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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国企必须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更严标准落实好“两个责任”
理顺职责权限。要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不再设立集团纪委,明确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企业党委负责。
优化完善组织设置和干部配置。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确保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由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从制度层面,规范和优化国企纪检干部的成长机制和薪酬待遇。
逗硬考核问责。组织部门、国资委改进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细化党风建设考核细则,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一票否决。企业内部也要加强考核,对各级纪委书记由上级纪委考核为主。要严肃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问责原则。
更大力度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要突出监督重点。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委履行管黨治党政治责任;要强化制度监督,加强“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党管干部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要强化对驻外机构的监督,通过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层面建立协调合作机制。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犯政治纪律,不收手不收敛,顶风作案,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必须严肃查处;对不讲原则,对腐败问题包着藏着,搞好人主义的,也必须严肃追责。同时,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使执纪问责较好发挥效果。要帮助国有企业纪委解决好“走读式”谈话点的问题,规范接送和跟踪回访制度。
更高水平深化“三转”要求
把握好“转职能”这个核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职能不发散、不走偏。要力戒单纯办案思想,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落实上。坚决落实“纪委书记专职专责”要求。
把握好“转方式”这个关键。国有企业纪委特别是基层纪检机构总是感觉人手不够,那是没有正确处理好监督全覆盖与监督“关键少数”的关系。要善于抓住“牛鼻子”,紧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要加强派驻企业纪检监察组对下属企业纪委的领导,推动企业纪检监察组对下级纪委“两为主”要求落到实处。
把握好“转作风”这个保障。加强对国企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培训,除了加强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案件审查等方面业务培训,还要强化作风教育,切实解决纪检干部中作风漂浮、不严不实、好人主义等问题,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更高质量打造廉洁国企
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国有企业既要坚持不懈抓好生产经营,又要抓好廉洁从业,从企业决策、选人用人、权力行使、资金使用等方面强化监督制约。加强企业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维护国有企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关键在于标本兼治。要继续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增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腐败存量,分清主次缓急进行查处。要配套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国企要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把重要制度机制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做细做深廉政教育工作,善于运用案例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决保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干部再起用。总之,要通过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形成国有企业良好的政治生态、发展生态、文化生态,用高质量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更严标准落实好“两个责任”
理顺职责权限。要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在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不再设立集团纪委,明确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企业党委负责。
优化完善组织设置和干部配置。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确保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由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从制度层面,规范和优化国企纪检干部的成长机制和薪酬待遇。
逗硬考核问责。组织部门、国资委改进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细化党风建设考核细则,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一票否决。企业内部也要加强考核,对各级纪委书记由上级纪委考核为主。要严肃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问责原则。
更大力度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要突出监督重点。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委履行管黨治党政治责任;要强化制度监督,加强“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党管干部制度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要强化对驻外机构的监督,通过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层面建立协调合作机制。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犯政治纪律,不收手不收敛,顶风作案,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必须严肃查处;对不讲原则,对腐败问题包着藏着,搞好人主义的,也必须严肃追责。同时,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使执纪问责较好发挥效果。要帮助国有企业纪委解决好“走读式”谈话点的问题,规范接送和跟踪回访制度。
更高水平深化“三转”要求
把握好“转职能”这个核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职能不发散、不走偏。要力戒单纯办案思想,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落实上。坚决落实“纪委书记专职专责”要求。
把握好“转方式”这个关键。国有企业纪委特别是基层纪检机构总是感觉人手不够,那是没有正确处理好监督全覆盖与监督“关键少数”的关系。要善于抓住“牛鼻子”,紧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要加强派驻企业纪检监察组对下属企业纪委的领导,推动企业纪检监察组对下级纪委“两为主”要求落到实处。
把握好“转作风”这个保障。加强对国企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培训,除了加强日常监督、线索处置、案件审查等方面业务培训,还要强化作风教育,切实解决纪检干部中作风漂浮、不严不实、好人主义等问题,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更高质量打造廉洁国企
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国有企业既要坚持不懈抓好生产经营,又要抓好廉洁从业,从企业决策、选人用人、权力行使、资金使用等方面强化监督制约。加强企业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维护国有企业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
一体推进“三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关键在于标本兼治。要继续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增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腐败存量,分清主次缓急进行查处。要配套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国企要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把重要制度机制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做细做深廉政教育工作,善于运用案例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决保护党员干部的正当权利,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推动处分影响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干部再起用。总之,要通过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形成国有企业良好的政治生态、发展生态、文化生态,用高质量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