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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的所谓“所有权”形式包括三种:“私有”、“公有”和“国有”。首先,该岛被日本窃占后便租借给私人开发,然后又出售给私人,完成了“私有化”。在“私有化”阶段,钓鱼岛为“所有人”带来了经济利益和土地转让利益。之后,东京都的“购岛”闹剧意味着该岛被“公有化”,所谓“公有化”是指按照日本的习惯称法,划归地方政府所有的过程。钓鱼岛的“公有化”对于所谓“岛主”,对于东京都以及背后的各种利益集团都是有利可图的。而“国有化”是指日本中央政府收归国有的过程。日本政府之所以对钓鱼岛主权态度坚决,原因之一在于该岛周围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