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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对江苏省212户农村家庭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江苏省农户转入与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意愿和行为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总结了农户转入和转出集体建设用地行为的特征现状;从区域因素、家庭因素、经济因素和政策保障因素对比分析了农户集体建设用地转入与转出意愿影响因素的特征。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户意愿;农户行为
中图分类号S29;F301.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6)14-235-05
自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确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以来,我国多地已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工作。随着这一市场的建立,农民将成为土地市场的主体之一,将会给农户带来其应当享有的土地权益,从而使城乡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然而农民的集体建设用地财产权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一方面地方政府利用公权力分享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另一方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过程极易被少数村干部控制,对村民代表也多采取事后通知或补办签名的手段,农民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之一,难以分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1-3]。究其原因,一般认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引发利益冲突的主要根源。邰志勇等[4]指出集体经济组织缺乏保护土地产权的行为能力,高丽珂[5]、党国英[6]认为现行法律对集体组织意志的形成没有明确规定,使所有权主体处于缺位或虚构状态,法律对土地产权的权利边界界定不清,或者界定之后又不能维护这种界定的有效性,给政治力量介入的机会。陈剑波[7]认为农村集体产权管理者同时要对产权的委托人和行政权力的委托人负责,代理人的效用函数发生冲突,而且土地集体产权中的农户没有退出机制,导致代理人的权力过大,得不到有效的筛选和惩罚。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已是大势所趋,但由于不同阶层的农民所从事的职业、财产禀赋等特征不同,对建设用地的依赖程度必然有差异[8],从而表现出对建设用地产权的不同偏好,这些会对农民的转入与转出意愿产生直接影响,农户行为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市场构建,农户的满意度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关键。然而,纵观已有文献,将农民意愿与行为联系起来进行制度设计的研究不多,当前的研究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农户意愿和行为关注不够,相应的理论研究很少,因此,从农户角度出发研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尤为重要。笔者通过对江苏省212户农户的问卷调查,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入与转出2个层面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农民意愿与行为进行剖析,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构建的制度安排提供决策参考。
1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1.1问卷设计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农户转入与转出集体建设用地行为与意愿进行数据收集,以书面问卷为主,通过调研者与农户面对面地交流沟通,以不记名的方式收集问卷。具体的转入与转出行为题项内容见表1。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以及对农户的调查,发现农户的转入与转出意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各因素共同决定的结果。农户意愿的影响因素分为4大类:区域因素、家庭因素、经济因素和政策保障因素,共计11个选项,具体见表2。
1.2问卷调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调查。确定的样本数量为 250户,选取江苏省的5个县区,包括金湖县、江宁区、大丰市、如皋市、赣榆县,各随机抽取 50户调查对象。在调查实施的过程中,由调查员以个别填答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最终回收问卷 243份,其中有效问卷212份。选取这5个县区作为调研地点,既涵盖了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南地区,也包括在全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处于中等水平的苏北,既不像北上广等一线城市那样发达,更不像西部边陲城市较为偏僻,所以选取这5个县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2农户转入与转出集体建设用地行为特征分析
2.1转入行为特征分析
2.1.1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于调研的212户农村家庭,67.9%的家庭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而在愿意转入的144户家庭中,有71.5%的家庭转入过集体建设用地,转入现象相对比较普遍。
2.1.2愿意转入建设用地却没有转入的原因。由图1可知,31.71%的农户觉得转入的价格过高;26.83%的农户不知道有谁愿意转出土地;12.2%的农户在村集体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转入的情况下选择放弃;9.76%由于乡镇政府不允许而没有转入。
2.1.3集体建设用地转入价格。由图2可知,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价格为300~500元/m2的有39.81%;以500~700元/m2转入的农户有28.16%;以700~1 000元/m2转入的有16.5%,其中以300~700元/m2价格转入的达到了受访农户数量的近7成。
2.1.4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用途。在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144户农户中,37.5%的农户转入用途是自己居住;44.4%的农户由于家里房屋空置或者只为了增加收入而选择用于出租;18.1%的农户则是用于其他用途。
2.1.5转入时采用的合同方式。农户在集体建设用地转入时采用的合同方式以书面为主,占到总数的56.31%,但仍有43.69%的农户在转入时只与转出方达成了口头协议,若今后发生土地流转纠纷,将会给流转双方带来麻烦。
2.1.6转入集体建设用地方式。在转入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中,54.37%的农户是通过别人转让的方式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31.07%的农户是通过别人出租房屋,即通过租赁获得使用权;14.56%的农户转入方式为其他,可能有抵押或置换等。
2.1.7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来源。由图3可知,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来源多为本村,从本村转入的比例达到42.72%;从本镇外村转入的达到32.04%;转入的方式可能通过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因此,也有从本区外镇、外区和外市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1.8转入过程中是否经过村集体同意。农户在转入集体建设用地过程中,64.1%的农户在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集体建设用地的转入,35.9%的农户转入过程中经过了村集体的同意。
2.1.9村集体转入土地是否经过农户同意。57.3%的农户对于村集体转入土地并不知情或村集体在没有得到农户的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土地转入,42.7%的受访农户表示村集体在转入土地过程中经过了农户的允许。
2.2转出行为特征分析
2.2.1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情况。调研的212户农户中,有75%的农户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而在愿意转出的家庭中,有61%的家庭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由此可知,农户的转出意愿相对较高,而已经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家庭也占到半数以上。
2.2.2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却没有转出的原因。由图4可知,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却没有转出的原因中,觉得转出价格太低的达到33.87%;22.58%的农户担心转出后收益得不到保障;17.74%的农户不知道有谁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
2.2.3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主要原因。由图5可知,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主要原因中,45.36%的农户已在城里或镇上有房,对农村的建设用地需求不大;24.74%的农户家里还有另外一处宅基地,对多余的宅基地需求不大;15.46%的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只是为了增加收入。
2.2.4集体建设用地转出价格。由图6可知,41.2%的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为500~700元/m2;22.7%的农户转出价格为700~1 000元/m2;18.6%的农户转出价格为300~500元/m2,价格基本呈正态分布。
2.2.5转出时采用的合同方式。农户在集体建设用地转出时采用的合同方式以书面为主,占到总数的58.76%,但仍有41.24%的农户在转出时只与转入方达成了口头协议,若今后发生土地流转纠纷,处理起来相对比较麻烦。
2.2.6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在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中,51.55%的农户是通过转让的方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40.21%的农户是通过出租的方式;8.25%的农户转出方式为其他,可能有抵押或置换等。
2.2.7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去向。由图7可知,39.2%的农户是向本村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25.8%的农户向本镇外村转出;向本区外镇转出的有20.6%,转出的方式有转让、出租、抵押、置换等。因此,转出的去向有本区外镇、外区和外市。
2.2.8转出过程中是否经过村集体同意。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过程中,37.1%的农户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只是双方私下协商解决;62.9%的农户经过村集体同意。
2.2.9是否同意村集体卖地。在受访的97户农户中,46.4%的农户同意村集体卖地,53.6%的农户不同意村集体的做法;在村集体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过程中,35.1%的农户是知情的,但64.9%的农户并不知道村集体的行为。
2.2.10村集体转出土地后是否进行收益分配。34%的受访农户表示村集体在转出土地后进行了收益分配,但66%的农户表示村集体转出土地后并没有对农户进行收益分配。
2.2.11倾向于如何进行收益分配。对于村集体在转出集体建设用地后应如何进行收益分配的问题,38.1%的农户认为土地收益可以用于村公共设施建设;23.7%的农户倾向于在村里投资建厂,提高农村经济,减少农民外出;19.6%的农户认为土地收益应当归农户所有,可以换成货币的形式发给农户;18.6%的农户认为收益应当集体统一使用。
3农户转入与转出集体建设用地意愿影响因素特征分析
3.1区域因素
3.1.1村庄是否位于城镇郊区。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57.1%居住的村庄位于城镇郊区;42.9%来自较为偏远地区。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对象中,42%居住的村庄位于城镇郊区;58%居住的村庄位于较为偏远地区。
3.1.2村庄规模。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 37.3%的农户居住的村庄规模为100~200户;25.5%的农户的村庄规模为200~300户;村庄规模为100户以下和300户以上的比例分别为19.3%和17.9%。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37.8%的农户居住的村庄规模为100~200户;26.7%的农户的村庄规模为200~300户;村庄规模为100户以下和300户以上的比例分别为17.1%和18.4%。
3.2家庭因素
3.2.1户主年龄。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1~50岁年龄段的农户居多为33%;26.4%的农户年龄段为31~40岁;22.6%的农户年龄段为50岁以上;30岁以下的农户占到17.9%。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31~40岁年龄段的农户居多,为42.9%;26.3%的农户年龄段为30岁以下;19.8%的农户年龄段为41~50岁;50岁以上的农户占到11.1%。
3.2.2文化程度。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户比例较大,为42.5%;32.5%的农户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小学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户比例分别为15.6%和9.4%。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户比例较大,为41%;33.2%的农户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小学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户比例分别为18.9%和6.9%。
3.2.3身体健康状况。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2%的农户认为自己的身体处于健康状态;30.2%的农户觉得身体一般;18.9%的农户认为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好;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差的比例为4.7%、4.2%。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0.6%的农户认为自己的身体处于健康状态;32.7%的农户觉得身体一般;17.1%的农户认为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好;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差的比例为5.1%、4.6%。 3.2.4家庭人数。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56.6%的农户家庭人数为6人以上,人口较多;家庭人数为3~6人的农户家庭比例为31.6%;3人以下的农户家庭较少,占到11.8%。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7.9%的农户家庭人数为3~6人;家庭人数为6人以上的农户家庭比例为30.9%;3人以下的农户家庭相对较少,占到21.2%。
3.2.5家庭建设用地面积。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1%的农户所拥有的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80~120 m2;33.5%的农户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12~160 m2;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80 m2以下和160 m2以上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分别为18.4%和7.1%。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1.5%的农户所拥有的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80~120 m2;32.3%的农户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121~160 m2;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80 m2以下和160 m2以上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分别为17.1%和9.2%。
3.3经济因素
3.3.1家庭年人均收入水平。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家庭年人均收入水平为8 000~12 000元的农户家庭比例为31.6%;8 000元以下的农户家庭比例为21.7%;12 001~14 000元的农户家庭为16.5%;14 001~16 000元的家庭比例为16%;16 001~18 000元和18 000元以上的农户家庭比例分别为9.9%和4.2%。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家庭年人均收入水平为14 001~16 000元的农户家庭比例为34.1%;16 001~18 000元的农户家庭比例为19.4%;8 000~12 000元的农户家庭为17.5%;8 000元以下的家庭比例为11.1%;18 000元以上和12 001~14 000元的农户家庭比例分别为9.7%和8.3%。
3.3.2主要收入来源。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1%的农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以农业为主兼业;23.6%的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为主;以非农为主兼业和非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比例为18.4%和17%。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33.2%的农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非农为主兼业;30%的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非农业;以农业为主兼业和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比例为23.5%和13.4%。
3.4政策保障因素
3.4.1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7.2%的农户家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家庭人数的1/3;有19.8%的家庭无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7.9%的家庭参保人数为家庭人数的2/3;家庭全部参保的达到15.1%。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35.5%的农户家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家庭人数的2/3;家庭全部参保的达到28.1%;27.2%的家庭参保人数为家庭人数的1/3;有9.2%的家庭无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3.4.2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50.5%的农户家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为家庭人数的1/3;有15.1%的家庭无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6.5%的家庭参保人数为家庭人数的2/3;家庭全部参保的达到17.9%。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家庭全部参保的达到39.2%;31.8%的农户家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家庭人数的2/3; 23.5%的家庭参保人数为家庭人数的1/3;有5.5%的家庭无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4结论与讨论
根据调研样本数据可知,将近7成的农户对于转入集体建设用地持乐观态度,在愿意转入的农户中,有7成的农户目前已经转入过集体建设用地,对于愿意转入却暂时没有转入的农户来说,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农户不知道有谁愿意转出土地,觉得转入价格过高,又或者是限于村集体或乡镇政府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而没有转入。对于已转入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来说,转入价格主要集中在300~1 000元/m2,价格相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的流转价格较低。6成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是出租,部分农户转入的用途是居住或其他作用,而农户在流转土地合同方式上1/2以上选择书面合同,仍有将近4成的农户只是通过口头协议确定合同,合同方式的合理性上存在问题。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主要是转让、出租或其他方式。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来源主要集中在本村、本镇外村和本区外镇,以本村为主,而农户在转入集体建设用地时6成农户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私自进行了转入;同样存在问题的是,村集体转入土地时将近6成农户表示并不知情,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透明度不够,存在大量隐形交易。
从转出情况的调研来看,将近7成的农户对于转出集体建设用地持乐观态度,在愿意转出的农户中,有6成的农户目前已经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对于愿意转出却暂时没有转出的农户来说,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转出价格太低、担心转出后收益得不到保障和不知道有谁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而没有转出。对于已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来说,转出价格主要在300 /m2以上,相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的流转价格来说还是比较低的。6成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主要原因是已在城镇有房,不再需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家里还有另外一处宅基地及只是为了增加收入,而农户在流转土地合同方式上将近6成农户选择书面合同,仍有近4成的农户双方只是通过口头协议确定合同,合同方式的合理性上存在问题。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转让、出租或其他方式。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去向主要集中在本村、本镇外村和本区外镇,以本村为主,而农户在转出集体建设用地时6成农户经过村集体的同意后再转出,4成农户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进行了转出,相比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更愿意征得村集体同意再做出选择。对于村集体卖地的行为,同意与不同意的农户人数各占1/2左右,不同意的稍占多数,村集体转出土地时6成多农户表示并不知情,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透明性上存在问题,大量隐形交易存在,而村集体转出土地后,只有3成农户表示村集体进行了土地收益分配,大多数农户觉得并没有享受到村集体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给自己带来的收益。对于村集体转出土地后的收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农户倾向的意愿依次是用于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里投资建厂、发给农户和集体统一使用,而赞成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农户占到了4成,有其他意愿倾向的农户人数相对比较均匀,说明现在农户更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而村集体如何做好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将会影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否健康高效地流转。
从农户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特征对比上可以看出,村庄规模、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程度、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中,各因素转入与转出特征趋势比较相近,即每个因素变量中选项的人数比例不管是集体建设用地转入或转出中都较为接近;而村庄是否位于城镇郊区、户主年龄、家庭人数、收入水平、主要收入来源、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等变量中,各因素转入与转出特征趋势基本不一致,出现不规则的分布,即每个变量的选项所占人数比例在集体建设用地转入与转出中存在较大差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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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邹伟,胡礼兵,吴群.南京市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郊区农民意愿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1(5):44-49.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户意愿;农户行为
中图分类号S29;F301.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0517-6611(2016)14-235-05
自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确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以来,我国多地已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试点工作。随着这一市场的建立,农民将成为土地市场的主体之一,将会给农户带来其应当享有的土地权益,从而使城乡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然而农民的集体建设用地财产权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一方面地方政府利用公权力分享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另一方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过程极易被少数村干部控制,对村民代表也多采取事后通知或补办签名的手段,农民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者之一,难以分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1-3]。究其原因,一般认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引发利益冲突的主要根源。邰志勇等[4]指出集体经济组织缺乏保护土地产权的行为能力,高丽珂[5]、党国英[6]认为现行法律对集体组织意志的形成没有明确规定,使所有权主体处于缺位或虚构状态,法律对土地产权的权利边界界定不清,或者界定之后又不能维护这种界定的有效性,给政治力量介入的机会。陈剑波[7]认为农村集体产权管理者同时要对产权的委托人和行政权力的委托人负责,代理人的效用函数发生冲突,而且土地集体产权中的农户没有退出机制,导致代理人的权力过大,得不到有效的筛选和惩罚。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已是大势所趋,但由于不同阶层的农民所从事的职业、财产禀赋等特征不同,对建设用地的依赖程度必然有差异[8],从而表现出对建设用地产权的不同偏好,这些会对农民的转入与转出意愿产生直接影响,农户行为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市场构建,农户的满意度是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关键。然而,纵观已有文献,将农民意愿与行为联系起来进行制度设计的研究不多,当前的研究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农户意愿和行为关注不够,相应的理论研究很少,因此,从农户角度出发研究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尤为重要。笔者通过对江苏省212户农户的问卷调查,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入与转出2个层面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农民意愿与行为进行剖析,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构建的制度安排提供决策参考。
1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1.1问卷设计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农户转入与转出集体建设用地行为与意愿进行数据收集,以书面问卷为主,通过调研者与农户面对面地交流沟通,以不记名的方式收集问卷。具体的转入与转出行为题项内容见表1。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以及对农户的调查,发现农户的转入与转出意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是各因素共同决定的结果。农户意愿的影响因素分为4大类:区域因素、家庭因素、经济因素和政策保障因素,共计11个选项,具体见表2。
1.2问卷调查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以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调查。确定的样本数量为 250户,选取江苏省的5个县区,包括金湖县、江宁区、大丰市、如皋市、赣榆县,各随机抽取 50户调查对象。在调查实施的过程中,由调查员以个别填答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最终回收问卷 243份,其中有效问卷212份。选取这5个县区作为调研地点,既涵盖了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南地区,也包括在全国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处于中等水平的苏北,既不像北上广等一线城市那样发达,更不像西部边陲城市较为偏僻,所以选取这5个县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2农户转入与转出集体建设用地行为特征分析
2.1转入行为特征分析
2.1.1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于调研的212户农村家庭,67.9%的家庭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而在愿意转入的144户家庭中,有71.5%的家庭转入过集体建设用地,转入现象相对比较普遍。
2.1.2愿意转入建设用地却没有转入的原因。由图1可知,31.71%的农户觉得转入的价格过高;26.83%的农户不知道有谁愿意转出土地;12.2%的农户在村集体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转入的情况下选择放弃;9.76%由于乡镇政府不允许而没有转入。
2.1.3集体建设用地转入价格。由图2可知,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价格为300~500元/m2的有39.81%;以500~700元/m2转入的农户有28.16%;以700~1 000元/m2转入的有16.5%,其中以300~700元/m2价格转入的达到了受访农户数量的近7成。
2.1.4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用途。在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144户农户中,37.5%的农户转入用途是自己居住;44.4%的农户由于家里房屋空置或者只为了增加收入而选择用于出租;18.1%的农户则是用于其他用途。
2.1.5转入时采用的合同方式。农户在集体建设用地转入时采用的合同方式以书面为主,占到总数的56.31%,但仍有43.69%的农户在转入时只与转出方达成了口头协议,若今后发生土地流转纠纷,将会给流转双方带来麻烦。
2.1.6转入集体建设用地方式。在转入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中,54.37%的农户是通过别人转让的方式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31.07%的农户是通过别人出租房屋,即通过租赁获得使用权;14.56%的农户转入方式为其他,可能有抵押或置换等。
2.1.7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来源。由图3可知,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来源多为本村,从本村转入的比例达到42.72%;从本镇外村转入的达到32.04%;转入的方式可能通过转让、出租、抵押等进行,因此,也有从本区外镇、外区和外市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1.8转入过程中是否经过村集体同意。农户在转入集体建设用地过程中,64.1%的农户在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集体建设用地的转入,35.9%的农户转入过程中经过了村集体的同意。
2.1.9村集体转入土地是否经过农户同意。57.3%的农户对于村集体转入土地并不知情或村集体在没有得到农户的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土地转入,42.7%的受访农户表示村集体在转入土地过程中经过了农户的允许。
2.2转出行为特征分析
2.2.1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情况。调研的212户农户中,有75%的农户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而在愿意转出的家庭中,有61%的家庭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由此可知,农户的转出意愿相对较高,而已经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家庭也占到半数以上。
2.2.2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却没有转出的原因。由图4可知,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却没有转出的原因中,觉得转出价格太低的达到33.87%;22.58%的农户担心转出后收益得不到保障;17.74%的农户不知道有谁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
2.2.3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主要原因。由图5可知,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主要原因中,45.36%的农户已在城里或镇上有房,对农村的建设用地需求不大;24.74%的农户家里还有另外一处宅基地,对多余的宅基地需求不大;15.46%的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只是为了增加收入。
2.2.4集体建设用地转出价格。由图6可知,41.2%的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价格为500~700元/m2;22.7%的农户转出价格为700~1 000元/m2;18.6%的农户转出价格为300~500元/m2,价格基本呈正态分布。
2.2.5转出时采用的合同方式。农户在集体建设用地转出时采用的合同方式以书面为主,占到总数的58.76%,但仍有41.24%的农户在转出时只与转入方达成了口头协议,若今后发生土地流转纠纷,处理起来相对比较麻烦。
2.2.6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在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中,51.55%的农户是通过转让的方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40.21%的农户是通过出租的方式;8.25%的农户转出方式为其他,可能有抵押或置换等。
2.2.7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去向。由图7可知,39.2%的农户是向本村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25.8%的农户向本镇外村转出;向本区外镇转出的有20.6%,转出的方式有转让、出租、抵押、置换等。因此,转出的去向有本区外镇、外区和外市。
2.2.8转出过程中是否经过村集体同意。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过程中,37.1%的农户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只是双方私下协商解决;62.9%的农户经过村集体同意。
2.2.9是否同意村集体卖地。在受访的97户农户中,46.4%的农户同意村集体卖地,53.6%的农户不同意村集体的做法;在村集体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过程中,35.1%的农户是知情的,但64.9%的农户并不知道村集体的行为。
2.2.10村集体转出土地后是否进行收益分配。34%的受访农户表示村集体在转出土地后进行了收益分配,但66%的农户表示村集体转出土地后并没有对农户进行收益分配。
2.2.11倾向于如何进行收益分配。对于村集体在转出集体建设用地后应如何进行收益分配的问题,38.1%的农户认为土地收益可以用于村公共设施建设;23.7%的农户倾向于在村里投资建厂,提高农村经济,减少农民外出;19.6%的农户认为土地收益应当归农户所有,可以换成货币的形式发给农户;18.6%的农户认为收益应当集体统一使用。
3农户转入与转出集体建设用地意愿影响因素特征分析
3.1区域因素
3.1.1村庄是否位于城镇郊区。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57.1%居住的村庄位于城镇郊区;42.9%来自较为偏远地区。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对象中,42%居住的村庄位于城镇郊区;58%居住的村庄位于较为偏远地区。
3.1.2村庄规模。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 37.3%的农户居住的村庄规模为100~200户;25.5%的农户的村庄规模为200~300户;村庄规模为100户以下和300户以上的比例分别为19.3%和17.9%。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37.8%的农户居住的村庄规模为100~200户;26.7%的农户的村庄规模为200~300户;村庄规模为100户以下和300户以上的比例分别为17.1%和18.4%。
3.2家庭因素
3.2.1户主年龄。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1~50岁年龄段的农户居多为33%;26.4%的农户年龄段为31~40岁;22.6%的农户年龄段为50岁以上;30岁以下的农户占到17.9%。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31~40岁年龄段的农户居多,为42.9%;26.3%的农户年龄段为30岁以下;19.8%的农户年龄段为41~50岁;50岁以上的农户占到11.1%。
3.2.2文化程度。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户比例较大,为42.5%;32.5%的农户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小学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户比例分别为15.6%和9.4%。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户比例较大,为41%;33.2%的农户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小学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户比例分别为18.9%和6.9%。
3.2.3身体健康状况。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2%的农户认为自己的身体处于健康状态;30.2%的农户觉得身体一般;18.9%的农户认为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好;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差的比例为4.7%、4.2%。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0.6%的农户认为自己的身体处于健康状态;32.7%的农户觉得身体一般;17.1%的农户认为身体健康状况非常好;认为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差的比例为5.1%、4.6%。 3.2.4家庭人数。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56.6%的农户家庭人数为6人以上,人口较多;家庭人数为3~6人的农户家庭比例为31.6%;3人以下的农户家庭较少,占到11.8%。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7.9%的农户家庭人数为3~6人;家庭人数为6人以上的农户家庭比例为30.9%;3人以下的农户家庭相对较少,占到21.2%。
3.2.5家庭建设用地面积。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1%的农户所拥有的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80~120 m2;33.5%的农户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12~160 m2;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80 m2以下和160 m2以上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分别为18.4%和7.1%。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1.5%的农户所拥有的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80~120 m2;32.3%的农户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121~160 m2;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为80 m2以下和160 m2以上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分别为17.1%和9.2%。
3.3经济因素
3.3.1家庭年人均收入水平。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家庭年人均收入水平为8 000~12 000元的农户家庭比例为31.6%;8 000元以下的农户家庭比例为21.7%;12 001~14 000元的农户家庭为16.5%;14 001~16 000元的家庭比例为16%;16 001~18 000元和18 000元以上的农户家庭比例分别为9.9%和4.2%。对于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家庭年人均收入水平为14 001~16 000元的农户家庭比例为34.1%;16 001~18 000元的农户家庭比例为19.4%;8 000~12 000元的农户家庭为17.5%;8 000元以下的家庭比例为11.1%;18 000元以上和12 001~14 000元的农户家庭比例分别为9.7%和8.3%。
3.3.2主要收入来源。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1%的农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以农业为主兼业;23.6%的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农业为主;以非农为主兼业和非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比例为18.4%和17%。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33.2%的农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为非农为主兼业;30%的农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非农业;以农业为主兼业和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比例为23.5%和13.4%。
3.4政策保障因素
3.4.1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47.2%的农户家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家庭人数的1/3;有19.8%的家庭无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7.9%的家庭参保人数为家庭人数的2/3;家庭全部参保的达到15.1%。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35.5%的农户家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家庭人数的2/3;家庭全部参保的达到28.1%;27.2%的家庭参保人数为家庭人数的1/3;有9.2%的家庭无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3.4.2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50.5%的农户家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为家庭人数的1/3;有15.1%的家庭无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6.5%的家庭参保人数为家庭人数的2/3;家庭全部参保的达到17.9%。在对农户是否愿意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调查中,家庭全部参保的达到39.2%;31.8%的农户家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家庭人数的2/3; 23.5%的家庭参保人数为家庭人数的1/3;有5.5%的家庭无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4结论与讨论
根据调研样本数据可知,将近7成的农户对于转入集体建设用地持乐观态度,在愿意转入的农户中,有7成的农户目前已经转入过集体建设用地,对于愿意转入却暂时没有转入的农户来说,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农户不知道有谁愿意转出土地,觉得转入价格过高,又或者是限于村集体或乡镇政府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而没有转入。对于已转入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来说,转入价格主要集中在300~1 000元/m2,价格相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的流转价格较低。6成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是出租,部分农户转入的用途是居住或其他作用,而农户在流转土地合同方式上1/2以上选择书面合同,仍有将近4成的农户只是通过口头协议确定合同,合同方式的合理性上存在问题。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主要是转让、出租或其他方式。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的来源主要集中在本村、本镇外村和本区外镇,以本村为主,而农户在转入集体建设用地时6成农户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私自进行了转入;同样存在问题的是,村集体转入土地时将近6成农户表示并不知情,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透明度不够,存在大量隐形交易。
从转出情况的调研来看,将近7成的农户对于转出集体建设用地持乐观态度,在愿意转出的农户中,有6成的农户目前已经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对于愿意转出却暂时没有转出的农户来说,原因有很多,主要包括转出价格太低、担心转出后收益得不到保障和不知道有谁愿意转入集体建设用地而没有转出。对于已转出过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来说,转出价格主要在300 /m2以上,相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的流转价格来说还是比较低的。6成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主要原因是已在城镇有房,不再需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家里还有另外一处宅基地及只是为了增加收入,而农户在流转土地合同方式上将近6成农户选择书面合同,仍有近4成的农户双方只是通过口头协议确定合同,合同方式的合理性上存在问题。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转让、出租或其他方式。农户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去向主要集中在本村、本镇外村和本区外镇,以本村为主,而农户在转出集体建设用地时6成农户经过村集体的同意后再转出,4成农户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进行了转出,相比农户转入集体建设用地,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的农户更愿意征得村集体同意再做出选择。对于村集体卖地的行为,同意与不同意的农户人数各占1/2左右,不同意的稍占多数,村集体转出土地时6成多农户表示并不知情,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透明性上存在问题,大量隐形交易存在,而村集体转出土地后,只有3成农户表示村集体进行了土地收益分配,大多数农户觉得并没有享受到村集体转出集体建设用地给自己带来的收益。对于村集体转出土地后的收益如何分配的问题,农户倾向的意愿依次是用于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里投资建厂、发给农户和集体统一使用,而赞成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农户占到了4成,有其他意愿倾向的农户人数相对比较均匀,说明现在农户更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而村集体如何做好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将会影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否健康高效地流转。
从农户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特征对比上可以看出,村庄规模、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程度、家庭建设用地面积中,各因素转入与转出特征趋势比较相近,即每个因素变量中选项的人数比例不管是集体建设用地转入或转出中都较为接近;而村庄是否位于城镇郊区、户主年龄、家庭人数、收入水平、主要收入来源、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等变量中,各因素转入与转出特征趋势基本不一致,出现不规则的分布,即每个变量的选项所占人数比例在集体建设用地转入与转出中存在较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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