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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老子的《道德经》是中国古代的伟大经典著作。老子和其他先秦诸子一样,面对当时纷乱的历史经验,经过深沉的反思之后,他们都提出了自己的基于历史现实思考的重要思想主张。他们的出发点与立脚点是补救时弊端,寻觅出良好的治国主张。我们在研究时确实应该记住这一点。伟大的真理总是素朴而简单的,而这样的判断却又常常会被一些研究人员遗忘。他们往往单纯从文本出发,忽略文本所立足的社会历史现实,渐渐被文本的表层内容所误导,忽视文本及其内在思想的社会历史土壤。而老子《道德经》也时常遭到这种误读。今天我们选取老子第三章来浅谈老子思想。
关键词:老子;不尚贤;争
“不尚贤,使人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三章》)
“尚贤”,一直都是各家争论不休并津津乐道的话题,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中,有贤君、贤臣令人称赞,因为他们在历史的发展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和影响,但同时也会有昏君和奸佞小人误国误民,令人担忧。那么,我们到底是应该“尚贤”,将贤人推举出来,还是应该在一个特定地环境下发挥自己的作用,值得我们思考。所谓“尚贤”,就是乐于与贤能之士为伴,尊重并重用有才能的有识之士,从而实现人民的安居乐业、国家稳定。而这样的观点,在老子看来,却是危险的。那么,老子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思考和研究。
我们都知道,老子崇尚道法自然,认为人民就应该达到“自然”的境界,是故任何能引起人民“不自然”的东西,老子统统都否定了,比如“欲”,老子认为只有平等相处,民心才会稳定,社会才会安定和谐,才能达到理想的“小国寡民”的生存状态。但同样问题也就出来了,如果欲望需要被限制,那么富国图强的方式老子肯定也是不认可的,如果国家兵力有限,如何抵御外来入侵,又如何能做到安居乐业呢?
关于老子注,作品数量大,有近一百种各类老学作品。在研究老学和老学史时,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各个时期对《老子》其人和其书的理解都存在“失真”的倾向:一种是以还原《老子》原义为目的,一种是借以发挥自己思想为目的。尽管这两种倾向所怀目的看似不一致,但原义是根本不可能还原的,所谓的还原也不过是注释者阐发自己思想的借口而已。时代和角度不同,对经典的理解也不同,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存在即合理,任何一个注释,能流传到现在,都非常值得重视。我们不能因为时代差距造成的理解“失真”,就漠视这种理解的合理性和积极性,相反,这正是本次课程的立足依据。我们对老子注的研究,就是保持着这样一种旨在寻求意义而非寻求规律的态度。
而论影响力最大,当属河上公和王弼,河上公对这章的注解:
“贤,谓世俗之贤,辩口明文,离道行权,去质为文也。”(《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安民第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河上公认为(否定贤),老子这里的“贤”只是世俗人眼中的“贤”(略含贬义),这些所谓的贤人喜欢争辩,着眼于表面文章,背离“道”,做事以权变为方法,离开了事物的本质,只看到表面现象,故不能崇尚他们。
而王弼的理解则是:
“贤,犹能也,尚者,嘉之名也,贵者,隆之称也。”(《老子王弼注·三章》)
显然,王弼认为的“贤”是指有能力的人,但更在意的是“尚贤”之后的影响。一旦开始标榜贤人,那么就是“过用”了。使名不符实、利过其功,趋世人相争、相欺以盗,崇名利而见人欲,取乱之道也。
释德清(憨山大师)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
“盖尚贤,好名也。名,争之端也。”(《老子道德经解·三章》)
如前文所说,我们必须尊重贤人,但“尚贤”却是一个徒增虚名,强行将名加给一个“贤”人身上(亦或只是普通人),而会引起争斗的代名词。举个例子,如果把贤人标榜出来,那么剩下的人就是不贤之人,也就是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了,这与老子小国寡民及无为的思想是冲突的,这在老子看来是要不得的。更何况一旦贤人的待遇高人一等,那么一定会引起不贤之人的嫉妒心,继而产生一种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的去成为别人眼中的贤人,真正的贤人,将会被埋没,而整个国家将有一群庸才管理,那么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既然“尚”给人带来了名,所谓名利不分家,那么必然与利也是分不开的,且听听蒋锡昌是怎么说的:
“按《说文》,贤,多财也;从贝,贤声,不尚贤,尤不多财也;与下文‘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一律,皆指财务而言。不尚多财,则民不争。”(《老子校诂·三章》)
笔者认为,蒋的观点,一言以蔽之,即:尚贤之后,能变得富有。被“尚贤”是一种生财之道,也就是说,一旦被标榜成为贤人之后,荣华富贵想之不尽,而财富是会引起欲望的,这样的欲望将会引起怎样的社会效应呢?蒋的观点与前面几种观点基本吻合,皆認为“尚贤”产生了不公平以及贪欲,与老子思想以及理想国有所违背,只有“不尚贤”才能与后文“常使民无知无欲”完美契合,所以必须坚持“不尚贤”。但在这里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欲望与《老子》之间的关系,对于欲望,就应该一味的去遏制吗?“欲望”是与生俱来的,而在老子这里,却被摒弃了,那么老子所认为无欲无求的境界,如何才能达到呢?如果去追求这样的境界,那我们是否一开始就违背了最初的境界?如果无求,那这样的境界还需要去追求吗?既然想求,却又不如不求,这如何理解?但由于很多内容是不好概括的,我们很难说此书所有的组成部分都有着绝对明确的中心思想,这种过分追求中心意思的做法可能很容易误导我们对老子《道德经》的主体的论述与理解。
作者简介
周睿(1992.10—),籍贯:湖北武汉,单位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老子;不尚贤;争
“不尚贤,使人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三章》)
“尚贤”,一直都是各家争论不休并津津乐道的话题,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中,有贤君、贤臣令人称赞,因为他们在历史的发展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和影响,但同时也会有昏君和奸佞小人误国误民,令人担忧。那么,我们到底是应该“尚贤”,将贤人推举出来,还是应该在一个特定地环境下发挥自己的作用,值得我们思考。所谓“尚贤”,就是乐于与贤能之士为伴,尊重并重用有才能的有识之士,从而实现人民的安居乐业、国家稳定。而这样的观点,在老子看来,却是危险的。那么,老子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思考和研究。
我们都知道,老子崇尚道法自然,认为人民就应该达到“自然”的境界,是故任何能引起人民“不自然”的东西,老子统统都否定了,比如“欲”,老子认为只有平等相处,民心才会稳定,社会才会安定和谐,才能达到理想的“小国寡民”的生存状态。但同样问题也就出来了,如果欲望需要被限制,那么富国图强的方式老子肯定也是不认可的,如果国家兵力有限,如何抵御外来入侵,又如何能做到安居乐业呢?
关于老子注,作品数量大,有近一百种各类老学作品。在研究老学和老学史时,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各个时期对《老子》其人和其书的理解都存在“失真”的倾向:一种是以还原《老子》原义为目的,一种是借以发挥自己思想为目的。尽管这两种倾向所怀目的看似不一致,但原义是根本不可能还原的,所谓的还原也不过是注释者阐发自己思想的借口而已。时代和角度不同,对经典的理解也不同,这是不可避免的。但,存在即合理,任何一个注释,能流传到现在,都非常值得重视。我们不能因为时代差距造成的理解“失真”,就漠视这种理解的合理性和积极性,相反,这正是本次课程的立足依据。我们对老子注的研究,就是保持着这样一种旨在寻求意义而非寻求规律的态度。
而论影响力最大,当属河上公和王弼,河上公对这章的注解:
“贤,谓世俗之贤,辩口明文,离道行权,去质为文也。”(《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安民第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河上公认为(否定贤),老子这里的“贤”只是世俗人眼中的“贤”(略含贬义),这些所谓的贤人喜欢争辩,着眼于表面文章,背离“道”,做事以权变为方法,离开了事物的本质,只看到表面现象,故不能崇尚他们。
而王弼的理解则是:
“贤,犹能也,尚者,嘉之名也,贵者,隆之称也。”(《老子王弼注·三章》)
显然,王弼认为的“贤”是指有能力的人,但更在意的是“尚贤”之后的影响。一旦开始标榜贤人,那么就是“过用”了。使名不符实、利过其功,趋世人相争、相欺以盗,崇名利而见人欲,取乱之道也。
释德清(憨山大师)也提出过类似的观点:
“盖尚贤,好名也。名,争之端也。”(《老子道德经解·三章》)
如前文所说,我们必须尊重贤人,但“尚贤”却是一个徒增虚名,强行将名加给一个“贤”人身上(亦或只是普通人),而会引起争斗的代名词。举个例子,如果把贤人标榜出来,那么剩下的人就是不贤之人,也就是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了,这与老子小国寡民及无为的思想是冲突的,这在老子看来是要不得的。更何况一旦贤人的待遇高人一等,那么一定会引起不贤之人的嫉妒心,继而产生一种所有人都争先恐后的去成为别人眼中的贤人,真正的贤人,将会被埋没,而整个国家将有一群庸才管理,那么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既然“尚”给人带来了名,所谓名利不分家,那么必然与利也是分不开的,且听听蒋锡昌是怎么说的:
“按《说文》,贤,多财也;从贝,贤声,不尚贤,尤不多财也;与下文‘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一律,皆指财务而言。不尚多财,则民不争。”(《老子校诂·三章》)
笔者认为,蒋的观点,一言以蔽之,即:尚贤之后,能变得富有。被“尚贤”是一种生财之道,也就是说,一旦被标榜成为贤人之后,荣华富贵想之不尽,而财富是会引起欲望的,这样的欲望将会引起怎样的社会效应呢?蒋的观点与前面几种观点基本吻合,皆認为“尚贤”产生了不公平以及贪欲,与老子思想以及理想国有所违背,只有“不尚贤”才能与后文“常使民无知无欲”完美契合,所以必须坚持“不尚贤”。但在这里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欲望与《老子》之间的关系,对于欲望,就应该一味的去遏制吗?“欲望”是与生俱来的,而在老子这里,却被摒弃了,那么老子所认为无欲无求的境界,如何才能达到呢?如果去追求这样的境界,那我们是否一开始就违背了最初的境界?如果无求,那这样的境界还需要去追求吗?既然想求,却又不如不求,这如何理解?但由于很多内容是不好概括的,我们很难说此书所有的组成部分都有着绝对明确的中心思想,这种过分追求中心意思的做法可能很容易误导我们对老子《道德经》的主体的论述与理解。
作者简介
周睿(1992.10—),籍贯:湖北武汉,单位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