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春秋公羊传》是一部专门解释儒家经典——《春秋》的传述,包含了许多丰富的儒家思想。其中,“复仇”思想在《春秋公羊传》中被推崇,这似乎与儒家所讲求的“仁爱”思想相悖,其实不然。《春秋公羊传》中的“复仇”思想实际上与儒家的忠孝、仁义思想相吻合,是讲求一定的道义的,本文将从“复仇”所讲求的原则,对《春秋公羊传》中的“复仇”之道进行探析。
关键词:《公羊传》;复仇;国君一体
复仇之道,主要是指《春秋公羊传》中的复仇所坚持的道义、原则。《公羊传》虽然推崇复仇思想,但是讲求道义,认为复仇要符合儒家的义理,否者就会造成复仇不断、冤冤相报的局面。那么,《公羊传》中所讲的复仇要遵循哪些原则呢?
一、国君一体原则
此原则主要是针对国仇来讲的。《公羊传·庄公四年》中针对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时谈到:
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国君何以为一体?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1]
国君一体,《公羊传》解释为“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国君以国为体”,指“国为君之国,君为国之君,国与君是一体的,因此侵犯君就是侵犯国,反之,侵犯国也是侵犯君”;[1]二是“诸侯世”,根据刘尚慈的注解,“诸侯国历代国君为一体。诸侯国指君主世袭,父死子继、兄死弟及,均传位给自家,故曰国君世代为同一个本体。”[2]“诸侯世”为国君一体,是因为诸侯国的国君遵循的是世袭制,也可看出,国君一体原则与春秋战国时的世袭制和宗法制相关。在国仇这里,百世犹可复,这不同于家仇,文中问道:“家亦可乎?曰,不可”,提到家仇不可以复远祖之仇,刘尚慈注解:“国仇与家仇不同,大夫之家不可以世代为仇”,这与《春秋》的大义和治世原则相关,“即卿大夫不得世袭”,“既然大夫不能世袭,那么大夫之则也就止于其自身。大夫之子应当报父之仇,其子孙不可以世世为仇。”[1]即是说,家不可以是因为不能世袭,所以仇也只能停留在一世,即子报父仇,不可世世为仇,否则落入冤冤相报的局面。
按照这一原则,齐襄公向纪国复九世之仇,这既是一己之仇,又是一国之仇,国君一体,所以可复九世之仇,甚至百世。
二、 “父不受诛”、“复仇不除害”原则
这个原则主要是针对家仇,针对君臣关系来讲的。在《公羊传·定公四年》伍子胥伐楚时提到:
伍子胥复曰:“蔡非有罪也,楚人为无道,君如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时可矣。”于是兴师而救蔡。曰“事君犹事父也”,此其为可以复仇奈何?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复仇不除害,朋友相卫而不相迿,古之道也。[1]
“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意思是说,如果父亲罪不当诛杀或者说父亲无罪却被君主杀害,那么,子是可以向君主复仇的,如果父亲罪当诛杀,则子不可以向君主复仇,否则就走上冤冤相报无休止之路了。另外,在复仇时,要遵循“复仇不除害”的原则,即报仇只在仇主自身,不殃及仇主的子孙等对方有可能危害自己的人。
按照这一原则,我们来看伍子胥复仇的合理性,从伍子胥为吴王之臣来说,他为父报仇没有损君主之义,从伍子胥为楚王之臣来看,为父报仇没有损君臣之义,因为楚王杀其无罪之父,破坏君臣之义在先,并且伍子胥的复仇,以“忧国之务”在先,当楚国无道伐蔡国时,以救蔡而复仇,这是符合《公羊传》的复仇之道的。
对比“国君一体”与“父不受诛,子可复仇”的原则,我们可以看出国仇和家仇的区别,除了上文提到的复仇的世代性上以外,在复仇的范围或者说对象上存在差异,齐襄公复九世之仇灭纪国,而伍子胥父复仇只是针对楚平王,掘墓、鞭尸,尽管兴师伐楚,但是为了救蔡国,而针对家仇时,根据刘尚慈的注解,他只将仇恨指向了楚平王,即“复仇不除害”。
通过分析,我们看出,无论是家仇,还是国仇,都要符合君臣之义、父子之义。上文中提到的颜夫人为夫复仇是否符合复仇的道义呢?笔者认为,尽管妻为夫复仇,是妻之职责,但是颜夫人的复仇并不符合道义,因为颜有罪在先,周天子下令处死。“颜淫九公子于宫中,因以纳贼”,因为邾娄颜公在鲁国宫中与九位女公子淫乱而招来贼人,孝公乳母以己之子换孝公,救下孝公。“于是负孝公之周,诉天子。天子为之诛颜而立叔术,反孝公于鲁。”[1]鲁孝公乳母向周天子投诉邾娄颜,颜被天子处死。邾娄颜他国宫中淫乱,招来贼人差点杀害他国公子,无一国之君相,罪有应得,颜夫人不应报仇。再者,颜夫人以美色换叔术为颜报仇,叔术的行为也不可取。周天子处死罪当诛的颜立叔术为君,但叔术却因美色为颜复仇,不符合君臣之义。但《公羊传》却称叔术贤德,为何?笔者认为应是侧重于叔术将君位让给邾娄颜之子——夏父的事情。
综上,《公羊传》尽管推崇复仇思想,但要符合道义,一般说来,国仇要遵循国君一体的原则,此原则不适用于家仇,而家仇要遵循“父不受诛,子复仇”、“复仇不害”的原则。《公羊传》这种推崇符合道义的复仇,对稳定当时的社會秩序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公羊传》中的复仇思想是公羊学的一大特色,并不违背儒家所提倡的仁,义思想,反而是儒家仁义思想的体现。《公羊传》的复仇思想,要符合君臣、父子之义,并将复仇与否,作为判断臣之为臣、子之为子的标准,作为忠君、孝父的标准。
参考文献
[1]刘尚慈.春秋公羊传译注上[M].北京:中华书局.2010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陈恩林.论《公羊传》复仇思想的特点及经今、古文复仇说问题[J].社会科学战报,1998
[4]浦伟忠.《春秋公羊传》的复仇论[J].青年专号,1991
作者简介:刘怀峰(1993—),男,汉族,山东济宁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哲法学院中国哲学专业,研究方向:明清儒学
关键词:《公羊传》;复仇;国君一体
复仇之道,主要是指《春秋公羊传》中的复仇所坚持的道义、原则。《公羊传》虽然推崇复仇思想,但是讲求道义,认为复仇要符合儒家的义理,否者就会造成复仇不断、冤冤相报的局面。那么,《公羊传》中所讲的复仇要遵循哪些原则呢?
一、国君一体原则
此原则主要是针对国仇来讲的。《公羊传·庄公四年》中针对齐襄公复九世之仇时谈到:
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仇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国君何以为一体?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1]
国君一体,《公羊传》解释为“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国君以国为体”,指“国为君之国,君为国之君,国与君是一体的,因此侵犯君就是侵犯国,反之,侵犯国也是侵犯君”;[1]二是“诸侯世”,根据刘尚慈的注解,“诸侯国历代国君为一体。诸侯国指君主世袭,父死子继、兄死弟及,均传位给自家,故曰国君世代为同一个本体。”[2]“诸侯世”为国君一体,是因为诸侯国的国君遵循的是世袭制,也可看出,国君一体原则与春秋战国时的世袭制和宗法制相关。在国仇这里,百世犹可复,这不同于家仇,文中问道:“家亦可乎?曰,不可”,提到家仇不可以复远祖之仇,刘尚慈注解:“国仇与家仇不同,大夫之家不可以世代为仇”,这与《春秋》的大义和治世原则相关,“即卿大夫不得世袭”,“既然大夫不能世袭,那么大夫之则也就止于其自身。大夫之子应当报父之仇,其子孙不可以世世为仇。”[1]即是说,家不可以是因为不能世袭,所以仇也只能停留在一世,即子报父仇,不可世世为仇,否则落入冤冤相报的局面。
按照这一原则,齐襄公向纪国复九世之仇,这既是一己之仇,又是一国之仇,国君一体,所以可复九世之仇,甚至百世。
二、 “父不受诛”、“复仇不除害”原则
这个原则主要是针对家仇,针对君臣关系来讲的。在《公羊传·定公四年》伍子胥伐楚时提到:
伍子胥复曰:“蔡非有罪也,楚人为无道,君如有忧中国之心,则若时可矣。”于是兴师而救蔡。曰“事君犹事父也”,此其为可以复仇奈何?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复仇不除害,朋友相卫而不相迿,古之道也。[1]
“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意思是说,如果父亲罪不当诛杀或者说父亲无罪却被君主杀害,那么,子是可以向君主复仇的,如果父亲罪当诛杀,则子不可以向君主复仇,否则就走上冤冤相报无休止之路了。另外,在复仇时,要遵循“复仇不除害”的原则,即报仇只在仇主自身,不殃及仇主的子孙等对方有可能危害自己的人。
按照这一原则,我们来看伍子胥复仇的合理性,从伍子胥为吴王之臣来说,他为父报仇没有损君主之义,从伍子胥为楚王之臣来看,为父报仇没有损君臣之义,因为楚王杀其无罪之父,破坏君臣之义在先,并且伍子胥的复仇,以“忧国之务”在先,当楚国无道伐蔡国时,以救蔡而复仇,这是符合《公羊传》的复仇之道的。
对比“国君一体”与“父不受诛,子可复仇”的原则,我们可以看出国仇和家仇的区别,除了上文提到的复仇的世代性上以外,在复仇的范围或者说对象上存在差异,齐襄公复九世之仇灭纪国,而伍子胥父复仇只是针对楚平王,掘墓、鞭尸,尽管兴师伐楚,但是为了救蔡国,而针对家仇时,根据刘尚慈的注解,他只将仇恨指向了楚平王,即“复仇不除害”。
通过分析,我们看出,无论是家仇,还是国仇,都要符合君臣之义、父子之义。上文中提到的颜夫人为夫复仇是否符合复仇的道义呢?笔者认为,尽管妻为夫复仇,是妻之职责,但是颜夫人的复仇并不符合道义,因为颜有罪在先,周天子下令处死。“颜淫九公子于宫中,因以纳贼”,因为邾娄颜公在鲁国宫中与九位女公子淫乱而招来贼人,孝公乳母以己之子换孝公,救下孝公。“于是负孝公之周,诉天子。天子为之诛颜而立叔术,反孝公于鲁。”[1]鲁孝公乳母向周天子投诉邾娄颜,颜被天子处死。邾娄颜他国宫中淫乱,招来贼人差点杀害他国公子,无一国之君相,罪有应得,颜夫人不应报仇。再者,颜夫人以美色换叔术为颜报仇,叔术的行为也不可取。周天子处死罪当诛的颜立叔术为君,但叔术却因美色为颜复仇,不符合君臣之义。但《公羊传》却称叔术贤德,为何?笔者认为应是侧重于叔术将君位让给邾娄颜之子——夏父的事情。
综上,《公羊传》尽管推崇复仇思想,但要符合道义,一般说来,国仇要遵循国君一体的原则,此原则不适用于家仇,而家仇要遵循“父不受诛,子复仇”、“复仇不害”的原则。《公羊传》这种推崇符合道义的复仇,对稳定当时的社會秩序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公羊传》中的复仇思想是公羊学的一大特色,并不违背儒家所提倡的仁,义思想,反而是儒家仁义思想的体现。《公羊传》的复仇思想,要符合君臣、父子之义,并将复仇与否,作为判断臣之为臣、子之为子的标准,作为忠君、孝父的标准。
参考文献
[1]刘尚慈.春秋公羊传译注上[M].北京:中华书局.2010
[2]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陈恩林.论《公羊传》复仇思想的特点及经今、古文复仇说问题[J].社会科学战报,1998
[4]浦伟忠.《春秋公羊传》的复仇论[J].青年专号,1991
作者简介:刘怀峰(1993—),男,汉族,山东济宁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上海师范大学哲法学院中国哲学专业,研究方向:明清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