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隐私,是否侵权/婚前财产,能否继承/亏本销售,能否免责

来源 :现代家长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oqiudyy198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示隐私,是否侵权
  问:两个月前,因私拿价值300元的设备回家私用,我被公司开除。此后,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开了我的姓名、住址、照片、曾任职务、开除原因,浏览量过千,许多网友跟帖评论,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请问,公司这样做算不算侵犯了我的个人权利?
  智晖(江西南昌)
  律师意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也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尽管您犯有错误,但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因此置您的隐私于不顾,其出于管理需要虽可以在公司网站上公布您的姓名、开除您的简要原因,但未经您许可,同时公布您的住址、照片等私人信息则超出了其权利范围,侵犯了您的名誉权。公司必须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婚前财产,能否继承
  问:我父亲去世三年后,母亲与大她10岁的赵伯结婚。婚后二老感情甚好。不久,赵伯患糖尿病卧床,我母亲悉心照料。今年7月,赵伯过世。请问,赵伯婚前自有的一套130平方米的房改房,我是否有权与赵伯的两个亲生女儿共同继承?
  马先军(海南三亚)
  律师意见:您是否有权继承该房改房的份额,取决于该房改房是否有您母亲的份额,即房改房是赵伯与您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赵伯的个人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偿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赵伯在与您母亲结婚之前就取得了该房,因此该房原则上应属于赵伯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房产权登记的权利人仍为赵伯,而赵伯生前又未订立遗嘱处分该房,那么您母亲对该房不享有份额,您也无权继承该房。
  ■亏本销售,能否免责
  问:一周前,一家超市为促销而在门前贴出广告,将果粒橙等15种饮料作为特价商品销售。我购买了3箱果粒橙。谁知,我5岁的女儿饮用后当即因急性肠胃炎住院医治。我仔细核查,发现那3箱果粒橙已超过保质期20天!当我要求超市赔偿时,却遭到拒绝,超市的理由是,其销售的饮料只有原价的三分之一,属明显的亏本销售。请问,超市亏本销售造成损害能否免责?
  武群明(河南漯河)
  律师意见:首先,超市必须赔偿您女儿的医疗费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该超市明知果粒橙已经超过保质期,可能危及顾客的人身安全,却没有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甚至还以特价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明显是对自己法定义务的违反。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超市应当向您支付购买饮料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我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该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编辑:陈彤】
其他文献
每天送给孩子一句话,看起来不重要,但是意义重大。它意味着你和孩子之间建立起了一条沟通的通道。我觉得,除了亲情外,这句话里还具有一种平等的姿态,家长与孩子之间的平等。    我的儿子王亘,前年荣获了全国宋庆龄奖学金,去年又荣获了“百名中国好少年、中国好儿童”百花园奖,他的画作曾十几次参加国际级的交流展览。他的老师、朋友都夸他是个尊敬师长、积极上进、落落大方的阳光少年。殊不知,王亘以前是个不折不扣的淘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按照中央部署,我国高教领域又一重大改革正酝酿出炉——加快构建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
[摘 要] 文章在阐述心理健康教育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家庭和学校两个角度为基本出发点,具体分析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优化对策,并以具体实例来探究分析优化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策略,旨在及时发现和解决小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 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化对策一、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现状  1.家庭缺乏对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  家庭在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面起着十分重
新华社记者胡浩撰文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对教育法进行修改。修改教育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教育,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过程。修改后的教育法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完善冒名顶替入学的法律责任,是此次教育法修改的重
编者按: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有尊师重道的传统,“师生如父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观念深入人心。作为智慧的化身和学术的权威,老师在教学活动中居于神圣的主导地位;作为学生的人生向导和道德楷模,老师赢得了“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美名。  事实上,近一个世纪前的五四运动把科学、民主等现代观念带到中国,中国的师生关系已悄然发生变化,但是传统观念依然牢不可破。改革开放以来,在商品经济大潮的裹挟之下,由于教
——“小升初”是备受关注的升学“门槛”。据媒体报道,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日前宣判一起招生诈骗案,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诈骗钱财,29名家长为将孩子送进“名校”,共计被骗28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被告人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蔡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律工作者提醒,家长应督促和引导孩子通过公平竞争为自己赢得理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建议,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加快建立统一标准的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各主体积极参与,让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网”更牢固。首先,政策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将网络安全教育全面纳入中小学課程体系;其次,在政府部门指导下,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网络安全教育;最后,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的氛围。
众所周知,每个人学习知识都是从模仿开始的,但模仿的目的是独立思考,如果只模仿不思考,肯定学不到智慧;这个道理反过来说也成立:没有智慧的人,最大的特征就是只会模仿别人——模仿谁呢?当然是明星。从怒目横眉的“虎妈”到铁石心肠的“鹰爸”,再到把三个孩子打进北大的“狼爸”,这两年中国家长以暴力为时尚。明星的号召力是惊人的,制造出的悲剧也是惊人的。2012年10月,农民工张永财把6岁女儿活活打死的事件便是一
[编者按]  在整个社会都在探讨如何教育好下一代的大背景下,如何成功地教育好继子女也成了目前摆在很多继父母面前的问题,尤其是做了“后妈”的家长,唯恐对继子女稍有不好便招致社会的唾骂和指责;而大部分的继子女也对继父母心存芥蒂,怕他们虐待甚至谋害自己,有时候继父母的一点无意识的行为也会引起他们的一连串误会。那么,对待继子女,是不是纵容娇惯、有求必应,就是不错的选择呢?本文的故事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校本行动”是一种基于学校自身特点的主动创新与自主实践,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催化剂,也是学校自我发展的重要途径。农村小学由于普遍存在着点多、面广、人员少的问题,不容易开展“校本行动”,即使开展效果也普遍欠佳。如何才能提升“校本行动”的有效性?  一、任务驱动:唤醒发展意识  当前,农村学校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就是教师“要我发展”还是“我要发展”。对老教师来说,他们会觉得年龄大了,就这样了,不需要再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