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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是履行人大职责、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手段,对于贯彻落实好监督法、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准确反映社情民意,都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长春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每年紧紧围绕区党代会、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通过主任办公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确定调研题目,努力使调研工作与区委部署合拍、与政府工作合力、与群众愿望合心,为常委会科学、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几年来,通过狠抓调研工作,不仅大大提高了常委会监督质量,而且使机关年轻干部得到了充分锻炼,连续三年有4名机关干部在公选考试中脱颖而出走上处级岗位,有5名机关干部通过竞争上岗担任科级职务。
一是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多年来,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议大事、督大事”的原则,先后将“朝阳经济开发区与国外合资合作企业发展状况” 、“创建健康城区”、“乐山镇现代化千顷绿色蔬菜基地建设”、“城乡教育一体化”等全区经济民生重点工作作为调研课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形成了诸如《整治重污染企业,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工作的调研报告》、《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朝阳区现代农业的研究报告》、《关于加强朝阳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创新的研究》等一批重要的调研成果,为促进全区相关工作建言献策。
二是围绕常委会的监督议题开展调研工作。监督法颁布实施以后,对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了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更具实效,他们围绕常委会的监督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工作。2009年他们针对区政府构建大就业格局,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审议议题,组织常委会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深入的前期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为审议常委会监督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人大的认可程度不断提高,人大日益成为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的重要平台,在反映民意、汇集民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他们始终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民生问题作为调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围绕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开展了调研,并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政府采取措施加以解决。2010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全区校舍安全鉴定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又组织了常委会委员、相关人大代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实地视察调研,进一步促进此项工程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建设。
四是围绕人大工作的前瞻性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认真调研人大工作的前沿问题,是实现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围绕强化常委会基层工作力量等问题,开展了设立常委会街道工委等一系列的调研,认真研究此项创新措施在朝阳区施行的可行性,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建议,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切实推动了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2008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到该区调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在街道设立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报告》和外地开展代表工作的先进经验,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出了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为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论证,并上报市委。经市委同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在该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48个街道成立了人大街道工委。现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区委、街道党工委、人大代表、辖区选民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可。
五是围绕发挥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职能作用开展调研工作。机关各委室是区人大常委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着为常委会审议决策参谋和服务的作用。工作中,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注意发挥机关各委室的工作优势和专业优势,围绕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议题,由各委室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以及对议题感兴趣、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进行前期专题调研,形成有内容、有分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决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2008年围绕关于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审议议题,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通过调研摸清了全区城乡教育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对进一步加强人大调研工作,充分发挥调研工作在创新和发展人大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方面,他们认为:
一要加强对制约地方人大工作发展的前瞻性、理论性问题的调查和研究。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如何充分行使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各项监督职权、有效增强监督实效,成为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从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来看,在监督方式方面,基本只涉及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预决算报告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等三种方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免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四种方式则较少涉及;在监督内容方面,仍然存在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的问题,财政监督、司法监督、人事监督工作等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的解决与改进,为人大调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通过深入的调研,积极探索充分行使各种监督形式的条件和可行性,以此解决制约开展人大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等问题。
二要不断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他们每年都完成为数不少的调研报告,最多的时候可达十几篇。但是,客观地说,有些调研报告仍然存在为完成任务而调研,为调研而调研的情况。有些调研的选题和立意不新;有些调研深入基层和实际不够,下功夫不深;还有一些调研,所提出的对策和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在下一步的调研工作中,他们要对课题选择、责任落实、中期检查、成果评比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在重视调研报告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调研报告的质量,争取使各项调研工作都能够对推动相关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使调研中提出的对策和建议能够在常委会的审议决策中得到采纳,在“一府两院”的相关工作中得到转化和应用,不断提高人大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进一步完善人大调研工作格局。从目前常委会开展调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人大街道工委、乡镇人大以及人大代表尚未充分参与到调研工作中来,各方面力量参与调研工作的格局尚未形成。特别是基层人大工作者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的熟悉程度参差不齐,其能力、素质和文字水平与调研工作的要求差距较大。针对这些问题,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措施,邀请专家学者讲授调研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提高调研工作能力;要围绕全区科学发展中的重大课题,进行深入的专题调研,邀请相关领域的代表参加常委会重要调研活动,提高调研工作的专业水平,为区人大常委会的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一是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多年来,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议大事、督大事”的原则,先后将“朝阳经济开发区与国外合资合作企业发展状况” 、“创建健康城区”、“乐山镇现代化千顷绿色蔬菜基地建设”、“城乡教育一体化”等全区经济民生重点工作作为调研课题,进行深入的调研。形成了诸如《整治重污染企业,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工作的调研报告》、《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朝阳区现代农业的研究报告》、《关于加强朝阳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创新的研究》等一批重要的调研成果,为促进全区相关工作建言献策。
二是围绕常委会的监督议题开展调研工作。监督法颁布实施以后,对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了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更具实效,他们围绕常委会的监督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调研工作。2009年他们针对区政府构建大就业格局,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审议议题,组织常委会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深入的前期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为审议常委会监督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对人大的认可程度不断提高,人大日益成为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的重要平台,在反映民意、汇集民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来,他们始终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民生问题作为调研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围绕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开展了调研,并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政府采取措施加以解决。2010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全区校舍安全鉴定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又组织了常委会委员、相关人大代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实地视察调研,进一步促进此项工程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建设。
四是围绕人大工作的前瞻性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认真调研人大工作的前沿问题,是实现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围绕强化常委会基层工作力量等问题,开展了设立常委会街道工委等一系列的调研,认真研究此项创新措施在朝阳区施行的可行性,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建议,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切实推动了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2008年,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到该区调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在街道设立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调研报告》和外地开展代表工作的先进经验,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提出了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的建议,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为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论证,并上报市委。经市委同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在该区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48个街道成立了人大街道工委。现在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区委、街道党工委、人大代表、辖区选民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可。
五是围绕发挥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职能作用开展调研工作。机关各委室是区人大常委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着为常委会审议决策参谋和服务的作用。工作中,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注意发挥机关各委室的工作优势和专业优势,围绕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议题,由各委室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以及对议题感兴趣、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进行前期专题调研,形成有内容、有分析、有深度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决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2008年围绕关于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审议议题,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通过调研摸清了全区城乡教育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对进一步加强人大调研工作,充分发挥调研工作在创新和发展人大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方面,他们认为:
一要加强对制约地方人大工作发展的前瞻性、理论性问题的调查和研究。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如何充分行使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各项监督职权、有效增强监督实效,成为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从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来看,在监督方式方面,基本只涉及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预决算报告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等三种方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免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四种方式则较少涉及;在监督内容方面,仍然存在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的问题,财政监督、司法监督、人事监督工作等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的解决与改进,为人大调研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通过深入的调研,积极探索充分行使各种监督形式的条件和可行性,以此解决制约开展人大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等问题。
二要不断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目前,他们每年都完成为数不少的调研报告,最多的时候可达十几篇。但是,客观地说,有些调研报告仍然存在为完成任务而调研,为调研而调研的情况。有些调研的选题和立意不新;有些调研深入基层和实际不够,下功夫不深;还有一些调研,所提出的对策和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在下一步的调研工作中,他们要对课题选择、责任落实、中期检查、成果评比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在重视调研报告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调研报告的质量,争取使各项调研工作都能够对推动相关工作起到积极作用,使调研中提出的对策和建议能够在常委会的审议决策中得到采纳,在“一府两院”的相关工作中得到转化和应用,不断提高人大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进一步完善人大调研工作格局。从目前常委会开展调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人大街道工委、乡镇人大以及人大代表尚未充分参与到调研工作中来,各方面力量参与调研工作的格局尚未形成。特别是基层人大工作者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的熟悉程度参差不齐,其能力、素质和文字水平与调研工作的要求差距较大。针对这些问题,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措施,邀请专家学者讲授调研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提高调研工作能力;要围绕全区科学发展中的重大课题,进行深入的专题调研,邀请相关领域的代表参加常委会重要调研活动,提高调研工作的专业水平,为区人大常委会的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