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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团委、教育局:
中学实践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形式,是中学共青团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加速学生社会化进程,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既对广大学生自我提升、拓展素质提出了明确方向,也对立德树人育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全面推广中学社会实践教育的经验成果、深化教育课程改革,探索新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更好地促进中学实践教育活动全面升华开展,提升中学生各项综合素质,坚定中学生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教育厅特制定《山西省普通中学实践教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学实践教育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规律和中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围绕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实践育人理念,创设实践育人载体,系统构建团教一体化实践育人工作体系,注重工作的普遍性、时代性、针对性,引导中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实践教育的意义
通过实践教育增进普通中学生的生活体验、激发学习兴趣,帮助中学生体验生活、学以致用,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把课堂从围墙内延伸到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去,让学生通过自己对社会现象的观察、了解、实践、思考、再实践,去认识社会、掌握真理、学会本领、增强知识。让学生在学校、课堂之外的广阔天地中,获取丰富的感性经验,以实现理性认识的巩固和升华。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质,充实学生的精神生活,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社会责任。
三、实践教育的目标
引导中学生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增进对社会的了解与认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形成社会责任感,并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永远跟党走的信念。逐步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和劳动技术,提升自我认识能力,养成负责任的生活态度,培养顽强拼搏的精神。
四、实践教育的主要内容
普通中学实践教育是指普通中学学生按照社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目的、有组织地深入实际,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教育活动。
(一)实践教育的对象及时间要求
实践教育的对象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不包含具备实践教育内容的职业中学、技术中学的学生。七至九年级中学生及高中生参与实践教育时间每周不得少于基础课改规定学时,参与学生的覆盖面要达到95%以上。
(二)实践教育活动的原则
1.实践育人的原则。通过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实践教育,使普通中学生在进行社会观察、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实践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2.坚持主体性原则。在实践教育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也要突出教师在实践教育中的主导地位,能够使实践教育科学、有序地进行。
3.坚持时代性和创新性原则。实践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评价各个环节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要坚持兴趣第一的原则,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需要。
4.坚持针对性原则。实践教育活动要因地、因校制宜,与本地本校的文化传统、公共设施、生源特点、教育特色、学生生活实际相结合,提高活动实效性。既要针对学生发展的知识水平和实际需要,也要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5.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在实践教育过程中,要统筹好活动时间与教学时间、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体验类实践和兴趣爱好类实践、活动效果与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关系,不能因噎废食、有所偏废。
(三)实践教育的内容
普通中学实践教育的内容包括教育体验类实践和兴趣爱好类实践两大类别。
1.教育体验类实践
(1)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实践。通过邀请有关专家开展讲座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讲等形式,以及组织学生参观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瞻仰革命遗址、烈士陵园,举办“革命圣地游”、红色旅游等,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国之志。
(2)生产生活技能和自理自护实践。通过实际动手实践,学习生产劳动、工艺制作、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学习自我保护、生存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适应社会能力方面的教育。
(3)志愿服务实践。立足于所在社区,展开敬老爱幼、助残帮困、保护环境、公益宣传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道德实践,接受社会公德教育。
(4)军训实践。通过军训活动,进行热爱国防的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加学生的国防意识,提高学生执行纪律的自觉性。
(5)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实践。为父母、长辈做实事,通过为父母长辈做家务、过生日等活动提升学生家庭理念境界。
2.兴趣爱好类实践。主要为学校组织或学生自主参与的相关科技文化活动。由各兴趣小组和学生会组织的包括读书活动、科技实验探究活动、艺术表演活动等。
(四)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1.普通中学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方为各级教育部门和团委及各普通中学校。
2.省级团委、教育厅对实践教育下发指导意见、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实践教育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3.各市级团委、教育局要结合本意见及根据所在地区的特点做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4.各学校要根据所在地域和学生的特点,对实践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并配合所属地区教育局、团委扎实推进实践教育活动。
(五)教育实践活动的监督考评 1.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的督查,把学校实施实践教育活动课程情况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开设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的情况进行评估时,应吸纳家长参加,帮助学校认真总结经验,提高课程开设的水平和质量。
2.各级团委具有指导本地学校开设实践教育活动的职责,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实践教育活动的业务指导,根据学校、教师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育活动。各地中学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本地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年度考核依据。
3.学校应制定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的管理办法,并提供实践活动的时间、场所保障。同时,将诚信守纪、团结互助、安全防范、保证效果等作为明确要求,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的管理,科学合理地计算教师承担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的工作量。
五、相关要求
1.中学实践教育活动要妥善处理好实践教育与日常教学之间的关系。学校要把实践教育提升到与书本教学相同重要的位置,保证普通中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同时提高,不应有所偏颇,充分保障实践教育活动的效果。加强实践教育课程的过程管理,不得以学科综合性学习简单代替实践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或减少学时,凡违反课程设置要求的,要及时批评并纠正。
2.中学实践教育活动要妥善处理好实践教育与学生安全健康的关系。在实践教育过程中,各级教育部门、团委、学校要积极鼓励学生走出教室、走进社会、走向自然。要制定科学的安全预案,保证实践教育的教学任务扎实推进,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师生安全。
3.中学实践教育要做好各层级的宣传工作。在实践教育中各级团委、教育部门要做好对普通中学的宣传、鼓励工作,对能够在实践教育中扎实推进和改革创新的学校应树立典型予以表彰。学校对学生家长应做好动员、引导工作,提升家长对实践教育必要性和重要性的理解认知,以此形成“学校—家庭”联合培养的实践教育模式。
4.中学实践教育内容应科学协调教育体验类实践和兴趣爱好类实践的教学安排和时间比例。各校开展的中学实践教育活动要严格按照课时安排,参加的同学要力争覆盖全校学生。校地之间要做好科学分配、统筹规划,做到步调一致地安排教育实践教学,使中学生能够接受全面、科学、有序的实践教育。
5.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领导和支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意见》的实施情况,主动将《意见》的实施工作纳入到德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当中去。要加大中学生实践教育工作成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一切可利用的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支持和关心中学实践教育工作,形成有机的教育合力,为《意见》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 王永丽)
中学实践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形式,是中学共青团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加速学生社会化进程,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既对广大学生自我提升、拓展素质提出了明确方向,也对立德树人育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全面推广中学社会实践教育的经验成果、深化教育课程改革,探索新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更好地促进中学实践教育活动全面升华开展,提升中学生各项综合素质,坚定中学生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教育厅特制定《山西省普通中学实践教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学实践教育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普通中学教育教学规律和中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围绕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题,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实践育人理念,创设实践育人载体,系统构建团教一体化实践育人工作体系,注重工作的普遍性、时代性、针对性,引导中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实践教育的意义
通过实践教育增进普通中学生的生活体验、激发学习兴趣,帮助中学生体验生活、学以致用,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把课堂从围墙内延伸到现实的社会环境中去,让学生通过自己对社会现象的观察、了解、实践、思考、再实践,去认识社会、掌握真理、学会本领、增强知识。让学生在学校、课堂之外的广阔天地中,获取丰富的感性经验,以实现理性认识的巩固和升华。培养学生良好思想品质,充实学生的精神生活,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社会责任。
三、实践教育的目标
引导中学生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增进对社会的了解与认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形成社会责任感,并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永远跟党走的信念。逐步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和劳动技术,提升自我认识能力,养成负责任的生活态度,培养顽强拼搏的精神。
四、实践教育的主要内容
普通中学实践教育是指普通中学学生按照社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目的、有组织地深入实际,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教育活动。
(一)实践教育的对象及时间要求
实践教育的对象为普通中学在校学生,不包含具备实践教育内容的职业中学、技术中学的学生。七至九年级中学生及高中生参与实践教育时间每周不得少于基础课改规定学时,参与学生的覆盖面要达到95%以上。
(二)实践教育活动的原则
1.实践育人的原则。通过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实践教育,使普通中学生在进行社会观察、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实践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2.坚持主体性原则。在实践教育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也要突出教师在实践教育中的主导地位,能够使实践教育科学、有序地进行。
3.坚持时代性和创新性原则。实践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评价各个环节不能因循守旧、固步自封,要坚持兴趣第一的原则,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需要。
4.坚持针对性原则。实践教育活动要因地、因校制宜,与本地本校的文化传统、公共设施、生源特点、教育特色、学生生活实际相结合,提高活动实效性。既要针对学生发展的知识水平和实际需要,也要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5.坚持统筹规划原则。在实践教育过程中,要统筹好活动时间与教学时间、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体验类实践和兴趣爱好类实践、活动效果与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关系,不能因噎废食、有所偏废。
(三)实践教育的内容
普通中学实践教育的内容包括教育体验类实践和兴趣爱好类实践两大类别。
1.教育体验类实践
(1)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实践。通过邀请有关专家开展讲座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讲等形式,以及组织学生参观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瞻仰革命遗址、烈士陵园,举办“革命圣地游”、红色旅游等,激发广大同学的爱国之志。
(2)生产生活技能和自理自护实践。通过实际动手实践,学习生产劳动、工艺制作、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学习自我保护、生存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适应社会能力方面的教育。
(3)志愿服务实践。立足于所在社区,展开敬老爱幼、助残帮困、保护环境、公益宣传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道德实践,接受社会公德教育。
(4)军训实践。通过军训活动,进行热爱国防的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加学生的国防意识,提高学生执行纪律的自觉性。
(5)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实践。为父母、长辈做实事,通过为父母长辈做家务、过生日等活动提升学生家庭理念境界。
2.兴趣爱好类实践。主要为学校组织或学生自主参与的相关科技文化活动。由各兴趣小组和学生会组织的包括读书活动、科技实验探究活动、艺术表演活动等。
(四)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1.普通中学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方为各级教育部门和团委及各普通中学校。
2.省级团委、教育厅对实践教育下发指导意见、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实践教育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3.各市级团委、教育局要结合本意见及根据所在地区的特点做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4.各学校要根据所在地域和学生的特点,对实践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并配合所属地区教育局、团委扎实推进实践教育活动。
(五)教育实践活动的监督考评 1.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的督查,把学校实施实践教育活动课程情况作为学校办学水平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校开设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的情况进行评估时,应吸纳家长参加,帮助学校认真总结经验,提高课程开设的水平和质量。
2.各级团委具有指导本地学校开设实践教育活动的职责,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实践教育活动的业务指导,根据学校、教师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育活动。各地中学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本地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年度考核依据。
3.学校应制定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的管理办法,并提供实践活动的时间、场所保障。同时,将诚信守纪、团结互助、安全防范、保证效果等作为明确要求,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教师的管理,科学合理地计算教师承担实践教育活动课程的工作量。
五、相关要求
1.中学实践教育活动要妥善处理好实践教育与日常教学之间的关系。学校要把实践教育提升到与书本教学相同重要的位置,保证普通中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同时提高,不应有所偏颇,充分保障实践教育活动的效果。加强实践教育课程的过程管理,不得以学科综合性学习简单代替实践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或减少学时,凡违反课程设置要求的,要及时批评并纠正。
2.中学实践教育活动要妥善处理好实践教育与学生安全健康的关系。在实践教育过程中,各级教育部门、团委、学校要积极鼓励学生走出教室、走进社会、走向自然。要制定科学的安全预案,保证实践教育的教学任务扎实推进,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师生安全。
3.中学实践教育要做好各层级的宣传工作。在实践教育中各级团委、教育部门要做好对普通中学的宣传、鼓励工作,对能够在实践教育中扎实推进和改革创新的学校应树立典型予以表彰。学校对学生家长应做好动员、引导工作,提升家长对实践教育必要性和重要性的理解认知,以此形成“学校—家庭”联合培养的实践教育模式。
4.中学实践教育内容应科学协调教育体验类实践和兴趣爱好类实践的教学安排和时间比例。各校开展的中学实践教育活动要严格按照课时安排,参加的同学要力争覆盖全校学生。校地之间要做好科学分配、统筹规划,做到步调一致地安排教育实践教学,使中学生能够接受全面、科学、有序的实践教育。
5.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领导和支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意见》的实施情况,主动将《意见》的实施工作纳入到德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当中去。要加大中学生实践教育工作成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一切可利用的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支持和关心中学实践教育工作,形成有机的教育合力,为《意见》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 王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