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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自古以来一直是社会大众安身立命的基本价值观,其起源并非“天外来客”。从历史学与民族学的角度看,在我们人类历史的漫长岁月中,其实还存在着一个与“孝”伦理观念完全背离的“欺老”与“食人’的历史阶段。
人类学家摩尔根发现,在人类尚未掌握种植淀粉类食用植物技术的蒙昧时代,“食人”之风在全世界普遍存在。美洲的土著部落“平时吃被俘获的敌人,遇到饥荒的时候,就连自己的朋友和亲属也会被吃掉。”甚至到十九世纪中期,大名鼎鼎的达尔文访问火地岛原始部落,还亲眼看见在冬季食物严重匮乏时,当地土著人竟然先食老妇,然后才吃猎狗。达尔文问他们为何这样做,他们振振有词地答道“狗能捕捉水獭,可是老太婆就不会了。”
在中华民族的一些文献与口述材料中,也存在着一些类似的记载。考古资料也可以充分证明中国历史上确实也存在着“食人”这一野蛮的风俗。“孝”作为种文明观念形成于父系氏族时代。在母系氏族社会,不可能产生这种伦理价值观。孔子援仁入孝,其孝道上继“周文”,下启宋元明清,虽时过境迁,其亘古不移的思想精髓,仍鲜活如初。
孔子论孝,最看重的是孝文化中所彰显的自然亲情。在孔夫子看来,孝并不单纯是指赡养行为,更重要的在于,它是一种内在情感、一种根源于血缘关系的自然亲情。《论语·为政》篇载子游司孝,孔子回答:“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一开始没有正面回答子游何为“孝”,而是对社会上许多人对“孝”的曲解进行批评。如果以为天天大鱼大肉呈献双亲,就是孝之真谛,那就与“犬马”之孝别无二致,因為有些动物也懂得反哺之恩。“敬亲”才是区别人之孝与犬马之孝的分水岭,同时也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道德判断“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所谓“敬”、所谓“亲”,皆是指出于自然亲情基础上的衷心敬爱之情。这是“人猿相揖别”之始,同时又意味着后天知识学习与道德践履的正当性。
孔子的观点是,尽孝其实很容易,那怕每天吃窝窝头、饮清水,只要对父母有一颗爱心,能使父母亲心情舒畅,这就是孝。但是,要几十年如一日做到这点,也并非一件易事。子夏问孝,孔子只回答了两个字:“色难。”因为只有心中有爱,才会产生愉悦之“婉容”.有发自内心的自然亲情,才有外在态度上的恭敬。任何矫饰只能扮演一时,而不可能存在长久,所以孔子称之为“色难”。周襄王位居九五之尊,天下为家,应有尽有,但仍然蒙受“不孝”恶名,其原因就在于周襄王之孝只不过是一种“养口体”之孝,而不是“养志”之孝。《孟子·尽心》篇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曾子的父亲曾晰喜食羊枣,曾子因而忌食羊枣,以示对父敬慕。这种做法虽然有点走极端,但也说明曾子所追求的是一种基于血缘之爱、内心之情基础上的精神境界。尽管如此,曾子仍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直养者”,属于最低层次,算不上是个“孝者”,真正的“孝者”是“先意承志,谕父母以道”。这当然是曾子的谦逊之词。但由此可以看出,曾子所说的“敬亲”不是三、五天就可以实现的,它指的是一种经过几十年如一日的道德修养而达到的人伦境界。
孔子和曾子主张应将孝亲建立在敬亲爱亲的自然情感上,但因此也引发出一个问题.如果父母尊长言行不当,子女应当如何做才符合孝道?曾子当年就此问题请教于孔子,“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想不到孔子的回答非常干脆:“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由此推论,父母有讽诤之子,可以帮助双亲避免蒙受不仁不义之恶名。因此,父母有过,向其讽谏非但合乎孝道,而且是孝子应尽之义务。孔子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可概括为八个字;父义则从,不义则谏。孔子去世后,传承孔子孝道的曾子进而提炼出了以义辅亲、“以正致谏”、“微谏不倦”等谏亲原则。不仅如此,曾子还将此从情感上加以消化、认可,升华为“君子三乐”之一,将本来是外在伦理之规范内化为心理之愉悦。
孔子与曾子的“谏亲”思想,后来在荀子思想中得到了进一步发扬光大。荀子将其提升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子女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从命”其一,“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可以不从命,合乎“忠”之精神:其二,“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合乎义:其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合乎敬之精神。道义是荀子思想中的最高价值理性,人们不可牺牲价值理性去无原则地迎合父母意志。一个人只有明白了从与不从的理性尺度,才可称得上“大孝”。
谈到孔子孝道,除“爱其所亲”外,还有一大特点不可疏漏,那就是主张父子人格平等,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思想精华。《淮南子·齐俗训》说“公西华之养亲也,若与朋友处;曾参之养亲也,若事严主烈君。”公西华在父子人格平等基础上孝敬双亲,青少年时代的曾参恰好相反,将父子关系建立在“有亲可畏”的前提下。《韩诗外传》记载一则小故事曾子与其父亲曾晰在田间干活,曾子不小心把豆苗锄断了,其父勃然大怒,“引杖击之”,曾子倒地昏迷不醒。曾子苏醒后,马上向父亲曾晰道歉。孔子听说这一事件后,对曾子进行了严厉批评。他认为毫无原则立场的逆来顺受,似乎是大孝之行,但实际上是陷父于不义,恰恰是一种不孝之举。人伦之孝,应以父子人格平等为前提。在经过孔子的教诲之后,中年以后的曾子改过去战战兢兢的拘谨心态,显得非常洒脱、自由。
今天,我们谈论孝道意义非凡。在全球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全世界实现“全球伦理”是否可能、如何可能已成为中国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由此而来衍生的一个问题是,在“全球伦理”这块大蛋糕中,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将占据多大的份额7实际上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国人先关起门来“盘点”自己的“家当”非常有必要。具体就传统孝文化而言,漫步诸多城市的大街小巷,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二十四孝图”,国人以为“二十四孝”集中代表了传统孝道的精华。这一文化现象反映了国人对待自身文化传统的迷茫、混沌的文化心理:一方面强烈认识到文化传统具有不可代替的时代性,另一方面又不知道文化传统中究竟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甚至把糟粕当成了精华。“二十四孝图”中存在诸多愚昧、落后甚至残忍的因素,“郭居埋儿”就是一典型的事例。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存在于《论语》、《孟子》、《荀子》等经典中,创造性地继承并弘扬传统孝文化,有赖于做好两方面的阐释,并期以实现新的视域融合
其一,回归先秦原始儒家孝论。中国目前正在谋求建构“现代国家形态”,经济大国只是建构“现代国家形态”必要条件之一,如果缺乏“文化大国”这一必备条件,所谓“现代国家形态”只是空中楼阁,而“文化大国”诞生的一大前提条件则是全民族高度的“文化认同”。具体就孝道而言,孔子孝道注重自然亲情,强调“以正致谏”原则,追求人格独立与平等。孔子原始儒家孝道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蓬勃的生命活力。
其二,回归家庭伦理。“孝”的初始涵义是“敬老”。在孔子思想体系中,孝论是仁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孝只是家庭伦理。回归家庭伦理不仅具有“求真”层面的哲学意义,也具有“求实”层面的现实意义。
编辑/杜启洪
人类学家摩尔根发现,在人类尚未掌握种植淀粉类食用植物技术的蒙昧时代,“食人”之风在全世界普遍存在。美洲的土著部落“平时吃被俘获的敌人,遇到饥荒的时候,就连自己的朋友和亲属也会被吃掉。”甚至到十九世纪中期,大名鼎鼎的达尔文访问火地岛原始部落,还亲眼看见在冬季食物严重匮乏时,当地土著人竟然先食老妇,然后才吃猎狗。达尔文问他们为何这样做,他们振振有词地答道“狗能捕捉水獭,可是老太婆就不会了。”
在中华民族的一些文献与口述材料中,也存在着一些类似的记载。考古资料也可以充分证明中国历史上确实也存在着“食人”这一野蛮的风俗。“孝”作为种文明观念形成于父系氏族时代。在母系氏族社会,不可能产生这种伦理价值观。孔子援仁入孝,其孝道上继“周文”,下启宋元明清,虽时过境迁,其亘古不移的思想精髓,仍鲜活如初。
孔子论孝,最看重的是孝文化中所彰显的自然亲情。在孔夫子看来,孝并不单纯是指赡养行为,更重要的在于,它是一种内在情感、一种根源于血缘关系的自然亲情。《论语·为政》篇载子游司孝,孔子回答:“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一开始没有正面回答子游何为“孝”,而是对社会上许多人对“孝”的曲解进行批评。如果以为天天大鱼大肉呈献双亲,就是孝之真谛,那就与“犬马”之孝别无二致,因為有些动物也懂得反哺之恩。“敬亲”才是区别人之孝与犬马之孝的分水岭,同时也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道德判断“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不敬,何以辨?”所谓“敬”、所谓“亲”,皆是指出于自然亲情基础上的衷心敬爱之情。这是“人猿相揖别”之始,同时又意味着后天知识学习与道德践履的正当性。
孔子的观点是,尽孝其实很容易,那怕每天吃窝窝头、饮清水,只要对父母有一颗爱心,能使父母亲心情舒畅,这就是孝。但是,要几十年如一日做到这点,也并非一件易事。子夏问孝,孔子只回答了两个字:“色难。”因为只有心中有爱,才会产生愉悦之“婉容”.有发自内心的自然亲情,才有外在态度上的恭敬。任何矫饰只能扮演一时,而不可能存在长久,所以孔子称之为“色难”。周襄王位居九五之尊,天下为家,应有尽有,但仍然蒙受“不孝”恶名,其原因就在于周襄王之孝只不过是一种“养口体”之孝,而不是“养志”之孝。《孟子·尽心》篇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曾子的父亲曾晰喜食羊枣,曾子因而忌食羊枣,以示对父敬慕。这种做法虽然有点走极端,但也说明曾子所追求的是一种基于血缘之爱、内心之情基础上的精神境界。尽管如此,曾子仍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直养者”,属于最低层次,算不上是个“孝者”,真正的“孝者”是“先意承志,谕父母以道”。这当然是曾子的谦逊之词。但由此可以看出,曾子所说的“敬亲”不是三、五天就可以实现的,它指的是一种经过几十年如一日的道德修养而达到的人伦境界。
孔子和曾子主张应将孝亲建立在敬亲爱亲的自然情感上,但因此也引发出一个问题.如果父母尊长言行不当,子女应当如何做才符合孝道?曾子当年就此问题请教于孔子,“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想不到孔子的回答非常干脆:“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由此推论,父母有讽诤之子,可以帮助双亲避免蒙受不仁不义之恶名。因此,父母有过,向其讽谏非但合乎孝道,而且是孝子应尽之义务。孔子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可概括为八个字;父义则从,不义则谏。孔子去世后,传承孔子孝道的曾子进而提炼出了以义辅亲、“以正致谏”、“微谏不倦”等谏亲原则。不仅如此,曾子还将此从情感上加以消化、认可,升华为“君子三乐”之一,将本来是外在伦理之规范内化为心理之愉悦。
孔子与曾子的“谏亲”思想,后来在荀子思想中得到了进一步发扬光大。荀子将其提升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子女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从命”其一,“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可以不从命,合乎“忠”之精神:其二,“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合乎义:其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合乎敬之精神。道义是荀子思想中的最高价值理性,人们不可牺牲价值理性去无原则地迎合父母意志。一个人只有明白了从与不从的理性尺度,才可称得上“大孝”。
谈到孔子孝道,除“爱其所亲”外,还有一大特点不可疏漏,那就是主张父子人格平等,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思想精华。《淮南子·齐俗训》说“公西华之养亲也,若与朋友处;曾参之养亲也,若事严主烈君。”公西华在父子人格平等基础上孝敬双亲,青少年时代的曾参恰好相反,将父子关系建立在“有亲可畏”的前提下。《韩诗外传》记载一则小故事曾子与其父亲曾晰在田间干活,曾子不小心把豆苗锄断了,其父勃然大怒,“引杖击之”,曾子倒地昏迷不醒。曾子苏醒后,马上向父亲曾晰道歉。孔子听说这一事件后,对曾子进行了严厉批评。他认为毫无原则立场的逆来顺受,似乎是大孝之行,但实际上是陷父于不义,恰恰是一种不孝之举。人伦之孝,应以父子人格平等为前提。在经过孔子的教诲之后,中年以后的曾子改过去战战兢兢的拘谨心态,显得非常洒脱、自由。
今天,我们谈论孝道意义非凡。在全球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同时,全世界实现“全球伦理”是否可能、如何可能已成为中国学界讨论的热门话题。由此而来衍生的一个问题是,在“全球伦理”这块大蛋糕中,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将占据多大的份额7实际上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国人先关起门来“盘点”自己的“家当”非常有必要。具体就传统孝文化而言,漫步诸多城市的大街小巷,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二十四孝图”,国人以为“二十四孝”集中代表了传统孝道的精华。这一文化现象反映了国人对待自身文化传统的迷茫、混沌的文化心理:一方面强烈认识到文化传统具有不可代替的时代性,另一方面又不知道文化传统中究竟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甚至把糟粕当成了精华。“二十四孝图”中存在诸多愚昧、落后甚至残忍的因素,“郭居埋儿”就是一典型的事例。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存在于《论语》、《孟子》、《荀子》等经典中,创造性地继承并弘扬传统孝文化,有赖于做好两方面的阐释,并期以实现新的视域融合
其一,回归先秦原始儒家孝论。中国目前正在谋求建构“现代国家形态”,经济大国只是建构“现代国家形态”必要条件之一,如果缺乏“文化大国”这一必备条件,所谓“现代国家形态”只是空中楼阁,而“文化大国”诞生的一大前提条件则是全民族高度的“文化认同”。具体就孝道而言,孔子孝道注重自然亲情,强调“以正致谏”原则,追求人格独立与平等。孔子原始儒家孝道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蓬勃的生命活力。
其二,回归家庭伦理。“孝”的初始涵义是“敬老”。在孔子思想体系中,孝论是仁学体系的逻辑起点,孝只是家庭伦理。回归家庭伦理不仅具有“求真”层面的哲学意义,也具有“求实”层面的现实意义。
编辑/杜启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