历史,但今天仍然发人深醒的,对启发人们认识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重要性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这个题材是一个富有‘典型环境,典型人物和典型性格’的题材,拍一个电影是很合适的。”
杨胜群现任全国政协常委,不仅是中共党史的权威,也是领导文艺创作的专家,他对这个题材和剧本的充分肯定,让我们信心倍增,我们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多轮修改,经过9年时间才把它搬上银幕。
张冠宇:这样看来,《黄克功案件》并非“奉诏应制”,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付出大量心血才倾心问世的,为什么要经历9年这么长的时间?是否经历了其它方面的曲折? 王兴东:的确,《黄克功案件》的创作之路并不平坦,但凡是没有难度的剧本就难以产生打动人心的力度。首先,某些领导对这个题材不感兴趣,枪毙犯罪的高级干部,直指特权腐败。在当今依然存在的官本位观念下,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每个人内心都赞同。
为此,我先后投稿多家制片机构,结果阻力重重。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我找到好友——《生死抉择》的原著张平先生,他以写反腐题材小说闻名全国,时任山西省副省长并主管教育文化,他看过剧本十分赞赏,让我给制片公司做了剧本授权,并请了酷爱电影的崔永元,当时他曾想导演这部电影,但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需上报,因没有结局而被搁置。后来,我们想搞话剧把这个题材推出去,张志强改写了剧本,但由于大环境等原因,也没能上马。
我对张志强说,选材决定成败,大气候也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这种题材能被时代所需要,就一定会被时代所认可。我们已经拾到一块璞玉,下面就看准确把握、精雕细刻的功夫了。
几经辗转,恰逢《中国作家》杂志社总编艾克拜尔·米吉提很想推出紧扣时代脉搏、深得民心又有分量的剧本。《延安第一案》经过修改后,以《审判黄克功》题目在《中国作家》2011年9期影视版发表,立刻引起多方关注,有关中央领导看过剧本也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重视党史题材的影视作品。
2013年3月12日,电影局局长张宏森找我和制片人王浙滨谈话,希望尽快修改好这个剧本,报请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小组讨论,作为重点影片扶持项目。
剧本再次修改之后,《中国作家》杂志社、北京演艺集团在现代文学馆召开了剧本研讨会。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杨胜群、中央党史研究会副会长龙新民、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谢觉哉之子、著名导演谢飞、中国文联原副主席著名评论家李准,八一厂副厂长著名编剧马维干,北京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海平、中国作家杂志社主编艾克拜尔·米吉提,北京演艺集团董事长康伟,北京电影股份公司总经理张国安,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代表时京参会并发表意见,此外还特别邀请了当年投奔延安的电影艺术家于蓝老师(93岁)和毕业于抗日军政大学,给胡耀邦当过秘书的《大决战》编剧史超老师(92岁),在听取他们意见的基础上,又一次大幅度修改和充实了剧本。
20多位专家学者组成的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是受国家委托行使审查权的,要求修改的意见必须改正,是毋庸置疑的。经我认真修改后的剧本再度送审,2014年9月16日,得到了“予以通过”的批复。
我从事剧本创作38年,从第一部剧本《明天回答你》在长影厂务会上审查,到《建国大业》由全国政协主席、各位副主席分别审阅通过,造就了我对中国特色审查制度的适应能力,我认为没有审查和监督就没有警觉意识,适应审查也是一个编剧必备的经历和经验。
在波折的9年间,我先后给各级领导写了50多封信,历经层层审查,反复修改,特别是在后来已经处于开机阶段还遭遇了禁令。为了解禁,我以政协委员的名义,请求中纪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全国政协领导审看样片,最终才让这部电影展现在大银幕上。
张冠宇:最初发表的剧本《审判黄克功》,是以毛泽东为主角戏,而在《黄克功案件》的电影剧本里,则以审判长雷经天与黄克功的矛盾冲突为主线, 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王兴东:最初的确是以毛泽东为主角,冲突的对立面是贺子珍,围绕案件的“情与法”、“功与罪”、“杀与赦”的尖锐矛盾,正面体现毛泽东依法治党、依法治军的坚强决心。
一方面,毛泽东听到黄克功案时百感交集,他喜欢自己的爱将,却为严明军纪而“挥泪斩马谡”。另一方面,贺子珍与黄克功同为江西老俵,先后参加革命,共同经历长征。她听说此事非常痛惜,希望毛泽东能够让黄克功戴罪立功,宁可让他死在战场。
应当说这样的戏触动了人性的一面,表现出来也是很感人的。但在研究剧本的过程中,有人给我当头一棒,说写毛泽东的电影已经够多了,再怎么表现也缺乏新构思、新角度和新创意。这一棒打得好,的确,修改剧本最重要的是人物,谁为主人公,不仅决定改变主题,也会改变叙事角度与戏剧结构。于是我痛下决心,改以审判长雷经天为主人公,重点突出在陕北公学操场上的审判大会,以此塑造出共产党初创时期第一次历史性的阳光审判。
需要提及的是,在剧本中我还用侧写的方式特意保留了毛泽东与蒋介石在类似问题上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
历史在这一时期出现了惊人的巧合,1937年9月,蒋介石的爱将张钟麟因怀疑妻子与人私通而开枪杀妻。事发后,西安妇女联名将其告状到宋美龄那里。张钟麟(即张灵甫)是蒋介石的黄埔军校弟子兼爱将,鉴于抗战用将,蒋介石赦免了张钟麟。
对比是编剧的重要手段,同是抗战大局,同样一将难求,毛泽东在此类问题的处理显然比蒋介石更具历史眼光。这一杀一赦,既有利于人们了解双方治党、治军理念的差异,也有利于深化主题。
张冠宇:《黄克功案件》第一次真实展示了年轻胡耀邦的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能否在银幕上现表胡耀邦,据说还经过了一个统一思想的过程?
王兴东:的确,当时有人要求回避胡耀邦的形象,而我认为这种多虑是错误的,是对历史不负责。
胡耀邦时任抗大政治部副主任,是黄克功案件的公诉人,也是司法程序不可或缺的主要人物。历史记录在案:胡耀邦作为“首席检察官”代表公诉方向法庭提出建议:应严肃革命的纪律,对黄克功处以死刑,所以抹掉胡耀邦这个人物等于抹煞历史。
据史料记载,1938年,胡耀邦曾在抗大刊物《思想战线》专门写文章谈及黄克功案件的影响:“执行纪律也是教育形式的一种。我们开除了一个坏分子,不但不会使我们的队伍减弱,相反的只有使我们的党、我们的队伍更加健全起来。”
担心胡耀邦同志出现在银幕上的欠妥意见,在纪念胡耀邦诞辰90周年时,因中共中央的正式评价而消除:“他在长达60年的革命生涯中……呕心沥血、奋斗不息,贡献了毕生精力,建立了不朽功勋。他的历史功绩和优秀品德永远铭记在党和人民心中。” 我认为作家撰写剧本应该严格根据史实而创作,必须做到“大事不虚”,因此没有理由否定人物在历史中的真实作为。恰恰胡耀邦同志在此案件中的作用,使人们进一步理解他在“文革”后,拨乱反正期间实施法制建设的决心与深意。影片中胡耀邦只有22岁,但已经是非常有政治经验的领导干部,这也是尊重历史,反对概念化、虚泛化。
张冠宇:纵观影视现状,写欲望、弄权谋、炒冷饭的闹剧、雷剧愈演愈烈,紧扣时代脉搏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品缺位失声,直击反腐的力作如凤毛麟角。为什么会出此类现象?反腐题材的作品如何才能冲破禁区?
王兴东:当下中国电影票房如井喷式增长,但是很多创作者和评论者,包括一些主管部门,认为反腐题材作品会产生负面影响,影响执政党形象,因此笼罩着审查难以通过的阴影,投资者不敢涉足,即使有责任感的作家,面对这场力度空前的反腐斗争,虽摩拳擦掌,也难免望而却步,或是沉湎于千篇一律的言情、古装、翻拍、抗日雷剧、谍战宫斗等不犯忌讳的题材里。连15年前的《生死抉择》以及电视剧《苍天在上》、《大雪无痕》、《省委书记》等贴近现实的反腐电影,也渐无踪影;其实当时我也写过《纪委书记》的电视剧,还曾获中宣部首次设立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电影是社会的镜子,历史是今天的镜子。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部门和检察部门掀起了举世瞩目的反腐风暴,已使近50名省部级高官落马,特别是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惩治腐败不是写在宣言中,而是付诸于依法治国的行动上,反腐无禁区、腐败无特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反腐虽然没有禁区,但反腐题材的影视作品却出现了盲区。如果从创作者自身角度审视,创作者的触角未能捕捉到时代的脉动,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反腐斗争缺乏“先觉、先行、先倡”的敏感与行动,坐壁上观,就无法创造出当代“包公”刚正不阿的形象。我们知道,创作反腐题材的影视作品有个前提,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诸如当年《生死抉择》这部电影,如果没有中纪委等各级领导的支持,恐怕就很难问世。
反腐无禁区,影视创作更不应该存有禁区。编剧就是要扛着观众的眼睛,寻找别人未曾发现的东西,敢于表现别人未曾表现的题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样要依法治理文艺创作,依法保障尊重公民的创作权利,不应该出现人为题材限制的阴影,更不可以由个人之好恶来判定一部作品的生死。
当前创作反腐作品还存在阻力和难度,但也正因如此,我们文艺工作者才更要努力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激励自己:“应该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以此身体力行,力求做时代精神的先觉者和先倡者,做社会生活的观察者和参与者,做敢于冲破禁区,勇于表现反腐斗争的书写者和呐喊者。
(本文作者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员)
责任编辑 董颖
一声女人惊骇人心的长长尖叫划破黑暗的夜幕。
呯!随着一声枪响,尖叫声戛然而止。
男人的背影,抱着一个头部流血的女人,沿着河堤走向河水。
那年轻女人白晳的手臂无力地垂下,腕间系着一方蓝色手帕。
夜色模糊掩蔽那个男人真实的面孔,染血的手下意识地摸向后腰,突然,意识到掉了什么东西。一只手在河水里紧张地摸索寻找着……
女人尸体像枕在萍草上逐游漂去。那男人左脚在水中踩住了一件东西,左手下去从脚下捞出——手枪。
延河的流水账上,永载着这是公历1937年10月5日的夜晚。
推出片名 ——黄克功案件
别以为这是一部商业恐怖电影,这其实是由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电影编剧王兴东(与张志强合作)新近推出的反腐题材主旋律影片《黄克功案件》的开篇。
该片取材于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刑字第二号案件,时年正值抗日战争爆发、国共合作抗日的1937年,红军刚刚改编成国民革命军,作为世界反法西斯的一支武装力量,正式亮相于国际舞台。就在这年10月5日,抗日军政大学第六大队队长黄克功,追求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遭拒,逼婚不成后开枪将其打死,这一事件激起延安军民极大愤慨。如何处置黄克功,成为延安地区和国民党统治区关注的热点。
作为少年跟随毛泽东,负过伤,流过血的黄克功,事发后还心存幻想,给军委主席毛泽东写信,表示自己宁愿拼死在战场上,也不愿死在法场上。
面对抗日战争的局势,面对国民党方面的舆论,面对延安军民的愤怒,面对井冈山老红军的说情,毛泽东经过痛苦抉择,最终决定将此案交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理。
雷经天,作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民主法制建设的奠基人之一,黄克功案件的审判长,和公诉人胡耀邦成为本案重要的司法人物,在对“黄克功案件”的侦破、起诉和审判过程中,经历了情与法,爱与恨、罪与罚的矛盾冲突,在给自己判了三个“死刑”之后,毅然秉公执法,最终与胡耀邦一起,为严肃陕甘宁边区的司法公正确立了标准,奠定了共产党人依法执政的经典案例。
雷经天的出场亮相,是他审理一桩离婚案,影片惜墨如金地从民事小案中透视出他的审判理念:“不是一碗水,而是两碗水都要端平”,其秉公执法的职业形象跃然而出,为其后来公审黄克功的思想脉络与执法理念做了铺垫。
该片的独特之处在于,虽涉及毛泽东但并未将其作主角,只画龙点睛地表现了毛泽东与贺子珍在围绕“杀与赦”方面的尖锐冲突。
影片的突出亮点还表现在将黄克功押赴刑场时,工作人员带来了毛主席的信,信里明确表达了他以法执纪和从严治军的决心:“……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影片结尾,一声紧似一声的钟声在天地之间久久回荡,这是在昭示人们: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仍需记取历史教训,尤须警钟长鸣!
《黄克功案件》公映后,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众多媒体、网络发表了大量评介文章。为此,记者专访该片编剧、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请他披露创作过程中发生的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
张冠宇:《黄克功案件》于2014年12月4日——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公映以来,引起强烈反响。可也有人以为,这是为了迎合政治气候刻意赶写的“奉诏应制”之作。情况是否如此?最初是什么原因想要表现这样的题材与主题?
王兴东:其实30年前我入长影学习编剧时,就听来自延安的老同志讲过这个故事,从此,这粒戏剧的种子就埋在我心中。
2002年,在《纪念延安文艺座谈会讲话》发表60周年之际,我专程去延安并参观了抗日军政大学,全面了解了“黄克功案件”的始末。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我在南昌起义纪念馆看到了有关陕甘宁边区审判长雷经天的介绍,我还去过江西省井冈山最高人民检察院展览馆,在中国检察史里了解此案,亲眼看到了当年枪毙黄克功,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代院长雷经天签字的刑字第二号布告的复制件,还有胡耀邦作为公诉人写的公诉书,我当时请馆长复印了一份,作为史实依据;再后来,由全国政协办公厅出具介绍信,我带领剧组人员到中央档案馆,再次详细查阅了此案的审判记录和原始档案。这些,都增强了我对这起案例的感性了解与理性认识。
酝酿过程中,解放军艺术学院话剧史教员张志强,要跟我学习电影剧本写作,我们当即确定这个题材,深入查找资料,尤其是当时延安的政治和经济文化背景的资料。初创阶段定名为《延安第一案》,成型后我即请教了中央文献研究室的副主任杨胜群同志,他看过剧本后,于2005年底写来热情鼓励的信:“……杀人偿命,在今天看来是很一般的事,但在那个时代是很不容易的。国民党做不到的,共产党做到了。共产党对于自己的党内和自己领导的军队内,实行了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这是共产党赢得民心,取得胜利的重要原因,也是共产党要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有人说,建国初期,杀了刘青山,张子善,管了二十年。也可以说,当年杀了黄克功,管了十几年。这件事尽管已成为历史,但今天仍然发人深醒的,对启发人们认识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重要性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这个题材是一个富有‘典型环境,典型人物和典型性格’的题材,拍一个电影是很合适的。”
杨胜群现任全国政协常委,不仅是中共党史的权威,也是领导文艺创作的专家,他对这个题材和剧本的充分肯定,让我们信心倍增,我们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多轮修改,经过9年时间才把它搬上银幕。
张冠宇:这样看来,《黄克功案件》并非“奉诏应制”,也不是心血来潮,而是付出大量心血才倾心问世的,为什么要经历9年这么长的时间?是否经历了其它方面的曲折? 王兴东:的确,《黄克功案件》的创作之路并不平坦,但凡是没有难度的剧本就难以产生打动人心的力度。首先,某些领导对这个题材不感兴趣,枪毙犯罪的高级干部,直指特权腐败。在当今依然存在的官本位观念下,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每个人内心都赞同。
为此,我先后投稿多家制片机构,结果阻力重重。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我找到好友——《生死抉择》的原著张平先生,他以写反腐题材小说闻名全国,时任山西省副省长并主管教育文化,他看过剧本十分赞赏,让我给制片公司做了剧本授权,并请了酷爱电影的崔永元,当时他曾想导演这部电影,但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需上报,因没有结局而被搁置。后来,我们想搞话剧把这个题材推出去,张志强改写了剧本,但由于大环境等原因,也没能上马。
我对张志强说,选材决定成败,大气候也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这种题材能被时代所需要,就一定会被时代所认可。我们已经拾到一块璞玉,下面就看准确把握、精雕细刻的功夫了。
几经辗转,恰逢《中国作家》杂志社总编艾克拜尔·米吉提很想推出紧扣时代脉搏、深得民心又有分量的剧本。《延安第一案》经过修改后,以《审判黄克功》题目在《中国作家》2011年9期影视版发表,立刻引起多方关注,有关中央领导看过剧本也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重视党史题材的影视作品。
2013年3月12日,电影局局长张宏森找我和制片人王浙滨谈话,希望尽快修改好这个剧本,报请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小组讨论,作为重点影片扶持项目。
剧本再次修改之后,《中国作家》杂志社、北京演艺集团在现代文学馆召开了剧本研讨会。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杨胜群、中央党史研究会副会长龙新民、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谢觉哉之子、著名导演谢飞、中国文联原副主席著名评论家李准,八一厂副厂长著名编剧马维干,北京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海平、中国作家杂志社主编艾克拜尔·米吉提,北京演艺集团董事长康伟,北京电影股份公司总经理张国安,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代表时京参会并发表意见,此外还特别邀请了当年投奔延安的电影艺术家于蓝老师(93岁)和毕业于抗日军政大学,给胡耀邦当过秘书的《大决战》编剧史超老师(92岁),在听取他们意见的基础上,又一次大幅度修改和充实了剧本。
20多位专家学者组成的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是受国家委托行使审查权的,要求修改的意见必须改正,是毋庸置疑的。经我认真修改后的剧本再度送审,2014年9月16日,得到了“予以通过”的批复。
我从事剧本创作38年,从第一部剧本《明天回答你》在长影厂务会上审查,到《建国大业》由全国政协主席、各位副主席分别审阅通过,造就了我对中国特色审查制度的适应能力,我认为没有审查和监督就没有警觉意识,适应审查也是一个编剧必备的经历和经验。
在波折的9年间,我先后给各级领导写了50多封信,历经层层审查,反复修改,特别是在后来已经处于开机阶段还遭遇了禁令。为了解禁,我以政协委员的名义,请求中纪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全国政协领导审看样片,最终才让这部电影展现在大银幕上。
张冠宇:最初发表的剧本《审判黄克功》,是以毛泽东为主角戏,而在《黄克功案件》的电影剧本里,则以审判长雷经天与黄克功的矛盾冲突为主线, 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王兴东:最初的确是以毛泽东为主角,冲突的对立面是贺子珍,围绕案件的“情与法”、“功与罪”、“杀与赦”的尖锐矛盾,正面体现毛泽东依法治党、依法治军的坚强决心。
一方面,毛泽东听到黄克功案时百感交集,他喜欢自己的爱将,却为严明军纪而“挥泪斩马谡”。另一方面,贺子珍与黄克功同为江西老俵,先后参加革命,共同经历长征。她听说此事非常痛惜,希望毛泽东能够让黄克功戴罪立功,宁可让他死在战场。
应当说这样的戏触动了人性的一面,表现出来也是很感人的。但在研究剧本的过程中,有人给我当头一棒,说写毛泽东的电影已经够多了,再怎么表现也缺乏新构思、新角度和新创意。这一棒打得好,的确,修改剧本最重要的是人物,谁为主人公,不仅决定改变主题,也会改变叙事角度与戏剧结构。于是我痛下决心,改以审判长雷经天为主人公,重点突出在陕北公学操场上的审判大会,以此塑造出共产党初创时期第一次历史性的阳光审判。
需要提及的是,在剧本中我还用侧写的方式特意保留了毛泽东与蒋介石在类似问题上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
历史在这一时期出现了惊人的巧合,1937年9月,蒋介石的爱将张钟麟因怀疑妻子与人私通而开枪杀妻。事发后,西安妇女联名将其告状到宋美龄那里。张钟麟(即张灵甫)是蒋介石的黄埔军校弟子兼爱将,鉴于抗战用将,蒋介石赦免了张钟麟。
对比是编剧的重要手段,同是抗战大局,同样一将难求,毛泽东在此类问题的处理显然比蒋介石更具历史眼光。这一杀一赦,既有利于人们了解双方治党、治军理念的差异,也有利于深化主题。
张冠宇:《黄克功案件》第一次真实展示了年轻胡耀邦的形象,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能否在银幕上现表胡耀邦,据说还经过了一个统一思想的过程?
王兴东:的确,当时有人要求回避胡耀邦的形象,而我认为这种多虑是错误的,是对历史不负责。
胡耀邦时任抗大政治部副主任,是黄克功案件的公诉人,也是司法程序不可或缺的主要人物。历史记录在案:胡耀邦作为“首席检察官”代表公诉方向法庭提出建议:应严肃革命的纪律,对黄克功处以死刑,所以抹掉胡耀邦这个人物等于抹煞历史。
据史料记载,1938年,胡耀邦曾在抗大刊物《思想战线》专门写文章谈及黄克功案件的影响:“执行纪律也是教育形式的一种。我们开除了一个坏分子,不但不会使我们的队伍减弱,相反的只有使我们的党、我们的队伍更加健全起来。”
担心胡耀邦同志出现在银幕上的欠妥意见,在纪念胡耀邦诞辰90周年时,因中共中央的正式评价而消除:“他在长达60年的革命生涯中……呕心沥血、奋斗不息,贡献了毕生精力,建立了不朽功勋。他的历史功绩和优秀品德永远铭记在党和人民心中。” 我认为作家撰写剧本应该严格根据史实而创作,必须做到“大事不虚”,因此没有理由否定人物在历史中的真实作为。恰恰胡耀邦同志在此案件中的作用,使人们进一步理解他在“文革”后,拨乱反正期间实施法制建设的决心与深意。影片中胡耀邦只有22岁,但已经是非常有政治经验的领导干部,这也是尊重历史,反对概念化、虚泛化。
张冠宇:纵观影视现状,写欲望、弄权谋、炒冷饭的闹剧、雷剧愈演愈烈,紧扣时代脉搏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品缺位失声,直击反腐的力作如凤毛麟角。为什么会出此类现象?反腐题材的作品如何才能冲破禁区?
王兴东:当下中国电影票房如井喷式增长,但是很多创作者和评论者,包括一些主管部门,认为反腐题材作品会产生负面影响,影响执政党形象,因此笼罩着审查难以通过的阴影,投资者不敢涉足,即使有责任感的作家,面对这场力度空前的反腐斗争,虽摩拳擦掌,也难免望而却步,或是沉湎于千篇一律的言情、古装、翻拍、抗日雷剧、谍战宫斗等不犯忌讳的题材里。连15年前的《生死抉择》以及电视剧《苍天在上》、《大雪无痕》、《省委书记》等贴近现实的反腐电影,也渐无踪影;其实当时我也写过《纪委书记》的电视剧,还曾获中宣部首次设立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电影是社会的镜子,历史是今天的镜子。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部门和检察部门掀起了举世瞩目的反腐风暴,已使近50名省部级高官落马,特别是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惩治腐败不是写在宣言中,而是付诸于依法治国的行动上,反腐无禁区、腐败无特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反腐虽然没有禁区,但反腐题材的影视作品却出现了盲区。如果从创作者自身角度审视,创作者的触角未能捕捉到时代的脉动,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反腐斗争缺乏“先觉、先行、先倡”的敏感与行动,坐壁上观,就无法创造出当代“包公”刚正不阿的形象。我们知道,创作反腐题材的影视作品有个前提,必须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诸如当年《生死抉择》这部电影,如果没有中纪委等各级领导的支持,恐怕就很难问世。
反腐无禁区,影视创作更不应该存有禁区。编剧就是要扛着观众的眼睛,寻找别人未曾发现的东西,敢于表现别人未曾表现的题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样要依法治理文艺创作,依法保障尊重公民的创作权利,不应该出现人为题材限制的阴影,更不可以由个人之好恶来判定一部作品的生死。
当前创作反腐作品还存在阻力和难度,但也正因如此,我们文艺工作者才更要努力用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激励自己:“应该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用光明驱散黑暗,用美善战胜丑恶,让人们看到美好、看到希望、看到梦想就在前方。”以此身体力行,力求做时代精神的先觉者和先倡者,做社会生活的观察者和参与者,做敢于冲破禁区,勇于表现反腐斗争的书写者和呐喊者。
(本文作者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员)
责任编辑 董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